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需求使專案時程受到檢視
越南下令檢討個別電力專案,尋求足以支撐至2030年每年至少10%經濟成長的電力供應。供電壓力已逐漸浮現:2026年上半年發電量與進口電量合計達1,715.4億度,較去年同期增加9.85%;尖峰需求則達57,537百萬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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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總理黎明興在河內主持會議,指示工業貿易部找出進度落後或不可行的專案,提出增列或替代方案,並明確界定投資人、融資與交付責任。會議討論大型發電與輸電專案、因應2026年剩餘尖峰用電月份的即時供電措施,以及2027年和至2030年的電力安全。
政策方向是重新檢視國家電力發展計畫第八版(PDP VIII)的執行情形。該計畫已於2025年4月修訂。這項指示並不代表政府已宣布核准進一步修訂計畫或新的專案清單。黎明興表示,調整必須切實可行,並促使專案完工,依規定與品質要求投入運作。
資料中心與其他科技專案一同被點名,列為計畫必須因應的需求。黎明興形容,2026年是打好基礎的一年,為2027年加快進度、實現本屆政府任期發展目標做準備。他也提及總書記兼國家主席蘇林提出的能源安全指示。
核心問題在於規劃裝置容量與實際可供電量之間的落差。天然氣、再生能源、儲能與核能的目標再大,若工程、合約或電網連接延誤,也無法化解眼前的供電風險。
專案檢討必須交出哪些成果
工業貿易部將會同財政部與其他機關主導檢討,並與國營企業及地方政府合作。每個專案都必須依實際執行時程逐一查核,不能只視為國家計畫上的一筆資料。
官員須區分進度落後與已不再可行的專案,也須找出需要調整的專案、應新增的方案,以及可取代現有方案的專案。最終清單應載明執行時程,以及各部會、機關、企業與地方政府的責任。
遴選投資人與資金來源也是明確列出的工作。超出檢討單位權限的問題,必須提交主管機關處理。會議相關報導未公布完成檢討的期限,也未說明進一步修訂PDP VIII的核准時程。
這項交付成果的要求,延續工業貿易部依2025年5月30日第1509/QD-BCT號決定核准的實施計畫。該計畫已分配發電、電網、燃料供應、土地徵收與進度監督等責任。10月的指示要求依實際進度檢視這些責任的執行情形。
現行計畫的形成過程
這次檢討是在一連串規劃與制度變動後展開。以下重要日期顯示,政府如何從提高目標,進一步檢視專案能否實現目標:
- 2025年4月15日:第768/QD-TTg號決定核准修訂版PDP VIII。
- 2025年5月30日:工業貿易部透過第1509/QD-BCT號決定核准實施計畫。
- 2026年9月15日:重整電力產業及越南電力集團(EVN)的個別提案提交政府。
- 2026年10月12日:黎明興主持供電會議,下令檢討專案、時程、投資人與融資。
- 2026年10月:工業貿易部曾表示,預計將修訂《電力法》的提案提交國會。
因此,2025年修訂版仍是最新指示的依據。其數值目標不應被說成是在10月會議上新承諾的事項,擬議替代方案也不應被視為已核准專案。
裝置容量目標龐大,各方數據卻不一致
工業貿易部實施計畫訂定2030年目標:液化天然氣(LNG)發電22,524百萬瓦、國產天然氣發電14,930百萬瓦、燃煤發電31,055百萬瓦。水力發電目標為33,294至34,667百萬瓦,太陽能為46,459至73,416百萬瓦,陸域風電為26,066至38,029百萬瓦。
美國國際貿易管理局的修訂計畫評估列出的陸域及近岸風電目標區間相同;原先目標為21,880百萬瓦。依這些數字計算,目標下限約增加19%,上限約增加74%。
部分已發布的總量數字並不一致。A&O Shearman的計畫分析指出,2030年總裝置容量為89.655至99.934吉瓦,相當於89,655至99,934百萬瓦。另一份報導則列出183,291至236,363百萬瓦。前一組區間也難以與工業貿易部列出的各技術目標相互吻合。若未先查明各自的定義,不應將這些總量視為可互換或逕行調和的數字。
