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調查點名鴻海、台達電與廣達,聚焦AI伺服器供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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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Patent Probe Names Foxconn, Delta and Quanta in AI Server Power Dispute

20家公司因供電技術面臨調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已對20家公司及相關法律實體展開專利調查,其中包括台灣的鴻海精密工業(又稱富士康)、台達電子與廣達電腦。爭議涉及垂直供電系統、相關零組件,以及採用這些系統的運算設備,使供電技術供應商與伺服器製造商同列調查對象。

目錄
  1. 20家公司因供電技術面臨調查
  2. 調查涉及哪些技術?
  3. 哪些公司及子公司列名?
  4. 鴻海組建團隊,廣達要求供應商因應
  5. 台達電否認侵權,另一起法律爭端仍在進行
  6. 驗證與生產狀態限制短期風險
  7. Vicor要求委員會發布哪些命令
  8. 時程與後續程序
  9. 台灣將提供協助,市場曝險引發關注
  10. 重點摘要

鴻海表示,此案調查案號為 337-TA-1526,涉及的專利是 美國專利第10,903,734號。鴻海聲明指出,美國時間2026年10月9日正式展開調查。提出申訴的是總部位於麻薩諸塞州安多佛的電力技術公司Vicor Corporation;該公司尋求發布命令,限制遭指控產品進口及在美國銷售。

委員會尚未裁定任何被告是否侵害Vicor專利,或違反《1930年關稅法》第337條。展開調查代表程序開始審查相關指控,並不表示指控已獲證實。

鴻海、台達電與廣達表示,目前產品或營運尚未受到重大影響。另兩名被告鴻海工業富聯與立訊精密則表示,涉案產品仍在驗證階段,或尚未進入量產。這些說法有助說明公司所述的短期影響有限,但並未解決專利爭議,也不能據此確認任何最終命令的適用範圍。

調查涉及哪些技術?

涉案產品範圍涵蓋資料中心伺服器、人工智慧系統與雲端運算所使用的設備。供電系統為AI加速器、張量處理單元、圖形處理器與中央處理器供電。這些處理器執行不同的運算任務,但都仰賴能提供可用電力的零組件。

這項區別很重要,因為本次調查並非針對AI運算本身,而是涉及特定類別的供電技術及採用該技術的設備。即使爭議技術位於其他公司供應的零組件中,伺服器製造商仍可能成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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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所列的海關分類包括8501與8504系列,以及8542項,涵蓋電氣設備、電力轉換器與積體電路等類別。這些分類代表範圍廣泛的貿易商品,並未指出被控侵權的具體型號,也不表示這些類別中的所有產品都受到指控。

目前報導的公告中未公開列出具體伺服器型號或運算平台。因此,現在就將調查與特定加速器平台、客戶部署案或完整產品線連結,仍嫌過早。

哪些公司及子公司列名?

調查對象涵蓋台灣、中國、德國、加拿大與美國的公司及相關實體。除了鴻海、台達電與廣達,報導所列的被告還包括立訊精密、Monolithic Power Systems、英飛凌科技、Flex與Celestica。

鴻海表示,其相關被告包括富士康工業互聯網有限公司、FII USA Inc.、Ingrasys Technology Inc.與Ingrasys Technology USA Inc.。台達電列名的實體包括Delta Electronics (Americas) Ltd.與DET Logistics (USA) Corporation。廣達集團則包括廣達雲端科技、其美國公司,以及廣達電腦的美國公司。立訊精密及其子公司立訊科技也名列其中。

列出的20個對象不應解讀為20個獨立企業集團,因為其中包括相關法律實體,有些隸屬同一企業。製造商與美國關係企業同時列名,反映調查範圍涵蓋生產、進口及美國境內銷售,但各實體的法律責任仍須視證據而定。

