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檢察官要求維持尹錫悅選舉法定罪判決,所屬政黨恐須退還397億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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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Counsel Seeks to Uphold Yoon Election Conviction as Party Faces 39.7 Billion Won Repayment

10月27日判決可能左右代價高昂的選舉爭議

南韓特別檢察官要求首爾高等法院維持前總統尹錫悅在總統大選競選期間發表不實言論的定罪判決,使國民力量面臨退還397億韓元競選費用補助款的可能。上訴判決預定10月27日宣判,法院已於10月13日進行結案辯論。

目錄
  1. 10月27日判決可能左右代價高昂的選舉爭議
  2. 兩場競選活動成為案件焦點
  3. 是誰介紹了那名律師?
  4. 建真與金建希引發的爭議
  5. 為何0.74個百分點的差距如此重要
  6. 刑期如何可能導致政黨退還款項
  7. 從競選談話到結案辯論
  8. 上訴法院尚待裁定的事項
  9. 重點整理

由特別檢察官閔中基領導的團隊要求駁回尹錫悅的上訴,維持7月判處的刑期: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下級法院認定,他涉及一名律師如何介紹給前稅務機關首長,以及他與一名名為建真(Geon Jin)的巫師之間的關係,所作陳述構成犯罪。

本案由首爾高等法院刑事第二之一庭審理,合議庭成員包括白勝燁、黃勝泰及金永賢法官,由白勝燁擔任審判長。檢方主張,相關陳述涉及選民關心的重要事項,並幫助尹錫悅在選情膠著的大選中維持主要候選人的地位。

尹錫悅否認自己的言論構成刑事上的不實陳述。辯方表示,檢方與下級法院誤解他回答的問題,並將有限範圍的否認解讀成更廣泛的陳述。因此,這起上訴案既涉及競選前發生的事,也涉及他公開回答的實際含意。

兩場競選活動成為案件焦點

第一項指控涉及2021年12月14日由觀勳俱樂部主辦的一場辯論會。尹錫悅大意表示,他沒有介紹律師給前龍山區稅務署署長尹宇鎮。上訴案相關報導指出,該名律師是曾任職於大檢察廳的李南錫。

尹宇鎮是前資深檢察官尹大鎮的哥哥。據描述,尹大鎮在從事檢察官工作期間,是前總統的親近人馬。特別檢察官主張,尹錫悅確實曾牽線介紹兩人,後來在競選期間否認此事,是因為擔心支持度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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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指控涉及尹錫悅在2022年1月17日佛教領袖論壇成立典禮上對記者所作的談話。他表示,自己是透過一名政黨人士認識全成培(綽號建真),並否認曾與妻子金建希一起和全成培見面。

檢方主張,這番說法掩蓋了雙方更長久的關係,且兩人是由金建希而非政黨人士介紹認識。下級法院認定,兩組陳述都構成依《公職選舉法》發布不實事實。

是誰介紹了那名律師?

針對律師介紹一事,特別檢察官提出較早前的媒體訪問、律師傳送的簡訊,以及前稅務署長的通聯紀錄。檢方主張,這些資料足以證明尹錫悅曾參與介紹,且他是在總檢察長人事聽證會上此事引發爭議後,才提出否認說法。

辯方則提出不同說法:將李南錫介紹給尹宇鎮的人是尹大鎮,而非尹錫悅。尹大鎮作證表示,是自己牽線介紹兩人,這份證詞直接挑戰檢方的說法。

尹錫悅的律師也主張,即使他曾牽線介紹兩人,他在競選期間的回答,否認的是正式安排法律代理,而非否認兩人曾有任何接觸。他們認為,這項區別是不能將相關言論視為刑事不實陳述的關鍵。

尹錫悅前總統在最後陳述中否認曾安排律師提供協助:

我從未以法律上的方式介紹李南錫給尹宇鎮,也沒有要求他去見面並提供協助。

法院必須一併評估相互矛盾的說法,以及檢方提出的訪談、訊息和通聯紀錄。是否有人牽線、由誰介紹,以及尹錫悅後來否認的範圍,仍是上訴案中的爭議焦點。

建真與金建希引發的爭議

特別檢察官主張,尹錫悅與全成培維持約10年的關係,且是由金建希介紹兩人認識。檢方表示,證據顯示兩人關係密切,與競選期間所稱是透過政黨人士介紹的說法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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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也主張,這段關係與選民息息相關,因為競選期間金建希與薩滿信仰的爭議仍在延燒。檢方指控,尹錫悅刻意淡化一段相關的私人關係,並在審判期間改變說法。

辯方不認同這種延伸解讀。尹錫悅的律師表示,2022年1月的談話是為了否認他依賴巫師或把全成培當作非正式顧問的疑慮,而非否認過去每一次會面。

尹錫悅在最後陳述中向法院表示,這段對話談的是特定場合,而非他與全成培之間的整段關係:

