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ense 電視基本操作也強制播放無法略過的廣告,引發全球用戶不滿與法律行動

閱讀時間 7 分鐘
Hisense 電視基本操作也強制播放無法略過的廣告,引發全球用戶不滿與法律行動

打開電視,竟成了廣告播放時刻

電視用戶預期在電視節目廣告時段或免費串流應用程式中看到廣告,但他們不會想到,從遊戲主機切換到有線電視機上盒,或打開電視收看晚間新聞時,也得先看宣傳內容。然而,多個國家的數千名 Hisense 電視用戶表示,實際情況正是如此:無法略過的廣告會打斷切換訊號源、換台和開機等基本硬體操作。用戶描述,電視會播放全螢幕影音廣告,搭配倒數計時,在廣告播完前無法使用電視功能;即使已在隱私設定中關閉所有與廣告相關的選項,也無法避免。

目錄
  1. 打開電視,竟成了廣告播放時刻
  2. 廣告侵擾的範圍
  3. Hisense 稱只是抽樣測試,相關證據卻不盡相同
  4. 強制播放廣告的技術基礎
  5. 德州指控大規模監控,範圍超出廣告投放
  6. 用戶可採取的措施與社群解方
  7. 智慧電視的經濟模式與購後營利
  8. 重點整理

爭議集中在搭載 VIDAA 作業系統(近期更名為 Home OS)的 Hisense 智慧電視。一名用戶表示,他的 Hisense 55U7KQTUK 每天早晨開機時都會播放全螢幕、有聲的贊助廣告,導致電視無法用於原本的用途。這些投訴指出,裝置透過軟體更新,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根本性的行為改變,讓消費者買下的硬體變成不受內容選擇影響、獨立運作的廣告投放平台。受影響的功能包括返回主畫面或切換 HDMI 訊號源等基本操作;這些操作過去被視為不同於需要連網的智慧功能。

廣告

廣告侵擾的範圍

Hisense 在西方市場主要以平價電子產品品牌定位,但 VIDAA 平台並非只用於單一製造商的產品。這套作業系統也搭載於 Toshiba、JVC、Schneider、Akai 和 Loewe 等品牌的電視,形成一個廣泛的生態系,可能都受到這些廣告做法影響。英國、西班牙、德國和澳洲都有相關通報,顯示這項做法跨越不同地區,並非單一、偶發的技術故障。受影響國家名單也與 VIDAA 和數位廣告平台 Teads 的廣告合作協議涵蓋地區相符。

對受影響的消費者而言,問題持續的時間同樣令人憂心。雖然近期媒體報導讓事件受到更多關注,但用戶紀錄至少可追溯至 2022 年,當時已有早期使用者發現,訊號源選擇選單中出現廣告選項。近期通報顯示,廣告侵擾變得更加嚴重,開始在開機流程和訊號源切換時出現;這些操作過去都能即時完成。西班牙市場的通報指出,用戶只為了切換電視頻道就遇到廣告,而這項功能過去被視為不同於需要連網的智慧功能。有些用戶表示,即使已關閉電視設定中所有與廣告相關的選項,侵擾仍然出現;這可能代表廣告投放機制會凌駕裝置本身設定的使用者偏好。

硬體規格和機型差異,也讓消費者更難避開這些做法。美國市場的 Hisense 電視大多搭載 Google TV,而非 VIDAA,或許能讓美國買家避開最具侵擾性的廣告機制。然而,國際市場及平價機型仍持續採用這套專有作業系統,相關廣告機制也在其中運作。

廣告

Hisense 稱只是抽樣測試,相關證據卻不盡相同

面對消費者不滿升高,Hisense 向西班牙媒體表示,相關廣告只是限於當地的小規模測試。該公司稱,這是 VIDAA 平台在西班牙市場進行的抽樣測試,目的是評估與免費內容相關的廣告形式。Hisense 強調,絕不會強迫用戶觀看廣告才能正常使用裝置,並在官方聲明中三度重申這項說法。公司還表示,測試是暫時性的,目前已經結束,相關廣告形式也已從西班牙下架。

然而,用戶提供的紀錄與公司的說法存在明顯落差。來自多個國家、持續多年的投訴,與「短期且僅限特定地區」的測試說法相矛盾。英國、德國和澳洲的用戶通報了相同的廣告行為,技術分析也顯示,廣告投放基礎設施與國際廣告合作關係相符。澳洲另設有專門處理廣告投訴的客服電子郵件地址,更顯示事件影響範圍並不限於伊比利半島。

