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國內承諾,但資金仍是關鍵
菲律賓重申承諾,在2025年至2035年間減少或避免相當於預估累計溫室氣體排放量75%的排放,並將透過國內資源達成的比例提高至7個百分點。其餘68個百分點則取決於國際氣候資金、技術移轉及能力建構。
目錄
政府的2026年氣候承諾也預估,若所有已列出的政策與措施均付諸實行,該國在整個期間吸收的溫室氣體可能多於排放量。林業及其他土地利用是這項預估的核心,因此,除了能源、運輸、農業、工業及廢棄物領域的轉型,生態系保護也是承諾的重要部分。
75%的目標與先前承諾相同,但核算期間、國內貢獻比例及土地利用的處理方式都已改變。先前承諾涵蓋2020年至2030年,其中72.29個百分點須以國際支持為前提;無條件貢獻為2.71個百分點,現在則提高至7個百分點。
環境與自然資源部長Juan Miguel T. Cuna表示,總統Ferdinand R. Marcos Jr.已核准更新版國家自定貢獻(NDC)。Cuna於2026年9月15日在帕賽市舉行的菲律賓淨零排放會議上發表談話,將這項承諾定位為一項經濟計畫,把氣候行動與能源安全、財政韌性及社會保障連結起來。
承諾與預估之間的差異很重要。正式的75%目標是以未來排放情境為基準衡量,而非以目前排放量為基準。預估的淨碳匯結果超越了這項目標,且有賴整套更廣泛措施落實。
75%目標實際衡量的是什麼
政府的技術核算附錄將2015年列為基準年,參照期間則為2025年至2035年。目標是以商業常態情境下的預估累計排放量及移除量為基準計算,也就是參照情境下這些年預期的總量。
這項區別有助於避免常見的誤解:菲律賓並未承諾2035年的排放量恰好比2015年低75%。相反地,菲律賓承諾減少或避免預估累計總量的四分之三,其中也納入林業及其他土地利用的影響。
附錄列出的參照總量為13億953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其中包括林業及其他土地利用。不計入該部門時,總量為36億509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二氧化碳當量是依據不同溫室氣體的暖化效應,將其換算為共同衡量單位。
若直接以所列的淨參照總量計算,減少75%後,該期間仍會排放約3億2,738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數值仍為正值。因此,另行預估的負排放,描述的是所有已列措施在模型中的潛力,而非標題目標所隱含的最低數值結果。附錄指出,設定低於模型預估水準的目標,是為了確保目標可行。
核算涵蓋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二氮、氫氟碳化物及六氟化硫。一篇會議報導稱,更新後的承諾仍以2030年為期限,但兩份官方文件都明定參照期間為2025年至2035年。應以官方參照期間理解這項新承諾。
國內承擔比例提高多少?
無條件貢獻增加4.29個百分點,從2.71個百分點提高至7個百分點,約為先前規模的2.6倍。以整體75個百分點的承諾計算,國內部分所占比率已從約3.6%提高至9.3%。
承諾減排與避免排放的部分,仍有約90.7%仰賴國際支持。這些百分比代表排放目標的比例,而非財務成本的分攤比例。無條件承諾7個百分點,不代表政府承諾支付計畫預算的7%。
承諾與執行步驟的先後順序,呈現這項新承諾的形成過程:
- 2021年:菲律賓提交上一版NDC,目標是在2020年至2030年間減少或避免75%的排放。
- 2025年2月:最新一輪更新國家氣候承諾的提交期限;菲律賓未能在期限前提交。
- 2026年4月:菲律賓與新加坡簽署《巴黎協定》第6條執行協議。
- 2026年9月8日:更新版菲律賓NDC公布,並據報已提交聯合國。
- 2026年9月15日:Cuna在帕賽市舉行的菲律賓淨零排放會議上,談及已核准的承諾。
NDC是《巴黎協定》下的國家承諾,每五年更新一次。菲律賓政府主張,儘管目標百分比維持不變,這一版承諾透過提高無條件貢獻、擴大涵蓋範圍及改善分析,推進了先前的承諾。
森林對淨排放平衡影響最大
