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首艘濱海戰鬥艦延至2027年4月交付,導彈缺口與成本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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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ysia Delays First Littoral Combat Ship to April 2027 as Missile Gap and Costs Draw Scrutiny

再延四個月,主要導彈系統仍未到位

馬來西亞首艘濱海戰鬥艦「馬哈拉惹里拉號」(Maharaja Lela)原定於2026年12月交付,如今延至2027年4月,且不會配備原規劃的海軍攻擊飛彈系統。這次最新延期發生之際,五艘艦艇的計畫仍面臨建造未完成、武器採購延誤,以及導彈爭議;馬來西亞已為這批導彈支付1億2,435萬歐元。

目錄
  1. 再延四個月,主要導彈系統仍未到位
  2. 哪些因素拖慢建造與測試?
  3. 最新期限背後的時程
  4. 海軍攻擊飛彈缺位為何重要
  5. 挪威爭議中的付款與賠償
  6. 為何2027年4月與2035年12月指的是不同事情
  7. 其他合約仍影響作戰準備
  8. 船艦減少,支出卻增加
  9. 追究責任,但不停止完工
  10. 重點整理

國防部長莫哈末卡立諾丁(Mohamed Khaled Nordin)於2026年10月7日在國會宣布修訂後的第一階段交艦日期;此前,盧穆特海軍造船廠(LUNAS)表示,已無法保證能在12月交付。國防部已向公司發出「預定損害賠償通知」,這是一種合約機制,可據此要求延遲交付的賠償。

首艦在8月的完工進度為86.39%。審計長報告2/2026記錄顯示,截至6月25日,整體計畫進度為78.99%,低於原定的86.54%,落後7.55個百分點。五艘艦艇的延誤天數介於30至108天。

卡立其後指示造船廠加快作業,同時堅稱完工不應受要求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RCI)的呼聲影響。部長10月11日在哥打丁宜發言時,將造艦期限與問題採購案的調查分開處理。

「LCS 1號艦完工是另一回事,不取決於皇家調查委員會。否則,這艘船到現在還是無法完工。因此,我們已要求造船廠加快作業,確保不再延誤。」他說。

如今關鍵問題已不只是海軍何時接收艦艇,還包括交付時具備哪些能力、缺少的系統何時能安裝,以及剩餘作業需要多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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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因素拖慢建造與測試?

LUNAS將延誤歸因於電纜敷設、管線安裝、設備安裝、檢查,以及艦上生活設施和其他設備的工程尚未完成。這些作業彼此相連:電線或管線未完工,可能導致設備無法通電、檢查,並通過後續測試。

卡立告訴國會,這些問題拖慢了系統啟用流程,進而延誤試驗與測試驗收。港口驗收測試是在船艦停靠時檢查設備與系統;海上驗收測試則評估船艦在海上的性能。單是實體建造完成,並不能證明船艦可以可靠運作。

據報導,10月5日在盧穆特造船廠進行的檢查發現,主要建造與設備安裝工程仍在進行。原定安裝的SMART-S Mk 2空中監視雷達尚未裝上整合式桅杆,但導航雷達與火控雷達設備似乎已就位。檢查期間,其他作戰系統組件的狀態無法獨立確認。

有一種說法指出,海上試航於2026年4月29日開始。但這並不能證明完整的驗收計畫已經完成,尤其部長其後提到測試與測試驗收延誤。

最新數據也應分開看待。LCS 1號艦8月的86.39%完工率是指首艘艦;之後公布的整體計畫進度80.13%則涵蓋更廣泛的專案。該計畫進度較審計報告的78.99%增加1.14個百分點,但不能據此證明進度落差已經補上。

最新期限背後的時程

4月交艦目標是在2026年8月的合約期限及其後訂定的12月目標之後提出。審計報告的一份說明指出,LUNAS提出的交艦日期為2027年4月19日;卡立在國會宣布交期為4月,但未確認具體日期。

  • 2011年:計畫獲准建造六艘艦艇。
  • 2014年:簽署主要建造合約,金額為91億2,800萬令吉。
  • 2018年4月:馬來西亞簽約採購供六艘濱海戰鬥艦使用的康斯伯格海軍攻擊飛彈套件。
  • 2023年:補充協議將艦隊規模縮減至五艘,並將主要合約金額提高至112億2,700萬令吉。
  • 2026年5月18日:導彈出口許可遭撤銷後,馬來西亞向康斯伯格提出正式賠償要求。
  • 2026年6月25日:審計記錄顯示,計畫進度為78.99%,低於原定的86.54%。
  • 2026年8月26日:政府簽署後勤與試驗支援合約。
  • 2026年10月7日:卡立宣布修訂後的第一階段交艦目標為2027年4月。
  • 2026年10月11日:卡立表示造艦工程不會等待皇家調查委員會成立,替代導彈的協商仍在進行。

