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開放虛擬資產牌照申請平台,規範訂定資本與銀行業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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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kistan Opens Virtual Asset Licensing Portal as Rules Set Capital and Banking Conditions

新規將虛擬資產業者納入正式監管

巴基斯坦已開放虛擬資產牌照申請平台,最低資本額依業務類別從1,500萬巴基斯坦盧比至5億巴基斯坦盧比不等,並針對交易所、保管服務提供者、代幣發行者及其他業者訂定不同規範。巴基斯坦虛擬資產管理局(PVARA)表示,兩套牌照規範已公告,並於2026年8月21日生效。

目錄
  1. 新規將虛擬資產業者納入正式監管
  2. 牌照架構涵蓋範圍
  3. 監管架構的發展過程
  4. 申請期限與取得正式牌照的途徑
  5. 資本、所有權與管理要求
  6. 客戶保障是法定義務,不是投資保證
  7. 銀行服務准入限制嚴格
  8. 代幣化計畫不只涵蓋交易平台
  9. 人工智慧、支出與國際交流
  10. 重點整理

國務部長兼PVARA主席比拉爾・賓・薩吉卜(Bilal Bin Saqib)向總理穆罕默德・夏巴茲・謝里夫(Muhammad Shehbaz Sharif)及聯邦內閣簡報監管架構,並說明主權債務代幣化、數位金融試點及國際合作等工作。官員表示,牌照規範在《2026年虛擬資產法》通過後五個月內實施,管理局也在支出不到核定預算8%的情況下,達成其所訂里程碑。

實際上的改變,是業者有了進入受監管市場的明確途徑。公司必須取得所提供服務的許可、符合資本與治理要求、保障客戶資產,並遵守金融犯罪防制措施。有條件的銀行服務准入,則讓持牌業者得以透過獨立的客戶資金帳戶,結算獲准交易。

各類別數量存在一項重要出入。內閣簡報與發布消息稱,架構涵蓋10項業務;PVARA官方牌照頁面則列出11種牌照類別,將與單一貨幣掛鉤的代幣,和與其他資產、一籃子資產或權利掛鉤的代幣分開列類。業者評估所需許可時,應以官方類別清單為準。

建立牌照制度不代表每位申請者都已獲准,也不代表持牌平台提供的每項資產都受政府保證。初步許可、正式牌照與個別投資標的核准,是此一架構中彼此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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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架構涵蓋範圍

PVARA的官方牌照架構列出依《2026年虛擬資產法》第68條制定的兩項監管法規:《2026年巴基斯坦虛擬資產服務規則》及《2026年巴基斯坦虛擬資產服務特定業務規則》。兩者均於刊登政府公報當日,即8月21日生效。

第一項規則訂定持牌業者的共同要求,包括治理、財務資源、市場行為、技術、客戶資產保護,以及防制洗錢、資助恐怖主義和資助武器擴散等措施。第二項則針對各類服務增訂要求。牌照只授權其中明確列出的業務類別,不代表可在整個市場不受限制地營運。

官方清單涵蓋諮詢服務;經紀與交易商服務;保管;交易所;借貸;衍生性商品;資產管理與投資;轉移與結算;發行與法定貨幣掛鉤的代幣;發行與其他資產掛鉤的代幣;以及挖礦相關服務。申請者可以申請一種以上的類別。

報導所稱10項與官方所列11項之間的差異,似乎是發布消息將代幣發行合併為一項業務所致。官方頁面則將兩種發行類別分開列出。該頁指引也說明,如《法案》與規則內容和網站上的說明資訊有所牴觸,應以《法案》與規則為準。

挖礦的適用範圍比類別名稱所暗示的更窄。PVARA表示,單純挖礦不需要虛擬資產服務牌照;但涉及客戶資金、客戶資產,或向第三方提供專業服務的營運,可能需要牌照。若管理局依營運規模、能源使用量或運算活動訂定門檻,也可能適用另行登記或申報的架構。

監管架構的發展過程

所稱五個月的實施期,是指從永久性《法案》通過到牌照規則生效的期間。另一種說法則將PVARA自2025年7月依據初步條例成立以來約15個月的制度發展歷程納入計算。兩者衡量的是不同階段,起算點並不相同。

發展時序也顯示,初步核准與銀行安排早於最終牌照規範:

  • 2025年7月:PVARA依據初步條例成立。
  • 2025年12月:幣安(Binance)和HTX取得初步不反對證明。
  • 2026年3月:國會透過《2026年虛擬資產法》建立永久性法定架構。
  • 2026年4月14日:巴基斯坦國家銀行第10號通告開放持牌業者有條件使用銀行服務,取代自2018年起實施的限制。
  • 2026年6月11日至7月2日:PVARA/CON/001/2026公開諮詢期間,並舉行利害關係人線上研討會。
  • 2026年8月21日:牌照規則與特定業務規則生效。
  • 2026年9月5日:架構訂定過渡期業者的申請期限。
  • 2026年9月:PVARA參與在紐約舉行的區塊鏈與代幣化金融對話。

