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推出東南亞首部全面性人工智慧法,開創人工智慧監管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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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推出東南亞首部全面性人工智慧法,開創人工智慧監管先例

東南亞監管里程碑

3月1日,越南正式成為東南亞首個實施全面人工智慧法律框架的國家,為這個地區面對21世紀最具變革性技術之一的方式,寫下關鍵一頁。這項法案於12月10日獲國會通過,434名議員中有429人投下贊成票,使越南成為監管先行者;在此同時,世界多數國家仍在摸索如何管理人工智慧系統快速普及,又不扼殺創新。

目錄
  1. 東南亞監管里程碑
  2. 數位時代的全面防護
  3. 推動越南經濟轉型
  4. 越南在全球監管格局中的定位
  5. 從立法走向落實
  6. 前方仍有待解問題
  7. 重點一覽

這項法律在越南及整個區域都處於關鍵時刻之際上路。聊天機器人、圖像生成工具和自動化決策系統已遍及全球日常生活,但能將具約束力的開發與部署規範立法成文的政府仍屈指可數。越南此舉讓該國躋身少數選擇超越自願指引與產業自律、轉而採取可執行法律標準的國家之列。政府在12月的一份報告中表示,這項法案為越南深度接軌國際標準、同時維護數位主權鋪路。數位主權意指國家對數位基礎設施與資料的控制權。

採取這一步後,越南已領先新加坡、泰國和印尼等區域競爭者,各國正密切觀察這套框架的成效。這項法案展現河內當局的決心,要依據在地價值與經濟優先事項來形塑人工智慧發展,而非單純採用西方司法管轄區的框架。這項立法也反映出,東南亞各地日益意識到,若未能為已在重塑勞動市場、媒體生態與公共論述的技術建立治理架構,整個區域就有落後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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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的全面防護

新法共分八章、35條,建立以風險分類為核心的監管架構,尤其著重生成式人工智慧帶來的挑戰。不同於受現行網路安全法規範的傳統軟體,生成式人工智慧系統能產出合成文字、圖像與影片,而且這些內容愈來愈難與人類創作區分。這項能力引發全球對錯假訊息、著作權侵害及網路濫用的憂慮,促使越南為這類技術設立具體防護措施。

這項法律特別針對不受控生成式人工智慧帶來的危險,處理的問題包括利用逼真偽造內容散播錯假訊息、網路濫用,以及早期消費型人工智慧工具部署時屢見不鮮的著作權侵害。越南比照歐盟具里程碑意義的《人工智慧法案》,要求人類監督與控制,旨在避免自動化系統在缺乏實質人工審查的情況下做出重大決定,尤其是在錯誤可能對個人或社會造成重大傷害的敏感領域。

為因應這些風險,法律明定嚴格的人類監督與控制要求。在越南營運的企業,無論是本國公司或外國業者,現在都必須遵守特定透明度義務。其中一項最重要的規定,是必須清楚標示人工智慧生成內容,包括可能讓觀眾誤以為虛構事件確有其事的深偽內容。組織也必須揭露客戶正在與人工智慧代理互動,而非與真人代表交談,確保數位交易及客服互動中,客戶是在充分知情下同意。

這套框架涵蓋人工智慧的整個生命週期,包括打造系統的開發者、提供託管服務的業者,以及將系統導入實際應用的部署者。如此全面的適用範圍,確保問責從實驗室一路延伸到終端使用者,彌補過去法規可能只適用於技術部署特定階段的缺口。被歸類為高風險的人工智慧系統將受到特別審查,包括須依據總理核准並定期更新的清單進行符合性評估,確保潛在危害最大的應用獲得適當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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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越南經濟轉型

除了監管功能,人工智慧法也是越南整體經濟策略的基石。政府為未來五年訂下雄心勃勃的雙位數成長目標,並將數位轉型列為實現目標的關鍵引擎。范明政總理明確將人工智慧與資料經濟定位為支撐國家邁向更永續、更智慧新發展模式的支柱,反映出一項共識:技術進步與經濟現代化密不可分。

這項法案以具體基礎設施承諾與財務誘因,為上述目標提供支持。當局將設立國家人工智慧運算中心,提供訓練先進模型所需的運算能力,解決長期以來迫使越南研究人員仰賴外國基礎設施的關鍵瓶頸。此外,政府計畫擴充資料資源,並開發專為越南語打造的大型語言模型,確保越南的語言與文化脈絡能保留在本國技術基礎設施中,而非被海外開發、以英文內容為主的系統所掩蓋。

為鼓勵創新並維持防護措施,法律引入多項機制,旨在扶植國內科技生態系。國家人工智慧發展基金將為具潛力的計畫提供資金支持;代金券方案則旨在協助新創公司取得關鍵運算資源與專業知識。針對人工智慧計畫的優惠措施,可能包括稅務優惠及政府採購優先待遇,旨在吸引本國創業者和尋求快速成長市場中穩定監管環境的外國投資者。最具創新性的或許是,法案設立受控的沙盒環境,讓企業測試人工智慧技術時,可部分或完全豁免特定合規要求,使業者得以在不立即承受監管負擔的情況下進行實驗。這類沙盒借鏡日本的類似計畫,在放任發展與嚴格監管之間提供折衷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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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在全球監管格局中的定位

