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罰款,搬往Langgak Duta計畫受阻
馬來西亞監獄局正完成納吉布拉薩的居家監禁規定,但前首相仍在加影監獄服刑,因為他尚未繳清搬遷所需的5,000萬令吉罰款。內政部長賽夫丁納蘇申依斯邁於10月18日證實這兩項進展;一個月前,蘇丹依布拉欣國王批准有條件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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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安排將允許納吉在家中服完SRC International案的剩餘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為止。他的首席律師穆罕默德沙菲阿都拉已指出預定居所是納吉位於吉隆坡Langgak Duta的住所,他將與家人同住。
目前有兩項實務問題左右移送安排:繳清罰款,以及完成規範獄外拘禁的規定。納吉的律師表示,政府對其資產施加的限制,使他難以籌措款項。監獄當局正擬定相關條件,賽夫丁形容這在馬來西亞尚屬首例。
納吉還有另一項刑期在前方等待。10月14日,高等法院駁回暫緩執行納吉在另一起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案件中15年監禁刑期的申請。該刑期預定在他於2028年8月服完目前的SRC刑期後開始執行。
由誰訂定居家監禁條件?
賽夫丁表示,監獄局是依據赦免局秘書處的函件行事,該函件授權監獄局施加條件。他在日得里Felda Tenang出席國家反毒機構活動後發表上述說法。
內政部長形容監獄局的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並說明函件載明的權限:
赦免局秘書處致監獄局的函件指出,監獄局可以施加任何條件。
賽夫丁表示,監獄局的任務是制定落實這項決定所需的規定。目前尚未公布完成日期或移送日期。
總檢察長莫哈末杜蘇基於9月19日表示,預計標準作業程序將涵蓋訪客、安全措施,以及對納吉行蹤的監控。這些程序是監督在私人住所服刑、而非在監獄內服刑時所需的實務指引。
沙菲表示,納吉已收到王室命令及載有相關條款的附錄。不過,監獄局在10月18日仍在敲定執行細則。首相署法律事務司司長扎姆里米斯曼也表示,監獄局已進一步向納吉說明相關機制。
5,000萬令吉必須繳到哪裡?
總檢察長杜蘇基表示,罰款必須繳至吉隆坡高等法院書記官處,因為SRC案是在該法院提起並審理。9月21日,他證實納吉家人尚未繳款。
杜蘇基也說明,繳清罰款後,移送前仍有行政作業要處理。被問及時間安排時,他表示:
繳款完成後,我無法確切說明拿督斯里納吉何時會被帶回家,因為程序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納吉的律師哈斯納爾雷祖阿梅里坎表示,繳納罰款沒有指定期限。納吉可在任何時候履行這項條件,但在繳款前仍須繼續於加影監獄服刑。
首相署法律事務司表示,有條件特赦要求遵守所有附加條款。若有違反,特赦將被撤銷,納吉必須立即返回監獄服完剩餘刑期。
納吉為何稱無法動用這筆錢
納吉的法律團隊在9月20日聲明中表示,他大部分資產、銀行帳戶及房產仍受政府凍結令及執法程序限制。律師指出,這些限制使他無法單獨處分相關資產。
凍結令會限制對資產的處置。對納吉而言,律師表示眼前的問題是如何將房產或其他持有資產變現,以便繳款給法院。
代表納吉的沙菲律師事務所表示,他正在考慮採取以下措施:
在這種情況下,本客戶目前正尋求法律意見,並考慮如何以最佳方式履行這項條件。
哈斯納爾表示,法律團隊正尋求解凍部分資產,以協助滿足繳款要求。如有必要,可透過法院提出申請。他也說,籌款工作須獲當局批准。
納吉的法律團隊表示,他感謝各方協助,尤其是由副首相阿末扎希哈密領導的巫統(UMNO)所提供的協助。聲明也指出,納吉不希望黨員或民眾覺得有義務捐款。
募款進展如何?
赦免決定於9月18日公布後,巫統發起團結基金。黨總秘書阿斯拉夫瓦吉迪杜蘇基表示,基金在首3小時內募得逾63萬4,000令吉,並於隔日上午9時30分達到100萬令吉。
阿斯拉夫表示,許多支持者捐出10或50令吉。早期募款總額顯示捐款者反應迅速,但與法院要求繳納的金額相比仍相去甚遠。
100萬令吉相當於5,000萬令吉罰款的2%。以當時的募款總額計算,若要單靠捐款支付全額,還需籌得4,900萬令吉。
賽夫丁10月18日的說法證實,法院款項仍未繳清。募款數字是政黨較早時募得的款項;移送條件則要求將罰款繳給法院。
SRC案刑期如何走到這一步
納吉在SRC International案中的定罪,涉及2014年及2015年有4,200萬令吉匯入其個人銀行帳戶。SRC曾是一馬發展公司(1MDB)的子公司;1MDB是與更大規模金融醜聞相關的國家投資基金。
2020年7月,納吉被判監禁12年並處以2億1,000萬令吉罰款。他因3項刑事失信罪、3項洗錢罪及1項濫用職權罪被定罪。聯邦法院駁回他的最後上訴後,他於2022年8月23日進入加影監獄服刑。
赦免局透過2024年的部分特赦,將刑期減至6年,罰款減至5,000萬令吉。刑期減半,罰款則減少1億6,000萬令吉,約為原金額的76%。
促成目前安排的主要進展如下:
- 2020年7月:納吉在SRC案中被判監禁12年並處以2億1,000萬令吉罰款。
- 2022年8月23日:他在最後上訴失敗後開始服刑。
- 2024年:部分特赦將刑期減至6年,罰款減至5,000萬令吉。
- 2026年9月11日:赦免局延後審議新的特赦請願。
- 2026年9月18日:蘇丹依布拉欣在赦免局第64次會議後批准有條件特赦。
- 2026年10月14日:高等法院駁回暫緩執行另一起1MDB案15年刑期的申請。
- 2026年10月18日:賽夫丁表示居家監禁規定即將完成,5,000萬令吉仍未繳清。
先前的王室附加命令後來如何?
