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0起案件揭示傷害與懲處之間的落差
南韓教育委員會審查了2024學年度至2026年8月間,涉及新型態校園暴力的490起案件,共有684名受害者,以及1,232名被認定為加害者的學生。然而,總計1,961項懲處措施中,有1,523項、占77.7%,是書面道歉、禁止接觸或報復,以及校內服務。
目錄
執政的共同民主黨籍國會議員韓炳道於10月12日公布這些數據。當局目前正警告「野次鬥毆」:表面上是自願較量的肢體衝突,有時還伴隨不通報傷勢的約定。學生可能遭施壓而參與,其他人則可能安排鬥毆、在場觀看、拍攝或散布影片。
教育部將這些數據提交給國會教育委員會委員韓炳道。他的分析也發現,受害者接受治療或休養措施的比例,從2024年每100名受害者中有10.8人,升至2026年3月至8月的19.3人。同期,每100名加害者中遭停學或更嚴厲懲處的人數,則從20.6人降至12.6人。
這兩種相反趨勢正是核心疑慮:受害者照護需求的紀錄增加,較嚴厲懲處的比率卻下降。這些數據無法證明個別委員會的決定是否合理,因為沒有提供各案背後的證據、傷勢或情況。
此外,必須區分案件、學生與懲處措施。77.7%指的是懲處措施,而非僅受輕微處罰的案件比例。一名學生可能同時接受數項措施,一起案件也可能涉及多名學生。
這些懲處實際代表什麼
最低三個懲處級別共占1,523項措施。第一級要求書面道歉;第二級禁止對受害者接觸、威脅或報復;第三級要求在校服務。符合規定條件時,這些措施可延後登載於學校紀錄。這比「所有輕微處罰都不會留下紀錄」的說法更為審慎。
第四級為社區服務,第五級則是接受特別教育或心理治療。若將這兩類也納入,所有措施中有90.2%低於停學程度。其餘193項措施、占9.8%,涉及停學或更嚴厲處分,包括調班或轉學。
至少有794名學生、占1,232人的64.4%,未受到第四級以上的措施;韓炳道的分析指出,這是可能登載於學校紀錄的門檻。學生人數與懲處措施的百分比是不同指標。
這項區分很重要,因為數據並未顯示所有學生都未受懲處。道歉、限制接觸、服務及教育都是後果。韓炳道關切的是,這些措施的嚴重程度、紀錄方式與教育內容,是否符合強迫鬥毆及散布影片所造成的傷害。
暴力不只發生在鬥毆當下
在490起受審查案件中,88.8%出現肢體暴力;42.7%涉及言語暴力,28.8%涉及脅迫,18.6%涉及網路暴力。各類型彼此重疊,每起案件平均辨識出約兩種暴力,因此不應把各項百分比相加,彷彿每起案件只屬於一種類型。
網路暴力占案件的比例,從2024學年度的14%升至2026年3月至8月的20%,增加6個百分點。因此,一場鬥毆可能造成多種相連的傷害:被迫參與、身體受傷、遭言語羞辱,以及影片在網路上流傳後再次受到傷害。
有關野次鬥毆的說法指出,衝突常發生在地下停車場和巷弄等成人不易監督的地方。學生可能被告知,接受鬥毆就代表同意不報警,即使受傷也一樣。影片有時會被上傳網路或出售。
一名姓徐、55歲的國中教師談到,以「玩鬧」之名,可能掩蓋學生之間不平等的權力關係。
學生說他們玩野次是為了測試力量或技巧,但實際上往往是強勢學生霸凌或對其他學生展現權力。這不過是披著遊戲文化外衣的校園暴力。
同意並不能定案法律問題
警方警告,即使雙方同意或簽署書面協議,野次鬥毆仍可能構成犯罪。首爾市教育廳也提醒家長,學生同意鬥毆並不能免除其因校園暴力受到懲處的責任。承諾不通報鬥毆,不代表不會遭到調查或接受懲處審查。
由韓國法制研究院以英文發布的《校園暴力防治法》將校園暴力定義為,包括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彼此之間的攻擊、脅迫、霸凌,以及透過資訊網路造成傷害的行為。該法對加害者的定義包括參與暴力的學生,不限於出手攻擊的人。
