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 億美元商機仍須商業專案落地
根據國家創新中心(NIC)與全球綠色成長研究所(GGGI)討論的一份市場評估草案,越南每年生產約 50 萬噸氫氣,但目前沒有任何產量來自商業化綠氫或藍氫專案。評估預估,到 2035 年,潛在市場規模可達 1,000 億美元;然而,電力成本、確定的買家、融資與許可仍是這項商機轉化為營運中的工廠所必須克服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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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2 日在河內舉行的諮詢會是 2026 年國家創新日的一環,並適逢 NIC 成立七週年。政府機關、產業協會、企業、研究人員及大學代表共同審閱《越南潔淨氫市場》報告草案,包括評估哪些專案可能朝投資階段邁進。
核心結論是,越南需要的不只是宣布更多專案。多數計畫仍在籌備階段,或尚在整合所需的技術、財務與法規條件,還無法進入下一步。短期內看來已準備好推動執行的專案僅占少數。
這場研討會延續 2024 年 2 月 7 日核准的第 165/QD-TTg 號決定,該決定訂定《越南氫能發展策略》,目標為 2030 年,並展望 2050 年。此次諮詢也呼應第 21/2026/QD-TTg 號決定所定的方向,即優先發展氫能技術。
NIC 副主任杜進盛呼籲監管機關、企業、投資人與研究機構協調合作,將策略轉化為實際運作的市場。GGGI 越南代表金宥赫表示,下一步是找出具商業可行性的機會、優先客戶,以及能讓專案吸引投資的條件。這項區別至關重要:再生能源資源有助於生產氫氣,但不代表客戶一定會以足以支撐工廠融資的價格購買氫氣。
既有工業需求提供切入點
評估草案指出,越南目前氫氣使用量中,約 36% 用於石油煉製與石化產業,64% 用於肥料生產。以年產量 50 萬噸計算,兩者分別約為 18 萬噸與 32 萬噸。
另一份執行情況說明引述工貿部 2025 年 3 月 5 日發布的第 1638/BCT-DKT 號文件,指出肥料業每年使用 31.6 萬噸,榕橘煉油廠使用 3.9 萬噸,宜山煉油廠使用 13.9 萬噸。這些數字合計為 49.4 萬噸,大致符合四捨五入後的全國估值。其他工業用途約占國內需求的 0.5%。
德國國際合作機構(GIZ)的工業氫能分析指出,市場主要是同一設施內生產並消耗氫氣,尚未形成廣泛的配送或交易。這使既有工業客戶成為實際的切入點:專案可以先取代生產過程中已在使用的氫氣,而不必從零開創全新的應用。
不同氫氣名稱指的是生產方式。灰氫通常由天然氣製成,且不捕捉過程中產生的二氧化碳;棕氫則由煤炭製成。藍氫以化石燃料生產氫氣,並搭配碳捕捉與封存。綠氫則使用再生電力,透過電解將水分解為氫氣與氧氣。
進盛認為,藍氫可作為過渡方案,逐步邁向更大規模的綠氫發展。不過,2024 年一項學術評估指出,天然氣供應有限是藍氫發展的制約因素。擬議中的潔淨氫定義以碳強度為依據,將按照生產排放量判定,而非只依賴顏色分類。
目標衡量的是潔淨供應,不是今日總產量
越南策略設定的目標是,到 2030 年,利用再生能源及其他搭配碳捕捉的製程,達成年產 10 萬至 50 萬噸的產能;到 2050 年,目標提高至年產 1,000 萬至 2,000 萬噸。因此,不能把目前約 50 萬噸的傳統氫氣產量,視為潔淨氫產量目標已經達成的證據。
2050 年的目標相當於目前氫氣產量的 20 至 40 倍。要達成此目標,既要取代現有供應,也要在工業、運輸、發電與出口領域大幅拓展市場。
亞洲研究國家局(National Bureau of Asian Research)於 2024 年 5 月 29 日刊出的氫能策略論文中,阮德全預估,越南到 2050 年的潛在氫氣需求量可達每年 2,200 萬噸。阮德全是河內科技大學副教授,也是芝浦工業大學兼任副教授。
他的需求情境比越南國家策略的最高產量目標多出 200 萬噸,但兩者衡量的是不同項目,不能據此認定越南有進口需求。該論文也估計,2050 年市場規模可能達 1.2 兆美元,並指出潛在減排與就業效益:
以氫能取代化石燃料,越南可減少 5.4% 的二氧化碳排放,每年創造 6.2 萬至 9.2 萬個工作機會。
這些是情境估算,並非已實現的成果。同樣地,草案預估的 2035 年 1,000 億美元市場規模,也不代表已有確定合約或承諾投資。草案引用的全球市場數據,從 2025 年的 2,295.3 億美元增至 2034 年的 4,069.5 億美元,意味著成長約 77%。由於日期不同,且估值範圍未明,不能直接據此比較越南的市場占比。
