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協議擴大合作範圍,不再只聚焦綠色能源
越南與丹麥於2026年10月20日在哥本哈根建立全面戰略夥伴關係,規劃涵蓋離岸風電、人工智慧、海上安全、糖尿病照護及職業訓練等領域的合作。繼法國之後,丹麥成為第二個與越南建立此層級夥伴關係的歐盟成員國,也是第一個與越南建立此層級夥伴關係的北歐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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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共產黨中央總書記兼國家主席蘇林(To Lam)與丹麥首相梅特・佛瑞德里克森(Mette Frederiksen),在蘇林應佛瑞德里克十世國王邀請、於10月19日至21日訪丹期間,同意將雙邊關係升級。兩國聯合聲明於通過後立即生效;今年也是兩國建交55週年。
雙方的經濟目標不只停留在外交辭令。丹麥外交部長拉爾斯・勒克・拉斯穆森(Lars Lokke Rasmussen)表示,丹麥的目標是成為越南第二大歐洲投資國。蘇林表示,雙方已簽署逾10份合作文件,涵蓋科技、能源、基礎建設、物流,以及生產高附加價值商品與服務的產業。
這項夥伴關係整合多項務實目標:協助越南供應商加入國際生產網絡、吸引更多丹麥投資、改善交通連結,並支持越南轉向更潔淨的能源。這也為政府機關、大學、企業及地方政府攜手合作,建立更廣泛的政治架構。
對居民與企業而言,最具體的改變將取決於個別計畫與協議,包括再生電力、更有效率的港口、培訓機會、深化醫療合作,以及促進東南亞與歐洲之間的商業往來。兩國領袖指示各部會與機關將相關承諾化為具體行動。
從外交關係到更廣泛的夥伴關係
越南與丹麥於1971年11月25日建立外交關係。越南外交部長黎懷忠(Le Hoai Trung)回憶,越南仍處於戰爭期間時,丹麥是最早與越南建交的西方國家之一。
此後,兩國關係從傳統發展合作,逐步轉向以投資、科技及共同經濟利益為核心的夥伴關係。這項新協議是建立在兩項既有架構之上,而非從零開始合作。
- 1971年11月25日:越南與丹麥建立外交關係。
- 2013年:兩國建立全面夥伴關係。
- 2023年:兩國建立綠色戰略夥伴關係。
- 2026年10月19日至21日:蘇林對丹麥進行國是訪問。
- 2026年10月20日:蘇林與佛瑞德里克森在哥本哈根通過全面戰略夥伴關係協議。
2023年的架構著重於綠色轉型合作。2026年的協議則在持續以能源與氣候行動為核心之餘,將雙邊關係擴展至安全、科技、醫療、教育及政府合作。
政治交流也將擴大。聲明呼籲增加高層互訪、持續舉行外交部門磋商,並深化國會交流。兩國立法機構預計分享立法經驗、監督雙邊協議,並透過委員會與國會友好小組維持聯繫。
貿易規劃著重市場准入與在地供應商
越南與丹麥將貿易及投資列為夥伴關係的核心支柱。雙方承諾排除障礙、增加雙向商業往來,並支持以世界貿易組織為核心的開放國際貿易體系。
越南與歐盟自由貿易協定(EVFTA)仍是主要貿易架構。兩國政府肯定該協定的實施,並呼籲尚未批准《越南與歐盟投資保護協定》的歐盟成員國完成批准。該協定處理投資保障,EVFTA則規範貿易關係。
越南供應商網絡是具體優先事項。供應商網絡是指提供製造及交付產品所需材料、零組件與服務的企業群。協助本地企業符合國際製造商的需求,可讓更多外資投資所帶來的工作與收益留在越南。
兩國也希望企業能更容易進入歐盟與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市場,包括綠色科技及環保產品市場。雙方的規劃將研究、勞動力培訓與供應鏈相互串聯,而非僅將投資視為興建新工廠。
丹麥企業為進一步投資奠定基礎
樂高(LEGO)、馬士基(Maersk)、潘朵拉(Pandora)、嘉士伯(Carlsberg)及維斯塔斯(Vestas)是已在越南營運的丹麥企業。這些企業橫跨製造、航運、消費品與再生能源,為投資議程奠定基礎。
佛瑞德里克森支持丹麥企業透過採用先進科技、環保方法及創造更高經濟價值的計畫,擴大在越南的布局。蘇林則呼籲加強政策對話與投資促進,以推動夥伴關係轉化為具體計畫。
拉斯穆森提出讓丹麥成為越南第二大歐洲投資國的目標,為相關議程設定明確方向。聲明未訂出達成目標的期限或投資金額,也沒有設定雙邊貿易的數字目標,或新交通航線的開通日期。
這項規劃將外國投資與越南企業實力提升結合。研究夥伴關係、技能培訓及供應商發展,有助於讓新投資計畫與更廣泛的經濟體系連結。對有意投資的企業而言,部會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合作,也是落實這些規劃的一環。
離岸風電與融資是能源議程的核心
丹麥承諾分享經驗與技術,協助越南發展再生能源、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並朝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邁進。淨零是指讓排放至大氣中的溫室氣體量,與移除的溫室氣體量達到平衡。
