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wendah與Ruben Onsu因房屋貸款月付款近3億印尼盾將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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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wendah and Ruben Onsu Face Mediation Over House Payments Near Rp300 Million a Month

兩處房產與三筆信貸協議成爭議核心

Sarwendah與前夫Ruben Samuel Onsu即將就每月超過2億7,000萬印尼盾、接近3億印尼盾的貸款付款責任進行調解。這些貸款以兩處房產作為抵押,貸款銀行為Bank Central Asia(BCA)。首度聽證會於2026年10月13日在南雅加達地方法院舉行,Sarwendah與Ruben均未親自出席。

目錄
  1. 兩處房產與三筆信貸協議成爭議核心
  2. Sarwendah要求法院裁定的事項
  3. Ruben否認違反協議
  4. 120億印尼盾的數字能說明什麼、不能說明什麼
  5. 拍賣警告為何讓爭議更顯急迫
  6. 首度聽證會為何只處理程序事項
  7. 調解安排於10月20日進行
  8. 財務訴訟與更廣泛的家庭紛爭有所區別
  9. 重點整理

這起民事訴訟於9月28日立案,案號為1198/Pdt.G/2026/PN JKT.SEL,涉及與兩人離婚相關的第39號公證書協議。Sarwendah主張,協議所訂義務尚未履行。Ruben的法律團隊否認此一說法,並主張付款應由雙方共同負責。

相關房產是位於BDN與Rempoa的房屋。Sarwendah的律師Jaenudin表示,每月付款涉及三筆信貸協議。他也提到約120億印尼盾的金額,但各家報導對這筆款項究竟是資產價值、剩餘債務或信貸義務總額,說法不一。

首度聽證會處理的是雙方文件及法律代表的代理權限,並未裁定誰應付款。雙方同意由非法官擔任調解人,據報調解安排於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進行。

因此,眼前的爭議範圍比重新分割這對前夫妻的財產更為有限。訴訟要釐清的是,既有協議如何分配兩處房屋仍未清償的貸款責任。這項區別很重要,因為判定誰取得資產,與判定誰必須繼續償還相關債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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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wendah要求法院裁定的事項

Jaenudin將這起訴訟稱為wanprestasi之訴,這是印尼法律用語,指未履行契約義務。在本案中,Sarwendah要求落實其法律團隊所稱已載明於第39號公證書中的承諾。

她主張,BCA貸款分期款應由Ruben負責。Jaenudin於10月7日表示,公證書載明Ruben有義務支付這些款項。在10月13日的聽證會上,他則說,提起訴訟是為了釐清雙方對付款責任的不同解讀:究竟應由Ruben單獨負擔,還是由兩名前配偶共同承擔。

Sarwendah的律師Jaenudin說明,訴訟目的是要求履行協議,而非重新爭奪雙方共有財產的所有權:

wanprestasi之訴是為了要求某人履行義務,要求第39號公證書恢復依照先前方式生效。

他的說法是,訴訟希望讓第39號公證書恢復先前的執行方式。他表示,Sarwendah會遵從法院裁決,包括法官若認定付款須由雙方分擔的情況。

相關報導並未完整刊載公證書中的相關條款。缺少具體條文,便無法僅憑律師公開說法釐清雙方各自的解讀。據報,首度聽證會並未作出責任歸屬裁決。

Ruben否認違反協議

Ruben的律師Minola Sebayang主張,協議規定貸款分期款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直到貸款還清為止。這項說法直接反駁Sarwendah所稱付款義務應由Ruben承擔。

10月13日聽證會結束後,Minola表示,Ruben已將訴訟程序交由法律團隊處理,並未針對聽證會傳達特別訊息。他也否認違反契約的指控。

代表Ruben的Minola Sebayang說明其團隊對付款責任的立場:

我們仍認為,這是雙方當事人的義務。

這番話表示,他的團隊仍認為付款責任屬於雙方,而非僅由Ruben承擔。Jaenudin表示,Sarwendah尊重對方提出抗辯的權利,儘管她的解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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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場爭議既涉及協議的解讀,也涉及任一方的行為是否未履行協議。每月帳單金額反映了財務負擔的規模,但本身並不能證明誰依法負有付款責任。

120億印尼盾的數字能說明什麼、不能說明什麼

Jaenudin表示,三筆信貸協議的月付款總額超過2億7,000萬印尼盾,接近3億印尼盾。這些數字是估算值,並非已公開的個別貸款明細。相關報導也未說明三筆協議如何分配至兩處房產。

按照上述金額,每12個月的付款總額約為32億4,000萬至36億印尼盾。這項計算顯示每年的付款負擔規模,並不代表逾期債務,也不是Sarwendah在訴訟中要求的金額。

至於另提到的120億印尼盾,則需要更謹慎看待。有些報導稱這是資產價值,另一些則稱是剩餘債務或信貸義務總額。Jaenudin引述的說法概括提到最近一次查詢時的總額,並未釐清這些不同的定義。

這些類別不能混為一談。房產價值是資產的市值;未償貸款餘額是尚未償還的金額;每月分期款則可能同時包含利息與本金。因此,不應同時將120億印尼盾視為已確認的房產估值和已確認的債務餘額。

相關報導並未披露詳細貸款帳單、利率、還款時程或經確認的逾期總額。現有數字顯示雙方正就大筆信貸義務發生爭議,但無法確切說明還有多少款項未償還,或每筆協議何時到期。

拍賣警告為何讓爭議更顯急迫

抵押房產可能遭拍賣,讓這場爭議除了如何解讀公證書之外,還有迫切的現實影響。Sarwendah的法律團隊表示,若貸款未能償還,房屋可能面臨拍賣。

2026年8月6日,另一名代表Sarwendah的律師Abraham Simon出示一封他稱為銀行第三封催告函的文件,日期為2025年10月1日。他表示,該函以Sarwendah與Ruben為收件人,並送達BDN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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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Simon出示的文件內容,若未在指定期限內清償債務,銀行可行使法律權利,包括拍賣抵押品。房屋抵押是以房屋作為貸款擔保,也就是說,一旦未能付款,貸款人便可能對房屋採取執行措施。

這封信是由Sarwendah的律師出示,而非BCA透過公開聲明發布。據報的內容支持其律師所稱曾收到拍賣警告,但不能證明拍賣已經發生,或拍賣日期已確定。

Jaenudin於10月7日表示,BDN與Rempoa的房屋已分配給Sarwendah,若分期款未繳,房屋便有風險。這是他對資產安排及其後果的說法;法院尚未被報導曾就這些主張作出認定。

各方對付款紀錄的說法不一。Jaenudin在10月7日談話中表示,付款大約於2023年底停止,但他對時間點有所保留。到了10月13日,他則表示付款自2024年起持續進行。相關說法並未解釋兩者是否涉及不同時期、付款中斷,或日期記錯,因此不宜將兩者合併成一段已確認的時間軸。

首度聽證會為何只處理程序事項

Sarwendah未出席首度聽證會,因為Jaenudin建議她目前無須到場。他表示,法官首先必須檢查雙方文件是否齊備,以及出庭律師是否具有合法代理權。

在此情況下,確認法律代理資格包括核實律師是否獲得有效授權代表當事人。Jaenudin特別說明,他需要出示文件證明自己是Sarwendah的律師。Minola也表示,議程包括審查代理文件、訴狀及調解安排。

Ruben也未親自出席,兩名前配偶均由各自法律團隊代表。他們缺席這場程序性聽證會,並不代表接受或否認訴訟主張。

訴訟將Ruben Samuel Onsu列為被告,並將一家銀行列為另一方,在印尼訴訟程序中稱為turut tergugat。後續報導指出,該銀行是BCA。Jaenudin表示,據他了解,BCA有出席首度聽證會,但未見銀行就爭議實質內容作出公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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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安排於10月20日進行