更值得注意的是,有用戶發現,向 Hisense 客服提供電視的專屬裝置 ID 後,廣告隨即遭到停用。這種遠端停用能力,讓人質疑公司是否持續保有消費者裝置的後端存取權,以及無論硬體設定的使用者偏好為何,公司是否都能遠端插入或移除廣告。積極處理的用戶或許能透過客服管道解決問題,但一般大眾可能缺乏所需的技術知識或耐心,尤其是購買時間已超過零售商退貨期限的情況。

廣告

強制播放廣告的技術基礎

要了解這類廣告侵擾,必須檢視支撐現代連網電視的底層基礎設施。VIDAA 是一套完整的智慧平台,整合內容彙整、應用程式管理,以及日益擴大的程式化廣告投放功能。廣告科技公司 Nexxen 與 VIDAA 簽有獨家合作協議,可在平台的各個使用者介面層,自動媒合廣告採購並動態插播廣告。這項合作包含一項 6,000 萬美元的投資承諾,將持續至 2029 年,確保 Nexxen 成為該平台 ACR 資料權利及北美廣告變現的全球獨家供應商。

程式化廣告系統可利用嵌入作業系統本身的廣告版位創造收益,不必依賴個別串流應用程式。一旦平台支援廣告版位,自動化系統就能持續填入廣告,不需要特定應用程式參與。這種架構說明了為何切換訊號源等硬體層級操作也會出現廣告,因為這類操作並不屬於傳統的內容串流情境。VIDAA 的隱私文件列出大量資料蒐集項目,包括裝置識別碼、網路連線資訊、觀看紀錄和電視電源狀態。如此細緻的資料能用於精準投放廣告;但若再搭配不允許用戶略過的強制觀看機制,就會引發重大疑慮。

平台掌握家庭觀看模式的能力,讓它具備支援更具侵入性營利策略的基礎設施。有些用戶聲稱,即使關閉資料使用同意選項,開機廣告仍會出現;這使人懷疑設定是否不一致,或各地政策是否有所差異,進而削弱消費者對隱私控制的信任。

廣告

德州指控大規模監控,範圍超出廣告投放

廣告爭議發生之際,Hisense 的資料蒐集做法也面臨嚴重法律指控。德州檢察長 Ken Paxton 於 2025 年 12 月 15 日提起訴訟,指控這家製造商透過智慧電視內建的自動內容辨識(ACR)技術,暗中監控約 127 萬名德州居民。這起民事訴訟是州政府首次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專門針對 ACR 監控行為採取法律行動。訴訟要求每項違規最高處以 1 萬美元民事罰款;若違規行為的對象是 65 歲以上消費者,罰款最高可提高至每項違規 25 萬美元。

根據法院文件,Hisense 電視每 500 毫秒擷取一次螢幕上的影音內容,無論內容來源為何,每小時都會產生 7,200 張影像。監控範圍不只涵蓋電視內建的串流應用程式,也包括有線電視機上盒、遊戲主機和連網電腦等外接 HDMI 訊號源。這項技術會建立詳細的家庭媒體消費紀錄,並可能推測政治傾向、健康興趣、婚姻狀況和宗教信仰等個人敏感資訊。德州在提告當天取得臨時禁制令,在訴訟期間禁止 Hisense 蒐集、使用、販售或移轉德州消費者的 ACR 資料。

德州檢察長辦公室在法院文件中如此描述該公司的優先考量:

Hisense 選擇蒐集資料、賺取廣告收入,卻犧牲誠信與對消費者隱私的尊重。

訴訟特別質疑 Hisense 的同意機制,指控該公司採用聯邦監管機關歸類為「暗黑模式」的誤導性介面設計。在初始設定期間,公司將監控系統稱為「增強觀賞服務」,用戶必須翻閱大量法律文件後才會看到「自動內容辨識」這項技術名稱。消費者在初始設定時無法選擇退出;購買後若要停用這項功能,則必須依序進入多層隱藏選單,包括「設定」、「隱私」、「廣告」和「刪除廣告 ID」。使用單次點擊即可加入,退出卻要經過繁複步驟,這種不對等做法被監管機關稱為「蟑螂旅館」設計:進入容易,離開卻極其困難。

