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交易面臨新的法律考驗
馬來西亞計劃於2027年將打擊尋租及「阿里巴巴」商業安排的法案提交國會,時程較先前設定的2024年底、其後延至2025年底再度推遲。經濟部長阿克馬納斯魯拉莫哈末納西爾表示,政府正考慮制定專法或修訂現行法規,具體法律途徑及罰則尚未定案。
部長指出,核心問題在於,出售牌照或透過「阿里巴巴」安排經營,目前並未被明確界定為特定刑事罪行。經濟部一項研究發現,現行規定,包括地方政府限制轉讓牌照的規定,適用範圍有限,不足以遏止相關做法。
阿克馬納斯魯拉於10月14日在國會下議院答詢時表示,擬議立法旨在填補牌照、合約及其他資源分配方面的漏洞。政府表示,這些漏洞可能造成不公平競爭、削弱本地企業,並拖慢國家生產力成長。
2027年的目標是將法案提交國會,並非已確認的通過或施行日期。在此之前,經濟部須完成研究、與其他主管機關協調,並取得國家規劃與發展委員會及內閣審議核准。
經濟部長兼新山國會議員阿克馬納斯魯拉在國會答覆中說明目前的時程:
根據目前規劃,經濟部有意於2027年在國會提呈新法案,或修訂與反尋租相關的法律,
他的說法留下兩項決定尚待敲定:馬來西亞是否需要另訂一部法令,以及修改現行條文能否處理大部分問題。兩種途徑都尚未定案。
「阿里巴巴」安排涉及哪些做法
在受檢視的做法中,企業主或政府許可、牌照、合約或營業場所的持有人,讓他人使用相關權利,自己卻很少或完全不參與實際營運。持有人藉由提供牌照或合約使用權取得收入,而非親自管理業務。
「阿里巴巴」一詞傳統上用來描述由馬來人掛名為企業所有人、非馬來人實際經營的安排。目前的政策討論也涉及將牌照及合約非法轉讓給外國人的情況。這些描述彼此有所重疊,但並不完全相同:第三方經營企業,不一定代表該人是外國人。
在此脈絡下,尋租是指藉由掌控某項權益的使用機會獲利,而非從事該權益原本旨在支持的生產性工作。經濟部正檢視牌照的出售或出租,以及涉及合約和其他資源的類似安排。
最終的法律定義至關重要。政府在相關公告中尚未公布擬議條文,因此目前無法確切判定哪些交易、參與者或商業關係會構成新罪行。部長對問題的描述,不應視為已完成的法定定義。
現行限制為何仍不夠
經濟部的研究指出,地方政府已有禁止轉讓牌照的規定。這些限制顯示,目前已有部分行為受到規範,儘管經濟部表示,出售牌照及「阿里巴巴」安排尚未被明確界定為刑事罪行。
兩者的差別在於,現行規定限制特定牌照的轉讓,而更廣泛的罪行則會涵蓋尋租行為本身。阿克馬納斯魯拉表示,現行法律的限制,使其無法充分處理牌照、合約及資源方面的問題。
部長在國會答詢時說明法律上的缺口:
目前的挑戰在於,出售牌照或透過『阿里巴巴』安排經營,並未被界定為刑事罪行,
這並不代表所有相關交易都合法,也不代表不當行為無法依現行法律起訴。阿克馬納斯魯拉表示,貪腐及其他現行法規涵蓋的罪行,仍應依相關法律處理。擬議措施將針對現行制度未能充分規範的行為。
罰款與監禁方式尚未定案
經濟部正與利害關係人研議民事及刑事兩種途徑。部長表示,目標在於形成足以發揮嚇阻作用的後果,讓企業及牌照持有人不再繼續相關做法。
民事途徑與刑事罪行會帶來不同法律後果。民事措施通常會課予義務或提供救濟,但不涉及刑事定罪;刑事措施則可依相關法律起訴並施以刑罰。經濟部尚未公布可能如何結合兩種途徑,或哪些行為會適用何種處置。
阿克馬納斯魯拉表示,政府尚未決定處罰是否包括罰款、監禁或其他措施。他說,待法律架構完成並徵詢法律意見後,才會作出決定:
因此,具體的處罰方式,無論是罰款、監禁或其他措施,都要等到我們蒐集各方意見、包括法律層面的意見,並完成這套架構後才能確定。
目前尚未公布罰款金額、刑期或執法開始日期。因此,將相關行為刑事化的目標仍屬政策方向,尚未形成已公布的罪名及罰則清單。
當事人同意不代表經濟疑慮消失
阿克馬納斯魯拉表示,即使雙方自願安排並同意相關條件,尋租仍可能削弱本地企業。他的理由是,牌照持有人與經營者達成協議,不代表這項安排符合牌照分配的整體目的。
經濟部的研究指出,牌照、合約及資源分配可能出現流失。實際而言,政府擔心原本用來扶助某家企業或受益人的資源,可能轉交他人使用,而原持有人只收取費用,卻未培養實際營運能力。