在參照情境中,林業及其他土地利用預估累計移除量為22億9,556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相當於抵銷其他部門預估排放量36億509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約64%。這說明納入土地利用後,國家排放平衡為何會大幅改變。
附錄指出,該部門自2020年起每年都是淨碳匯;同時也稱,林業及其他土地利用在2010年至2020年的歷史序列中,累計淨排放仍為正值。這兩項說法衡量的是不同指標:一個部門可以轉為每年吸收排放,但在較早期間累計仍可能是排放多於吸收。
政府將2020年年度淨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歸因於土地利用變化,包括農地減少及森林持續增加。政府表示,農業對森林的壓力減輕,以及森林碳匯擴大,都促成了這項變化。
附錄也指出,林業措施可使商業常態情境下的累計排放減少約22億9,600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他部門的減排則使模型中的全國總量降至零以下。執行報告需要仔細說明這項減排數值與參照情境中相近的移除量之間的關係,讀者不應將兩者直接相加。
國家清冊納入火災排放,更新後的目標也未針對受管理土地上的自然干擾作出調整。因此,森林保護與精確衡量對預估碳匯的可信度至關重要,並非能源轉型之外可有可無的附加措施。
能源排放居首,電網限制延誤專案
參照情境中,能源部門累計排放量為16億3,980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運輸部門為6億5,881萬公噸,農業部門為6億9,390萬公噸,廢棄物部門為4億2,267萬公噸,工業製程及產品使用則為1億8,989萬公噸。若不計林業及其他土地利用,能源與運輸合計占預估排放量約64%。
《菲律賓能源計畫2023至2050年》設定目標,到2030年再生能源占發電量35%,到2040年提高至50%。先前氣候承諾的執行計畫估計,在2020年至2030年間,部署再生能源及提升能源效率可減少約9億9,000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累計排放。這項估計屬於先前的期間,不應視為新目標中已量化的貢獻。
在9月舉行的會議上,能源開發公司(Energy Development Corporation)總裁兼營運長Jerome Cainglet表示,輸電限制使北伊羅戈省約600兆瓦的潛在風電專案,以及吉馬拉斯省另150兆瓦的專案受阻,合計約750兆瓦的潛在裝置容量。
Cainglet也表示,萊特島的地熱電廠有時無法滿載運轉,因為電網無法接收其發電量。即使再生能源資源與發電設備都已到位,若電力無法送達用戶,就無法取代化石燃料發電。
菲律賓國家電網公司原定於2026年完成六項輸電專案,總值235億披索,其中包括36億披索的班乃島至吉馬拉斯島聯絡線。能源監管委員會5月核准一項價值27.9億披索的佬沃電力品質專案,以便在更多風電與太陽能接入電網時管理電壓波動。這些是規劃中或已核准的投資,並不代表所有限制都已排除。
融資不能增加國家債務
NDC表示,菲律賓將運用公私部門資金,並結合技術開發、技術移轉及能力建構。文件呼籲提供高度優惠、不產生債務,且可透過更簡單直接方式取得的國際支持。
這項要求反映菲律賓的立場:富裕工業化國家應依據其對全球暖化較大的歷史責任及較強的財務能力,提供相應支持。開發中國家領袖及公民社會代表主張以贈款而非貸款提供資金,避免氣候行動加重既有債務負擔。
Cuna呼籲投資者及金融機構協助開發能吸引資金的專案。他在菲律賓淨零排放會議上說明融資優先事項:
「我們需要能促成建設的資金。不要再把氣候專案視為高風險的例外;要讓綠色融資更容易取得、能擴大規模,且不會造成債務,」Cuna說。
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能源部門主管Michael Williamson在同一場會議上提出另一種融資選項:針對特定活動提供低利率或零利率貸款。這類貸款可能降低投資成本,但仍有別於贈款,也不同於NDC所要求的不產生債務的支持。
Cuna提出一套更廣泛的執行架構,涵蓋國家長期策略、NDC執行計畫、公正轉型架構、碳市場政策架構,以及財務與投資計畫。NDC將引導融資策略的責任交給執行計畫,但未列出總資金需求,也未訂定取得條件式支持的時程。
