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示警:中國「民族團結」新法建立法律架構,鎖定台灣獨立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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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示警:中國「民族團結」新法建立法律架構,鎖定台灣獨立支持者

台灣警告北京祭出新的法律武器

台北官員嚴正警告,中國新頒布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可能成為北京鎖定台灣民眾的最新工具,甚至可能將支持台灣獨特身分認同與民主治理的行為刑事化。這項法律於2026年3月12日經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表面上旨在為中國55個官方認定的少數民族凝聚共同的國家意識,但法案共62條,其中一些條文的適用範圍遠遠超出中國國境。

目錄
  1. 台灣警告北京祭出新的法律武器
  2. 強制各族群同化
  3. 實質自治走向終結
  4. 域外效力與跨國鎮壓
  5. 對兩岸關係的戰略影響
  6. 重點整理

台灣大陸委員會副主委沈有忠告訴記者,法條提及維護國家主權的措辭造成危險的模糊空間。沈有忠解釋:「究竟該如何促進統一或團結,法條寫得模糊空洞,但懲罰卻是明確的。」他警告,這項立法可能「外溢成為處理兩岸議題的法律依據」,實際上建立起一套機制,將台灣獨立支持者視為威脅中國民族團結的人士加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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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法律代表北京對台灣策略的重大演變。過去,中國法律主要針對明確主張台灣獨立的行為;然而,在這套新架構下,個人可能不只因支持分離而面臨法律後果,還可能因未積極促進統一而受罰。一名不具名的台灣資深官員指出:「過去,支持台灣獨立會受罰。現在,你還得積極支持統一,不然也會惹上麻煩。」

強制各族群同化

台北的憂慮聚焦於兩岸關係層面的後果,但這項法律從根本上重塑了中國治理多元族群的方式。法律規定,從學前教育到義務教育結束,普通話都必須是主要教學語言,實際上將少數民族語言貶為次要地位。第15條要求兒童在15歲前「基本掌握」普通話;同時,官方文件若同時使用普通話與少數民族語言,普通話必須更為醒目。

這種語言強制政策也延伸至教育以外。法律要求父母與監護人「教育引導未成年人熱愛中國共產黨」,並「樹立中華民族一家親的理念」。法律還規定,兒童「不得向未成年人傳授不利於民族團結進步的觀念」。這些條文將家庭生活轉化為國家意識形態的工具,並把代代傳承獨特文化認同的行為刑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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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機構也面臨類似的整合壓力。法律要求宗教團體、學校與場所符合「中國宗教中國化方向」;這項政策已導致新疆清真寺遭拆除,西藏寺院則被裝設監控設備。婚姻習俗同樣受到檢視,法律禁止以族群或宗教為由干涉婚姻選擇,實際上將異族通婚推為同化手段。

實質自治走向終結

中國憲法與1984年《民族區域自治法》過去曾保障少數民族使用及發展自身語言的權利,並提供有限的自治權。新的民族團結法實際上凌駕這些保障,標誌著政策明確轉向:從學者所稱的中國「第一代民族政策」,改為優先同化而非多元的「第二代」架構。

澳洲拉籌伯大學教授詹姆斯・萊博爾德研究中國民族政策數十年,他形容新法等於「對中共最初承諾實質自治的承諾補上致命一擊」。這項法律將西藏、新疆與內蒙古已透過行政命令推行的政策正式入法,把臨時性的壓制轉變為有系統的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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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藏,這項轉變表現在國營寄宿學校擴張,約100萬名藏族兒童因此與家人及社區分離。這些學校主要以普通話授課,連日常活動也限制使用藏語。過去少數民族學生可用母語參加大學入學考試的傳統制度,現在已大致消失,藏族學生被迫以普通話應試,否則教育機會將大幅受限。

