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州女子曾四度報警後遭殺害,手腕上的安全手錶遭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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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ju Woman Killed After Four Reports to Police, With Safety Watch Torn From Her Wrist

致命攻擊前曾四度報案

一名 40 多歲女子曾四度向警方通報前伴侶跟蹤、以散布私密影像相威脅及交往暴力,後來在濟州市遭持刀刺殺。警方配發的緊急手錶被人從她手腕上扯下,調查人員在她住處入口附近找到受損的裝置。

目錄
  1. 致命攻擊前曾四度報案
  2. 先前的申訴如何處理?
  3. 通報與保護措施時間軸
  4. 智慧手錶如何被扯下
  5. 繁忙街道上的攻擊
  6. 風險評估提供了哪些保護
  7. 為何未核發限制令至關重要
  8. 調查人員接下來的調查方向
  9. 全國數據顯示民眾反覆求助
  10. 重點

濟州西部警察署表示,嫌犯是一名 60 多歲男子,他等女子返家後抓住她,拖向自己的車輛。多數報導指出,攻擊發生於 10 月 12 日凌晨 1 時 38 分,地點在蓮洞一間飯店外。警方於 5 時 8 分在健入洞逮捕他,距案發 3 小時 30 分鐘。

四次通報包括前一年 10 月的兩起跟蹤事件、3 月 5 日涉及性暴力的申訴,以及 5 月的交往暴力申訴。這些通報都未促成限制男子接近女子的命令。不過,警方仍評估她面臨的風險、定期監控,並於 9 月提供智慧手錶和個人警報器。

這起案件凸顯一項理解她所受保護程度時的重要區別:警方已將女子列入安全協助對象,但先前的申訴並未導致持續的刑事程序或限制令。調查人員目前正調查這起命案,而警方處理先前申訴的方式也受到檢視。

先前的申訴如何處理?

根據警方較詳細的說法,10 月的兩次跟蹤通報均在現場處理,女子表示情況已獲解決且不希望正式立案後,警方對男子提出警告。5 月的交往暴力申訴則涉及男子前往女子工作場所,或妨礙她工作。

警方表示,員警 5 月曾詢問女子,並鼓勵她提出正式申訴及採取保護措施,但她拒絕進一步處理。這項說法並未解釋她拒絕的原因,也無法證明危險已經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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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5 日的申訴則有不同處理結果。警方正式受理此案,內容涉及男子威脅散布一段性交影片。警方表示,女子後來提交聲明,表示不希望男子受罰,並未出席訊問。調查人員因證據不足結案。

這項細節修正了最初所稱四起事件都在現場處理完畢的說法,也補充了其他報導所稱沒有任何案件正式立案的描述。3 月的申訴確實進入調查程序,之後才結案。至於 5 月的通報次數,各方說法也不一致:數篇報導提及當月曾多次聯絡警方,但警方較詳細的統計只計為一次申訴,四次通報合計中包含此案。區分求助通報與正式受理的刑事案件,是警方說明的核心。

通報與保護措施時間軸

整段事件約延續一年;先前申訴結案後,女子仍通報遭到不受歡迎的接觸。一篇報導明確將 3 月的申訴日期列為 2026 年,另一篇則指出,前一年 10 月的跟蹤通報發生於 2025 年。依此時間軸,警方於 2026 年 9 月採取保護措施,命案則發生於同年 10 月。

  • 2025 年 10 月:女子兩度通報遭跟蹤。警方表示,事件以警告或現場處理告終,未正式立為刑事案件。
  • 2026 年 3 月 5 日:警方受理涉及威脅散布私密影像的申訴,之後以證據不足結案。
  • 5 月:女子通報交往暴力,包括男子未經同意前往其工作場所或妨礙她工作。
  • 9 月 15 日:據報警方在監控期間曾進行訪談。
  • 9 月 16 日:警方配發智慧手錶,並將女子登錄於 112 緊急報案系統的安全管理名單。
  • 9 月 22 日:警方提供個人警報器。
  • 9 月 28 日:一則關於工作場所監控的報導指出,男子出現時警報器響起,男子隨即逃離。
  • 10 月:據報男子曾三度打電話給女子,造成騷擾。
  • 10 月 12 日:多數報導指出,致命攻擊發生於凌晨 1 時 38 分,警方於 5 時 8 分逮捕嫌犯。

