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指出,拆除南韓 16 座河川堰中的 12 座符合經濟效益,但成本與水安全仍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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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oving 12 of South Korea's 16 River Weirs Makes Economic Sense, Studies Find, but Costs and Water Security Remain Disputed

攸關四大河川的 1.67 兆韓元決策

政府委託的經濟研究指出,拆除南韓漢江、洛東江、錦江與榮山江上 16 座堰中的 12 座,效益將高於成本。根據 2019 年至 2026 年間的研究估算,河川復育的兩項核心工作,也就是改善取水設施與拆除堰體,合計需 1 兆 6,724 億韓元。

目錄
  1. 攸關四大河川的 1.67 兆韓元決策
  2. 取水設施改善為何比拆除更花錢
  3. 12 項有利評估實際涵蓋哪些設施
  4. 更廣泛的經濟模型及其侷限
  5. 為何標題中的總額不是完整工程預算
  6. 經費規畫顯示仍有大量工程未完成
  7. 藻類毒素可能改變效益計算
  8. 抗旱能力與研究方法受到檢視
  9. 政府審查與地方期限是兩回事
  10. 重點整理

較大的支出並非拆除工程。取水與抽水站改善費用為 9,768 億韓元,相較之下,拆除納入合併估算的設施需 6,956 億韓元。這些改善工程可讓農場、住家與企業在開閘或拆除堰體、導致河流水位下降時,仍能持續取水。

經濟效益的論據相當有力,但這並非政府的最終決定。2026 年 10 月 6 日,氣候、能源暨環境部長金成煥在國會稽核時表示,政府正另行進行正式評估,其中包括經濟評估。他並區分這項程序與曾建議拆除或開閘的工作小組報告。

如今爭議焦點不只在復育能否帶來正向的財務計算結果。環保團體表示,研究未納入藻類毒素大量增生的重大風險。批評者則質疑估值方法、未來的抗旱能力,以及研究的獨立性。不同估算涵蓋的設施、年份與支出類別也各不相同,因此表面上相近的總額難以直接比較。

對仰賴河水的居民來說,實際問題在於工程的先後順序:改變操作方式之前,取水設施必須能在較低水位下正常運作。經濟評估結果有利,本身並不能證明每個地方都已準備就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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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設施改善為何比拆除更花錢

堰是在河道上築起的屏障,可抬高上游水位。前總統李明博任內推動的四大河川工程,將取水口設在適合堰體調控水位的高度。乾旱或開閘期間水位下降時,部分設施便無法穩定取水。

因此,降低或修改取水口有兩項相互關聯的目的:降低供水對高河水位的依賴,並讓更大幅度開閘或拆除堰體成為可能。估計 9,768 億韓元的費用,約為拆除工程合計估算的 1.4 倍。

氣候部 2026 年 2 月發布的《四大河川復育措施研究》指出,環境部門的取水與抽水設施改善經費為 4,502 億韓元,其中尚有 3,905 億韓元待支出。農林畜產食品部管轄的設施另占 5,266 億韓元,其中未來支出為 4,941 億韓元。

兩項數字合計,尚待支出的金額為 8,846 億韓元。從總額扣除後可知,按照這套會計口徑,已有 922 億韓元支出。這項估算不包括 9 處由民間營運的取水與抽水設施改善工程。

是否應將這些改善工程列為復育成本,仍有爭議。環保團體主張,經濟評估不應納入這些費用。氣候部則試圖將其納入;前環境部過去曾表示,取水設施改善是提升供水可靠度的措施,與是否永久開閘或拆除堰體無關。這項區分很重要,因為改變某項工程的成本範圍,可能會改變其計算出的經濟效益。

12 項有利評估實際涵蓋哪些設施

2019 年針對錦江與榮山江的經濟研究發現,拆除錦江世宗堰與公州堰,以及榮山江竹山堰的效益成本比至少為 1。比值高於 1,代表估計效益超過估計成本;比值為 1,則代表兩者相等。