12月的核准不應與8月規則下的正式牌照混為一談。PVARA指引允許持有依2025年規則核發證書的業者直接申請牌照,但仍須接受規定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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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與取得正式牌照的途徑

依據第70條,於2026年3月5日或之前已開始營運的過渡期業者,必須在2026年9月5日前提交不反對證明申請,否則須停止營運。發布消息指出,若未提出申請而在期限後繼續營運,將構成違法。此期限要求的是提交初步申請,並非完成整個牌照程序。

不反對證明(NOC)是進入必要正式程序的初步許可。這並非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牌照。一般程序包括申請NOC、依巴基斯坦《2017年公司法》成立公司,並在證明有效期間內提交正式牌照申請。

PVARA必須在收到完整申請後60天內核發或拒絕NOC。證明有效期為三個月;若在到期前提出申請並記錄理由,可延長最多三個月。

完整牌照申請的審理期限為90天。若案件複雜、涉及新型風險,或須與其他主管機關諮商,PVARA可再延長最多60天。只有在管理局確認文件合格且完整後,審理期限才開始計算。若主管機關要求補充資料,審理期限將暫停,直到申請者回覆為止。

另一種途徑是監理沙盒,也就是在監督下測試創新產品的環境,並事先就客戶數量、測試期間及業務範圍訂定限制。成功參與者可直接申請牌照,不必另外取得NOC。完成沙盒測試不保證申請獲准,參與沙盒也不免除發布消息所述的過渡期申報要求。

資本、所有權與管理要求

申請者必須依巴基斯坦《2017年公司法》在當地設立公司,且至少設有三名董事。《法案》與規則並未要求巴基斯坦人持股,也未限制外資持股比例,因此全由外國股東持有的公司,只要符合當地設立及監管條件,也可以提出申請。

各類業務的最低實收資本額不同。諮詢服務須達1,500萬巴基斯坦盧比,經紀與交易商服務須達7,500萬巴基斯坦盧比。保管、資產管理與投資,以及轉移與結算業務的最低要求均為2億巴基斯坦盧比。

兩種代幣發行類別均須達3億巴基斯坦盧比。交易所、借貸、衍生性商品及挖礦相關服務的最低要求均為5億巴基斯坦盧比。因此,以諮詢服務所需的1,500萬巴基斯坦盧比為基準,最高最低資本額相差約33.3倍,即5億巴基斯坦盧比。這些是資本要求,並非牌照申請費。

申請資料不只包括資金證明。PVARA要求提交包含三年財務預測及不利情境的營運計畫、所有權與董事會資料、保管安排資訊,以及客戶所在地與主要營運地點說明。董事與高階人員必須符合適任標準,包括接受背景查核。

業者還須具備資安措施、服務中斷後維持營運或復原的安排、客戶身分辨識程序、交易監控及可疑活動通報機制。即使在境外提供服務,也不一定代表業者不受規則管轄:若以巴基斯坦民眾為目標、向其推廣服務或為其辦理開戶,相關業務可能納入監管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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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保障是法定義務,不是投資保證

這套架構旨在將客戶財產與業者自有資產分開,處理業者挪用資金或倒閉時可能發生的問題。薩吉卜在發布會上說明持牌公司應履行的義務,以及制度預期為客戶提供的保障。

持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必須將客戶持有資產與自有資產分開管理;未經書面同意,不得出借或設定質押;平台倒閉時,也不得動用客戶資產。這些如今將是法定義務,而不是承諾。

這些規則規範的是資產處理方式,而非市場價值。將客戶持有資產分開管理,無法避免代幣價格下跌;平台取得牌照,也不代表其上架的每項資產都適合所有客戶。

PVARA明確表示,不會核准、背書或保證個別虛擬資產。交易所仍須為上架決策負責,並依其公布的標準辦理。向管理局通報上架決定不等於獲得核准,但管理局可要求持牌公司暫停、限制或停止涉及特定資產的業務。

官方指引提供了辨別正式授權與宣傳說法的方式。PVARA維護公開的持牌業者名冊。持牌公司也必須在網站公布其法定名稱、在巴基斯坦的登記地址、聯絡資訊、牌照號碼及獲准服務類別。

內閣簡報與發布消息未說明已核發多少張正式牌照、保障涵蓋多少客戶,或業者實際倒閉時這些保障如何發揮作用。這些是衡量制度落實情況的不同指標,不能等同於申請平台開放。

銀行服務准入限制嚴格

國家銀行4月14日發布的通告,為牌照制度提供銀行服務途徑。受監管金融機構可為PVARA持牌業者開戶,但須先取得有效牌照副本,並向管理局獨立查證牌照真偽。據報導,相關指示立即生效。