肥料、煉油與鋼鐵的發展前景各異
石油煉製與肥料生產已使用氫氣,因此可能成為早期客戶。GIZ 估計,若以綠氫取代肥料業滿足預估氨需求所使用的氫氣,年需求量可能約達 37 萬噸。此估算根據 2035 年氨需求約 208 萬噸推算而來。
不同評估對各設施的需求估算並不一致。GIZ 預估宜山煉油廠每年需求約 18 萬噸,高於 2025 年 3 月執行文件說明中所列的 13.9 萬噸。GIZ 也依據每處理一噸原油所需氫氣的國際基準,推算榕橘與宜山煉油廠的潛在需求分別約為 16.25 萬噸及 25 萬噸。這些基準推算不應與目前實際使用量混為一談。
鋼鐵業長期而言具有更大的潛在市場。GIZ 估計,若在傳統煉鋼中部分以氫氣取代燃料、在直接還原製程中取代天然氣,並用於軋鋼廠加熱,技術需求總量每年約可達 165 萬噸。直接還原製程不使用傳統高爐,而是從鐵礦石中去除氧。
這項鋼鐵需求估算約為越南目前氫氣產量的 3.3 倍,但前提是大規模替代,並非已承諾的需求。GIZ 也指出,電子、玻璃及鋼材軋製等領域的應用規模較小;若在客戶附近生產,可降低運輸成本,也有機會測試商業合作模式。
電力成本左右經濟效益
估計電力占電解製氫平準化成本的 60% 至 70%。平準化成本是以專案營運期間的產量,計算整個生命週期的生產成本。因此,能否取得價格合理且供應穩定的再生電力,是經濟效益的關鍵。
GIZ 2025 年的估算說明,不同應用的商業前景為何有所差異。兩種年產 45 噸氫氣的模擬系統,每公斤成本分別為 9.66 美元與 9.81 美元;年產 450 噸的較大型系統,每公斤成本為 7.49 美元,投資額為 3,823 萬美元,較小型系統則分別為 481 萬美元與 396 萬美元。
較大型方案的模擬投資報酬內部收益率為 12.4%,此指標用來衡量投資績效;較小型方案則為 10.7% 與 10.6%。三種方案的淨現值皆為正,代表將貨幣的時間價值納入考量後,預估收益仍高於成本。
這項比較取決於所採用的假設。GIZ 以每公斤 10.22 美元作為灰氫基準,期間為 25 年,並納入通膨與價格上漲因素。此外,報告另列出氫氣以壓縮氣體槽交貨的目前平均供應價格,每公斤 6.47 美元。這兩項數字都不應被視為煉油廠或肥料廠內部製氫的成本。
同一項分析顯示,氨的經濟表現較差。綠氨模擬成本每公斤介於 1.71 至 2.31 美元,高於傳統氨每公斤 0.89 美元的基準。三種氨方案的淨現值皆為負值,資金缺口為每公斤 0.82 至 1.42 美元。因此,氫氣方案看來具前景,不代表肥料或出口燃料專案就能自動取得商業可行性。
阮德全在 2024 年的論文引用另一項由 GIZ 支持的預測,估計到 2050 年氫氣成本可從該評估當時的每公斤 2.76 至 4.60 歐元,降至 1.25 至 1.50 歐元。這些長期預測與 2025 年的案例採用不同幣別、日期及模型基礎,不能將價格直接相比。
再生能源潛力不等於可立即供應的電力
草案估計,越南專屬經濟區內離岸風電的技術潛力約為 1,068 吉瓦,並稱其為東協最大。GIZ 也指出,潛力超過 1,000 吉瓦。技術潛力是依特定條件估算可開發的資源,並不等於已裝置容量,也不代表電解設備現在就能取得這些電力。
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地區的輸電限制仍是障礙。專案也需要供水、處理設施、儲存設備,以及可靠的氫氣配送安排,才能將產品送達客戶。
GIZ 指出,2023 年 5 月核准的《第八期電力發展計畫》設定再生電力目標,占比在 2030 年為 30.9% 至 39.2%,2050 年為 67.5% 至 71.5%。2030 年另有一項有條件的 47% 目標,須以「公正能源轉型夥伴關係」(JETP)提供支持為前提。這些是該分析討論的規劃數字,並非已實測的電力占比。
工貿部 2023 年 3 月 3 日發布的綠氫評估提醒,不應假設電網無法消納的再生電力能輕易成為低成本氫氣來源。能源研究院的研究發現,收集這些電力並輸送至電解設施將既困難又昂貴,能生產的氫氣量也有限。
該評估則指出,中南部沿海與西南部擁有豐富再生能源資源,可作為供應鄰近產業的基礎。報告將 JETP 描述為總額 155 億美元的夥伴關係,但這筆款項並非氫能專款。GIZ 的模型也依賴當地再生能源供應特性,以及氧氣銷售和電力餘量銷售等額外收入,因此其結果不能直接套用於所有地點。
四條走廊可串聯生產端與客戶
諮詢會指出,越南正浮現四條區域走廊,各自具有不同的能源與產業優勢。這些仍是發展構想,尚未成為成熟的氫氣交易網絡。