2021 年 12 月公布的漢江與洛東江研究發現,兩條河川 11 座堰中有 9 座的拆除效益成本比有利。洛東江的江亭高靈堰與昌寧咸安堰低於 1。加上錦江與榮山江的 3 項有利案例,便得出 16 座中有 12 座,也就是 75% 的 headline 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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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江的評估結果最為突出:梨浦堰的比值為 5.49,江川堰為 3.50,驪州堰為 2.50。洛東江方面,洛丹堰為 2.12,龜尾堰為 1.68,漆谷堰為 1.63,達城堰為 1.32,陜川昌寧堰為 1.20,尚州堰為 1.09。江亭高靈堰為 0.93,昌寧咸安堰為 0.51。

這些差異顯示,不應將每座設施視為經濟效益完全相同。這也不代表兩座比值較低的堰就必須維持現狀:永久開閘是另一種選項,需要另行評估。

拆除費用的會計口徑存在重要分歧。一種說法將 2021 年估算的 5,659 億韓元列為拆除洛東江與漢江 9 座效益評估有利堰體的費用。同一項研究的詳細說明則稱,這筆金額是拆除全部 11 座堰體的成本。因此,合計 6,956 億韓元的拆除費用,不應被視為沒有爭議、定義精確的工程預算。

更廣泛的經濟模型及其侷限

韓國財政學會受環境部委託,進行 2021 年漢江與洛東江研究。研究假設復育工程於 2022 年至 2024 年間進行,接著在研究所稱的 2025 年至 2062 年、共 37 年期間產生效益。這些是分析假設,並非復育工程確實依照該時程完成的證據。

研究估計,拆除全部 11 座堰體可帶來 2 兆 8,722 億韓元效益,成本則為 1 兆 6,967 億韓元,效益成本比為 1.69。估計淨效益差額為 1 兆 1,755 億韓元。漢江河川方案的比值為 3.63,洛東江則為 1.20。

水質改善貢獻 1 兆 4,955 億韓元,約占總效益的 52%。水域生態系改善增加 8,025 億韓元效益,維護成本降低則增加 5,085 億韓元。防洪改善估值為 569 億韓元,休閒效益則為 87 億韓元。

這些是對預期社會效益的估值,並非會自動納入政府預算的現金收入。其可信度取決於模型採用的方法、涵蓋的人口與未來條件。

家庭數量分布有助於解釋各地區的評估結果。研究計算漢江流域有 1,243 萬戶,洛東江流域有 551 萬戶,相差約 2.3 倍。然而,洛東江的水質效益估值較高,為 8,398 億韓元;漢江則為 6,557 億韓元。漢江的生態系效益較高,為 4,488 億韓元;洛東江則為 3,537 億韓元。受益人口多寡對貨幣價值的影響,可能不亞於實際改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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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標題中的總額不是完整工程預算

1 兆 6,724 億韓元的估算,合併了取水設施改善費用,以及不同年份得出的拆除成本。它未涵蓋 2021 年較廣泛經濟評估中的所有類別,也不是四大河川全區適用的一份最新整體預算。

漢江與洛東江模型中的用水措施成本為 8,347 億韓元,包括修改取水設施,以及為受地下水位下降影響的水井施工。拆除工程占 5,659 億韓元;小型水力發電減產損失估值為 2,872 億韓元。地下水使用量減少另造成 70 億韓元損失,車輛渡河設施消失後行車時間增加則造成 18 億韓元損失。

拆除工程本身包括拆除混凝土、設置臨時圍堰保持工區乾燥、移除閘門與水力發電設施,以及支付設計與監督費用。發電量減少與行車時間增加屬於經濟成本,並非與工程合約同類的支出。

錦江與榮山江的拆除費用估算,從 2019 年的 898 億韓元增至 2026 年帳列的 1,297 億韓元,增加 399 億韓元,約 44%。漢江與洛東江的數字仍以 2021 年估算為準,也可能需要因通膨調整。

