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須收押,由法官而非註冊處決定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已釐清,對定罪提出異議的人,可在尚未向警方或監獄主管機關投案前,將請願、聲請及上訴提交法官審理。法院將決定當事人出庭並向法院投案是否已足夠,或是否必須送往監獄服刑。
由馬利克・沙赫扎德・艾哈邁德・汗法官主持的合議庭,在審理前國民議會議員賈姆希德・達斯蒂的案件時作出上述釐清。合議庭駁回最高法院註冊處對其請願提出的異議,准予保護性保釋,並命令警方在下次開庭前不得逮捕他。
這項裁定將一項重要決定交由法官作出:已定罪者若要挑戰定罪,是否必須先入監,挑戰程序才能繼續。負責收件並檢查是否符合程序要求的註冊處,必須將此類案件提交法院。
合議庭援引《2025年最高法院規則》第二十四號命令第8條但書。但書是附加於法律規則的限制或例外。合議庭在此說明,當事人向法院投案後,請願即可獲審理,不必先向警方或監獄主管機關投案。
對聲請人而言,實際上的改變是,案件提交最高法院時,即可由法官裁定是否收押。法官仍有權要求聲請人入監。達斯蒂獲得的暫時免於逮捕保障,則是法院針對其個案作出的特定命令。
合議庭對投案的說明
合議庭在一項涉及達斯蒂的命令中說明其解釋。據報導,達斯蒂面臨數十起刑事案件。法官將收押問題的決定權交由法院:
因此,本庭裁定,依修正後的《2025年最高法院規則》,應由法院決定請願人/聲請人/上訴人向法院投案是否足夠,或是否必須依據監禁命令/判決將其送往監獄。
向法院投案,意指出庭並接受法院管轄;向警方或監獄主管機關投案,則是交由其收押。這項裁定允許法官決定,當事人先向法院投案,是否足以讓法院受理其挑戰。
因此,已定罪者仍須面對是否收押的裁定。法院可接受當事人向法院投案,也可命令執行監禁刑。結果取決於法官在個案中作出的命令。
請願如何提交法院
最高法院指示,已定罪者日後就定罪提出的請願、聲請及上訴,均須編號並直接提交法院。編號是正式登錄文件的行政程序,讓案件得以進入法院的處理流程。
註冊處也必須安排於當日,或依聲請人、其律師或登錄代理律師要求的日期開庭。登錄代理律師是正式負責在最高法院代理當事人進行訴訟的律師。
註冊處提出的任何異議,都必須連同文件一併提交法官。異議可能指出註冊處認為需要處理的程序問題。依照這項指示,法官會同時收到當事人的挑戰及相關異議,並決定案件應如何進行。
這讓聲請人在投案問題受到關注時,有途徑迅速取得司法裁定。開庭可讓法院審視提交的文件、當事人是否出庭,以及適當的收押安排。挑戰的實體理由,也就是定罪是否應維持,仍由司法程序處理。
已公布規則的內容
最高法院公布的《1980年最高法院規則》,即修訂至2025年5月17日的版本,在第二十三號命令第8條載有相關規定。該命令涉及請求准許上訴的請願,以及源自刑事訴訟的上訴。
請求准許上訴的請願,是向最高法院聲請許可提出上訴。第8條規定,請願待決期間,法院可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暫停執行監禁或罰金命令。暫緩執行是指暫時停止執行該命令。
公布的規則接著要求,當事人須先依監禁命令投案,請願才會獲得受理。另有一項但書規定,涉及逮捕前保釋的請願,如請願人承諾出庭並向法院投案,即可獲受理並排期審理。
達斯蒂案的命令援引《2025年規則》第二十四號命令第8條;而公布的《1980年規則》則將上述條文列於第二十三號命令。區分這兩項條文,有助讀者理解裁定所援引的法律依據,以及已公布規則的具體文字。
已公布的條文與合議庭的說明,都凸顯法院的核心角色。法官決定是否暫停執行、應適用哪些條件,以及在審理中的個案裡,向法院投案是否足夠。
這項命令對達斯蒂的影響
合議庭駁回註冊處對其請願提出的異議後,達斯蒂獲准保護性保釋。法院也命令警方各部門在下次開庭前不得逮捕他,讓他在訴訟繼續期間暫時免遭逮捕。
旁遮普省當局必須向法院提供在該省登記、涉及他的案件總數。據稱達斯蒂面臨數十起案件,但法院要求官方統計數字,而非依賴這項概括說法。
這項指示要求省級當局向法官說明訴訟規模。其案件接下來將包括提交相關資料,並由法院進一步審理。他暫時免遭逮捕的保障,僅適用至下次開庭。
這項裁定也透過對註冊處的指示,影響達斯蒂以外的案件。其他已定罪的聲請人,也可依合議庭所述程序,將投案問題提交法官裁定;至於是否獲准免遭逮捕或暫停執行刑罰,則取決於各自訴訟中的法院命令。
訴訟紀錄所載日期
命令紀錄指出,註冊處於2025年11月18日對達斯蒂的請願提出異議;紀錄也將下次開庭日期列為10月22日,但未註明年份。因此,日期先後仍不明確,無法確認10月開庭的年份。
- 2025年5月17日:最高法院公布的《1980年規則》版本所載修訂日期。
- 2025年11月18日:註冊處提出異議的日期,合議庭其後駁回這些異議。
- 10月22日,年份未註明:記載的下次開庭日期;法院命令在此之前提供免遭逮捕保障。
命令所述的後續程序,是由旁遮普省當局提供涉及達斯蒂的案件數量,並將案件交由法院續審。對其他聲請人而言,眼前的進展是,法院指示其文件及註冊處提出的任何異議均須送交法官裁定。
重點整理
- 最高法院表示,挑戰定罪的案件可在當事人向法院投案後受理,無須先向警方或監獄主管機關投案。
- 是否僅須出庭,或必須入監,由法官決定。
- 註冊處必須為文件編號,並連同任何異議一併提交法院。
- 賈姆希德・達斯蒂獲准保護性保釋,並在下次開庭前免遭逮捕。
- 旁遮普省當局必須提交在該省登記、涉及他的案件總數。
- 下次開庭日期記為10月22日,但未註明年份,現有日期紀錄的先後也不明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