把這段基於特定時間和地點的對話,解讀成我和妻子從未見過全成培,等於扭曲韓語的意思。

上訴案這部分的關鍵,不只是雙方關係的歷史,也在於回答的適用範圍。檢方認為,這番說法不實交代了尹錫悅如何認識全成培,以及夫妻是否曾與他一同見面。辯方則表示,這種解讀忽略了記者提問的上下文。

為何0.74個百分點的差距如此重要

檢方將有爭議的陳述與2022年總統大選的些微差距相提並論。尹錫悅以0.74個百分點擊敗時任共同民主黨候選人李在明。特別檢察官稱,這是南韓總統選舉史上最小的差距。

檢察團隊表示,競選期間兩名候選人支持度曾多次持平。檢方主張,尹錫悅發表相關言論後,疑慮逐漸平息,他也因此維持主要競爭者的地位。

閔中基的特別檢察官團隊在結案意見中,將上述情況與其所稱陳述影響投票結果相連結:

考量支持度變化趨勢與微小的得票差距,必須認定尹錫悅的不實陳述影響了選舉。

這仍是檢方的主張,並非上訴法院的認定。0.74個百分點的差距顯示選情十分接近,但單憑這項數字,無法衡量有多少選民受到任一項陳述影響。相關庭訊報導未提供能夠單獨判斷其影響的民調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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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則聚焦於另一個問題:在上下文中解讀,尹錫悅的回答是否不實。上訴合議庭必須裁定定罪是否應予維持,而不是直接接受檢方對這場選情膠著的大選結果所作的解讀。

刑期如何可能導致政黨退還款項

相關財務後果源自《公職選舉法》。依據庭訊報導所述的條文,候選人若因選舉犯罪被判處至少100萬韓元罰金,且定罪確定,其當選資格即告無效。有期徒刑超過這項門檻,即使宣告緩刑也不例外。

緩刑代表在符合緩刑條件的前提下,不必立即入監服刑,但不會抹去定罪,也不會排除判決確定後隨之而來的選舉法律後果。

法律也規定,若總統候選人當選資格遭到撤銷,提名該候選人的政黨須負責退還款項。因此,若定罪及符合條件的刑期確定,國民力量就必須向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退還約397億韓元。

報導所述的補助規則規定,贏得選舉或得票率至少達15%的總統候選人,可獲全額補助符合資格的競選費用。這筆爭議款項是競選費用補助款,不是對尹錫悅處以397億韓元的刑事罰金。

報導將這筆款項換算為約2,700萬或2,800萬美元。韓元金額一致,但美元估值有所不同。上訴法院若作出不利判決,並不代表所有後續上訴途徑都已用盡,因此退款仍應描述為有條件的可能結果。

從競選談話到結案辯論

本案程序涵蓋2021及2022年的競選活動、7月定罪判決,以及10月的上訴辯論。重要日期如下:

  • 2021年12月14日:尹錫悅在觀勳俱樂部談及介紹律師給尹宇鎮一事。
  • 2022年1月17日:他在佛教領袖論壇成立典禮上談及全成培。
  • 7月:下級法院判尹錫悅有罪,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緩刑3年。
  • 2026年10月13日:首爾高等法院上訴案進行結案辯論。
  • 10月27日:預定宣判上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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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報導對結案辯論先前的排程說法不一。一則報導稱,最初排定於9月22日,之後因辯方要求更改日期,加上檢方聲請調查補充證據,導致程序延後完成。另一則報導則稱,原定日期是9月29日,後因尹大鎮作證時間過長,法院決定給予更多時間審閱資料及準備。

這些報導無法勾勒出唯一完整的延期時間線,但都指出結案辯論最終於10月13日進行,且律師介紹爭議是法院在案件結束前審酌的證據之一。

上訴法院尚待裁定的事項

特別檢察官在一審時求處有期徒刑2年。上訴審中,檢方則要求法官維持下級法院的刑期,主張這項判決屬於合理行使量刑裁量權。辯方要求判決無罪。

預計10月27日宣判的判決,將決定下級法院的認定與刑期是否在本階段獲得維持。合議庭尚未就相互矛盾的證詞、競選回答的含意,或辯方提出的上下文解讀論點作出裁定。

眼前最重要的區別在於檢方的請求與法院的裁決不同。閔中基團隊要求法院作出可能撤銷尹錫悅過去選舉勝利、並使其政黨面臨退款責任的判決。上訴判決及任何後續程序尚未完成前,這兩項後果都不應視為定局。

重點整理

  • 特別檢察官要求首爾高等法院駁回尹錫悅的上訴,維持其違反選舉法的定罪判決。
  • 下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
  • 本案涉及競選期間關於介紹律師,以及尹錫悅與全成培關係的陳述。
  • 辯方對事實經過及檢方對尹錫悅回答的解讀均有異議。
  • 若符合條件的定罪判決確定,尹錫悅的當選資格將遭撤銷,國民力量也須退還約397億韓元。
  • 上訴判決預定於10月27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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