各方對 1,297 億韓元估算的年份說法不同。一種說法稱這是 2026 年更新估算;但國會議員金偉相辦公室則表示,個別項目世宗 166 億韓元、公州 770 億韓元、竹山 361 億韓元,是根據 2019 年調查得出。若要將這項數字作為確切的資金基準,必須先釐清這項矛盾。

經費規畫顯示仍有大量工程未完成

提供給金偉相的數字顯示,有 180 處取水與抽水設施需要改善。金偉相是國會氣候、能源、環境暨勞動委員會的國民力量黨議員。這 180 處設施包括洛東江 131 處、榮山江 25 處、漢江 18 處與錦江 6 處。

根據 2025 年 10 月的資料,已有 12 處設施完工。扣除這些設施與 9 處民營設施後,剩餘改善工程估計需 9,412.59 億韓元。這與 2026 年 2 月估計尚待支出的 8,846 億韓元不同。兩項數字的統計日期與範圍各異,目前尚無調和後的統一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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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數量的說法也有出入。一種說法稱 180 處中已有 12 處改善,尚餘 168 處;其他說明則稱改善計畫涵蓋 161 至 164 處設施。因此,比較進度時,是否納入民營設施與已完工工程十分重要。

2025 年 10 月的支出計畫列出 2026 年預算為 829 億韓元:氣候部為 644 億韓元,其中包括保留款;農業部為 185 億韓元。這約占當時公布的 9,412.59 億韓元剩餘成本的 8.8%。

農業部另規畫 2027 年支出 710 億韓元、2028 年 1,130 億韓元、2029 年 1,760 億韓元,以及 2030 年 1,155 億韓元。該部表示,這些計畫可能在國會審查預算時有所變動。氣候部表示,往後各年度的預算將視工程進度與支出情況而定,目前正與地方政府討論詳細時程。

較早的估算不能直接與這些計畫互換比較。2022 年一份會計資料列出 2018 年 1 月至 2022 年間相關支出為 1,931 億韓元,並預估 2026 年前還需追加超過 750 億韓元。這些費用包括監測、臨時農業用水措施及其他工作。該資料另估算漢江與洛東江取水設施改善費用為 8,486.73 億韓元。若未先排除重複計算,這些較廣泛且較早期的項目不能直接加到最新數字上。

藻類毒素可能改變效益計算

環保倡議人士主張,經濟研究低估了恢復河流流動帶來的效益,因為研究未充分估算藻類毒素的風險。微囊藻毒素是部分藍綠菌產生的毒素,而藍綠菌常與有害淡水藻華有關。

韓京國立大學教授、韓國環境運動聯合會「活水川委員會」主席白慶五表示,研究發現保留 12 座設施並不符合經濟效益,卻未納入洛東江嚴重藻華風險。洛東江流域網絡執行主席林熙子也呼籲,新的評估應納入微囊藻毒素風險。

林熙子主張,納入這項因素後,洛東江所有堰體的拆除都會符合經濟效益。這是倡議立場,並非已公布的重新計算結果。報導所述研究結果中,尚未有納入這些風險的修訂比值。

2026 年 10 月 13 日的記者會上,環保團體表示,過去 50 年間發表的 162 篇河川藻華模型研究論文中,有 29 篇探討洛東江。他們指出,這些論文認為,洛東江 8 座堰體造成水流減緩,是藻華形成的原因之一。這項主張強化了他們恢復河流流動的論據,但本身並未量化各處設施的貨幣效益。

首爾大學經濟學教授、四大河川調查評估企畫委員會前主席洪鐘浩主張,應採用財政學會的研究,同時納入藻類風險。綠芽行動研究所所長申在恩表示,漢江與洛東江評估已處理先前錦江與榮山江評估的許多限制,但也呼籲考量地方接受度,以及更長遠的河川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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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旱能力與研究方法受到檢視

