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歐盟達成初步油電混合車協議,出口限制仍未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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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nd EU Reach Preliminary Hybrid Car Deal, With Export Limits Still Undefined

北京會談達成協議,但未公布配額

中國與歐盟在北京歷經兩天談判後,於2026年10月9日就油電混合車貿易達成初步共識。歐盟貿易與經濟安全執委馬羅什・謝夫喬維奇(Maroš Šefčovič)表示,這項安排可能使中國油電混合車出口在四年內減少數百萬輛。出口基準、具約束力的限制及執行規則均未公布,協議仍須布魯塞爾方面批准。

目錄
  1. 北京會談達成協議,但未公布配額
  2. 出口減半究竟代表什麼?
  3. 歐洲憂慮背後的數據
  4. 油電混合車為何成為焦點
  5. 防衛措施與尚未解決的WTO問題
  6. 更廣泛的協議不只涉及汽車
  7. 稀土許可加速不等於保證供應
  8. 業界歡迎談判,仍在等待規則
  9. 後續決策與日期
  10. 重點

這項共識是10月8日至9日與中國商務部長王文濤協商的16項共識之一。整套方案涵蓋貿易與投資、出口管制、智慧財產權保護及世界貿易組織改革,也包括後續討論歐洲進入中國市場的機會,以及加快審核中國稀土和永磁體出口許可。

眼前的壓力來自中國油電混合車出貨量大幅增加;這類車款不受2024年10月對中國電池電動車加徵的關稅影響。據稱源自歐盟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26年7月歐盟進口中國插電式油電混合車50,408輛,較一年前增加163.2%。

謝夫喬維奇將談判定位為在產業與政治壓力升高之際,避免演變成更大規模貿易對峙的方式。北京會談後,他既說明進展,也指出協議的侷限:

這遠遠不是終點。這是重要的第一步,但也僅僅是第一步。

這項區別攸關車廠與買家。這項宣布確立了談判方向,卻尚未公布完整制度,說明歐洲可進口多少輛車、價格如何,或從何時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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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減半究竟代表什麼?

各方報導對核心承諾說法不一。有些稱中國同意將油電混合車出口減半;另一種說法是,與2026年出貨量相比,四年內出口將減少逾半。其他報導則稱,減幅是相較歐盟執委會對未來出口的預測超過50%,而非立即削減目前的出貨量。

這些是不同的承諾。若以預測中的成長為基準,即使進口量高於目前水準,只要低於預測值,仍可能符合減量要求。若以2026年實際出貨量為基準,則代表現有出貨量將縮減。基準與年度時程未明,便無法可靠計算限制幅度。

從數字也可看出其中的不確定性。若每月出貨量約5萬輛,全年約60萬輛;假設維持此速度,四年合計約240萬輛。因此,若要減少數百萬輛,就需要大幅提高預測基準、採用更廣泛的車種分類,或依據其他參考數字。這些細節目前都未公開。

中國商務部稱,協議符合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則,但聲明未說明減幅百分比。媒體報導所稱約15%的市場占比上限,或出口減半,不應視為已簽署且公布執行規則的配額。

歐洲憂慮背後的數據

報導引述中國海關數據指出,2025年中國對歐洲的插電式油電混合車出口增加155%,相較之下,電池電動車出口增加12%。這股趨勢延續到2026年:前四個月,歐盟進口中國油電混合車金額為31.76億歐元,超過電池電動車的28.08億歐元,差額3.68億歐元,約高出13%。

較長期的比較也顯示成長迅速。歐盟統計局數據顯示,2026年前七個月中國插電式油電混合車進口量為217,764輛,2022年全年則為56,706輛。同期香港的傳統油電混合車進口量達160,662輛,而2022年僅659輛。兩者統計期間不同,但2026年未滿全年的數字已遠超過先前全年數據。

另一組據稱來自中國乘用車市場資訊聯席會的數據顯示,2026年前八個月出口至歐盟的整車共156萬輛,其中包括63萬輛電動車、49萬輛插電式油電混合車及27萬輛傳統油電混合車,年增率分別為49%、179%及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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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車協會的出口數據與歐盟統計局的進口數據不能互換使用,兩者統計期間不同,記錄的也不是同一端的貿易流量。報導所列總量也有顯著差異,目前沒有公布調和數據。兩者都支持油電混合車快速成長的整體趨勢,但不應合併成單一序列。