各方對命案日期的報導不一。一篇英文報導指出案發於 10 月 13 日,較詳細的韓文報導及其他數篇報導則列為 10 月 12 日。10 月 12 日的時間線也與所報導的逮捕時間相符。這項日期差異不應被視為另一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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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手錶如何被扯下

早期報導指出,女子當時戴著智慧手錶,但突遭攻擊時無法啟動。後續細節則顯示,她在被帶往遭刺殺地點前,手錶已在住處附近遭人扯下。

據報嫌犯向調查人員表示,女子碰觸戴著裝置的那隻手腕時,他便拉扯她的手臂。警方在大樓入口附近找到固定帶受損的手錶。一則報導指出,女子被拖離住處約 100 公尺,朝路邊的攻擊地點移動。

最初的說法稱,嫌犯承認扯下手錶是為了阻止女子報案。警方較詳細的說法則較為審慎:調查人員表示,尚未確認他是否事先知道女子戴著這項裝置,或是否了解它的緊急功能。因此,應區分他據報提出的說法與警方的評估。

這款智慧手錶在按下按鈕時會向 112 指揮中心發出緊急通報,並讓警方得以確認佩戴者的位置。攻擊期間,女子並未透過手錶發出緊急通報。目前所描述的證據涉及手錶遭扯下及女子無法使用,而非已確認的電子故障。

繁忙街道上的攻擊

調查人員認為,男子在女子住處附近等她返家,抓住她並強行拖向停在附近的車輛。多篇報導指出,刺殺發生於蓮洞一間飯店外,距女子住處不遠。現有資訊並未確認她從大樓被帶往車輛,再到路邊的每一個移動環節。

據報,打 112 報案的目擊者描述,有一名男子沿著人行道拖行並攻擊一名女子。他們也表示,男子將女子留在路旁後開車離開。女子送醫後,仍因傷勢不治。

案發地點位於有四線車道的道路旁,附近有便利商店、餐廳及夜生活場所。報導指出,該區深夜仍常有行人和計程車活動。目擊者報案後警方趕抵現場,但未能阻止女子遭受致命傷害。

嫌犯逃逸後在健入洞遭逮捕。一則報導指出,逮捕地點距攻擊現場約 6 公里。警方正檢視監視器畫面、車輛行車紀錄器影像及嫌犯的行動軌跡,以更精確還原事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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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評估提供了哪些保護

警方將女子列為 B 級保護對象,每兩個月監控一次。一篇介紹分級制度的報導指出,若一年內緊急通報和登錄案件各至少發生兩次,即列為 B 級;A 級則是兩者各至少三次,並每月監控一次。

這些據報的標準本身無法解釋女子為何被列為該級別。她的數起申訴並未成為正式案件,完整評估紀錄也尚未公開。因此,無法單純透過計算四次通報來還原警方的決定。

警方在 9 月採取的措施顯示,即使申訴已告一段落,警方仍認為她面臨安全疑慮。除了配發智慧手錶和個人警報器,警方也因擔心她遭報復性暴力,將她登錄於 112 系統。

據報 9 月 28 日發生在工作場所的事件尤其值得注意。一則報導指出,男子出現時個人警報器響起,男子隨即逃離。這顯示警報器曾中斷一次接觸,但未能阻止後續接觸。現有紀錄無法確認這起事件是否改變她的風險等級、監控頻率,或促使警方考慮限制男子行動。

為何未核發限制令至關重要

警方表示,先前申訴結案、女子不願進一步追究,以及欠缺足夠陳述或其他證據,都限制了警方聲請限制措施的能力。警方未核發禁止男子接近她的命令。

多篇報導也提及,南韓《跟蹤犯罪處罰法》已修正,廢除不得違反被害人意願追究刑責的規定。報導指出,修法後,即使被害人不希望處罰嫌犯,警方仍須處理跟蹤案件。

不希望對某人追究刑責,與證據不足是兩回事。移除被害人阻止起訴的權利,不代表不再需要證明犯罪事實;但這也表示,不能單憑被害人不願追究,就解釋為何未進一步調查跟蹤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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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待釐清的是,警方在各個階段如何評估並記錄相關情況。女子拒絕部分措施,並不能證明警方已用盡所有可能的調查或保護方式。同樣地,僅憑據報的修法內容,在未查看案件紀錄前,也無法證明警方必然會核發特定命令。