蘇林請求丹麥協助改善越南政策架構、擴大綠色融資,並發展大型再生能源計畫,尤其是離岸風電。綠色融資是指投入潔淨能源、減少排放及調適氣候變遷等活動的資金。
雙方討論將技術與應用技術所需的條件連結起來。離岸風電需要設備、合適的規範,以及海上計畫的融資。港口、航運與勞動力技能方面的合作,也直接關係到這項目標,因為風電計畫需要運輸、安裝及維護服務。
越南也尋求支持,推動公正能源轉型夥伴關係(JETP)。公正轉型的目標,是讓轉向潔淨能源的過程能兼顧受能源生產與就業變化影響的民眾及社區。
更廣泛的合作架構將「丹麥-越南能源夥伴計畫」及P4G列為支持能源與綠色成長工作的機制。兩國政府也承諾推動氣候調適及循環經濟;循環經濟旨在透過再利用、修理與回收,讓材料持續投入使用。
港口、航運與直飛航線的可能性
越南的港口與物流網絡是協議的另一項重要內容。兩國領袖支持在海港、物流中心、交通基礎建設、綠色航運,以及連結生產基地與市場的運輸走廊等領域合作。
物流是貨物運輸與儲存的安排。對製造商而言,這包括將零組件運送至工廠、管理庫存,以及將成品交付給客戶。改善交通連結,有助於越南供應商更有效參與貿易議程所設定的國際生產網絡。
兩國同意探索海運、航空、公路及鐵路運輸合作,也將鼓勵航空公司開闢越南與丹麥之間的直飛航線,並加強前往北歐其他目的地的便利連結。
這些交通規劃服務不同族群。貨運連結攸關出口商與製造商,航空連結則服務商務旅客、觀光客及家庭。綠色航運則將商業運輸議程與兩國的氣候承諾結合起來。
海上安全納入更廣泛的雙邊關係
聯合聲明呼籲建立雙邊海上安全對話,並肯定東協海岸防衛論壇是區域合作平台。聲明也支持在搜救、人道援助及災害應變方面交流。
越南與丹麥重申支持航行與飛越自由、海上安全,以及不受阻礙的貿易,包括南海的貿易。雙方指出,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是規範海上活動的法律架構。
兩國政府均支持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不威脅使用武力,也不訴諸武力。雙方並支持全面落實2002年《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以及推動制定符合國際法、具實效的行為準則。
丹麥表示,將在可行情況下支持東協推動海上連結與安全的努力。越南則表示願擔任橋梁,促進丹麥與東協深化合作。聲明也將這些承諾與加強聯合國協調、尊重人權條約,以及支持每年舉行的越南-歐盟人權對話並列。
研究、醫療與培訓訂出具體優先項目
人工智慧、量子科技、生物科技、生物醫學及數位科技被列為共同研究、實際應用及技術移轉的領域。兩國希望大學、研究機構、創新中心與企業建立更緊密的連結。
技術移轉是分享知識與方法,讓其他機構能實際運用。培訓方面的重點,則將這項目標與操作新設備、進行研究及開發產品所需的人才連結起來。
醫療合作包括糖尿病、高血壓等非傳染性疾病。這類疾病通常需要持續照護,而非單次療程。因此,協議列出具體健康議題,讓相關機構據此規劃合作。
抗微生物藥物抗藥性也是優先事項。當微生物變得較難以藥物治療時,就會出現抗藥性,使感染更難控制。合作架構將國際抗微生物抗藥性解決方案中心(ICARS)列為相關合作機制之一。
教育承諾包括技術與職業訓練,以及培育高技能人才。合作架構也列入丹麥國際開發署(Danida)獎學金中心的獎學金。農業、統計、智慧城市發展及地方政府交流,則讓合作議程延伸至外交部門以外的公共機構工作。
社群交流與後續互訪推動協議落實
超過1萬8,000名越南人居住在丹麥。佛瑞德里克森讚揚越南社群融入丹麥社會,並為丹麥社會及兩國關係作出貢獻。訪問期間,蘇林會晤丹麥-越南友好協會代表、使館人員,以及來自丹麥、冰島與瑞典南部的越南社群代表。
聲明也提及旅行安排。兩國將探討簽署協議,讓持有含生物辨識資料外交護照的人免辦簽證。雙方也肯定丹麥在胡志明市設立總領事館,視其為擴大雙邊布局的一環。
10月20日晚間,哥本哈根舉行友誼音樂會,慶祝建交週年,佛瑞德里克十世國王與瑪麗王后等人出席。蘇林及其代表團也參訪新嘉士伯美術館,該館收藏超過1萬件藝術品與歷史文物。
佛瑞德里克森接受蘇林邀請,將訪問越南。後續工作將由負責落實協議的部會、機關、企業及其他機構承擔。能源計畫、供應商發展、研究連結與公共服務等多項具體領域,將協助相關單位把雙邊關係升級轉化為實際成果。
重點摘要
- 越南與丹麥於2026年10月20日在哥本哈根建立全面戰略夥伴關係。
- 繼法國之後,丹麥成為越南第二個建立此層級夥伴關係的歐盟國家,也是越南在北歐的第一個此級夥伴。
- 貿易優先事項包括落實EVFTA、強化越南供應商,以及鼓勵投資先進科技與綠色產業。
- 能源合作聚焦再生能源、離岸風電、綠色融資及越南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
- 協議也涵蓋港口、海上安全、研究、醫療及職業訓練。
- 蘇林表示雙方已簽署逾10份合作文件;丹麥則表達成為越南第二大歐洲投資國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