據稱來自歐洲汽車製造商協會(ACEA)的數據顯示,2026年上半年,中國品牌占歐洲傳統油電混合車市場14%、插電式油電混合車市場25%;2024年兩者占比均為2%。其他報導則稱,中國品牌占油電混合車市場逾三分之一,或在8月約占四分之一,但未確認採用相同的地理範圍與車種分類,這些百分比不能直接比較。

油電混合車為何成為焦點

歐盟2024年10月的措施,對中國電池電動車加徵7.8%至35.3%的關稅,另加一般汽車進口關稅10%。最高稅率下,合計關稅達45.3%。油電混合車未納入這些額外關稅,仍適用一般10%的關稅。

傳統油電混合車通常簡稱HEV,結合引擎與電動馬達,並透過引擎及煞車為電池充電。插電式油電混合車簡稱PHEV,也可外接電源充電,通常能以純電模式行駛更遠。電池電動車則完全依靠儲存的電力行駛。

關稅差異促使中國車廠擴大在歐洲推出的油電混合車款。這並不能證明銷量激增完全由關稅造成,價格、車款供應與消費者需求也有影響。不過,布魯塞爾方面憂慮的是,競爭壓力已轉移至2024年措施未涵蓋的車種。

這項初步共識不會取消現行電池電動車關稅。中國與歐盟同意繼續處理企業價格承諾及相關審查程序。價格承諾是企業承諾遵守特定定價條件;若主管機關接受,可能成為關稅以外的替代方案。

防衛措施與尚未解決的WTO問題

北京協議達成前,據報布魯塞爾正考慮採用關稅配額的防衛措施。在這種制度下,進口量在特定範圍內適用現行關稅條件,超出配額的貨物則須繳納額外關稅。防衛措施是因進口激增造成或可能造成國內生產者嚴重損害而採取,不必先認定存在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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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提出的防衛措施方案未獲官方證實,配額規模、額外關稅稅率及法律程序均未公布。報導所稱限制可能於12月1日開始,也未獲證實為最終實施時程。

自願出口限制另有法律爭議。9月18日,中國商務部以違反WTO規則為由,拒絕歐盟先前提出的要求。然而,10月的聲明仍稱這項油電混合車新共識符合相關規則。

謝夫喬維奇說明他為何認為這次談判不同尋常時表示,中國在一般升高對立的程序發生前,便接受了協商方案:

這是中國首次在未經歷先前貿易緊張階段的情況下,同意調節出口。

因此,法律機制是協議的核心,不是枝微末節。報導曾提及企業價格承諾可能是可行途徑,但這些承諾、出口量及歐盟任何防衛措施程序之間的確切關係,尚未公開。

更廣泛的協議不只涉及汽車

這16項共識涉及歐洲官員所稱每天超過10億歐元的貿易失衡。謝夫喬維奇引述的數字為每日11.8億歐元。德國與法國呼籲採取更有力的工具保護歐洲生產者,歐盟執委會則將油電混合車議題定位為可能在其他產業採取協商解決方案的試點。

汽車貿易數據顯示,雙向壓力都在增加。2025年,歐盟出口至中國的汽車與零組件減少34%,降至160億歐元;自中國進口則增加8%,達220億歐元。這使歐盟在該類產品上出現60億歐元逆差,歐洲車廠在中國的銷售也走弱。

方案包括探討依WTO規則調降特定商品關稅,但尚未指出適用商品或調降幅度。市場准入討論涵蓋歐洲食品與飲料、醫療器材、化妝品、藥品及電腦訂位系統。

中國也同意,根據風險評估,加快承認符合資格的歐盟成員國區域動物衛生狀況。這類承認可讓來自未受影響地區的貨物進口,即使同一國其他地區仍受疾病限制。雙方也就疾病防治交換意見,並討論可能取消藍舌病相關限制。

其他承諾包括針對歐盟《外國補貼條例》展開技術對話、進一步協商逆變器專案融資指引,以及合作執行智慧財產權規定。智慧財產權工作小組將追蹤各方達成階段性目標的進度。這些是後續工作計畫,並不代表相關爭端已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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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許可加速不等於保證供應