雙方法律團隊同意由司法體系外的人士擔任調解人。Minola表示,在考量一份列有許多可能人選的名單後,雙方將人選交由合議庭決定;法院最終委任一名非法官擔任調解人。

律師表示,安排彈性是選擇非法官調解人的原因。Jaenudin說,聘請外部調解人有助加快程序;Minola則表示,法官既有的開庭行程可能使安排會議較為困難。

調解是嘗試達成協議,而非透過對抗式判決解決爭議。據報,調解日期為2026年10月20日,也就是首度聽證會一週後。目前尚未公布調解人的姓名或擬議和解條款。

Minola表示,他希望Ruben與Sarwendah親自出席,因為真正需要處理分歧的是兩人,而非律師。Jaenudin起初表示Sarwendah可能出席,後來則說仍須視情況及雙方安排再行討論。

以下重要日期呈現這場財務爭議如何發展至今:

  • 2025年10月1日:銀行第三封催告函所載日期,Sarwendah的律師後來出示該函,內容涉及BDN房產。
  • 2026年8月6日:Abraham Simon在南雅加達地方法院出示催告函。
  • 2026年9月28日:Sarwendah提起案號1198/Pdt.G/2026/PN JKT.SEL的訴訟。
  • 2026年9月30日:Minola表示,Ruben一方尊重這項法律行動,並等待正式通知。
  • 2026年10月7日:Jaenudin公開說明雙方對公證書付款條款的歧見。
  • 2026年10月13日:首度聽證會審查程序要求並安排調解。
  • 2026年10月20日:據報安排進行調解。

財務訴訟與更廣泛的家庭紛爭有所區別

這場爭議發生之際,雙方也在子女教養安排、經濟扶養及監護權訴訟等方面存有歧見。Jaenudin表示,Ruben提起的監護權訴訟同樣依據第39號公證書,尤其是有關探視子女的條款。

雙方都提到同一份公證書,不代表所有議題都屬於這起財務訴訟。Jaenudin一再強調,本案僅涉及與BDN及Rempoa房產相關的信貸義務,而非重新分割所有房屋、車輛及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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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報導概括稱房屋與汽車不在訴訟範圍內,但同時又指出,這兩處抵押房屋正是訴訟標的。按照Jaenudin較精確的說明,兩者的區別在於:本案是要求履行與這些房產相關的義務,而不是重新分割這對前夫妻的全部財產。

另有關於債務催收的指控,也不在這項狹義訴訟範圍內。8月,Sarwendah的法律團隊表示,催收訊息持續至2026年4月和5月,促使她搬家,以維護子女的心理健康。律師Mark Adrianus Ambarita表示,Sarwendah不認為自己曾擁有催款通知中提到的Mini Cooper。這些是她的代表提出的說法,並非認定她須為該車輛債務負責的裁決。

目前尚待釐清的問題仍然具體明確:公證書有哪些要求、貸款實際上如何還款、確切剩餘餘額是多少,以及調解能否促成協議。下一個預定步驟是討論和解,而非已報導的拍賣,也不是裁定由任一方承擔全部付款責任。

重點整理

  • Sarwendah的訴訟涉及第39號公證書中的付款義務,標的是抵押予BCA、位於BDN與Rempoa的兩處房屋。
  • Jaenudin估計,三筆信貸協議的月付款超過2億7,000萬印尼盾,接近3億印尼盾。
  • 各家報導對約120億印尼盾的總額說法不一,其確切含義尚未釐清。
  • Sarwendah一方主張應由Ruben付款;Ruben的法律團隊否認違約,並稱付款是雙方共同義務。
  • Sarwendah的律師出示一封日期為2025年10月1日的銀行催告函,但尚未有已確認的拍賣日期。
  • 兩名前配偶均未親自出席10月13日的首度聽證會。據報,法院尚未裁定付款責任。
  • 調解安排於2026年10月20日進行,由非法官擔任調解人。雙方當事人是否親自出席仍在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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