印尼電網大改造為何需要數兆印尼盾
印尼能源規劃者如今為國家的潔淨電力轉型估算成本。能源與礦產資源部預估,印尼要轉向再生能源,約需 3,000 兆印尼盾(約 1,790 億美元)。這筆金額涵蓋全國發電設施及輸電線路的建置,包括新電廠、變電所、數千公里的高壓輸電線、城鎮配電網,以及維持電網穩定的控制與儲能系統。這項工程規模既反映挑戰,也代表機會。印尼估計擁有 3,500 吉瓦的再生能源潛能,涵蓋太陽能、風力、水力、地熱與海洋能源。要將這些潛能轉化為可靠電力,需要在設備、規劃與人才方面協調投資。
目錄
國營電力公司 PLN 的《2025 至 2034 年電力供應商業計畫》訂出轉型方向。計畫要求新增 69.5 吉瓦發電容量、興建 47,758 電路公里輸電線路,以及增加 107,950 兆伏安的變電容量。新增電力將以潔淨能源為主。新增容量約 61%,也就是 42.6 吉瓦,將來自再生能源;另有 10.3 吉瓦來自儲能,對平穩太陽能與風力發電輸出,以及維持電網頻率和電壓至關重要。其餘 24%,即 16.6 吉瓦,將由化石燃料電廠提供,以在再生能源與儲能擴大規模期間滿足需求。新發電設施、儲能與電網強化工程相互配合,正是這筆數兆印尼盾成本的由來。
現行目標與資金流向是否符合 2030 年目標?
印尼於 2024 年啟動《國家能源契約》,訂出可衡量的近期步驟,朝可負擔且可靠的潔淨能源邁進。該契約目標包括將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總量的比重,從 2022 年的 12.3% 提高至 2029 年的 23%;將太陽能與風力發電容量從 0.4 吉瓦擴大至 5.3 吉瓦;降低能源密集度;並將 2030 年年度排放量控制在 4.46 億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永續能源全民組織(SEforALL)指出,要實現這條路徑,到 2030 年累計約需 4,000 兆印尼盾資金。能源契約行動網絡與印尼國家發展規劃部(BAPPENAS)、能源部等機構合作,正召集公私部門參與者,促成專案與資金媒合並追蹤進度。
資金流量需要迅速擴大。近期評估顯示,印尼公共機構每年提供約 35 億美元,用於符合氣候目標的投資;私人機構則提供約 34 億美元。私人資金中只有一小部分,約 3%,流入氣候相關領域。若要達成 2030 年目標,印尼的氣候融資流量需增加四倍以上,並將更大比例資金導向中小型再生能源、儲能與電網升級。能降低專案風險、標準化文件的平台,預計可協助更多私人資金投入已具備開工條件的投資案。
誰來買單?哪些工具能帶動資金投入?
國際與國內機制開始逐步到位,但資金總額仍不足以滿足需求。公正能源轉型夥伴關係(JETP)旨在從公私部門夥伴募集 200 億美元,加速電力部門脫碳。印尼的 JETP《綜合投資與政策計畫》列出截至 2030 年約 973 億美元投資,其中近 670 億美元將投入 400 項須於該年前啟動的優先專案。計畫也訂定 2030 年併網電廠群的排放上限為 2.5 億公噸。融資將由公共資金與私人資本共同組成,預期商業貸款與股權投資占相當比重。這種組合有助啟動專案,但若未妥善安排還款條件,也會引發債務成本與匯率風險的疑慮。
多邊開發銀行正支援政策改革與早期專案。亞洲開發銀行(ADB)核准一筆 5 億美元政策貸款,支持能源部門改革,以及與 JETP 接軌的長期潔淨能源投資計畫。ADB 也提供額外資金投入地熱發電,包括 9,260 萬美元用於擴建穆阿拉拉博地熱電廠,以及 1.8 億美元用於爪哇的兩座電廠。ADB 核准一項約 4.7 億美元、另加合作夥伴資金的 PLN 計畫,將強化爪哇、蘇門答臘與蘇拉威西的電網,協助發展公用事業規模的太陽能與風力發電,並預計為約 1,800 兆瓦的專案動員超過 10 億美元私人投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主導的工作則支持混合融資、國內永續分類標準、能源節約保險機制,以及建立排放交易制度的技術準備;這些措施都旨在降低風險並吸引私人資本。
哪些因素讓投資人裹足不前?