碳交易可帶動投資,核算防護措施不可少
菲律賓計畫運用《巴黎協定》第6條下的合作,吸引投資與技術。這類安排可讓各國合作減排,包括轉讓經認可的減緩成果;其他形式的合作則不涉及交易。
政府表示,已於2026年4月與新加坡簽署執行協議。菲律賓與日本的聯合抵換機制已核准五項方法學,並有31項專案正在積極開發。方法學用以規範如何計算某類專案的減排量;正在開發的專案不等於已完成並交付經查證減排量的專案。
菲律賓也正與紐西蘭、匈牙利及南韓洽談潛在雙邊協議。先前《清潔發展機制》下的七項活動正開始轉型,另有14項減緩活動已提交供事前審議。
NDC要求建立治理、透明度及核算防護措施,避免同一筆減排量同時由菲律賓與購買國申報。相應調整是用來避免重複計算的核算變更。政府正制定第6條策略、國內監測系統及碳登錄冊。
國會正在審議合規市場相關法案,但附錄未指出制度已經立法,或已訂定決策日期。因此,碳市場是預期融資架構的一部分,並非所需資金已為條件式目標到位的證據。
調適與公共預算須配合承諾
NDC將《2023至2050年國家調適計畫》列為調適工作的基礎。文件指出,調適是持續性的優先事項,因為氣候災害已威脅基礎設施、生計、農業、漁業、水資源及公共衛生。
預估人口到2035年將達1億2,396萬人,政府因此將排放政策與糧食安全、減貧及經濟韌性連結。其做法包括生態系保護、原住民族知識、性別平等、身心障礙者共融,以及扶助弱勢社群。
菲律賓氣候行動網絡(Aksyon Klima Pilipinas)全國協調人John Leo Algo主張,國內預算應反映這些優先事項。依他的評估,2026年投入自然本位解方的資金,比投入氣候標記道路、橋梁及其他傳統基礎設施的資金少28倍,也僅為東協支出基準的五分之一。這些比例是他的評估,並非NDC所確認的數字。
Algo也認為,放寬煤炭禁令限制,以及不加入全球逐步淘汰化石燃料聯盟,都削弱了政府的政策方向。他的批評凸顯一項實際矛盾:即使提高國內承諾,仍須有能夠落實承諾的支出及能源政策。
轉型不只涉及電力。Arthaland Corporation執行副總裁兼永續長Oliver Chan指出,水泥與鋼鐵是建材所含排放的主要來源。建築營運使用更潔淨的電力,並不能消除生產這些材料時所產生的排放。
諮詢範圍擴大,執行成效仍待查證
氣候變遷委員會的利害關係人諮詢聲明描述了一場在奎松市舉行的實體與線上混合會議,參與者超過200人。與會代表包括14個中央政府機關、22個發展夥伴、35個公民社會及非營利組織、五所學術機構、三個弱勢群體,以及26家民間企業。
氣候變遷委員會與環境及自然資源部共同主導更新版NDC的制定。委員Rachel Anne S. Herrera表示,諮詢意見將經審閱並納入定稿。Algo肯定參與程度有所進展,同時呼籲更及時溝通,並清楚說明如何採納各方意見。
2014年第174號行政命令指定氣候變遷委員會為國家溫室氣體清冊及NDC監測、報告與查證工作的主責機關。更新後的承諾以各部門的制度、國家清冊及《巴黎協定》的透明度要求為基礎。
仍有重要執行細節未公開釐清:總成本、先前承諾的執行情況、國際支持何時到位,以及更新版執行計畫的時程。預估的累計淨碳匯,也不是一項訂明特定年份達成並維持淨零排放的國家承諾。
First Gen Holdings Corporation總裁Francis Giles B. Puno表示,衡量進展應看建立了哪些夥伴關係、交付了哪些專案,而非只看承諾。這正是新承諾的實際考驗:經查證的減排與移除成果、正常運作的基礎設施、已到位的資金,以及對受轉型影響民眾的保障。
重點整理
- 菲律賓目標是在2025年至2035年間,減少或避免相當於預估累計排放量75%的排放。
- 無條件貢獻從2.71個百分點提高至7個百分點;另有68個百分點取決於國際支持。
- 在參照情境中,林業及其他土地利用預估累計移除量為22億9,556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 累計淨碳匯是整套政策措施在模型中的結果,與75%目標所要求的最低成果不同。
- 北伊羅戈省與吉馬拉斯省約750兆瓦的潛在風電專案受到輸電限制影響。
- 執行成本、融資承諾及交付時程仍需更完整的公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