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訂於2026年11月16日實施八項交易規則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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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iland Sets November 16, 2026 Start for Eight Trading Rule Changes

縮小股價升降單位、針對性收費並減少交易限制

泰國證券交易所(SET)將於2026年11月16日實施八項修訂後的交易措施,將股價介於5至50泰銖股票的升降單位縮小,並加強管控大量委託交易,以及調整放空規定。三項現行限制將取消:個別證券的動態價格區間、高頻交易者可交易的證券範圍限制,以及委託單留在系統內的最低時間要求。

目錄
  1. 縮小股價升降單位、針對性收費並減少交易限制
  2. 縮小價格升降單位可能帶來的變化
  3. 放空規定新增與收盤價連動的觸發條件
  4. 哪些證券仍可放空?
  5. 登記制度將著重交易者的操作方式
  6. 額外委託單費用如何計算
  7. 三項限制將取消
  8. 海外連結商品的另一項開盤時間調整
  9. 政策如何從收緊限制轉向全面調整
  10. 重點整理

新的委託單費用設有三項關鍵門檻:帳戶的委託成交比須高於50,且平均每分鐘提交超過50筆委託。符合這些條件的帳戶,每日超過15,000筆的部分,每筆收取0.15泰銖。因此,這項費用並非對所有自動化交易一律收取。

一般情況下,放空價格須等於或高於最新成交價。如果某證券收盤價較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下跌至少10%,則下一交易日的放空價格必須高於最新成交價。

SET總裁阿薩德(Asadej Kongsiri)表示,這套措施是在5月與投資人及其他市場參與者諮詢,並獲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核准後提出。交易所表示,目標是在流動性與穩定性之間取得平衡、降低投資人成本,並監管實際交易行為。11月的日期採公曆;泰國公告以佛曆紀年,年份為2569年。

另一項同日生效的變更,將與海外證券連結的衍生認購權證及指數股票型基金(ETF)早盤開市時間提前至上午8時,比原先提早兩小時。收盤時間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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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小價格升降單位可能帶來的變化

升降單位是委託價格之間允許的最小差距。縮小股價介於5至50泰銖股票的升降單位,將讓買賣雙方能提出更接近的價格。交易所預期,這將縮小最高買價與最低賣價之間的差距,也就是買賣價差,並提高委託撮合的機會。

買賣價差是不同於券商手續費的交易成本。希望立即成交的投資人,通常會以市場上可得的賣價買進,或以可得的買價賣出。價差縮小可降低這項成本,但實際價差也取決於願意交易的參與者人數及其提供的股票數量。

這項變更提供更多價格選擇,但不保證成交成本會降低。公告未列出完整修訂後的升降單位表,因此無法據此精確計算特定股票可節省的金額,也未提供流動性增幅的量化預測。

放空規定新增與收盤價連動的觸發條件

放空是先賣出借來的證券,通常預期之後再買回。修訂後的一般價格規則稱為「零加一檔」(Zero Plus Tick),規定賣出價格須等於或高於最新成交價。較嚴格的「上漲一檔」(Uptick)規則則要求價格高於最新成交價。

當股價承壓時,這項差異就很重要。如果某股票收盤價較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下跌10%或以上,下一交易日便適用較嚴格的規定。這會限制放空者可成交的價格,但不會全面禁止放空該證券。

收盤價測試及適用於下一交易日的時間安排,是相較先前提案的重要變更。先前提案指出,若股價較前一日收盤價下跌至少10%,同一交易日剩餘時間將觸發上漲一檔限制。已公布的方案則以收盤跌幅決定下一交易日適用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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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證券仍可放空?

放空將限於交易所認定流動性足夠的特定類別:SET100成分股、個股期貨(Single Stock Futures)的標的股票、存託憑證(DR)及指數股票型基金(ETF)。流動性指的是買賣證券時不致造成大幅價格波動的能力。

個股期貨是以個別股票為標的的契約。DR讓投資人透過在本地交易的工具取得海外證券曝險;ETF則是可在交易所買賣受益單位的基金。納入這些類別,代表修訂後的可放空證券範圍不只包括SET100成分股。

先前提案也曾提到,禁止放空ETF及衍生認購權證的標的證券。該限制針對的是標的證券,不一定包括ETF受益單位本身。最終公告摘要列出可放空類別,但未重申這項獨立禁令,因此具體適用方式仍須查閱正式規則。

取消高頻交易者可買賣證券種類的限制,並不代表放空規定也一併取消。一般交易能否買賣某證券,與能否放空該證券,是兩回事。

登記制度將著重交易者的操作方式

交易所正修訂須登記並接受監管的交易者特徵。相關因素包括是否使用專用應用程式介面(Dedicated API)、委託頻率與速度、日終持倉,以及每日交易金額。API是一種軟體連線,交易系統可透過授權管道直接送出委託。

高頻交易(HFT)運用自動化系統快速提交及管理委託。修訂後的做法不再只看高頻交易這個標籤,而是著眼於可觀察的活動。若交易者快速送出大量委託、交易金額龐大,且收盤時持股不多,可能就符合交易所預定監管的行為特徵。

SET資深執行副總裁榮拉克(Rongrak Panavudhi)曾說明擬議中的分類方式,將依據實際交易行為,包括委託頻率、交易速度、未平倉部位及每日交易金額。已公布的登記條件延續這個方向,但公告未列出各項行為指標的數值門檻。