印尼再生能源資源豐富,但多年來再生能源投資落後區域內其他國家。分析人士指出,多項障礙提高開發商與貸款方的成本或不確定性。國產化規定可能過於僵化,限制取得具成本效益的設備,也拖慢部署速度。強制採用本地合作夥伴架構及所有權移轉限制,可能增加複雜度,卻未必能提升專案品質。採購流程往往繁複且透明度不足,而大多數情況下,國營電力公司 PLN 仍是唯一購電方,使交易對手風險集中。再生能源電價相較於風險可能缺乏競爭力,購電協議有時也不符合國際銀行融資標準。這些問題縮小了有意投資者的範圍,並推高資本成本。
印尼可透過明確且友善投資者的規範改變現況。採用預先核定場址的透明競標、標準化且平衡的合約、明確的限電規則,以及付款保證,都將有所助益。外匯避險機制、可隨時間推動國內產業發展的彈性國產化方案、更快速的許可流程,以及可預期的併網程序,同樣重要。PLN 的信用狀況與資產負債表健康度攸關市場信心;因此,透過監管支持降低既有成本,包括支付使用率偏低燃煤電廠的容量費用,也有助改善風險觀感與定價。
燃煤電廠退場能為再生能源騰出空間嗎?
燃煤仍供應印尼很大一部分電力,許多電廠也受長期合約約束。另一方面,即使設有國內價格上限,燃煤成本自 2020 年以來仍持續上升;部分地區供電過剩,也迫使 PLN 為不需要的發電容量付費。繼續運轉老舊燃煤機組,可能帶來更高維修成本、為未使用電力支付費用,以及昂貴的延役整修。新規定目前已在部分情況下允許提前退役,但要將這項選擇化為可行交易,仍須釐清資產資料、環境責任與補償架構。
採取組合式方法有助推動轉型。對 PLN 持有的資產,可透過資產出售及公私協力等模式,讓電廠有序退場並轉作他用。對獨立電力生產商持有的電廠,開發銀行與私人投資者提供的混合融資,可用來支持提前關廠,並以避免排放所換取的轉型額度作為回報。印尼主權財富基金可透過標準化退役路徑、整合交易並降低交易成本,發揮催化作用。公正性必須置於任何關廠計畫的核心。運用承認、補救、分配與程序正義架構,有助估算勞工再訓練、社區發展與污染清理所需支出,並安排可在傷害發生前降低影響的預防措施。
經濟效益如何展現
發展潔淨能源不只是為了減少排放,也攸關經濟成長、就業與韌性。2024 年,印尼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約為 15.1 吉瓦。研究人員的模型顯示,擴大潔淨電力並提高能源效率,既能滿足快速成長的用電需求,也能減少污染。在符合 JETP 目標的情境下,印尼到 2030 年可新增超過 52 吉瓦的併網再生能源發電與輸電容量。這項建設將在本世代創造數十萬個工作機會,包括太陽能裝設技術人員、風電技師、電網工程師與營造工人。
放眼更長期,累計就業增幅更大。研究預估,隨著太陽能、風力、水力、地熱,以及之後的核能與綠氫產業擴大,到 2050 年,再生能源建設領域可創造近 100 萬個工作,發電領域則約有 180 萬個工作。潔淨能源也能強化能源安全。自 1990 年代末期以來,印尼對進口石油的依賴日益加深。轉向國內再生能源並推動交通電氣化,將可降低這種依賴。一項情境估算指出,到 2050 年石油進口量可每日減少約 123 萬桶,降低受到價格震盪衝擊的程度,並釋出公共資金投入基礎建設與社會計畫。
經濟回報也可能相當可觀。研究人員估計,在印尼每投資 10 億美元於再生能源,透過設備、安裝與服務等新價值鏈,預期可創造約 14.1 億美元回報。健康效益也很大。化石燃料電廠排放細懸浮微粒與其他污染物,導致呼吸道及心血管疾病。達成印尼潔淨能源目標,每年可避免數以萬計的過早死亡,降低醫療成本,並透過減少因病缺勤提升生產力。這些都是與減排並行的具體發展成果。
