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修正提案引發央行自主性爭議
尼泊爾國會財政委員會已批准修正《尼泊爾國家銀行法》,將央行主管的保障任期從五年縮短為三年,保留政府對貨幣、銀行及金融事務發布指示的權力,並明定支持政府經濟政策為央行目標之一。
目錄
委員會於尼泊爾比克拉姆曆2083年Bhadra月31日批准報告。委員會版本與政府提交的法案有所不同;原法案擬取消政府發布指示的權力,並維持五年任期。依委員會版本,政府可根據表現,將總裁、副總裁及董事的任期延長兩年。
兩者的差別至關重要:原本保障五年的任期,將改為三年,之後是否延任則須由政府批准。委員會中的批評者認為,這可能使央行主管更加依賴政府,尤其是在他們需要空間做出不受歡迎的決策時。
委員會報告本身並非已生效的法律。爭議焦點如今在於,修法案後續審議期間,國會將保留、修改還是駁回這些條文。目前未訂出最終表決日期。
這場爭議也凸顯改革宣示目的與提案結果之間的落差。財政部最初將修法描述為強化央行自主性、改善金融監理,以及更新法律以因應數位銀行發展。如今,委員會多名成員表示,獲准的條文反而會加強政治控制。
現行法律的實際規定
央行公布的《尼泊爾國家銀行法》已要求央行配合政府經濟政策。不過,第4條第2款設有條件:配合不得對央行的法定目標造成不利影響。
現行目標的範圍不只維持低通膨。第4條第1款涵蓋貨幣與外匯政策,以維持物價及國際收支穩定;金融服務可及性,以及銀行與金融業穩定;維護大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並確保支付系統安全、穩健且有效率。國際收支穩定涉及一國與世界其他地區的金融交易,包括貿易及其他國際支付。
政府在央行治理架構中也早有正式席次。第9條規定,政府與央行之間的往來須透過財政部。第14條設立七人董事會,成員包括總裁、財政部秘書、兩名副總裁,以及由政府任命的三名董事。
第18條將總裁、副總裁及董事的任期訂為五年。第29條則賦予董事會制定貨幣與外匯政策的責任。這些規定構成爭論的起點:央行在制度上並未與政府分離,但有明確的目標、職責及任命任期。
政策目標排序如何改變
政府提交的法案草案將物價穩定列為第4條的首要目標。銀行、金融及外部部門的穩定,則須在不損及物價穩定的前提下追求。另一款規定,只有在不損害前述目標時,央行才須支持政府經濟政策。
這種架構建立了優先順序。央行必須配合政府,但若政府政策與央行的首要職責衝突,央行可援引這些責任。貨幣政策涉及貨幣、信貸及利率;財政政策則涉及政府課稅、支出及借貸。兩者需要協調,但當下優先事項可能不同。
國民自由黨議員兼財政委員會主席克里希納哈里・布達托基博士提議修改支持政府政策的條文。委員會最終批准三項明訂目標:維持物價穩定、維持銀行、金融及外部部門穩定,以及支持政府經濟政策的落實。
因此,爭議並非法律首次納入與政府合作的要求;現行法早已如此。引發爭議的變更,是據報將明確保障條款移除,不再明訂配合政府須以央行其他目標為優先。若三項責任並列,彼此衝突時,央行可依循的法律指引可能會變得較不明確。
這不代表政府所有經濟政策都會自動凌駕貨幣決策。最終條文措辭及任何仍保留的保障措施都至關重要。但這也說明,反對者為何認為此項變更的影響遠超過例行重申央行職責。
政府發布指示的權力為何重要
政府法案提議廢除第106條第(c)款,該款允許政府就貨幣、銀行及金融事務向尼泊爾國家銀行發布指示。修法案第68條提議廢除這項規定,連同現行法第91條一併取消。
尼泊爾共產黨(聯合馬列)議員古魯普拉薩德・巴拉爾提出修正案,要求刪除第68條。財政委員會最終決定保留第106條第(c)款,也就是維持政府原先提案打算取消的發布指示權。
國民自由黨議員尼蒂瑪・班達里・卡爾基為這項決定辯護。她表示,現行規定過去未造成問題,保留該條有助於央行依政府政策、計畫及方案安排工作。她也將保留此條與把支持政府經濟政策列為央行目標之一的決定連結起來。
批評者關注的是兩者並存的效果。若央行有義務支持政府政策,政府又有權發布指示,行政部門便可能擁有兩種法律途徑影響央行決策。保留既有權力不同於創設新權力,但若央行目標改變,這項權力行使時的背景也可能隨之改變。
保障任期縮短,並可選擇延任
政府提交的法案並未修改現行五年任期。國民自由黨議員蘇尼爾・卡德卡提議將總裁、副總裁及董事任期改為四年。委員會最後決定採三年任期,並可依表現延任兩年。
因此,保障任期將比現行五年縮短兩年,降幅為40%。獲准延任者仍可能任職五年,但最後兩年須取決於政府後續決定,而非原任命內容。
尼泊爾共產黨(聯合馬列)議員兼委員會成員普什帕・坎德爾教授博士表示,他反對這項安排,因為尋求延任的總裁可能覺得必須維持政府青睞。他反對的是續任機制所帶來的誘因,而不只是總裁可能任職的總年數。
尼泊爾大會黨委員會成員卡德加・沙希表示,委員會曾考慮將任期縮得更短、定為兩年,反對聲浪則協助爭取到三年。他也說,提案內容曾包括從央行外部任命三名副總裁。這些是他對討論過程的描述,不代表每項提案都列入獲批報告。
沙希指稱,修改任期是為了讓一名已獲任命的總裁能提早遭到撤換。這項指控並不能證明政府的動機。相關報導也未說明縮短任期是否適用於現任官員,或僅適用於未來任命;這是評估其立即影響的重要區別。