離岸風電的時程也須留意。工業貿易部訂定2030年國內需求供電目標為6,000百萬瓦,2035年為17,032百萬瓦。美國評估在摘要中列出目標由6,000百萬瓦提高至17,032百萬瓦,但未區分上述時程。A&O Shearman則將總裝置容量6,000至17,032百萬瓦的專案,列入2030至2035年投入運作的時段。工業貿易部明確列出的日期,是區分這兩個里程碑最清楚的依據。
LNG延宕凸顯交付落差
LNG是經冷卻液化、以船舶運輸的天然氣。越南若要擴大使用,不只須興建電廠,還必須整合接收站、燃料合約、售電協議與融資。
報導指出,幾乎所有擬議中的LNG開發案都已延宕。工業貿易部長黎孟雄表示,在18項擬議專案中,合計裝置容量超過20吉瓦,只有協福(Hiep Phuoc)LNG案按進度推進。副部長張青懷則表示,僅有兩案已動工。
位於胡志明市的協福案,目標是在2028年第四季商轉。其他17項專案中,約有5項預計在本世紀末前完工。依照這些時程,不能將整體LNG目標都視為可立即滿足需求成長的解方。
專案數量本身也有差異。一份報導提到15項專案支撐2030年約22.5吉瓦的目標,部長的評估則涵蓋18項擬議開發案。在工業貿易部記者會上,電力局副局長裴國雄將海防LNG案列為修訂計畫中12項LNG專案之一。現有報導無法確認這些數字是否涵蓋不同的專案群組或規劃階段。
各份報導提到的障礙大致相同:土地與場址清理、投資人遴選、融資、工程協議、燃料供應合約及購電協議。購電協議訂定買方購買電廠電力的條件。貸款機構通常需要先確認這類收入安排,才會為工程提供融資;而電價部分取決於開發商必須協商的燃料成本。
一份報導指出,亞洲LNG價格約為每百萬英熱單位25美元;並估計,若22.5吉瓦裝置容量以高利用率運轉,每年可能需要200至300船貨。這些是市場與運轉估算,並非採購承諾。預期2028年後全球LNG供應增加,可能改善採購條件,但等待燃料價格下降,無法解決越南較迫切的供電需求。
海防案凸顯替代決策的重要性
海防LNG案具體呈現此次檢討面臨的抉擇。裴國雄表示,該案已取得投資核准、選定投資人,並與奇異公司(GE)達成燃氣渦輪機協議。原定於2025年9月動工,但僅憑這項時程,無法確認工程是否已實際展開。
工業貿易部也收到提案,建議以結合電池儲能的再生能源綜合園區取代LNG專案。該部建議依核准計畫繼續推動海防LNG案,並就替代方案徵詢總理指示。當局尚未公布是否核准再生能源園區。
其他可能的替代方案包括增加燃煤發電。Vietcap證券公司副總經理楊廷說明了交付問題與一項擬議的因應措施:
這些延宕如今已廣為人知,
楊廷表示,工業貿易部提議新增5,300百萬瓦、配備碳捕捉設施的燃煤發電容量,以彌補LNG專案延誤。Vietcap預期2028至2030年可能出現發電短缺。這是特定公司的評估,並非已確認的短缺;報導所述新增燃煤容量也仍只是提案。
各種替代方案的成本、燃料需求與施工時程各異。因此,以再生能源搭配電池取代LNG專案,或新增燃煤容量,不能只比較額定發電容量。檢討必須確認各方案何時能供電,以及如何接入電力系統。
儲能與電網須同步擴建
電池儲能是原版PDP VIII修訂幅度最大的項目之一。修訂後的2030年目標為10,000至16,300百萬瓦,原先為300百萬瓦。依公布數據計算,新目標約為先前的33至54倍。
工業貿易部要求集中式太陽能開發案配置電池,功率容量至少相當於太陽能裝置容量的10%,儲能時間須達兩小時。例如,100百萬瓦的太陽能專案,至少須配置10百萬瓦、可連續供電兩小時的電池,相當於儲存20百萬瓦時的電量。
儲能可將太陽能發電量高峰時段的電力,移轉至有需求時使用,但無法取代輸電基礎設施。據報導,一項投資計畫預計在2025至2030年間建設12,944公里的500千伏輸電線路,以及15,307公里的220千伏輸電線路。
據報導,EVN及其所屬單位在2026年前七個月為98項電網工程動工,並讓100項電壓等級為110至500千伏的工程投入運轉。這些數字顯示相關工程正在推進,但無法證明發電計畫所需的每項電網連接都已準備就緒。美國國際貿易管理局指出,電網就緒程度、法規、投資人保障與專案融資仍是持續面臨的挑戰。
