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嚴格執行永久居留五年期簽證規定
自2027年4月1日起,申請日本永久居留的外國人,必須持有現行簽證身分所允許的最長五年居留期限,結束沿用十年的做法:將三年期居留資格視為符合申請條件。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於2026年2月24日敲定指引修訂,將嚴格落實《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的技術要求;自2012年以來,這些要求一直未獲嚴格解釋與執行。
這項政策調整針對的是一項始於2012年的過渡安排。當時,多數工作簽證類別的最長居留期限由三年延長至五年,包括工程師、人文知識與國際業務、經營管理及定住者等身分。當時,移民主管機關採取過渡措施,允許三年期簽證符合永久居留申請所要求的「最長居留期限」。十多年後,這項行政上的彈性已成為慣例,儘管從技術層面來看,這與法律要求持有可取得的最長居留期限相矛盾。
依修訂後的指引,上述類別的申請人,在提交永久居留申請文件前,必須證明已取得完整五年期的居留許可。已將五年期居留期限列為常規的高度專門職類別,不受這項特定變更影響,但申請人仍須符合關於事業持續經營能力及納稅合規等基本簽證要求。移民官員會根據多項因素核發五年期簽證,包括居留穩定性、連續就業紀錄、完整繳納年金與健康保險,以及良好行為的完整紀錄。即使是輕微的合規問題,也可能導致五年期簽證遭拒,使申請人實際上無法依新制度申請永久居留。
政府設定的過渡寬限期至2027年3月31日止。在此期間,持有三年期簽證者,在該簽證效期內首次提出永久居留申請時,仍會被視為持有最長居留期限。此後,主管機關將嚴格執行五年期要求,大幅提高中期居留者尋求長期穩定、避免簽證續期義務的門檻。即使只是一次遲繳住民稅或國民健康保險費,也可能在審查時被列為負面評價,讓收入不固定的自由工作者與自營業者尤其憂心。
長期居留者是否將面臨強制語言測驗?
除了居留期限要求,執政的自由民主黨也正積極研議對永久居留條件進行根本性調整,可能新增強制日語能力標準及公民融入課程。相關提案預計於2026年初正式定案,最快可能在2027年實施;屆時申請人須透過標準化測驗證明溝通能力,並完成有關日本文化、法律制度及社會義務的課程。這代表日本移民政策將出現重大轉變:評估重點目前主要是經濟貢獻與行為合規,未來則可能首次將文化融入列為正式條件。
目前永久居留審查會評估申請人的行為、經濟獨立能力、居留年限(通常超過十年),以及對國家利益的貢獻,並無嚴格的語言要求。依提案內容,申請人可能須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等測驗,但初步討論尚未確定具體能力級別及測驗形式。執政黨內人士指出,相關要求旨在解決地方社區因語言障礙衍生的行政問題,並確保居民能獨立處理醫療、法律及緊急狀況,不必依賴口譯服務。這項政策討論是在多起外國居民與地方政府機關溝通困難的報導後展開;但批評者認為,問題源於支援服務不足,而非居民能力欠缺。
專研移民政策的國士館大學教授鈴木惠理子呼籲審慎看待這些提案。
永久居留者是在日本建立生活的人。撤銷理應最穩定的法律身分是重大議題,必須非常謹慎處理。
她補充指出,法律應明文規定人道例外,而非仰賴行政裁量空間寬廣的指引;主管機關也應在行為評估之外,將出生於日本等個人背景納入考量。
移民相關費用預計大幅調漲
在收緊申請資格之際,日本政府也計畫大幅調高移民相關費用,部分費用將較現行水準增加五至九倍。內閣於2025年底通過《出入國管理法》修法草案,將法定費用上限從1萬日圓提高至30萬日圓,這是自1982年以來首度調整。此舉反映移民服務財源制度的根本重整,旨在與全球標準接軌,並為制度現代化籌措經費。
目前費用為1萬日圓的永久居留申請,可能調漲至10萬至20萬日圓,最終金額預計由政府於2026年夏季公布的政令決定。現行費用為6,000日圓的簽證續期與身分變更,可能調漲至3萬或4萬日圓。國際觀光客出境稅也計畫從1,000日圓調漲至3,000日圓,所有離開日本的人都須繳納,不分國籍或停留時間。這是自1982年以來首次調整法定費用上限;當年訂定的1萬日圓上限,四十多年來一直限制相關費用的調整空間。
對持有多張簽證的家庭而言,費用負擔會大幅累積。若一戶家庭有一名在職家長、配偶及兩名子女,依新費率同時辦理續期,費用可能達16萬日圓以上。這對中等收入者構成沉重負擔,也可能影響他們是否長期定居日本的決定;尤其是填補零售、餐飲服務、長照及營造等產業重要人力缺口的東南亞勞工,受到的影響更值得關注。
法務大臣平口洋表示,調漲費用是為了確保外國人依比例分擔移民程序、居留管理、數位化及融入支援服務的相關成本。政府主張,日本目前的費用遠低於西方國家,並指出美國類似移民福利的收費通常高出許多,英國與澳洲的長期居留費用也較高。
新增撤銷永久居留權的權限