這份名單範圍廣,是本案一項重要特點:針對電力零組件的爭議,可能延伸至含有該零組件的運算系統。但這本身並不能證明每名被告採用相同設計,或面臨相同程度的風險。

鴻海組建團隊,廣達要求供應商因應

鴻海10月11日表示,已組成專業團隊釐清專利與產品範圍,並將透過法律程序因應,以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鴻海強調,委員會尚未對Vicor的指控作出實質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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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在聲明中說明了對短期營運影響的初步評估。公司表示:

目前此調查對本公司及相關企業的生產營運、產品出貨或客戶合作,尚未造成重大影響。

鴻海表示營運維持正常,並將持續與客戶及供應鏈夥伴溝通。公司也承認最終結果仍不確定,並承諾追蹤事態發展,依法進行必要揭露。這項說明反映目前狀況,並非保證未來不會受到限制。

廣達也於10月11日作出回應,著重於相關零組件。公司表示,將要求相關供應商妥善處理爭議,積極因應,以保障廣達權益。由於調查仍在進行,廣達不便進一步評論,並表示產品與營運目前未受影響。

兩家公司回應所呈現的短期優先事項各不相同。鴻海正從集團層面檢視專利與產品範圍,廣達則將焦點放在爭議零組件的供應商。兩份聲明都未釐清這些零組件是否落入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

台達電否認侵權,另一起法律爭端仍在進行

台達電表示,重視智慧財產權及營運所在地市場的法規遵循。公司將透過相關法律程序維護權益;由於案件進入法律程序,不便進一步評論。台達電表示,目前產品未受影響。

這項調查被形容為Vicor先前對台達電提起專利訴訟的延伸。台達電否認侵權,並已在美國法院提出反訴,指控Vicor侵害台達電自己的專利。

雙方各自提出的指控與法院裁決是不同的事。台達電的反訴不能證明Vicor侵權,正如Vicor提出申訴也不能證明台達電侵權。法院訴訟與委員會調查亦不應視為相同程序。

描述此事進展的報導中,未列出法院案件編號、開庭時程,或台達電反訴的詳細內容。先前訴訟可作為爭端背景,但不能據此判斷委員會將如何評估目前列為被告的公司。

驗證與生產狀態限制短期風險

鴻海工業富聯10月11日表示,涉案產品仍在內部驗證與評估階段。內部檢視結果顯示,調查對生產、營運或財務表現沒有實質影響。不過,公司提醒,調查才剛開始,最終結果仍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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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也說明其智慧財產權管理措施,包括設有專責部門與專業人員,負責申請、保護及維權。公司表示,會要求供應商保證產品不侵權,並取得相關技術所需的許可或授權。這些措施說明公司的法遵作法,但不能取代本案對專利問題的法律認定。

立訊精密10月10日也作出類似回應。公司表示,涉案產品尚未量產,預期不會對營運或財務表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這些說明為各公司所稱的營運正常補充了細節。仍在驗證階段或尚未量產的產品,與已大規模出貨的產品相比,短期商業處境並不相同。然而,公司未揭露足夠資訊,無法量化受影響營收、研發支出或可能調整的生產計畫。

Vicor要求委員會發布哪些命令

Vicor指控,垂直供電系統、相關零組件,以及採用該技術的運算設備,在進口至美國或於美國銷售時侵害其專利權。該公司已請求發布有限排除令及停止暨禁止令。

有限排除令將限制涉案被告相關產品進入美國。停止暨禁止令則會規範美國市場內特定行為,包括銷售受涵蓋的商品。任何命令的實際適用範圍,都取決於委員會的認定及救濟命令的具體內容。

因此,這項程序不同於對所有台灣伺服器加徵新關稅,或全面限制AI硬體,而是針對列名被告及遭指控技術的專利爭議。不過,若Vicor勝訴,影響可能不只限於獨立零組件,因為調查明列的範圍也包括採用爭議技術的運算系統。