各份報導對部分日期的說法不一。一份報導將審計資料截點列為2025年6月,而非2026年6月,並稱2011年是合約簽署年份。較詳細的時程則將2011年列為計畫獲准年份,主要合約於2014年簽署。另一份報導仍將2026年12月26日列為交艦目標,但該報導早於10月7日宣布延期至4月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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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攻擊飛彈缺位為何重要

原規劃的海軍攻擊飛彈是這艘艦艇攻擊水面目標的主要飛彈能力。缺少這套系統,不代表「馬哈拉惹里拉號」完全沒有武器,但確實造成特定能力缺口,而防空、電子作戰及其他艦載系統本身無法取代這項能力。

卡立10月11日表示,這艘艦艇配有防空飛彈、反潛能力及電子干擾系統。他說,尚未到位的是攻擊水面目標的飛彈系統。電子干擾旨在干擾敵方訊號;戰鬥管理系統則整合感測器與武器資訊,讓船員評估威脅並作出反應。

部長所述已裝艦設備與採購紀錄之間,仍有未釐清的落差。國會相關報導指出,儘管已簽署接受函,地對空飛彈合約仍未完全定案。據報導,造船廠檢查也無法確認所有作戰系統的安裝狀況。採購核准、實際安裝與作戰準備就緒,是不同階段。

卡立表示,在等待替代飛彈系統期間,空軍可以執行相關攻擊任務。這是由其他軍種提供的暫行方案,並不代表艦艇缺少的能力已經恢復。

國防部曾討論有條件接收LCS 1號艦。根據國防部對審計報告的回覆,接收艦艇並不會解除承包商尚未履行的義務,包括安裝飛彈、系統整合及船員訓練。這項區別十分重要:即使合約要求的所有能力尚未到位,也可能先行交艦。

挪威爭議中的付款與賠償

挪威撤銷出口許可,導致48枚海軍攻擊飛彈及兩枚遙測飛彈未能交付。遙測飛彈用於在測試期間蒐集資訊。審計報告相關說明指出,已支付款項為1億2,435萬歐元,或5億7,124萬令吉,約占修訂後導彈合約金額的96.6%。

馬來西亞其他官方說法則稱已支付約95%。這些數字不應視為完全相同,因為相關報導並未公開釐清兩者的會計日期或合約範圍是否一致。

據報導,國防部提出的賠償與退款要求為2億1,466萬歐元;其他報導則稱金額為2億5,100萬美元,或超過10億令吉。這項要求包含已支付款項以外的損失索賠,例如更換設備及準備另一套導彈系統所需的費用。這是索賠金額,不代表款項已經追回。

挪威外交部已證實,部分出口許可遭到撤銷。康斯伯格主張,許可決定在法律上使其無法交貨,並援引不可抗力條款,即合約中針對當事方無法控制事件的規定。馬來西亞則認為,供應商應為未交付的採購品及相關費用負責。

結果取決於合約條款與爭端處理程序,但相關報導未公開這些內容。雙方於8月12日及13日在土耳其進行和解協商,但未見已達成和解的消息。卡立10月5日表示,追回款項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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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2027年4月與2035年12月指的是不同事情

審計報告警告,LCS 1號艦可能要到2035年12月才能具備完整作戰能力,這已成為另一項爭議。2027年4月指的是預定交艦時間;2035年12月則是完成缺失能力的一種情境推估,不一定代表船艦要到那時才能開始執行任何任務。

審計報告的詳細說明指出,2035年的情境假設替代飛彈採購需時三年,後續執行再需六年,並以原導彈合約的履約期作為參考。國防部告訴審計單位,若缺少攻擊水面目標的飛彈能力,這艘艦艇就無法全面投入作戰。

卡立反對這項推估。他表示,馬來西亞正考慮南韓、土耳其及法國的替代方案,並主張交付與安裝可能只需三年,而非挪威合約相關的較長時間。10月稍早的一份報導則稱,他估計需時三至四年。

這些說法並未確立替代系統的最終期限。供應商尚未公布,協商仍在進行,也沒有已確認的合約簽署日期可據以計算交貨期。卡立10月11日表示,採購不會取決於2027年度預算撥款。

因此,雙方歧見聚焦於採購與安裝所需時間的假設。部長預期能以較短時程完成;審計報告則提出較長的情境推估。無論是4月交艦目標,還是對2035年推估的否定,都沒有解決替代系統的時程問題。

其他合約仍影響作戰準備

導彈爭議並非唯一的採購問題。截至6月審計資料截點,四項配套採購仍未完成,而攻擊水面目標的導彈採購也陷入停滯。其他報導稱有五項武器與支援合約尚未完成,指的應是這些待辦需求的總和。