中國、供應鏈與下一波投資
中國正成為印尼能源轉型的重要夥伴,既是投資者,也是技術供應者。雅加達的智庫指出,若在 2025 至 2034 年規劃期間,將中國目前與能源相關的融資全數轉投入再生能源,可動員高達 144 兆印尼盾,約合 90 億美元。這筆資金足以興建數十座大型太陽能專案,規模可比照西爪哇的西拉塔浮動式太陽能電廠。該電廠於 2023 年由中國承包商建成啟用,提升了印尼的太陽能發電容量。這類專案管線可支撐數千個工作機會,並藉由規模經濟降低技術成本。
合作不能只談資金。為了讓本地受益最大化,印尼需要更健全的工程設計、零組件製造與職業訓練生態系。明確穩定的綠色投資規則、更高的採購透明度,以及彈性的國產化策略,可協助中國及其他外國投資者在印尼深耕,同時強化國內產業。中國對外融資正從燃煤轉向更綠色、規模較小的專案,公共融資自上個十年中期以來也已減少。私人商業資金可能會持續投入,尤其是在政策明確、合約符合融資條件且電網現代化的地方。
2034 年的成功樣貌
到了 2030 年代中期,成功與否將可從發電容量及輸電線路的規模看出。PLN 的計畫將新增超過 50 吉瓦再生能源容量、超過 10 吉瓦儲能,並強化電網,讓主要島嶼能以更潔淨的電力相連,供電也更可靠。爪哇、蘇門答臘與蘇拉威西將大幅升級電網,增設更堅固的變電所與智慧控制系統,以整合間歇性發電。偏遠島嶼與村落將以太陽能、小型水力發電及電池取代昂貴的柴油發電,改善供電服務並降低成本。
監管方面的里程碑同樣明確。競爭性標案將迅速完成授標,標準化合約會降低風險,付款履約情況也將良好。效率最低的燃煤機組將開始提前退役,並透過再訓練計畫與目標式地方投資支持當地社區。日益成長的潔淨能源技術與電動車國內供應鏈,將帶動優質就業。具性別包容性的招募與訓練,將讓更多女性進入技術與領導職位。監測平台將公開追蹤進度,協助專案按期推進。
重點整理
- 印尼能源部估計,若要讓電力全面轉向再生能源,約需 3,000 兆印尼盾。
- PLN 的 2025 至 2034 年計畫將新增 69.5 吉瓦發電容量、興建 47,758 電路公里輸電線路,以及增加 107,950 兆伏安變電容量。
- 新增容量約 61% 將來自再生能源,另有 10.3 吉瓦儲能;24% 則由化石燃料電廠提供。
- 《國家能源契約》目標是 2029 年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 23%,並將 2030 年排放量控制在 4.46 億公噸。
- SEforALL 估計,到 2030 年需要 4,000 兆印尼盾符合氣候目標的融資,私人資金流量則須增加四倍。
- JETP 旨在動員 200 億美元,其政策計畫列出截至 2030 年總額 973 億美元的優先投資。
- ADB 融資支持部門改革、地熱擴建與電網升級,並預計動員超過 10 億美元私人資本。
- 投資障礙包括僵化的國產化規定、複雜的採購流程、電價與合約融資條件疑慮,以及 PLN 作為唯一購電方所帶來的風險。
- 透過混合融資與轉型額度提前關閉燃煤電廠,可為再生能源騰出空間;公正轉型支出則可依正義架構指引。
- 潔淨能源可創造就業、改善健康並強化能源安全;情境分析顯示,到 2050 年將大幅增加工作機會並降低石油進口量。
- 將中國資金轉向再生能源並建立國內供應鏈,可加速部署並帶動本地產業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