目前尚未宣布本案將發布任何排除令或銷售限制。是否存在違規、哪些產品將受涵蓋,以及是否需要採取救濟措施,仍有待調查釐清。

時程與後續程序

委員會展開調查前約一個月,已收到申訴。報導對公告日期說法不一:多家媒體稱委員會於10月9日發布新聞稿,另有報導稱公告日期為10月10日。鴻海特別指出,美國時間2026年10月9日是調查正式展開日期。公告日期不同,不影響各方一致表示尚未就侵權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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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9日:Vicor向委員會提出申訴。
  • 9月10日:Vicor提交補充文件。
  • 美國時間2026年10月9日:鴻海表示,委員會正式展開第337-TA-1526號調查。
  • 10月10日:立訊發布回應;部分報導也將委員會公告日期列為當天。
  • 10月11日:鴻海、廣達與鴻海工業富聯發布回應。
  • 立案後45天內:委員會須訂定預定結案日期。

委員會首席行政法官將把案件交由行政法官審理。行政法官會安排證據聽證,並就是否違反第337條作出初步裁定;該裁定仍須由委員會審查。

台灣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表示,第337條調查通常需時12至16個月。這是一般時程,並非本案已公布的期限。同樣地,須在45天內訂定預定結案日期,也不代表調查必須在45天內完成。

委員會說明,救濟命令發布後即生效,並在60天審查期屆滿後成為最終命令,除非美國貿易代表基於政策理由予以否決。只有在發布救濟命令的情況下,才會進入這項審查程序。相關報導尚未指出聽證日期、初步裁定日期或最終預定結案日期。

台灣將提供協助,市場曝險引發關注

台灣經濟部及國際貿易署將此事定性為私人公司依照美國第337條程序進行的專利爭議。政府表示尊重法律程序,將持續關注後續發展、與受影響公司保持聯繫,並視需要提供適當協助。

邱達生被報導稱為東海大學經濟系教授,另有報導稱他是亞太商工總會執行長。他提出可能的結果,包括被告可能被認定未侵權,或案件若朝有利Vicor的方向發展,被告可能尋求和解。他認為賠償可能成為協議內容之一,但目前尚未公布任何和解條件。

邱達生估計,台灣AI產業訂單與出口有70%至80%仰賴美國市場。這是他的估算,並非採用明確資料集或統計期間的官方貿易數據。該估算指出美國市場准入的商業重要性,但不能衡量這起專利爭議可能影響多少業務。

雲豹政治經濟暨產業研究院副院長柴煥欣對台灣企業的專利研發與保護機制表示信心,並認為被判定侵權的可能性不高。這是個人看法,並非有公開權利要求分析支撐的法律預測。他與邱達生提出的評估及情境,都不能取代委員會對專利與遭指控產品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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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區別在於目前營運狀況與未來法律風險。各公司表示眼前干擾有限或沒有影響,有些公司也稱相關產品仍在開發階段。然而,若Vicor勝訴,所請求的救濟措施可能影響相關公司進入重要市場。在缺乏具體產品型號、受影響營收數據或侵權裁定的情況下,目前仍無法估算潛在商業損失。

重點摘要

  • 第337-TA-1526號調查列名20家公司及相關實體,包括鴻海、台達電與廣達。
  • 鴻海指出,爭議涉及美國專利第10,903,734號。
  • 調查範圍涵蓋垂直供電系統、相關零組件,以及採用這些系統的運算設備。
  • Vicor尋求有限排除令及停止暨禁止令;目前尚未認定任何違規,也未發布救濟命令。
  • 鴻海、台達電與廣達表示目前營運未受重大影響。鴻海工業富聯與立訊表示,涉案產品仍在驗證階段或尚未量產。
  • 行政法官將審理本案,之後由委員會審查;立案後45天內須訂定預定結案日期。
  • 台灣國際貿易署表示,此類調查通常需時12至16個月,政府將視需要提供協助。
  • 具體產品型號、受影響銷售額與最終法律結果仍未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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