若業者營運模式有此需要,銀行可設立獨立的客戶資金帳戶,用於獲准交易的結算。這些帳戶必須以巴基斯坦盧比計價,且不得支付任何報酬。禁止現金存提款,客戶資金也不得與業者自有資金混合。

這些帳戶中的資金不得作為向業者提供融資的抵押品或擔保。銀行必須檢視業務、客戶群、開戶安排與業務所在市場,調整風險評估、監控往來關係,並向金融監測單位通報可疑交易。

NOC持有者可取得用途受限的帳戶,以完成牌照程序。包括虛擬資產相關交易在內的其他服務,只有在取得PVARA正式牌照並符合銀行業務條件後才能使用。

因此,這項許可並不代表銀行可以不受限制地參與加密貨幣市場。銀行不得以自有資金或客戶存款投資、交易或持有虛擬資產。即使與持牌業者合作,銀行仍須履行外匯及其他監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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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幣化計畫不只涵蓋交易平台

內閣簡報將牌照制度與代幣化金融基礎設施工作一併提出。PVARA正與財政部研議主權債務代幣化,包括發行數位歐元債券及「新巴基斯坦存款憑證」(Naya Pakistan Certificates)的提案。這些仍是進行中的工作或研議中的計畫,並非已推出的產品。

代幣化是指將資產或金融請求權表示為記錄在區塊鏈上的數位代幣。對債務工具而言,核心議題仍是請求權所附的權利、發行人的償還義務,以及規範轉讓與結算的規則。改用不同的技術記錄,本身並不會改變這些義務。

薩吉卜也談到出口商貿易應收帳款、營運資金及伊斯蘭金融可能的應用。貿易應收帳款是指出口商已提供商品或服務後,應收取的款項。與資本市場連結的提案,重點在於以這項請求權取得融資,而不是單純再創造一種可交易的加密貨幣。

官員表示,跨境現代支付系統及數位金融試點已有進展。政策所述的推進順序,是先建立牌照制度、客戶保障與金融犯罪執法機制,再拓展至匯款、數位出口、貿易融資及代幣化證券。

官員並未公布主權債務提案的發行金額、參與投資人、試點交易量或確切推出日期。這些工作的意義在於其發展方向:監管計畫將從監督虛擬資產業者,延伸至測試金融應用。若要主張融資已完成或支付成本已降低,仍須有進一步成果佐證。

人工智慧、支出與國際交流

官員向內閣表示,人工智慧已成為PVARA監管系統的核心部分,並稱主要里程碑是在支出不到核定預算8%的情況下達成。簡報未提供預算總額、支出細項,也未提供足夠的營運資訊,無法獨立評估人工智慧的實際作用。

據報導支出占比偏低,並不能說明持續監督需要多少人力與資源。這套架構要求針對不同風險的業者,評估所有權、資本、客戶保障、技術及金融犯罪防制措施。薩吉卜指出,強化機構能力及與現有金融監管機關協調,是優先事項。

在國際方面,PVARA與巴基斯坦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合作,並與聯合國數位及新興技術辦公室共同於2026年9月在紐約舉辦一場名為「區塊鏈與代幣化未來」的對話。活動聚焦新興金融基礎設施的保障措施,以及巴基斯坦參與相關討論。

薩吉卜在內閣簡報中談到監管機關的宗旨時,將公信力與客戶保障置於發布數字之前:

目標不是為了發布消息而核發牌照,而是建立一個公信力足、監督能保障巴基斯坦民眾、監管架構又能促進負責任投資與創新的監管機關。

接下來可衡量的進展包括申請案件的審理、公布獲准業者,以及提出試點成果。簡報未宣布進一步的固定審理日期、發行日期或試點發布日期。架構雖訂有完整申請的審理期限,但這些期限並未提供所有申請者共同的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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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 PVARA的牌照規則與特定業務規則於2026年8月21日生效,申請平台已開放。
  • 官方架構列出11種牌照類別,內閣簡報與發布消息則稱涵蓋10項業務。
  • 過渡期業者必須在2026年9月5日前申請NOC,否則須停止營運。
  • NOC是初步許可,並非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授權。
  • 最低實收資本額依類別不同,介於1,500萬至5億巴基斯坦盧比之間。
  • 持牌業者可有條件使用銀行服務,包括設立獨立的客戶盧比資金帳戶。
  • 取得牌照不代表政府背書,也不代表個別虛擬資產獲得保證。
  • 主權債務代幣化及支付試點仍在研發階段,尚未公布確切發行金額或推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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