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令未能讓女兒回家
10月12日下午約6時8分,南韓濟州島西歸浦市表善面一輛停放的車內,發現一名4歲女童與她的父親陳屍其中。女童的澳洲籍母親表示,數月來她一直請求警方尋找孩子、確認其安全並將她與父親分開,即使她已取得法院命令,要求將女兒送返。
僅以B.稱呼的母親表示,她在3月30日取得初審裁定,並於9月30日上訴勝訴。她在10月2日聯絡濟州地方警察廳,請警方找到女兒並採取保護措施。據她說,警方告知她尚未指派警員處理,稍後會有人回電。她表示,這通電話始終沒有打來。
B.於10月13日受訪時表示,她一再向南韓警方求助,同時也透過澳洲當局尋求協助。她說自己哭到再也流不出眼淚。
南韓警方不接我的電話,也不處理我的請求。他們只是對我不聞不問。我還能怎麼做?
家屬指稱父親殺害了女童。據報,車內發現一塊木炭磚,另有為父親開立、但尚未拆封的抗憂鬱藥物。不過,單憑這些發現,無法確定死亡的醫學原因或先後順序。相關報導未提及已完成的鑑識結果。
爭議核心在於當局在10月12日之前掌握了哪些資訊,以及如何處理這些資訊。警方表示將整理相關情況,之後再說明;截至10月13日相關報導刊出時,母親提出的指控仍未獲得警方詳細回應。
女童如何來到南韓
父親僅以A.稱呼,據稱年約40多歲,過去居住在澳洲。家屬表示,前一年10月底,澳洲正進行離婚訴訟與監護權爭議期間,A.未經B.同意,帶女兒前往南韓。
B.依《海牙公約》提出兒童返還聲請。這類程序通常處理的是,遭帶離國際邊境的兒童是否應送返其慣常居住國。返還程序與最終裁定由哪一方家長取得監護權並不相同。
一則報導稱,3月30日的裁定是首爾家庭法院作出,准許強制執行;另一則報導則稱,相關程序在澳洲進行,並將裁定描述為監護權判決。因此,各方說法對裁定的法院及性質有所出入。B.表示,她提出的是《海牙公約》兒童返還案件,並稱自己在9月30日的第二次上訴中也獲勝。
B.於4月前往南韓,想帶女兒回家。當時A.已從首爾搬到西歸浦。她表示,A.持續帶著孩子搬遷,讓返還令難以執行。
失蹤通報與短暫的安全確認
B.表示她在4月13日通報女兒失蹤,其他報導則概括稱通報是在4月初提出。她請求西歸浦警方尋找女兒,並協助執行法院裁定。
據B.表示,警方透過視訊通話聯絡父親與孩子,之後認為孩子安全,便結案。她說,警方沒有查明女兒實際住在哪裡,也沒有在一開始親自確認她的處境。
在她進一步請求後,警方於4月通知A.帶孩子前往一處派出所,以確認兩人的安全狀況。B.形容這次會面約持續兩分鐘,並表示之後警方沒有進一步尋找孩子的住處,也沒有將她與父親分開。
這次到訪有一項重要區別:指控並非警方從未接觸孩子,而是警方的接觸未能回應母親對女兒持續安全狀況的疑慮,也未能讓法院命令的返還得以執行。B.表示,沒有人確認父女是否輾轉住在不同汽車旅館,或是否露宿街頭。這些是她希望警方調查的疑慮,並非已經證實的居住狀況。
先前的虐待指控浮上檯面
3月22日、B.於4月向警方求助之前,已有一件涉及A.的疑似兒童虐待通報。據報,通報內容是女童一直哭泣。警方與西歸浦市據稱針對這項通報進行了兩次實地調查。
疑似虐待通報不等於虐待已獲證實。不過,這項通報之所以與母親的申訴有關,在於當局先前已接獲涉及同一名女童與父親的疑慮。
B.表示,她回到澳洲後才得知3月的通報。她說,自己在南韓提出失蹤通報時,警方並未告知她這件事。
原始報導也指出,司法部回覆B.的詢問時表示,警方未就3月的虐待指控或她6月尋找女童的請求撰寫報告。其他報導則將缺少的文件具體描述為虐待調查後的結果報告。由於未公開司法部文件,本文無法確認其調查結果的確切範圍。