這也有助說明為何擬議措施不只針對貪腐。即使交易雙方都願意,部長仍認為這類安排可能削弱企業能力,或讓本地商家的實力看起來與實際不符。這類交易是否構成罪行,將取決於最終法律條文的寫法。
阿克馬納斯魯拉將這些疑慮與政府的經濟目標連結起來:
政府致力根除尋租,因為它可能影響市場效率、造成不公平競爭,並阻礙國家生產力成長,
相關公告並未量化損失、估算涉及的企業數量,或統計全國有多少牌照遭轉讓。經濟部所提出的經濟疑慮說明了擬議措施的目的,但目前尚未以數據呈現問題規模。
國會質詢聚焦立法範圍
希望聯盟(Pakatan Harapan)班吉國會議員沙赫雷贊約翰詢問立法草擬進度,以及預計何時提交國會。他的問題涵蓋制定新法及修訂現行法律兩種方案,也反映經濟部仍在評估這兩個選項。
國民聯盟(Perikatan Nasional)淡馬魯國會議員沙拉米亞莫哈末諾提出附帶問題,詢問如何堵住尋租管道,以及相關法規在打擊涉及公務員和政治人物的貪腐方面有多大成效。這也讓擬議罪行與現行反貪腐法律之間的關係成為討論焦點。
各方報導對部分答詢的形式說法不一。多家媒體稱,這是10月14日的口頭質詢與答覆,另有報導稱,經濟部於週三以書面回覆沙赫雷贊。各方對主要內容的說法一致:研究正在進行,政府正考慮制定新法或修法,並以2027年為法案提交國會的目標。
其中一篇報導只稱目標為「明年」,未在內文標明年份;其他報導則明確指出是2027年。這項時程應理解為政府訂下的2027年目標,而非固定的國會會期日期。
須與多個主管機關協商
經濟部正蒐集業者、執法機關、相關部會、州政府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地方政府也參與協商,特別是因為牌照轉讓的現行限制由地方層級執行。
尋租涉及多個部會及機關的職權。政府因此必須就跨機關適用的方案取得共識,而非將每張牌照、每份合約或每項資源都視為由同一個單位管理。
法案提交國會前,仍須完成協調及核准程序,包括經馬來文稱為JPPN的國家規劃與發展委員會以及內閣審議。相關公告未列出完成各階段的個別期限。
阿克馬納斯魯拉也呼籲跨越政黨及政府層級合作:
我們需要各方支持,包括反對黨,因為我們必須與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協商,讓尋租行為得以、也必須被根除,
立法時程如何變動
這項倡議始於首相安華依布拉欣於2023年7月10日,在國家經濟行動理事會會議後作出的公開承諾。阿克馬納斯魯拉的前任拉菲茲拉姆利其後於2023年底至2024年期間主導相關架構的研擬工作。
整體時程顯示,立法準備期比最初預期更長:
- 2023年7月10日:安華宣布計劃制定政策及法律,打擊尋租與「阿里巴巴」做法。
- 2023年底至2024年:拉菲茲主導經濟部的架構研擬工作。
- 2024年底:政府最初設定的法案提交目標。
- 2025年底:原定時程延後後,改訂的目標。
- 2027年:阿克馬納斯魯拉宣布的現行目標,即將新法或修正案提交國會。
目前的目標比原定的2024年晚三個日曆年,比修訂後的2025年目標晚兩年。經濟部目前指出,在提案定案前,還須完成研究、法律審查、諮詢及協調工作。政府未針對先前每次延誤分別說明原因。
另一項《2025年政府採購法案》已經通過,旨在處理公共採購中的相關做法。該法案對包括前公務員、退休人員、承包商及部長在內的相關人士訂定更嚴厲的罰則。這項措施針對政府採購,而目前的提案也涵蓋牌照及其他資源。
因此,《政府採購法案》的通過,並未解決阿克馬納斯魯拉所述更廣泛的牌照問題。接下來須決定是否制定專法或修法、如何界定違法行為,以及採取何種罰則與執法安排。目前尚未公布聽證日期、國會表決日期或諮詢期限。
重點整理
- 馬來西亞以2027年為目標,將打擊尋租及「阿里巴巴」安排的法案提交國會。
- 政府正考慮制定專法或修訂現行條文。
- 經濟部表示,現行限制不足以妥善處理牌照出售及轉讓問題。
- 罰款、監禁,以及民事與刑事措施如何搭配,均尚未定案。
- 法案提交國會前,須先完成涉及多個主管機關的諮詢及核准程序。
- 立法時程已從2024年底延至2025年底,現再延至2027年。
- 《2025年政府採購法案》是另一項法案,著重公共採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