越南的監管方式反映出該國審慎研究國際先例,並希望在全球科技秩序中開創鮮明定位。這套框架對人工智慧系統風險程度的評估,很大程度參考了歐盟《人工智慧法案》。該法於2024年8月生效,是全球最全面的人工智慧法規。另一方面,沙盒與財務支持機制等創新誘因,則借鏡日本在維持倫理標準的同時扶植技術發展的做法。

這使越南置身於複雜的全球人工智慧治理拼圖中,各地規範尚未統一。南韓於1月成為全球首個全面人工智慧法正式生效的國家,比越南略早一步,也顯示東亞國家在某些方面的行動速度快於西方國家。歐盟則逐步推行其監管制度,預計2027年全面適用;在過渡期間,越南已全面運作的框架,實際上可能比歐盟制度提供更明確的規範。

相較之下,美國一直抗拒制定全面的聯邦立法,副總統范斯警告,過度監管可能扼殺華府視為戰略要地的產業創新。這種分歧在2月新德里舉辦的一場人工智慧峰會上更加鮮明:91個國家與國際組織呼籲發展安全、可信賴且穩健的人工智慧。這項由美國與中國共同簽署的宣言,遭安全倡議人士批評內容過於空泛,無法為大眾提供實質保障;相較之下,越南具約束力的國家法律,為可能尋求折衷路線的區域鄰國提供了更具體的模式,可在美國放任市場的做法與歐洲預防原則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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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立法走向落實

儘管法律涵蓋範圍全面,仍為未來修訂與調整留下相當空間。在一項重要的制度設計決定中,立法者刪除設立獨立國家人工智慧委員會的提案,改由政府集中監督,並由科學與技術部擔任主要協調機關。權力集中或許能加快決策,但也讓單一部會肩負重任,必須管理橫跨經濟各領域的技術,從醫療保健、金融到教育與交通都包括在內。

法案刻意避免將特定技術或風險分類固定寫入法條,而是授權總理即時更新高風險人工智慧系統清單。這種彈性讓越南能隨技術發展迅速調整,面對新架構或新應用帶來的威脅時,不必等待冗長的修法程序。不過,這也讓尋求明確了解自身義務的企業面臨暫時性的不確定性,因為受監管活動的完整清單將透過行政措施逐步形成,而非經由國會辯論訂定。

法律分析人士強調,這項法律代表的是一項基礎,而非已完成的架構。越南律師事務所LNT & Partners在分析中如此形容這項措施。

這不是最後定論,而是一個重要的起點。它確立了責任、人類控制與風險管理,作為人工智慧監管的核心原則。

該事務所提醒,這項法律的實際影響將取決於實施細則、各產業規範與執法作為。當局將廣泛原則轉化為具體合規要求的過程中,企業應為一段監管制度持續演進的時期做好準備。

前方仍有待解問題

在等待合規義務的詳細指引出爐之際,在越南營運的企業將面臨一段調整期。律師事務所DFDL資深法律顧問派屈克・凱爾對這項法案提出看法。

這明確展現了國家的雄心。

凱爾指出,在政府發布進一步實施細則之前,企業仍不確定自身義務。這段過渡期將考驗越南如何在吸引外國科技投資的意願,以及維護數位主權與公民福祉的承諾之間取得平衡。

法律的域外適用效力涵蓋在越南境內營運的外國業者,顯示政府意在不論底層技術源自何處,都要維持對數位基礎設施的掌控。這種做法符合中等收入國家的整體趨勢:這些國家希望避免被動成為海外人工智慧系統的消費者,而是培養本土能力,同時監管外國服務提供者,確保其符合當地的透明度與問責標準。

隨著東南亞首部全面人工智慧法生效,包括泰國、新加坡和印尼在內的鄰國正密切觀察這套框架能否成功兼顧創新與保障。越南的經驗很可能影響區域未來是走向標準協調,還是形成各自分立的國家制度,這對在多個東協市場營運的企業將帶來重大影響。目前,越南已搶先建立法律架構,因應人工智慧日益形塑整個區域商業、溝通與治理方式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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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一覽

  • 越南《人工智慧法》於3月1日生效,使越南成為東南亞首個擁有全面人工智慧監管框架的國家
  • 法案於12月在國會以434票中429票贊成通過,共分八章、35條
  • 主要條文包括強制標示人工智慧生成內容(包括深偽內容)、揭露人工智慧與人類互動情況,以及嚴格監督高風險系統
  • 法律適用於人工智慧技術的開發者、提供者與部署者,也包括在越南營運的外國業者
  • 實施措施包括設立國家人工智慧發展基金、受控測試沙盒,以及興建國家人工智慧運算中心的計畫
  • 科學與技術部擔任主要監督協調機關,總理獲授權即時更新高風險系統分類
  • 南韓於1月成為全球首個全面實施人工智慧法的國家;歐盟則將於2027年前逐步推行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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