第17條列出從書面道歉、限制接觸到停學及退學等懲處方式。第16條則規定受害者保護措施,包括心理諮商、暫時保護、治療及調班。連結中的英文文本反映的是較早版本的法律,因此其中對委員會組成的描述不應視為現行程序。
刑事責任與校園懲處是兩個不同問題。據報導,平澤市一場發生於2024年2月的公寓住戶代表鬥毆造成一人死亡,法院上訴審於7月判被告致死傷害罪無罪。據稱,兩名參與者曾簽署協議同意鬥毆。這項結果並不代表所有合意鬥毆都合法;刑事判決仍取決於罪名、證據與情況。
清州市另一起據報導的案件則凸顯脅迫的危險。2026年5月,一名20多歲女子疑似遭強迫接連與兩名青少年鬥毆後死亡。兩名20多歲人士因涉嫌共同脅迫遭拘留,兩名青少年則因涉嫌特殊傷害罪遭立案調查。這些是據報導的指控與偵查進展,並非有罪判決。
案件數量與政策變化如何累積
教育部數據顯示,2024學年度有107起涉及野次相關暴力的案件進入審查,2025年有223起,2026年上學期則有160起。案件數從107起增至223起,增加116起,增幅約108%。這三個數字合計為490起。
不同報導對最近一段期間的描述略有出入。懲處分析通常標示為2026年3月至8月,但有一份摘要則稱是1月至8月。最近的160起案件也被稱為上學期案件。比較不同期間的報導時,不應將這些標示視為可以互換。
主要發展橫跨數年:
- 2019年:《校園暴力防治法》修法,調整案件審查的權責。
- 2020年:案件審查從各校移至各區教育廳所屬委員會。
- 2024年2月:專責校園霸凌調查員制度開始實施。
- 2025學年度:147所大學自願將校園霸凌紀錄納入招生審查。
- 2026年4月:束草警察署透過婦女暨青少年部門製作野次防制教材。
- 2026年8月:教育部與國家警察廳發布野次鬥毆警示。
- 2026年10月12日:韓炳道公布教育部案件與懲處數據分析。
這段時間軸顯示,最近的疑慮出現在調查、招生與防制措施都已經改變的制度環境中。這些數據無法判定上述哪些變動影響了懲處決定。
全國調查呈現不同趨勢
2026年第一輪全國校園暴力調查顯示,2.9%的受訪學生表示曾遭遇校園暴力,高於2025年的2.5%。自2013年調查開始涵蓋所有符合資格的學生以來,這是通報比率最高的一年。
調查涵蓋約390萬名四年級至高三學生。從4月起進行為期四週的調查,約319萬人參與,回覆率為81.9%。國小學生通報受害的比率最高,為5.7%;其次為國中生的2.3%及高中生的0.8%。
在通報的暴力類型中,言語騷擾占37.8%,集體霸凌占17.1%,肢體暴力占15.7%,網路暴力占7%。這些結果描述的是廣義校園暴力,不能直接與490起委員會案件相比;後者聚焦新型態暴力,且以肢體攻擊為主。
承認曾霸凌他人的比例為0.8%,較2025年下降0.3個百分點。在通報的施暴原因中,把行為當成惡作劇或沒有特定理由而行動排名第一,占30.6%。對同一行為的不同認知,或許有助於解釋通報受害的人與承認造成傷害的人之間的落差。
分析這項調查的國家青少年政策研究院資深研究員成允淑表示,通報增加的部分原因,可能是面對面建立人際關係的機會減少,以及學生和家長對霸凌更加敏感。但這種解讀不代表通報暴力增加的所有情況,都能以認知改變來解釋。
受害者為何可能保持沉默
部分野次鬥毆附帶不得通報的條件,使壓力不只存在於衝突當下。受害者可能擔心,若在表面上同意參與後尋求協助,會被貼上不忠的標籤。拍攝影片也可能成為另一種羞辱或威嚇來源。
另有通報數據顯示,害怕讓情況變得更糟,是未揭露霸凌最常見的原因,占24.6%。高中生中有20.8%表示,通報似乎沒有用;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合計則為13.8%。透過117通報中心或學校警察等官方管道求助的學生,各約只有2%。
這些數據描述的是較廣泛的通報行為,不僅限於490起受審查案件中的受害者。不過,數據也指出懲處統計的一項實際限制:學生從未揭露的事件,不可能列入受審案件。