- 廣治與順化:運用風力資源生產氫氣。
- 寧順與平順:具備太陽能資源與出口發展潛力。
- 茶榮與檳椥:能源來源多元,包括湄公河三角洲生質能。
- 巴地頭頓:可運用既有油氣基礎設施發展藍氫。
不同報告對第一條走廊的地名拼法不一:一份說明寫作 Quang Te 與 Hue,另一份則列為 Quang Tri 與 Hue。後者也與 2024 年學術論文提及的廣治專案所在地相符。
2025 年 3 月執行文件的說明指出,茶榮、檳椥、薄寮與前江有四個綠氫專案正在開發,規劃總產能每年約 12 萬噸。若能實現,相當於國家策略 2030 年最低目標的 120%,或最高目標的 24%。
規劃產能不等於實際營運產量。同一份執行情況說明指出,多數專案仍在籌備或研究階段。文件也列出平定省年產 2 萬噸及隆安省年產 249 噸的提案,以及其他幾個地點的提案。在該報告發布時,越南尚無氫氣出口。
阮德全 2024 年 5 月的論文曾預期,檳椥綠氫工廠將於 2024 年營運。然而,2025 年 3 月的執行情況說明與後續諮詢會均指出,相關專案仍在開發中,也尚無商業化綠氫或藍氫生產。因此,先前預期的投產日期不能視為工廠已啟用的證據。
買家與許可程序阻礙投資
草案引述工貿部調查指出,逾 58% 的企業認為氫能很重要,約 68% 的企業則尚未在該領域採取實質行動。這是兩項獨立調查結果,並非彼此相反的比例,顯示企業興趣不低,但實際參與程度有限。
草案將這項落差歸因於缺乏採購機制、價格支持,以及中長期融資。承購協議是客戶承諾購買產品的合約,通常會載明數量與定價安排。這有助於貸款機構判斷專案收入是否足以償還借款。
金宥赫表示,潔淨氫在越南尚未具備商業可行性,必須讓成熟技術搭配合適政策與確定的買家。GIZ 對特定氫氣方案的正面結果不一定與此評估相矛盾:模型中表現良好的個案,不等於整體商業市場已能順利運作;此外,GIZ 的氨模型在沒有支持措施時仍缺乏競爭力。
草案指出,目前工業氫能專案的投資核准與許可程序需時 12 至 36 個月。主管責任分散於多個部會與機關,也增加專案籌備的不確定性。GIZ 另指出,制定認證與採購協議規則、專用基礎設施不足,以及國內設備產能有限,都是需要處理的問題。
八項建議措施與分階段時程
草案提出八大優先行動方向,內容包括制定包含碳強度定義及單一許可管道的法律架構;加強機關協調;建立帶動需求的工具;提供金融工具並推動產地來源認證;進行受控法規試行;支持優先專案;超前需求建設共用基礎設施;以及鎖定目標推動國際合作。
這些是諮詢建議,並非已採納措施。GIZ 指出,現行基礎包括第 61/2024/QH15 號《電力法》,其中納入綠氫與氨相關條文,以及稅務、信貸和土地或海域使用費等優惠。專案開發業者仍需要更具體的規則,才能運用這些條文。
在研討會上,副教授范黃良建議推動再生能源發電與生產端氫氣消耗相結合的試辦計畫。他也提議提供投資支持、技術標準、試行採購合約,以及透過官方發展援助、優惠融資與 JETP 支持專案籌備,並與日本、南韓、德國及澳洲建立合作夥伴關係。
政策沿革與建議時程可區分已完成的里程碑與未來目標:
- 2022 年 10 月與 11 月:越南舉辦氫能研究研討會與技術發表會。
- 2023 年 3 月 3 日:工貿部發布再生氫能生產潛力評估。
- 2024 年 2 月 7 日:第 165/QD-TTg 號決定核准國家氫能策略。
- 2025 年 3 月 5 日:執行文件記錄開發中的專案與既有工業用途。
- 2026 至 2028 年:范黃良建議推動試辦與示範專案、制定技術標準並提供融資支持。
- 2028 至 2040 年:建議階段將著重拓展市場、電網、儲能、物流與工業中心。
- 2040 至 2050 年:規劃建置氫氣、潔淨氨與甲醇出口走廊。
GGGI 與 NIC 在韓國綠色新政信託基金支持下合作,促進政策、金融、技術與產業參與者之間的連結。專家團隊將彙整研討會意見,再完成市場報告。諮詢會相關說明並未公布報告發布期限或專案投資決策日期。
重點整理
- 越南每年生產約 50 萬噸傳統氫氣,主要供肥料與煉油產業使用。
- 策略目標為 2030 年潔淨氫年產能達 10 萬至 50 萬噸,2050 年達 1,000 萬至 2,000 萬噸。
- 四個開發中專案的規劃總產能每年約 12 萬噸,但規劃產能不等於實際營運產量。
- 電力占電解製氫成本的 60% 至 70%;氫氣與氨的商業前景差異顯著。
- 確定的買家、融資、認證、基礎設施與許可程序,仍是投資準備工作的關鍵。
- 草案提出八大行動方向,諮詢意見仍待納入最終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