本案的對比十分明確:女子持有可在緊急情況下求助的裝置,但據報事前沒有任何命令限制男子接近她。這是兩種不同形式的保護,而裝置能否發揮作用,取決於她當時能否使用。

調查人員接下來的調查方向

警方正調查犯案動機,以及命案是否經過策劃。據報嫌犯表示,女子拒絕與他見面後,他才採取行動。調查人員也在查證他的說法:他曾透過女子借錢給她的一名熟人,並要求對方還款。

據報的調查尚未證實這筆債務是否存在,也未確認相關借貸條件。他的說法只是對犯案動機的主張,並非已確認的事件解釋,更不能為攻擊行為辯護。

警方也在調查他是否於命案發生約一個月前購買凶器。事前購買凶器或與犯案計畫有關,但調查人員尚未就此宣布結論。

警方公布的調查工作包括檢視手機資料、監視器畫面、車輛紀錄及行車路線。警方表示,計畫以涉嫌殺人罪聲請羈押令,並於 10 月 13 日進行解剖。上述報導均未確認羈押令的裁決、解剖結果、審判日期,或對是否事先策劃所作的最終認定。

全國數據顯示民眾反覆求助

濟州命案發生之際,韓國警察廳提交給國會行政安全委員會國民力量黨議員徐明玉的數據也顯示,跟蹤案件通報數從 2021 年的 14,509 件,增至所引述最近一個完整年度的 44,687 件,增加超過兩倍。

同期,交往暴力通報數從 57,305 件增至 105,327 件,增加 83.8%。涵蓋跟蹤、交往暴力、家庭暴力及兒童虐待的整體類別,通報數則從 316,542 件增至 475,639 件,增加 50.3%。所列報告年度 1 月至 8 月期間,另暫計 358,768 件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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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通報數據尤其值得注意,但解讀時必須謹慎。在 19,316 件重複跟蹤通報中,有 15,090 件、即 78.1% 屬於一年內通報至少三次的類別。交往暴力的相應數字為 32,634 件中的 25,322 件,占 77.6%。兩類合計 51,950 件重複通報中,有 40,412 件屬於該類別,約占 77.8%。

這些統計以被害人為單位彙整,可能涉及不同嫌犯,也可能不知道嫌犯身分。數據並不表示每次重複通報都指向同一人。它們顯示民眾反覆求助,而非個別嫌犯重複犯案的精確數量。

警方配發智慧手錶的數量從 2021 年的 10,989 支,增至最近一個完整年度的 21,974 支,幾乎翻倍。然而,據報各警察局共有 262 名專責被害人保護的員警。據報屬於第三級行政區的警察局沒有專責人員,須由其他警員兼辦保護工作與原有職務。

徐明玉呼籲警方在危險跡象出現時及早介入,並加強隔離高風險嫌犯及防止其再犯的措施。全國數據足以引發對警力及重複通報情況的檢視,但無法證明人力配置導致濟州的任何特定決策;要釐清這點,仍須檢視當地紀錄。

重點

  • 女子遇害前曾四度通報跟蹤、以私密影像相威脅及交往暴力。
  • 3 月的申訴進入正式調查,但因證據不足結案;其他申訴均未發展為持續進行的刑事案件。
  • 警方於 9 月 16 日配發智慧手錶,並於 9 月 22 日提供個人警報器,但未核發限制令。
  • 智慧手錶在她住處附近遭扯下。調查人員尚未確認嫌犯是否事先知道手錶的功能。
  • 多數報導指出,攻擊發生於 10 月 12 日凌晨 1 時 38 分,警方於 5 時 8 分逮捕嫌犯;一篇報導則將命案日期列為 10 月 13 日。
  • 警方正調查犯案動機、所稱債務、購買凶器及是否事先策劃,並計畫聲請殺人案羈押令。
  • 全國重複通報數據顯示民眾經常求助,但相關通報不一定都涉及同一名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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