登記與委託單費用是兩種不同的管控措施。交易者可能需要登記,但未達到加收費用的條件。同樣地,費用依帳戶活動而定,不是單純看帳戶是否被標記為H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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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委託單費用如何計算

委託成交比(OTR)是提交的委託單數量與完成交易數量的比值。比值偏高表示相較於成功成交,委託量很大。交易所表示,額外收費是為反映交易系統資源的使用情形,並抑制並非為了成交而提交的委託。

根據公布的門檻,委託成交比須高於50,且平均每分鐘委託數須高於50,兩項條件都必須符合。之後僅對每日超過15,000筆的委託收費,每筆0.15泰銖。僅僅提交超過15,000筆委託,本身並不足以構成應繳費用的條件。

舉例來說,某帳戶符合兩項活動條件,並依每日計算規則提交20,000筆計費委託,則超過免計部分的委託有5,000筆。以5,000乘以每筆0.15泰銖計算,額外費用為750泰銖。這是依公布門檻試算的金額,不是實際帳戶收費案例。

先前提案採用的門檻為委託成交比高於100、每個活躍分鐘超過50筆委託,以及每日免計額度30,000筆。已公布的委託成交比門檻與每日免計額度均為提案數值的一半,費率仍維持每筆0.15泰銖。不同報導對每分鐘委託數的描述也不一致:提案明確指「活躍分鐘」,公告摘要則稱「平均每分鐘」。具體計算方式將影響措施的實際執行。

三項限制將取消

第一項取消的是個別證券的動態價格區間。這類區間限制證券在特定期間內的價格變動幅度。交易所表示,取消後可減少交易障礙,尤其有利於流動性偏低的股票。較小型公司也可能獲得更大的交易彈性,但公告未提供量化影響。

第二項取消的是高頻交易參與者可交易的證券種類限制。先前政策說明曾提到,這些交易者將限於交易SET100成分股。修訂後的方案則希望讓他們與其他投資人一樣,得以交易各類證券,但仍須遵守各項交易活動適用的規則。

第三項取消的是最低委託停留時間(Minimum Resting Time),也就是委託單必須在系統內保留一段最低時間,才能取消或修改。交易所預期,此舉將改善委託管理,並減輕會員券商的作業負擔。

先前提案曾提到,取消最低停留時間後,將改以人工智慧即時監測並偵測異常交易模式。最終公告摘要確認取消這項限制,但未提供監測系統的上線日期或技術細節。整體方向是轉向監控交易行為,並對符合條件的委託量收費,同時取消數項直接的交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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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連結商品的另一項開盤時間調整

自11月16日起,與海外證券連結的衍生認購權證及ETF,早盤交易將由上午10時提前至上午8時開始。收盤時間不變,等於將這些商品交易日的開盤時間提前兩小時。

衍生認購權證的價值取決於標的資產,其條款則決定提供何種曝險。提前開盤僅適用於指定的海外證券連結商品,不應解讀為所有泰國股票的開盤時間都將調整。

這項時程調整與規範委託定價、放空及自動化交易的八項措施分開實施。因此,交易這些商品的投資人將同時面對開盤時間變動及適用的交易規則調整,而非整體市場交易時間一律延長。

政策如何從收緊限制轉向全面調整

11月方案延續較早前在市場表現疲弱期間收緊限制的政策方向。2025年2月19日,阿薩德曾表示計畫將放空及高頻交易限制於SET100成分股,當時預計待諮詢並獲SEC核准後,於第二季實施。

當時,外國投資人在此前兩年撤出約100億美元,SET指數當年下跌約10%。自8月19日以來,放空交易金額約為2,400億泰銖,約占成交額4%。這些都是歷史數據,並非2026年11月措施上路時的市場狀況。

在後續改革方案的討論期間,SET總裁阿薩德說明了交易開放程度與波動管控之間的政策平衡:

「這份路線圖有助於打造更平衡的交易環境,並提供更具體的機制來管理市場波動,」他說。

政策演變顯示,先前提案不應被視為最終規定:

  • 2025年2月19日:提出收緊SET100交易限制的計畫,當時預計於第二季實施。
  • 5月13日至29日:後續改革提案安排公開說明會,之後提交SEC審議;其中的費用門檻與放空觸發條件,均不同於已公布的方案。
  • 2026年10月10日:交易所申報後,相關報導說明獲准實施的規則及另行調整的開盤時間。
  • 2026年11月16日:八項修訂措施,以及指定海外連結商品提前開盤,預定於當日生效。

交易所請投資人查閱其規則與監管專區,以及交易相關通函,了解詳細規定。尚待確認的實務細節包括完整升降單位表、委託單計算方式及行為監管登記門檻。目前尚無實測結果能證明這些變更是否會縮小價差、改善撮合或限制異常價格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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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 SET八項修訂後的交易措施將於2026年11月16日生效,並已經過諮詢及SEC核准。
  • 股價介於5至50泰銖的股票將採用較小的價格升降單位。
  • 收盤價下跌至少10%,將觸發下一交易日較嚴格的放空價格規定。
  • 可放空證券仍限於SET100成分股、個股期貨標的股票、DR及ETF。
  • 符合委託成交比及委託頻率條件的帳戶,每日超過15,000筆的委託將按每筆0.15泰銖收費。
  • 動態價格區間、高頻交易者可交易證券限制及最低委託停留時間將取消。
  • 指定的海外證券連結衍生認購權證及ETF將於上午8時開盤,收盤時間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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