教師通報的事件也集中在下課休息時間,占29.8%,以及午餐時間,占21.2%,兩者合計51%。因此,防制工作也取決於正式課程之外的情況,因為學生在這些時段較有機會聚集,也較缺乏密切監督。
網路關注可能讓觀眾遠超出校園範圍。據報導,一個專門發布野次內容的頻道約有50萬名訂閱者。藍樹財團諮商部門主管金碩珉呼籲,由平台與相關機構共同監督,並結合教育廳、學校警察及社工提供保護。
招生後果引發法律爭議
校園紀錄的影響日益重大,因為霸凌認定可能左右大學入學機會。教育部於2023年4月宣布相關措施後,147所大學自2025學年度起自願在招生審查中納入霸凌紀錄。教育部宣布的政策則要求,自2026學年度起,所有大學在各種招生管道都必須考量這類紀錄。
利害關係升高,也增加了對調查結果提出異議或降低懲處級別的壓力。據報導,有些人提出報復性申訴,意圖把案件描述成雙方都有責任,或施壓最先通報的學生。這類爭議使得區分真正的雙方衝突與假借同意之名的脅迫更加困難。
Sugar Square Law & Advisors律師金周賢指出,招生後果趨嚴與爭議增加有關。
從招生審查人員的角度來看,即使是與校園霸凌有關的輕微懲處,也可能成為招生決定的重要因素。
據法院相關報導,首爾行政法院受理的校園霸凌訴訟,從2022年的51件增至報導所稱前一年的134件,增加83件,增幅約163%。專責庭於2月從兩個增至四個。相關報導並未說明這些日期所指的確切年份。
2024年2月推行的調查員制度,由各區教育廳指派退休教師或警察擔任調查員。據報導,調查員每案可領取10萬至20萬韓元。制度原意是減輕教師的行政負擔,但批評者認為,排除教師可能使調查人員缺乏對班級人際關係的了解。
韓國教師與教育工作者工會的玄慶熙呼籲恢復教師介入案件的權限。京仁教育大學教授朴周亨則提議,為調查或調解案件的教師提供法律保障,但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除外。首爾也為年紀較小的國小學生推出關係修復反思計畫,著重透過對話與調解處理輕微案件。
當局被要求做出哪些改變
韓炳道提出的應對措施,不只著眼於加重對鬥毆學生的懲處。他呼籲制定更詳細的審查指引,涵蓋安排鬥毆、在場觀看、拍攝及散布影片等行為,讓委員會能辨識以合意為由掩蓋的脅迫。
他也要求採取措施阻止影片擴散、加強受害者保護與復原,並提供符合這類暴力特性的教育及行為矯正方案。這些提議同時處理最初的攻擊,以及持續助長傷害的人員或網路活動。
國家警察廳計畫透過學校警察推動防制教育。教育部表示,將與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合作,改善校園暴力影片在網路散布時的快速應變程序。靈山大學教授李孝敏也呼籲採取協調一致的防制措施,避免受害者再次受害,而非只仰賴刑事懲罰的警告。
目前尚未公布韓炳道所提指引的實施期限、已完成的全國性影片應變程序,或預定的國會表決時間。數據也未顯示再犯情況、受害者接受治療的時間長短,或流傳影片遭移除的頻率。
現有證據支持一項明確結論:照護措施增加、受審案件中的網路暴力日益常見,而每名加害者遭受較嚴厲懲處的頻率則下降。要釐清原因,仍須更仔細檢視個別決定,同時保護表面同意之下可能受到脅迫的學生。
重點整理
- 委員會審查了490起新型態校園暴力案件,涉及684名受害者及1,232名被認定為加害者的學生。
- 最低三個懲處級別占所有措施的77.7%,並非占案件的77.7%。
- 至少794名學生未受到第四級以上的懲處。
- 每100名受害者中,接受治療或休養措施的人數從10.8人增至19.3人。
- 每100名加害者中,遭停學或更嚴厲懲處的人數從20.6人降至12.6人。
- 全國調查顯示,通報受害的比率為2.9%,是2013年以來最高。
- 韓炳道呼籲制定涵蓋安排者、旁觀者、拍攝與散布影片的指引,並加強受害者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