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將霾害通知擴大至加里曼丹,施壓範圍延伸至企業母公司與融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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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apore Extends Haze Notices to Kalimantan as Pressure Spreads to Corporate Owners and Financiers

另有三家公司遭要求撲滅火勢

新加坡將霾害執法範圍擴大至在加里曼丹持有土地的三家公司。自2026年10月16日以來,收到預防通知的印尼企業增至10家。此舉之前,該國西部地區於10月18日錄得本季最高的污染物標準指數(PSI)讀數230,達到「非常不健康」級別。

目錄
  1. 另有三家公司遭要求撲滅火勢
  2. NEA要求企業採取哪些行動
  3. 霾害與執法進展
  4. 加里曼丹特許經營區背後的企業
  5. APP須每日回報,綠色標章面臨撤銷風險
  6. First Resources歡迎檢查,投資人反應不一
  7. 新加坡關注銀行、投資人與政府優惠
  8. 起訴為何仍有難度
  9. 印尼著手處理許可、復育與企業所有者
  10. 區域施壓升高,居民尋求救濟
  11. 空氣何時可能改善?
  12. 重點整理

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於10月19日點名 PT Baratama Putra Perkasa、PT Buana Megatama Jaya 和 PT Mananjung Hayak,原因是有跡象顯示,這些公司土地上的火災煙霧可能飄抵新加坡。此前已有七家公司因蘇門答臘火災遭到執法。

新加坡也將關注範圍從種植園業者延伸至其供應商、企業所有者、銀行和投資人。高級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表示,政府可能檢視相關企業取得融資和政府優惠的管道,並亟需強化法規以確保合作。

眼前的要求是撲滅火勢並防止更多焚燒。更大的挑戰在於如何將衛星影像、風向紀錄、特許經營區地圖,以及在印尼蒐集的證據,轉化為能在法院勝訴的案件。新加坡《跨境霾害污染法》(THPA)自2014年生效以來,尚未有公司因此遭罰款或起訴。

NEA要求企業採取哪些行動

NEA於10月16日發布的聲明說明,該局如何運用地圖、氣象資料和衛星影像追蹤火點與煙霾移動路徑。NEA發現,有跡象顯示,七家印尼企業透過特許經營權持有的土地所產生的煙霧,可能朝新加坡方向飄移。特許經營權賦予企業使用或管理特定土地的權利。

這七家企業為 PT Bumi Andalas Permai、PT Bumi Mekar Hijau、PT Paramitra Mulia Langgeng、PT Sumatera Alam Anugerah、PT SBA Wood Industries、PT Hutan Lestari Raya 和 PT Bangkane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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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依據《跨境霾害污染法》第9條發布預防措施通知,要求企業派遣消防人員撲滅其擁有或占用土地上的火勢,或防止火勢蔓延。企業也必須停止或避免焚燒,並提交滅火或防止火災復燃的計畫。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Grace Fu)表示,NEA結合特許經營區地圖、衛星影像、公開資訊和氣象資料,追查可能的火源。風速與風向有助該局評估特定火災的煙霧是否可能飄至新加坡。

霾害與執法進展

新加坡空氣品質於9月4日首度進入不健康級別,這是自2023年10月以來首次。到了10月初,NEA每日發布的空氣品質公告已指出,加里曼丹是煙霧飄入新加坡的來源地之一。

空氣品質惡化後,執法範圍也隨之擴大:

  • 9月4日:新加坡空氣品質進入不健康級別。
  • 10月14日:西部地區24小時PSI達203,當年首次進入非常不健康級別。
  • 10月15日:NEA預測,來自加里曼丹的濃煙將在東南偏東風作用下持續飄向新加坡。
  • 10月16日:NEA宣布向七家涉及蘇門答臘火災的企業發布預防通知。
  • 10月18日:西部地區24小時PSI升至本季最高的230。
  • 10月19日:新加坡將通知擴大至加里曼丹的三家公司,並說明可能採取的金融與監管措施。
  • 10月20日:First Resources 表示歡迎對其營運進行檢查與審查。

PSI將空氣污染物的相關資訊整合為指數,用於描述空氣品質。24小時讀數反映全天狀況,而非污染短暫升降的情形。

加里曼丹特許經營區背後的企業

PT Buana Megatama Jaya 自2020年加入 Asia Pulp & Paper(APP)的供應商網絡,向該公司供應紙漿原料。其特許經營區位於西加里曼丹省吉打邦縣肯達旺岸,占地43,800公頃。印尼環境主管機關於2015年在該區發現燒毀地帶後,凍結了該公司的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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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ana Megatama Jaya 加入後,在這10家企業中,已確認的APP供應商增至四家。另三家為 Bumi Andalas Permai、Bumi Mekar Hijau 和 SBA Wood Industries,三家公司在南蘇門答臘營運,並曾於2015年霾害危機期間收到新加坡通知。

AidEnvironment的資料顯示,Baratama Putra Perkasa由 Batavia Prosperindo 持有。新加坡公司 Malacca Trust Pte. Ltd. 持有 Batavia Prosperindo Internasional近九成股份,形成另一條值得調查的企業關聯。