2027年4月生效的修訂版《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將賦予移民主管機關前所未有的權限,可因特定合規問題撤銷永久居留權,根本改變這項身分過去所代表的保障。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於2025年9月29日公布詳細執行指引,說明長期居留者可能喪失無期限居留資格的情況,並訂定特定案件改列為附條件居留身分、而非立即遣返的程序。
主要撤銷事由包括故意不繳稅款、住民稅或社會保險費,包括年金與健康保險費。主管機關訂定嚴格的兩階段標準,以判定是否屬於「故意不繳」:首先,當事人須是在沒有疾病、天災或失業等不可避免情況下仍未繳納;其次,當事人須明知有繳納義務,卻仍拒絕付款。若能證明因經濟困難而無力繳納,或從未收到正式繳款通知,則不適用這些嚴格措施。
因竊盜、傷害等罪名遭判處徒刑,或未更新在留卡、未遵守遣返命令等行政違規,也可能引發撤銷程序。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沒有過渡條款,這代表2027年4月前累積的未繳債務,若符合「惡意」門檻,也可能導致居留身分遭撤銷;相關門檻包括多次拖欠大額款項(超過10萬日圓),或有明確證據顯示當事人意圖逃避日後繳款。
在岡山縣一個中國居民團體擔任負責人的劉克典,對執法氛圍表達憂慮。
這並沒有減輕我們的擔憂,因為我們親身知道移民主管機關對外國人有多嚴格。在日本工作的高度專業人才,希望為子孫取得永久居留權,尤其感到不安。
鈴木教授批評,法律仰賴行政裁量,而未明確訂定人道例外的法定保障。她主張,撤銷永久居留權必須有明確的立法標準,不能只依據容易受官僚解釋影響的概括性指引;尤其許多長期居留者已在日本建立家庭與事業數十年,處境各不相同。
加強對企業與勞工的監管
這些政策變動不僅影響個人申請人,也涵蓋聘用外國勞工的雇主與人力派遣機構。即日起,派遣持有工程師、人文知識及國際業務身分的外國人之機構,以及其客戶企業,都必須提交正式承諾書,確認勞工只從事與獲准簽證類別相符的工作。政府也同步收緊對這類專業簽證的解釋,以防遭到濫用,並確保高度專業人才不會被安排從事不適當的工作,進而壓低薪資或損害勞動條件。
企業若侵害包括特定技能勞工在內的外國人權益,尤其是侵吞工資或欠薪,將被禁止聘用這類勞工五年。這項處罰也適用於整個企業的簽證擔保資格,讓雇主面臨強烈的合規誘因;另一方面,身分仰賴雇主擔保的勞工也可能因此面臨不確定性。
對國際學生而言,政府計畫取消入境時預設核發的打工許可,改為加強監督每週工時與工作條件。目前,持有資格外活動許可的學生,在學期間每週最多可工作28小時,假期每天最多可工作8小時。新制度旨在防止非法勞動剝削,同時回應外界對教育機構被用作非法就業管道的疑慮。
日本電子旅行授權系統預計於2029年3月31日前全面實施,要求來自74個免簽國家的旅客在入境前取得許可,為短期入境者增加審查程序。主管機關也計畫透過個人編號制度加強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資料共享,以查出外國居民欠稅、拖欠醫療費及詐領福利等情形。
人口縮減下的政策矛盾
日本正面臨嚴峻的人口結構挑戰,這些限制措施也凸顯經濟需求與移民管制優先事項之間的緊張關係。2025年底,外國居民人數創下413萬人的歷史新高;同時,勞動年齡人口每年減少約50萬人。政府一方面尋求吸引外國人才,一方面卻提高長期定居門檻。這套政策看來更著重增加收入與強化監管能力,而非擴大外國人長期成為日本社會一員的途徑。
長期居住日本的外國人指出,限制性政策與人口結構所需之間顯然相互矛盾。在日本居住15年的俄羅斯內容創作者阿什莉亞,曾公開質疑:日本工資水準遠低於其他可比經濟體,卻要將簽證費用調整至與西方國家相當,這種做法有何道理?她指出,政策氛圍日益傾向不分簽證類別、就業貢獻或居留年限,一概以同樣方式對待外國人,可能削弱日本吸引全球人才的競爭力。
法律專家認為,這套制度過度仰賴行政裁量,卻缺乏明確的人道例外法定保障。他們主張,撤銷永久居留權必須有清楚的立法標準,不能只依據概括性指引決定,尤其長期居留者的處境各不相同,其中不少人已在日本建立家庭與事業數十年。費用突然大幅調漲、收入卻停滯不前,可能使日本對其意圖吸引的全球人才更缺乏吸引力,即使各重要產業的勞動力短缺日益加劇。
重點整理
- 自2027年4月1日起,永久居留申請人必須持有五年期簽證,結束自2012年以來接受三年期居留資格的做法
- 寬限期至2027年3月31日止,既有三年期簽證持有人可在新標準生效前,依現行規定提出申請
- 政府正考慮要求永久居留申請人通過強制日語能力測驗並完成融入課程
- 移民相關費用可能調漲十倍,永久居留申請費可能提高至10萬至30萬日圓,續期費用則可能漲至4萬日圓
- 新法自2027年4月起,允許因欠稅、刑事判決或違反移民規定而撤銷永久居留權
- 侵害外國勞工權益的企業將被禁止聘用國際勞工五年,人力派遣機構則須提交合規承諾書
- 2025年外國居民人數創下413萬人的紀錄之際,日本正面臨勞動力短缺,相關限制也同步收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