韓國環境研究院的《氣候危機下水資源管理財政推估研究》預測,到 2030 年,缺水情形可能增至目前的 8 倍,所需因應資金最多將增加至 5.9 倍。2022 年乾旱期間,包括注岩水庫與東福水庫在內的 5 座水庫,供水可靠度受到威脅。

金偉相主張,復育研究未說明拆除堰體後流失的蓄水量將如何補足。他的辦公室也表示,研究雖承認監查院 2023 年指出的方法問題,卻仍沿用先前結論,沒有公布新的效益計算。

全國性缺水預測與拆除特定堰體的提案,不會自動互相矛盾。要判斷兩者是否衝突,必須比較預期缺水地點、用水需求、可用蓄水量與替代供水方案。堰體後方蓄存的水,不一定等同於乾旱時能穩定供應的水量。

對於接近經濟門檻的設施,方法上的爭議尤其重要。尚州堰的比值為 1.09,江亭高靈堰為 0.93,結果可能對假設變動十分敏感。修訂後的成本、乾旱影響與毒素估值應一併評估,而非選擇性地加入有利於任一立場的因素。

金偉相辦公室也質疑白慶五的雙重角色:他既是研究負責人,也是現任國家水資源管理委員會成員,且曾公開支持拆除堰體。這種角色重疊有必要公開研究與決策職務的相關資訊,但研究者表明立場本身,並不能證明計算有誤。

政府審查與地方期限是兩回事

金成煥部長 10 月 6 日告訴國會議員,工作小組報告並非定案的政府政策。他表示,正式審查將考量各條河川與各座堰體的具體情況,包括取水與抽水設施改善進度。他承諾將評估結果提供給金偉相辦公室。

另一項程序爭議涉及一項據報提出的方案:將堰體管理視為部長的行政職責,而非將每項處置計畫個別提請國家水資源管理委員會決議。批評者擔心,這可能繞過監督程序。這項提案並未確定政府最終將採用哪種法律程序。

主要時程與尚待確認的日期如下:

  • 2019 年:錦江與榮山江經濟研究支持拆除 3 座堰體。
  • 2021 年 1 月:國家水資源管理委員會核准錦江與榮山江的拆除及永久開閘措施。
  • 2021 年 12 月:完成漢江與洛東江經濟研究。
  • 2026 年 2 月:復育研究提出更新後的取水設施成本,以及錦江與榮山江的拆除估算。
  • 2026 年 10 月 6 日:部長表示,政府正進行另一項正式評估。
  • 2026 年 10 月 13 日:慶南環保團體要求在 2026 年底前決定洛東江處置方式,並於 2027 年上半年改善服務下游 4 座堰體的設施。

上述最新期限是馬山、昌原、鎮海與慶尚南道環境聯合會,以及洛東江流域網絡提出的要求,並非政府確認的完工日期。這些團體也主張,僅打開昌寧咸安堰的閘門並不足夠,因為固定的混凝土結構仍會阻礙水流。儘管該堰的經濟效益比值偏低,他們仍主張拆除,反映出他們認為居民健康與安全應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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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 政府委託的研究發現,拆除四大河川 16 座堰體中的 12 座符合經濟效益。
  • 核心估算合計 1 兆 6,724 億韓元,其中取水設施改善費用為 9,768 億韓元,拆除費用為 6,956 億韓元。
  • 2021 年漢江與洛東江模型估計,效益為 2 兆 8,722 億韓元,成本為 1 兆 6,967 億韓元。
  • 各項資料的成本年份、拆除範圍與設施數量不一,因此標題所列總額並非已定案的工程預算。
  • 藻類毒素風險、抗旱能力與有爭議的估值方法,仍是審查的核心議題。
  • 政府尚未確認最終方案。環保團體要求在 2026 年底前決定洛東江處置方式,並於 2027 年年中前改善下游取水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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