其他指控也涉及國安疑慮,指出 Hisense 是由青島市政府控制的中國國有企業。中國法律要求 Hisense 依政府要求向官方分享用戶資料,不論用途為何。訴狀強調,Hisense 從未告知消費者,智慧電視上的每一個畫面和聲音都可能遭到蒐集、儲存,並在有人要求時分享給中國共產黨。美國聯邦調查局曾將此類資料蒐集形容為中國長期策略的一環,目的是透過全面監控居民,破壞美國民主的穩定。

廣告

用戶可採取的措施與社群解方

不滿的用戶已想出幾種避開強制廣告的方法,但各有使用上的取捨。熟悉技術的用戶建議修改電視的網域名稱系統(DNS)設定,封鎖與廣告伺服器的連線;不過,這需要具備網路設定知識,也可能干擾正常的串流服務。最徹底的做法是讓電視完全斷網,將裝置退回傳統電視功能,但也得放棄智慧功能和軟體更新。一名用戶表示,他已將電視恢復原廠設定,並決定再也不讓它連上網路。

對部分投訴者而言,Hisense 客服管道意外地有效。聯絡 [email protected] 這個澳洲客服信箱的用戶表示,提供電視專屬裝置 ID 後,約 30 小時內廣告就透過遠端方式遭到停用。這證實公司具備遠端管理能力,也顯示積極處理的消費者有機會恢復購買時預期的功能;不過,這套客服流程並不透明,也不一定適合較不熟悉技術的用戶。

社群論壇記錄了可暫時移除廣告的恢復原廠設定方法,但這些解方通常只能維持一段時間,因為自動更新最終會讓營利功能恢復。用戶不斷尋求替代方法、平台卻持續透過更新恢復廣告功能,這種循環顯示,消費者對裝置的所有權與製造商對軟體的控制權並不對等。

廣告

智慧電視的經濟模式與購後營利

Hisense 的情況反映消費電子產品產業經濟模式的廣泛轉變。製造商愈來愈常透過蒐集資料和廣告收入補貼硬體成本,因此有誘因在消費者購買後修改軟體,以犧牲消費者利益來提高營收。挪威消費者保護機關近期批評這種做法是連網裝置的「品質劣化」,意指產品售出後品質逐漸下降,轉而服務商業利益。

這類營收模式早有先例。另一家電視製造商 Vizio 因未取得充分同意便蒐集 1,100 萬名消費者的觀看資料,於 2017 年支付 220 萬美元給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作為罰款。到了 2021 年,該公司表示,販售客戶資料帶來的利潤已超過硬體銷售,顯示推動積極監控與廣告機制的經濟誘因。德州對 Hisense 提起的訴訟也援引這項趨勢,指出蒐集到的消費者 ACR 資料價值不亞於智慧電視本身,有時甚至更高。

串流收視習慣也加速了這些趨勢。Nielsen 2025 年 7 月的資料顯示,串流已占電視收視率的 44.8%,超越傳統無線電視與有線電視的合計占比。觀眾轉向串流平台,增加了廣告商對連網平台精準鎖定受眾的需求,促使製造商盡可能增加資料蒐集與廣告版位,即使因此損害使用者體驗也在所不惜。法院文件指出,Hisense 的核心電視服務並不需要將資料分享給廣告科技合作夥伴,顯示相關做法主要是為了提高廣告營收,而非提升產品功能。

廣告

重點整理

  • Hisense 電視用戶表示,開機、切換訊號源和換台等基本操作期間會出現無法略過的廣告
  • 受影響的是搭載 VIDAA 作業系統(也以 Home OS 為品牌名稱)的電視,涵蓋英國、西班牙、德國和澳洲的 Hisense、Toshiba、JVC 等平價品牌
  • Hisense 稱相關廣告是僅限西班牙的短期抽樣測試,但來自多個國家、持續多年的用戶通報與此說法矛盾
  • 德州檢察長 Ken Paxton 於 2025 年 12 月 15 日提起訴訟,指控 Hisense 電視透過自動內容辨識技術,每 500 毫秒擷取一次觀看資料,且未取得消費者充分同意
  • 據稱,用戶可將電視裝置 ID 提供給 Hisense 客服 [email protected],要求停用廣告;也可讓裝置與網路斷線
  • 這起爭議凸顯產業更廣泛的做法:製造商以資料蒐集和購後投放廣告來補貼硬體成本
分享本文

您可能也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