核能也大多無法在近期提供電力。寧順一、二號核電廠計畫於2030至2035年間投入運轉,合計裝置容量為4,000至6,400百萬瓦。不能預期它們能滿足2026年剩餘月份或2027年的電力需求。
融資與電力規範正接受檢視
所需投資規模龐大,但已發布的估算數字各異。美國國際貿易管理局估計,至2030年需投入1,347億美元,至2050年最高達5,230億美元。A&O Shearman列出2025至2030年發電投資1,182億美元、輸電投資181億美元,合計1,363億美元。另一份報導也採用相同的1,363億美元總額。
兩項近期估算相差16億美元。其摘要並未說明差異原因,因此不應將其中任何一項當作毫無爭議的唯一數字。兩項估算都說明了為何總理將資金來源與投資人責任列為專案檢討的核心。
工業貿易部的實施計畫指派財政部負責制定電價與財務機制。地方政府須更新計畫、安排土地、清理場址並監督進度。EVN則須執行獲指派的發電與輸電專案、評估供需,並協助處理電網連接與土地問題。
法規修訂的時序也有待釐清。10月會議相關報導提到,政府將提交《電力法》及第253/2025/QH15號決議;該決議涉及2026至2030年的國家能源發展機制與政策。A&O Shearman則指出,新《電力法》已於2024年11月30日通過。除此之外,裴國雄表示,預計2026年10月將向國會提交修法提案,目標是落實第70-NQ/TW號決議,確保2030年前能源安全,並以2045年為願景。
這些是不同的立法階段。工業貿易部也正準備向政府提交2027至2030年電力供應報告,內容包括調整發電與電網規劃。報告的最終核准日期尚未公布。
進口電力、農村用電與市場改革擴大任務範圍
工業貿易部計畫在2030年前從寮國進口9,360至12,100百萬瓦的電力。若輸電連接、條件與價格合適,也可考慮擴大或提前向越南北部進口電力。因此,進口電力是規劃供電組合的一部分,不只是國內電廠延宕時的備援方案。
計畫也包括電力出口:至2030年對柬埔寨出口約400百萬瓦,至2035年對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區域市場出口5,000至10,000百萬瓦。工業貿易部指出,更大的出口目標須以經濟表現、國內能源安全與國防需求為前提。
計畫也涵蓋基本用電與農業用電需求。供電計畫預計觸及3,099個社級行政區、約911,400戶家庭,其中約160,000戶尚未通電,另有751,400戶需要改善供電。計畫也以向湄公河三角洲2,478座灌溉抽水站及尚未供電的島嶼社區供電為目標。
政府擬在北部及南部地區各設立一座再生能源產業與服務中心,整合設備製造、港口、物流、研究與培訓,以支援能源專案建設與維護所需的基礎設施。
市場重整也與建設同步推進。裴國雄表示,EVN持有的發電專案與設施不到40%。工業貿易部正考慮將國家電力輸電總公司從EVN分拆,並在EVN旗下五家電力公司中,將配電與零售業務分開。這些提案不應被描述為已完成的重整。
電價相關工作則是另一項獨立流程。第963/QD-BCT號決定將週一至週六下午5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列為尖峰時段。相關提案初步針對大型用戶與工業用戶,而非家戶。工業貿易部已向34個省及中央直轄市徵詢資料,研議修訂家戶電價,但現有報導並未確認家戶電價已有最終變動。
重點整理
- 總理黎明興於2026年10月12日下令檢討專案,以支援至2030年的供電與成長目標。
- 檢討須找出延宕與不可行專案、可能的替代方案、投資人、資金來源及交付責任。
- 18項擬議LNG開發案中,只有協福案被形容為按進度推進;該案目標於2028年第四季投入運轉。
- 電池儲能目標由300百萬瓦提高至2030年的10,000至16,300百萬瓦。
- 已公布的2030年前投資估算介於1,347億至1,363億美元。
- 核電廠計畫於2030至2035年間運轉,即時供電措施則著眼於2026與2027年。
- 政府尚未公布新的完整專案清單、最終替代決策,或進一步修訂PDP VIII的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