納吉此前曾依據一份據稱由前任國王蘇丹阿都拉頒布的附加命令,尋求居家監禁。他主張,這份額外的王室文件允許他在2024年部分特赦後,於家中服完SRC案剩餘刑期。
政府起初質疑該文件是否存在,以及其合法性。彭亨王宮後來證實文件真實性,納吉則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落實該命令。司法覆核是讓法院審查公權力機關的決定或行動是否符合法律。
2025年12月,高等法院駁回該申請。法院認定,赦免局於2024年1月29日開會時,並未審議及決定這份附加命令;該命令也不符合規範王室赦免的《聯邦憲法》第42條。
納吉提出上訴,但於2026年撤回。他之後提交新的請願,促成蘇丹依布拉欣於9月18日作出決定。因此,目前的安排是在先前的法院挑戰告一段落後,透過新的特赦程序產生。
居家拘禁期間的日常安排會是什麼?
甲洞國會議員林立迎呼籲公開基本條件。他希望了解誰可以探望納吉、納吉能否使用電話或網路,以及監獄當局將如何監控他。
民主行動黨(DAP)議員林立迎表示,這項安排可能影響未來居家拘禁的決策。他承認部分安全資訊可能需要保密,但也希望當局公開說明相關限制。
林立迎直接說明納吉目前的法律身分:
納吉仍是囚犯,不是已獲釋的人。
沙菲表示,監獄當局曾建議納吉不要公開命令內容,以免引發臆測。訪客、通訊、娛樂及可能的電子追蹤等詳細規定,尚未對外公布。
對納吉及其家人而言,這項搬遷計畫將改變他服完SRC案刑期的地點,讓一家人得以同住。對監獄局而言,則須在私人住所監督拘禁;若違反條件,納吉將被送回監獄。
另有15年刑期,政治分歧浮現
納吉於2025年12月在另一起涉及逾20億令吉、與1MDB相關資金的案件中,因濫用職權及洗錢罪名被定罪。他被判監禁15年並處以113億8,000萬令吉罰款,目前正就定罪提出上訴。
10月14日,法官諾魯威娜馬德諾丁駁回他的暫緩執行申請,也就是在上訴審理期間暫停執行刑期的申請。納吉的律師以健康狀況日益惡化及財務罰則金額龐大為由提出申請。
法官表示,沒有足以暫緩執行的特殊情況,並說明她對公共利益的考量:
罪行的嚴重性是更重要的公共利益考量,本院必須予以考量。
沙菲表示,辯方將直接向上訴法院申請暫緩執行。他主張,高等法院的裁決不影響涵蓋SRC案刑期的王室命令。另一起15年刑期預定於納吉在2028年8月服完SRC案刑期後開始執行。
這項特赦也暴露首相安華易卜拉欣執政聯盟內部的分歧。民主行動黨領袖陸兆福曾以抗議為由表示願辭去交通部長職務,之後又說,他會留在內閣,直到納吉開始居家監禁為止。其他民主行動黨部長則留在政府中,以維持政治穩定。
安華表示,特赦決定不會削弱政府打擊貪腐及濫用職權的立場,正在審理的案件也必須繼續交由法院處理。巫統主席扎希對這項決定表示歡迎。眼前的後續步驟明確:繳清5,000萬令吉、完成監獄程序,以及辯方按計畫向上訴法院提出申請。
重點整理
- 納吉仍在加影監獄服刑,因為居家監禁所要求的5,000萬令吉罰款尚未繳清。
- 監獄局正依據赦免局秘書處授予的權限,完成相關規定。
- 居家拘禁地點預定為納吉位於Langgak Duta的住所,期間至2028年8月23日。
- 他的律師表示,資產遭凍結限制了他的付款能力,目前正尋求取得部分資產的使用權。
- 巫統基金在募款初期達到100萬令吉,相當於所需罰款的2%。
- 另一起15年刑期預定在SRC案刑期結束後執行;納吉正提出上訴並尋求暫緩執行。
- 若違反居家監禁條件,有條件特赦將被撤銷,納吉必須立即返回監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