資料顯示,Mananjung Hayak隸屬於 PT Dwi Mitra Adhiusaha,該公司的業務包括6,000公頃油棕種植園,以及一座每小時可處理30噸棕櫚果的工廠。2025年,印尼森林區執法特別工作組因涉嫌在森林土地內非法營運,著手接管與 Mananjung Hayak 有關、位於中加里曼丹的1,728公頃土地。

APP須每日回報,綠色標章面臨撤銷風險

新加坡環境理事會(SEC)對APP在加強版「新加坡綠色標章計畫」(SGLS+)下的紙漿與紙張產品認證,施加暫時性限制。SEC宣布該措施於10月18日採取,但通知的發出日期也記為10月19日。

APP必須每日提交報告,說明其在 Bumi Andalas Permai、Bumi Mekar Hijau 和 SBA Wood Industries 特許經營區的火災應對情況。SEC表示,若報告無法證明監測、預防和撲救工作已有有效改善,認證可能遭暫停。認證遭暫停的產品必須停止使用該標章。

APP表示已聯絡供應商了解最新情況,敦促他們全面配合NEA,並將評估是否有必要採取進一步行動。APP指出,供應商在收到正式函件前,已回覆NEA。

APP發言人表示,公司在所有營運與供應鏈中嚴格禁止焚燒。APP也表示,自2015年以來已投入3億美元進行火災管理;若調查發現供應商嚴重違規,公司可中止或終止合作關係。

認證風險有其商業背景。2015年霾害危機期間,新加坡超市下架APP紙製品,其產品也失去綠色標章。SEC於2017年推出更嚴格的SGLS+計畫,新增泥炭地管理、防火和供應鏈資訊揭露要求。APP於2019年5月取得該計畫認證,目前約有58種紙漿與紙製品納入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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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Resources歡迎檢查,投資人反應不一

在新加坡上市的棕櫚油生產商 First Resources 於10月20日的交易所公告中表示,歡迎文件審查、技術評估及實地檢查。該公司否認直接或間接以焚燒方式開墾土地,並表示其禁止焚燒的政策適用於所有營運。

該公司管理逾20萬公頃油棕種植園,包括位於北蘇門答臘和西加里曼丹的種植園。公司提議檢視火點偵測與火勢發展的衛星紀錄、消防文件,以及保育區的地理分析資料。

First Resources在公告中表明立場:

我們認為,任何火災來源評估都應以經查證的事實、科學證據,以及對現場情況的全面了解為依據。

綠色和平曾指出,8月至9月期間,First Resources兩家子公司的管理土地上有逾30處霾害來源點。自公司遭列入綠色和平10月5日發布的報告後,其股價下跌逾10%,10月20日收於3.74新加坡元。First Resources表示,火災事件未對其生產目標造成重大影響。

尚穆根肯定該公司對其政策和消防工作的說明,同時要求提出佐證。NEA尚未公布是否接受實地檢查邀請。

新加坡關注銀行、投資人與政府優惠

新加坡交易所已向七家上市農業企業索取資料:Golden Agri-Resources、Bumitama Agri、First Resources、Wilmar International、Kencana Agri、Indofood Agri 和 TSH Resources。問題涉及各公司營運,以及可能與火災和霾害的關聯。

Kencana Agri表示,印尼當局已對其一家子公司的火災展開初步調查。根據當時掌握的資訊,該公司表示,子公司未在受影響地區進行土地開墾或整地。

同時擔任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的尚穆根表示,新加坡將檢視大型企業集團,以及最終控制特許經營權持有者的人士。他也指出,First Resources、Bumitama Agri 和 First Borneo Plantations可能與煙霾來源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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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穆根10月19日在兀蘭關卡說明新加坡可能如何施壓:

如果企業拒絕合作,無論他們在新加坡有沒有業務據點,我們都會運用手上所有法律與監管手段,在關鍵之處施加壓力,包括影響其盈虧、融資管道,以及投資人對他們的觀感。

新加坡將檢視與霾害有關的企業是否獲得政府補助或優惠。尚穆根也表示,銀行必須評估農業借款人的環境與法律風險,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將監督銀行如何管理這些風險。他沒有說明可能修法的時間表。

起訴為何仍有難度

《跨境霾害污染法》規定,對於在新加坡造成或加劇霾害污染的公司,每天最高可罰10萬新加坡元;對於未遵守預防通知的公司,每天最高可罰5萬新加坡元,總罰款上限為200萬新加坡元。在新加坡因而受傷、財物受損或蒙受經濟損失的人,也可提出民事索賠,賠償金額沒有上限。

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教授 Alan Tan 表示,能否取得印尼境內的證據,是執法的關鍵:

