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無人機承載的不只是可回收零件
由天津大學領導的研究團隊提出,無人機製造商應對退役飛機的實體處置,以及機內留存的資訊負起責任。該團隊的架構將電池隔離、安全運送、拆解、零組件再利用、材料回收與可驗證的資料清除,納入涵蓋產品完整生命週期的單一方案。
目錄
這項提案刊登於《Science》的一封讀者投書,題為 Prevent a drone e-waste crisis,於2026年9月17日發表。PubMed出版紀錄列出Beibei Yan、Xuan Wang、Shengquan Zhou與Guanyi Chen為作者,作者隸屬於天津大學、天津商業大學及拉薩的西藏大學。該文刊於第393卷、第6817期,頁碼1194,DOI為10.1126/science.aek9555。
核心疑慮在於,退役無人機同時是電器、含有可回收材料的物品,也是運作資訊的儲存載體。若只把它當成廢料處理,可能損壞電池、增加有價值零組件的回收難度,或讓飛行紀錄與敏感影像外洩。
研究人員提出四項彼此相連的要素:延伸生產者責任、數位產品護照、以維修與回收為導向的設計,以及依安全風險區分的處置管道。這些是治理架構的建議,並非宣布新的無人機回收規定已經生效。
規模龐大、無人機占比不明的廢棄物問題
研究團隊將無人機退役問題置於規模更大的電子廢棄物問題之中。2022年,全球產生6,200萬噸電子廢棄物,其中只有22.3%經正式回收。以此比例推算,約有1,380萬噸經正式收集與回收,另有約4,820萬噸不在這項有紀錄的類別中。
這些數據涵蓋所有電子廢棄物,而非只有無人機。數據並未說明有多少架無人機遭到丟棄、這些飛機的總重量,或有多少進入正式回收體系。這項區別十分重要:提案指出一項正在浮現的廢棄物管理問題,但沒有提供全球無人機廢棄物的單獨估算。
不過,無人機應用橫跨多個處置需求迥異的領域,包括環境監測、電力基礎設施檢查、農作物保護、物流配送、緊急救援與國防。研究人員主張,退役制度應納入這些差異,而不是把所有飛機都視為可以互換的一般消費性裝置。
三種風險在處置階段交會
無人機結合了鋰離子電池、印刷電路板、感測器、稀土磁鐵與複合材料。每種材料都有不同的處理與回收需求。在材料進入回收流程前,如何選擇拆解方式因此十分重要。
第一種風險是實體安全。若直接粉碎完整的無人機,可能損壞電池並引發火災。因此,電池隔離明確列入提議的生產者責任範圍,並與安全運送及拆解並列。這項建議將電池處理納入退役規劃,而不是等飛機送抵處理設施後才著手處理。
第二種風險是可回收資源流失。混合材料與碳纖維複合材料的複雜結構,會增加回收難度。飛機可能含有實用零件與材料,但這不代表透過不加區分的粉碎就能輕易回收。
第三種風險與資訊有關。退役飛機上可能仍留有飛行紀錄、座標、影像與任務紀錄。對公共安全與軍用無人機而言,即使材料回收流程成功,若敏感紀錄未經處理便離開處置鏈,整個流程仍可能功虧一簣。
製造商在產品退役後仍須負責
延伸生產者責任是指,製造商的義務不因產品售出或使用完畢而終止。在這項提案中,責任涵蓋從安全收集、拆解、再利用、材料回收,到經驗證移除儲存資料的整個流程。
研究團隊也建議,將無人機登記與除籍程序連結至授權回收管道。如此一來,退役就會成為飛機行政紀錄的一部分,而非與運作期間用來識別飛機的系統各自獨立。
這項提案不只要求製造商回收淘汰產品,也將實體處理與資訊保護納入同一套責任架構。退回的無人機必須為其電池、可用零組件、剩餘材料與儲存紀錄找到適當去處。
報導所述的建議並未明訂強制性的成本分攤方式、回收目標或執行時程。這些問題都須先行決定,架構才能成為實際運作的監管制度。
數位護照記錄處理需求
研究人員提議採用設有存取權限的數位產品護照。這份隨無人機附上的紀錄,會提供授權參與者維修、拆解或處理所需的資訊。指定內容包括電池化學組成、機身材料、拆解說明、維修紀錄與資料清除狀態。
這些項目對應無人機生命週期中的不同階段。維修紀錄有助於了解產品自出廠後經歷了哪些變動。電池化學組成與材料資訊可引導處置決策。拆解說明能協助工作人員分離零組件;資料清除紀錄則可確認資訊是否已移除。
存取控制是提案的核心。旨在協助回收的護照,不應反而成為取得敏感資訊的無限制管道。因此,這套架構將更完整的產品文件與存取權限限制結合。