財政部秘書是否列席引發不同看法
財政部秘書是否列席董事會也是爭議之一。尼泊爾共產黨議員帕拉舒拉姆・塔芒表示,移除財政部秘書席次的提案未獲財政部接受,也未納入委員會批准的修正內容。
總裁比斯瓦納特・保德爾博士在委員會初步討論時持不同立場。他支持維持現有董事會成員及資格安排,表示財政部並未干預央行,秘書列席也改善了溝通與工作成效。
雙方談的是不同問題。保德爾描述的是這項安排過去如何運作;反對者則認為,即使未來與政府的關係不那麼融洽,法律架構也應保護央行。過去溝通順暢,本身並不足以決定政府應有多少正式權限。
塔芒也提議設立貨幣政策委員會、將央行年度報告提交國會,以及取消政府發布指示的權力。他表示,在委員會批准報告時提出書面異議,並將在國會辯論期間提出央行自主性問題、爭取修正案。
官員為改革目的辯護
在2083年Shrawan月1日舉行的委員會初步討論中,財政部長斯瓦尼姆・瓦格勒博士表示,修法旨在讓法案更清晰、更有條理,也更符合當前情勢,同時不會實質改變其基本架構與目標。
瓦格勒主張,為央行官員的任命與解職建立規範程序,可降低政治施壓或任意調職、解職的風險;這些情況在一般文官體系中可能發生。他也表示,修法釐清了董事會的職責與權限。
保德爾另反對新增資格要求,包括須有10年經驗,認為並不切實際。他也認為退休後的冷卻期沒有必要。冷卻期是指離職後限制特定就業或任命,通常是為了減少利益衝突。這些問題涉及人事聘任與行為規範,與政府發布指示及任期可延長的爭論不同。
前國會秘書索姆・巴哈杜爾・塔帕博士認為,不應將委員會的爭議性修改單獨歸咎於議員。他的看法是,政府對哪些條文能在立法過程中保留下來,具有相當大的實際影響力。塔芒也主張,財政部抵制部分提案,顯示行政部門支持最終結果。這些是具名參與者與觀察人士的評估,並非每項協商內容都有文件證明。
更廣泛的改革不只涉及獨立性
財政部先前的草案將修法與2082/083財政年度預算、尼泊爾國家銀行2022至2026年第四期策略計畫,以及貨幣政策承諾相連結。草案將強化自主性、提升監理效能及釐清機構職責列為改革目標。
草案也提議承認數位銀行,並將其定義為透過數位管道、在沒有實體分行或網絡的情況下進行金融交易的持牌機構。草案還希望處理數位貨幣、更新金融機構定義、改善會計與申報制度,並釐清陷入困境的銀行及金融機構的處理機制。
其他提案涵蓋以風險為基礎的監理,以及與省級政府、地方機關、合作社及企業協調。風險導向監理是指,對被認定較可能造成損失或不穩定的機構或活動投入更多監理資源,而非對所有機構一視同仁。
第27條的修正提案規定,若現任總裁死亡、辭職、停職、出國、請假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履職,政府須指定資深副總裁代理總裁。這項規定處理領導職務的延續問題,與正式任命的任期長短是不同議題。
央行獨立性爭議可能左右這些廣泛改革如何落實。即使數位金融或銀行監理規則更清晰,負責執行的機構,其主管誘因及與政府的關係也正在被重新界定。不過,早期草案中的提案不應全都視為已確認納入委員會最終報告。
立法進程與未解問題
這項修法也與尼泊爾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延長信貸機制的承諾有關。這項貸款計畫旨在支持經濟改革。改革相關說明將強化央行自主性、移除財政部秘書在董事會的席次,以及廢除政府發布指示的權力,列為承諾內容。委員會版本是否符合計畫要求,目前尚無定論。
立法進程顯示,提案如何從聚焦自主性的草案,走向引發爭議的委員會報告。以下日期如有註明,均採用尼泊爾比克拉姆曆:
- 財政部擬定草案並徵求公眾意見,之後推進立法程序。
- 2083年Shrawan月1日,財政委員會邀請財政部長斯瓦尼姆・瓦格勒及總裁比斯瓦納特・保德爾參與初步討論。
- 2083年Bhadra月31日,委員會批准報告,決定保留政府發布指示的權力,並建議任期改為三年、可延長兩年。
- 塔芒表示,他已提交書面異議,並將在國會爭取進一步修改。
目前未訂出國會最終表決日期,也未列明延任的具體表現標準,或現任官員的明確過渡安排。這些缺口至關重要,因為任命保障取決於由誰評定表現、採用何種標準,以及規定是否影響現任主管。
如今,核心抉擇已相當明確:國會可以保留與政府合作的要求,同時維持明確限制;也可以接受一套讓政策支持義務、政府發布指示的權力與裁量延任機制並行的架構。委員會批准報告使辯論向前推進,但最終法律尚未定案。
重點整理
- 現行法規定五年任期,並要求央行在不損害自身目標的前提下支持政府政策。
- 財政委員會建議將任期改為三年,並可依表現延長兩年。
- 委員會保留政府就貨幣、銀行及金融事務向央行發布指示的權力。
- 依委員會版本,支持政府經濟政策將成為央行明訂目標之一。
- 財政部秘書將繼續留任董事會,總裁比斯瓦納特・保德爾支持這項安排。
- 多名議員反對相關變更,委員會報告也尚未成為正式法律。
- 最終表決日期、延任標準及現任主管的適用方式都尚未明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