若沒有印尼當局直接參與並合作,新加坡不可能調查並證明現場發生的事實。

Tan預期,新加坡會把執法重點放在印尼當局已自行查明並起訴的企業。刑事案件必須以排除合理懷疑的標準證明被告有罪,證據必須足以達到這項嚴格的法律門檻。

2015年的經驗顯示,執法並不容易。NEA曾向六家公司發出通知,於2017年結束其中兩起調查,另有四起仍未結案。2016年,法院曾對一名未出席面談的董事發出拘票,促使印尼環境部長表示將重新檢視與新加坡的合作。

取得地圖資料的難度也有所增加。自9月起,印尼林業部的Sigap森林地圖平台僅開放瀏覽。未經書面許可擷取資料,最高可處九年徒刑。尚穆根也表示,總檢察署指出,最新發出的通知可能涉及技術與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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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著手處理許可、復育與企業所有者

印尼已因影響七個省、約12,927公頃土地的火災,對32家公司採取制裁。19家公司面臨許可證暫停及生態復育命令,8家公司僅被要求復育,另有5家公司的許可證遭撤銷。

較早前的執法公告列出26張許可證遭暫停。最新統計涵蓋多種不同措施,包括復育受損土地,以及失去營運許可。

刑事訴訟涉及125名個人及企業實體,其中已確認12名個人嫌疑人和一名企業嫌疑人。林業執法總局局長 Dwi Januanto Nugroho 表示,調查人員正檢視實質受益所有人,也就是最終擁有或控制企業的人士,是否應負責任。

過往法院案件顯示,環境破壞可能造成巨額成本。印尼環境部於2025年7月宣布,四起火災案件的判賠金額合計超過7,210億印尼盾。其中一項判決也命令進行價值1.79兆印尼盾的復育工作。這些案件與目前的執法行動無關。

復育命令、許可證遭撤銷及監管罰則,也可能暴露企業保險保障的缺口。保單或許涵蓋部分污染清理或法律辯護費用,但法定復育成本或許可證暫停期間的收入損失,仍可能由企業自行承擔。

區域施壓升高,居民尋求救濟

印尼居民也在提起訴訟。南蘇門答臘11名居民於2024年控告三家紙漿原料木材公司,指控煙霧一再飄來。西加里曼丹省坤甸的團體也對政府與總統普拉伯沃(Prabowo Subianto)提起集體訴訟,指控政府疏失,並要求宣布全國進入災難狀態,以便推動包括醫療費用在內的復原措施。

總統幕僚辦公室主任 Dudung Abdurachman 於10月19日表示,這些火災尚未被宣布為全國性災難。印尼當局則表示,該國有能力處理這場危機。

馬來西亞也面臨企業問責壓力。綠色和平指出,吉隆坡甲洞旗下子公司 PT Menteng Jaya Sawit Perdana 管理的土地上有19處霾害來源點。吉隆坡甲洞表示,多數火災起於其特許經營區外,且已撲滅。馬來西亞通訊部長法米(Fahmi Fadzil)表示,政府檢查發現,遭焚毀的土地位於馬來西亞企業特許經營區之外。

尚穆根肯定普拉伯沃下令禁止在泥炭地焚燒植被,也肯定他同意接受外國援助。新加坡已提出協助,印尼則表示,與鄰國的討論已進入技術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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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何時可能改善?

傅海燕表示,季風轉換期可能帶來緩解,時間約在10月底或11月初。風勢較弱且方向多變,將降低煙霧從蘇門答臘和加里曼丹飄向新加坡的可能性。

東協專業氣象中心預期,聖嬰現象將在10月和11月持續增強,使東南亞南部大部分地區的降雨量低於正常值。聖嬰現象是一種會改變降雨與氣溫的氣候型態;植被較乾燥時,火勢更容易蔓延。10月底的陣雨可能開始緩解霾害。

世界氣象組織預期,聖嬰現象將於2026年底前後達到高峰,並持續至2027年。聯合國開發計畫署顧問 Stanislav Kim 和 Sooin Bang 警告,即使氣候型態減弱,水資源壓力、農作物歉收、火災與極端高溫仍可能持續。

經濟學家 Euston Quah 初步估計,霾害為新加坡造成的成本介於32億至39億新加坡元,相較於2015年的18.3億新加坡元,約為當時的1.7至2.1倍。每家公司200萬新加坡元的最高罰款,相當於估計全國損失的約0.05%至0.06%,這有助說明新加坡為何在起訴之外,也關注民事索賠、融資與商業施壓。

重點整理

  • NEA已對10家印尼企業採取行動,其中包括三家新點名、在加里曼丹持有土地的公司。
  • 通知要求企業撲滅火勢、停止焚燒,並提出防止火災復燃的計畫。
  • 四家已確認的APP供應商收到通知;其中三家南蘇門答臘供應商須每日回報,與APP的綠色標章認證掛鉤。
  • First Resources否認以焚燒方式開墾土地,並表示歡迎實地檢查和技術審查。
  • 新加坡除考慮採取法律行動,也正檢視企業控制權、融資、投資人風險與政府優惠。
  • 印尼是否合作,以及能否取得證據,是依新加坡霾害法起訴的關鍵。
  • 10月底或11月初的天氣變化可能帶來緩解,但煙霧散去後,執法行動仍將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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