B.表示,她在10月13日質問警方,為何沒有告知她先前的指控。據她說,警員承認當時沒有查證,並向她道歉。她表示,警方沒有說明為何缺少調查結果報告。
透過澳洲當局持續求助
返回澳洲後,B.仍透過澳洲大使館及其他當局,持續尋找女兒下落並確認她的安全。她表示,澳洲警方在4月和7月透過國際刑警組織向南韓警方提出請求,要求尋找女童並查明是否可能遭受虐待。
國際刑警組織提供各國警方合作管道。透過該管道提出請求,本身並不能證明警方完成了哪些查證、是否找到孩子,或後續採取了哪些保護措施。因此,據報提出的請求與已獲確認的回應,應有所區別。
B.也表示,她在5月和6月多次致電濟州警方,提醒警方注意前夫的狀況,並要求將孩子與他分開。家屬表示,A.在發生事故後,曾獲處方藥物治療創傷後壓力症。B.後來告訴當局,她認為A.沒有按規定服藥。
這些說法反映的是母親提出的疑慮,並非經獨立確認的醫療評估。精神疾病診斷或藥物處方本身,不能證明某人有暴力風險。她申訴的焦點在於,當局是否因應她提出的具體警告、先前的虐待指控及尚未解決的返還程序,評估女童的安全。
據報計畫離境,促使母親緊急求助
據報,A.於10月2日聯絡女童在西歸浦就讀的托兒所,表示他們將搬到美國,因此女童不會再去上學。B.得知這項消息後,透過澳洲大使館尋求緊急協助。
據報,澳洲法院於10月3日註銷女童的護照,據稱此舉是為了阻止她離境。這項措施是針對可能移居海外的疑慮,並未確認女童在南韓的住處,也沒有解決母親要求警方介入保護的請求。
B.表示,她也於10月2日聯絡濟州地方警察廳,說明A.計畫離境、她對A.行為的疑慮,以及尋找並保護女兒的需要。她表示,截至10月13日、也就是發現遺體的隔天,仍未接到回電。
據報,離境計畫是在她9月30日上訴勝訴後僅兩天提出。不到兩週後,她雖取得有利的法院裁定,且護照也遭緊急註銷,女兒仍已身亡。
10月12日前的時間線
據報導整理出的時間線,數月間曾有多次法律程序與警方聯繫。部分細節,包括4月失蹤通報的確切日期,以及3月裁定由哪個法院作出,各方說法不一。
- 前一年10月底:據報,A.未經B.同意,將女童從澳洲帶到南韓。
- 3月22日:有人提出疑似兒童虐待指控。警方與西歸浦市據報進行了兩次實地調查。
- 3月30日:B.取得有利裁定,據報准許強制執行,但各方對法院及程序性質說法不一。
- 4月:B.前往南韓尋求警方協助並提出失蹤通報,她表示通報日期為4月13日。警方透過視訊,以及之後在派出所與女童聯繫。
- 4月至7月:B.表示她持續提出安全方面的請求,澳洲警方也在4月與7月透過國際刑警組織聯絡南韓當局。
- 9月30日:B.表示,她在兒童返還案件中再次上訴勝訴。
- 10月2日與3日:據報,A.宣布計畫搬到美國。B.要求警方提供保護,據報澳洲法院隔天註銷女童的護照。
- 10月12日:下午約6時8分,女童與父親被發現陳屍於一輛停放的車內。
警方沒有說明何時會提出承諾中的說明,也沒有已完成的調查結果能證明警方如何處理先前的各項請求。尚未釐清的問題包括文件缺漏、各機關之間分享了哪些資訊,以及為何在兩人死亡前,女童未能與父親分開或獲安排返還。
重點
- 10月12日,一名4歲女童與她的父親被發現陳屍於西歸浦一輛車內。
- 女童母親表示,她多次請求警方尋找並保護孩子,但未獲有效處理。
- 3月22日的疑似虐待通報據報引發兩次實地調查,但B.表示,她4月求助時警方並未告知她此事。
- B.取得有利的兒童返還裁定,包括9月30日上訴勝訴,但女兒仍未獲返還。
- 據報,澳洲法院在有人提出搬往美國的計畫後,於10月3日註銷女童的護照。
- 警方承諾日後說明。相關報導未能確認死因,也未釐清警方如何處理先前的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