此後已有進展。承包商於8月11日簽署後勤與試驗支援合約,政府則於8月26日簽署。該合約授權進行船艦服役前所需的支援、訓練與測試工作。

29枚地對空飛彈的接受函於8月3日簽署。國會相關報導指出,供應期為69個月;卡立則表示,合約文件預計於10月中完成定案。這段較長的供應期,應與更近期的艦艇交付目標區分開來。

艦砲彈藥及整合式誘餌發射系統仍在直接協商。各份報導對彈藥的說法不同:有些指出是30毫米中口徑艦砲彈藥,較詳細的國會報導則提到57毫米3P彈藥及誘餌彈藥。在採購清單尚未釐清前,不能貿然認定這些描述指的是同一項採購。

審計報告也發現,供計畫使用的硬殼充氣艇未符合合約規格。前副國防部長伊克馬爾希沙姆阿卜杜勒阿齊茲(Ikmal Hisham Abdul Aziz)表示,這個問題自2019年起便已提出。未完成的合約與設備缺陷一同顯示,交艦時程取決於採購、測試與訓練的協調,不能只看建造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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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艦減少,支出卻增加

即使還未計入替代飛彈的費用,計畫的財務變化已相當可觀。主要合約金額從2014年的91億2,800萬令吉,增加至2023年補充協議中的112億2,700萬令吉,增幅為20億9,900萬令吉,約23%。原定艦隊規模則從六艘減至五艘。

以合約總額除以艦艇數量,原計畫平均每艘約15億2,000萬令吉,目前則約22億5,000萬令吉,增幅約48%。這只是主要合約總額的比較,並非每艘船精確建造成本或所有武器套件最終成本的衡量方式。

截至審計資料截點,政府已支付112億2,700萬令吉主要合約中的85億5,700萬令吉,約占76.2%,尚餘約26億7,000萬令吉。國會議員沙希丹卡欣(Shahidan Kassim)呼籲,剩餘款項應依可查證的里程碑支付,並定期向公共帳目委員會更新進度,說明成本或範圍的變動。

峇吉里國會議員陳宏斌(Tan Hong Pin)在國會辯論期間主張,造艦工程與另行採購的設備需要一套統一協調的計畫。

「船艦、武器、彈藥、防護系統與作戰支援,都必須依照一套協調一致的計畫完成。」他說。

向LUNAS發出的損害賠償通知是對延誤的另一項處置,但目前未見已核定或追回的金額。LUNAS由財政部持有;卡立表示,財政部將與國防部合作監督交付進度。他區分客戶與承包商的責任,將造艦責任歸於造船廠,但政府仍須負責協調採購。

追究責任,但不停止完工

要求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是要查明計畫為何走到這一步,以及現有監督是否足夠。卡立表示,調查應交由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及相關主管機關處理。他提到一名前海軍總司令涉案受審;該名人士也曾擔任布斯特海軍造船廠(Boustead Naval Shipyard)董事總經理,但卡立並未宣布新的調查時程。

馬來亞大學國防分析師林忠華(Lam Choong Wah)支持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認為委員會可檢視公共帳目委員會無法取得的敏感文件,並提出改革建議。他也主張,國會應監督金額超過1億令吉的國防採購,並將重大採購列入聯邦年度預算。

馬來西亞國民大學海事事務專家沙拉瓦蒂馬特巴希爾(Salawati Mat Basir)呼籲成立橫跨軍種與各部會的採購委員會,並採用國際公開招標。這些都是改革建議,並非已確認採行的措施。

兩位分析師都認為,儘管延誤,這些艦艇仍能提供有用的海軍作戰能力,但也承認部分系統可能落後於較新的技術。林忠華區分了延誤交付的裝備與毫無成果的計畫。

「所以,總比什麼都沒有好。」他說。

接下來可衡量的步驟包括完成待辦合約、進行驗收測試,以及在2027年4月交艦。替代飛彈供應商、價格與安裝時程、賠償結果,以及延遲通知涉及的應付金額,仍未有定論。完成船艦與調查計畫可以分開進行,但兩者都不能取代對交付能力的驗證,海軍必須確實取得當初採購的作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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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 LCS 1號艦預定於2027年4月進入第一階段交付,比先前的2026年12月目標晚四個月。
  • 該艦交付時將缺少原規劃的海軍攻擊飛彈系統;替代供應商協商仍在進行。
  • LCS 1號艦8月完工進度為86.39%;6月審計則發現整體計畫落後進度7.55個百分點。
  • 馬來西亞已為未交付的導彈套件支付1億2,435萬歐元,並正追討賠償。
  • 主要合約金額增至112億2,700萬令吉,艦隊規模則從六艘縮減至五艘。
  • 卡立不認同審計報告提出的2035年12月全面具備作戰能力情境推估,但替代飛彈期限尚未確認。
  • 國防部已向LUNAS發出損害賠償通知,並表示造艦工程不應等待皇家調查委員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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