內蒙古也在2020年出現類似情況,當局以中文教材取代蒙古語教材,引發大規模抗議,隨後遭到迅速鎮壓。當地學生如今每天只學一小時蒙古語,在自己的家園裡,母語卻被當成外語。新法將這些限制擴大至全國,確保沒有任何少數民族地區能保有教育自主權。

域外效力與跨國鎮壓

對國際觀察人士而言,最令人憂心的條文或許是第61條。條文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若「破壞民族團結進步或者煽動民族分裂」,將被追究「法律責任」。這項條款與2020年《香港國安法》的域外適用條文如出一轍;根據該法,當局曾懸賞通緝34名被控顛覆罪名的海外活動人士。

台灣官員將這套機制稱為「長臂管轄」,指出它為北京提供法律掩護,使其得以鎖定海外異議人士,包括數以百萬計出國旅行或與中國大陸維持商業往來的台灣民眾。這項法律實際上將全球各地支持西藏人、維吾爾人或台灣人自決的倡議行為刑事化,並以中國法律標準約束海外僑民社群與外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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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組織記錄了大規模跨國鎮壓行動,包括中國安全部門騷擾海外留學生,並威脅留在中國的家人,以迫使他們在意識形態上服從。2025年7月,當局逮捕一名在海外求學期間公開聲援西藏人權的中國學生,指控其「煽動分裂國家」。新法將這些做法正式化,明文授權檢察官對外國居民提起訴訟。

人權觀察亞洲區副主任王亞秋分析了這項立法對言論自由的廣泛影響。

《民族團結法》草案是中國政府公然企圖控制境內外民眾對中國的思想與言論。

王亞秋指出,這項立法讓當局得以加強思想控制,並透過抹除中國法律過去保障的語言權利,鎖定少數民族與宗教少數群體。

對兩岸關係的戰略影響

民族團結法除了立即帶來法律層面的影響,也成為北京對台灣更廣泛政治作戰策略的一環。這項立法將台灣2,400萬居民描述為中華民族中的另一個族群,試圖否定台灣獨特的政治認同與民主制度。這套敘事也支撐著持續進行的假訊息行動,包括「疑美論」,藉由質疑美國作為盟友是否可靠,試圖離間台北與華盛頓。

金融分析人士警告,這項法律可能引發新一波對台經濟脅迫,並可能以維護民族團結為名,限制兩岸貿易往來與區域供應鏈。法律為更有系統地針對台灣出口與投資流動提供依據,使大量布局台灣市場的企業持續面臨波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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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法律也可能降低台灣海峽軍事施壓的門檻。法律將民族團結定為具有域外效力的國家安全要務,使北京在台灣地位問題上的政治環境更不容模糊。軍事分析人士認為,法律通過顯示北京領導層中的強硬派取得勝利,可能減少內部對激進軍事手段的制約。

台灣外交部長林佳龍最近駁斥中國外交官宣稱北京遵守《聯合國憲章》原則的說法,並表示中國近期的軍事挑釁「再次暴露其霸權心態,言行不一」。林佳龍強調,無論北京如何詮釋民族團結,台灣主權從未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重點整理

  •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2026年3月12日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表決結果為2,756票贊成、3票反對、3票棄權。
  • 法律規定從學前教育到義務教育階段以普通話為主要教學語言,實際上邊緣化藏語、維吾爾語與蒙古語等少數民族語言。
  • 台灣官員警告,涉及「國家統一」的條文可能被用來鎖定台灣獨立支持者,並要求台灣民眾在法律上支持與中國統一。
  • 第61條建立域外管轄權,允許中國當局對被指破壞民族團結的境外個人與組織採取法律行動。
  • 法律要求父母教導子女「熱愛中國共產黨」,並禁止傳授被認定不利於民族團結的觀念。
  • 人權專家指出,這項法律將已在西藏、新疆與內蒙古透過大規模寄宿學校及語言限制推行的強制同化政策正式入法。
  • 這項法律標誌著中國民族政策從過去承諾區域自治與語言權利的「第一代」模式,轉向優先追求文化同質化的「第二代」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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