中國商務部表示,願意透過綠色通道繼續審核歐盟提出的稀土及永磁體出口許可申請。稀土磁鐵用於電動馬達及其他工業設備,因此許可審核延誤會令汽車供應鏈感到憂慮。

這項承諾涉及許可審核程序,並未取消出口管制、承諾固定供應量,或保證所有客戶的申請都會獲准。目前沒有公布完整的符合資格產品清單、審核期限或申請人要求,謝夫喬維奇也未提供交貨時程。

歐盟及其成員國則承諾,協助處理涉及出口至中國、屬於兩用物項領域的優先許可案件。兩用物項可用於民用,也可能具有軍事用途,因此可能須取得出口許可。

雙方也討論在貨品列入管制清單前提前通知、提高項目列入或移出清單時的透明度,以及可能建立合規貿易安排。對企業而言,實際檢驗標準是這些變化能否讓交貨時程更可預測。單是加快文書作業,並不代表能確保取得材料。

業界歡迎談判,仍在等待規則

歐洲汽車業團體歡迎貿易緊張情勢緩和,同時強調需要具體細節。德國汽車工業協會(VDA)主席希爾德加德・穆勒(Hildegard Müller)稱這項共識是「正面訊號」。歐盟中國商會則歡迎有望為中國企業建立穩定的合規框架。

歐洲汽車製造商協會(ACEA)總幹事西格麗德・德弗里斯(Sigrid de Vries)警告,市場若突然受到衝擊,將帶來更廣泛的經濟代價:

歐洲市場若劇烈且突然失序,加上出現類似中國當前市場情況的價格戰,將對整體歐洲經濟造成嚴重衝擊。

競爭已反映在個別車款的表現上。據報2026年上半年銷售數據,三款中國車型在歐洲插電式油電混合車銷售排名中名列前茅:比亞迪宋PLUS DM-i約44,700輛、比亞迪元UP DM-i約31,600輛,以及奇瑞探索06 C-DM約29,900輛。

歐盟另一項提案《產業加速法案》可能影響車廠因應方式,尤其是本地生產。據報提案規定,獲得公共支持的電動車與插電式油電混合車須在歐盟組裝,且電池以外的零組件至少70%須在當地採購。提案也將審查來自歐盟以外、在戰略產業投資超過1億歐元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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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條款仍須歐洲議會與成員國批准。據報,車輛相關規定的建議實施日期約為2027年年中,其他規定則為2029年1月1日。這些措施與油電混合車貿易共識不同,但仍值得關注,因為單是將組裝線移至歐洲,未必足以符合未來取得公共支持的條件。

後續決策與日期

謝夫喬維奇表示,協議成果須先經歐洲的政治與制度程序。歐盟領袖預定在10月15日至16日舉行的歐洲理事會會議上檢視協議。若領袖支持這項安排,歐盟執委會接著會展開必要的執行工作。

談判與預定決策的時程如下:

  • 2026年6月29日:中歐貿易與投資磋商機制首次會議舉行。
  • 9月18日:中國以WTO規則為由,公開拒絕自願出口限制提案。
  • 10月8日至9日:王文濤與馬羅什・謝夫喬維奇在北京舉行第二次磋商會議,達成16項共識。
  • 10月15日至16日:歐盟領袖預定在歐洲理事會評估協議成果。
  • 12月1日:報導提及可能的限制措施實施日期,但尚未確認為協商一致的期限。
  • 2027年1月:預定舉行部長級視訊會議。
  • 2027年3月:預定舉行第三次貿易與投資磋商會議。

尚待決定的事項包括適用車種、出口基準、年度限制、定價條件、監督安排,以及已下訂車輛的處理方式。稀土許可程序及仍在進行的電池電動車案件,也需要後續處理。

這項協議開啟了協商限制的途徑,但尚未為企業提供完整規則,供其據以作出生產、採購與投資決策。

重點

  • 中國與歐盟於2026年10月9日在北京就油電混合車達成初步共識,屬於16項共識的整體方案之一。
  • 報導對減量基準說法不一,可能是2026年出口量,也可能是對未來出貨量的預測。
  • 目前尚未公布具約束力的配額、年度時程、執行機制或確認的開始日期。
  • 油電混合車仍適用歐盟一般10%的汽車關稅;中國電池電動車則面臨額外關稅。
  • 中國提出加快稀土及永磁體許可審核,但未保證供應,也未取消出口管制。
  • 歐盟批准程序,以及2027年1月和3月的後續談判,將決定這項共識如何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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