建議並未指定技術平台、通用資料標準或獨立驗證資料清除的方法。數位護照被定位為治理工具,實際操作細節仍有待敲定。
產品設計是安全退役的起點
這套架構將部分決策從回收設施提前到設計階段。研究團隊建議採用可拆卸電池與儲存模組、標準化連接器及可回收材料,目的是讓無人機更容易維修、拆解,並重新投入使用或材料回收。
可拆卸電池有助於在後續處理前進行隔離。可拆卸儲存模組則能讓承載資訊的零件更容易分離,以便妥善處理。標準化連接器透過統一連接方式,讓拆解更容易;材料選擇則會影響日後的回收成效。
這些建議也將維修與再利用連結至減少廢棄物。仍適合使用的零組件不必一律被降解為原料。提案同時納入零組件再利用與材料回收,並指出兩者是不同的可能處理結果。
這封讀者投書提出的架構,並未證明每個回收零組件都適合再利用,也未證明所有複合材料都能以符合經濟效益的方式回收。文章指出旨在提升回收可能性的設計選擇,但未提供回收率或成本比較。
消費型與安全用途無人機應採不同處置管道
對於消費型與商用無人機,研究人員建議透過零售商、快遞網絡與都市回收系統作為收集管道。這些管道能讓退役設備進入有組織的回收流程,而不必仰賴所有者自行尋找專業處理業者。
建議的收集據點只是進入回收流程的管道,不代表電池或資料可以隨意處理。整體架構仍要求電池隔離、安全運送、拆解及經驗證的資料清除。便利的收集網絡仍須連接到能執行這些工作的處理系統。
公共安全與國防無人機則應採用管控更嚴格的處置管道。研究團隊主張建立安全且可追蹤的處置鏈,納入解除軍事用途、銷毀資料,以及管控非敏感零組件的回收。解除軍事用途是指在設備或零件進入適當回收流程前,移除或停用其軍事功能。
這項區分讓安全風險成為決定處置管道的考量因素,也保留資源回收的空間:提案允許受控回收非敏感零組件,而非將安全用途無人機的每個零件都視為不適合回收。
資源回收與資訊保護應並行
身為這封讀者投書的通訊作者及天津大學團隊成員,Guanyi Chen表示,這項工作的目標是擴大傳統電子廢棄物治理的範圍,讓資源循環與資訊安全能一併納入考量。根據中文報導,他說:
我們需要從統籌資源循環與資訊安全的角度,拓展傳統電子廢棄物治理的範疇。
這種做法將架構的四個部分串連起來。生產者責任界定義務,數位護照提供處理資訊,產品設計讓拆解更容易,不同處置管道則管控材料與資訊的流向。
這套整合方案回應了一項實務上的兩難。回收更多零組件,需要知道飛機內含哪些材料,以及如何拆解;保護敏感任務資訊,則需要管控部分資訊的存取權限。提議採用的數位護照與安全處置鏈,旨在協助回收,同時避免運作紀錄公開。
發表日期已明,後續決策仍待定
出版紀錄明確列出《Science》讀者投書的發表日期,後續報導則於10月介紹這項提案。時間順序如下:
- 2022年:全球電子廢棄物產量達6,200萬噸,其中22.3%經正式收集與回收。
- 2026年9月17日:根據PubMed紀錄,Prevent a drone e-waste crisis刊登於《Science》。
- 2026年10月11日:報導詳述天津大學團隊提出的架構及Chen的說法。
官方書目紀錄並未附上摘要。該紀錄確認了標題、作者、隸屬機構與出版資訊,但本身未詳細描述提議措施。這封讀者投書是對治理方式的倡議,並不能證明完整的收集與回收系統已經上路。
仍有幾項實務問題未獲解答:收集與處置成本如何分攤、如何證明資料已成功清除、如何管理數位護照的存取權限,以及哪些主管機關負責監督授權回收管道。文章未提及試辦計畫啟動、立法表決、實施期限或下一項預定決策。
重點整理
- 天津大學團隊提議,在無人機的完整產品生命週期中管理退役流程。
- 這封《Science》讀者投書於2026年9月17日發表,列出四位作者,分屬三所大學。
- 架構結合生產者責任、數位產品護照、可維修設計,以及依安全風險區分的處置管道。
- 電池起火、材料回收困難,以及儲存的運作資料外洩,是三項主要疑慮。
- 消費型與商用無人機可透過零售商、快遞業者及都市回收系統進入收集網絡。
- 公共安全與國防無人機需要安全且可追蹤的處置流程、資料銷毀,以及受控的零組件回收。
- 建議並未明訂強制規定、實施日期,也未估算全球遭丟棄的無人機數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