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準備金支撐廣泛保障
中國存款保險基金在2025年底的餘額為1,304.352億元人民幣(約185億美元)。該基金全年收取銀行保費656.469億元,並支出135.972億元處理金融風險。這些精確數字呈現出基金的規模:其餘額約為估計承保存款的0.1%,遠低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2025年中國金融部門評估中指出的1.5%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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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於2026年3月27日公布年度數據。其存款保險紀錄列出2025年資料,以及自2017年以來的年度揭露。截至2025年底,共有3,112家銀行機構參加存款保險制度,這項精確數字比常用來描述制度涵蓋範圍的「約3,000家」更為具體。
兩者規模差距顯著:約1,300億元的準備金,支撐估計達124兆元的承保範圍內存款。不過,這不代表銀行倒閉時,受保障的客戶就必然會損失存款。倒閉銀行的資產回收、銀行業追加分攤,以及公共融資,都可能協助支付相關義務。
核心問題在於,基金無法自行負擔成本時,最後由誰買單。準備金規模偏小,意味著危機發生時更仰賴另行安排的融資。如果政府援助無法向銀行追回,原本可能由銀行業承擔的損失,就會轉由公共資產負債表承受。
2025年帳目揭示的情況
2025年,銀行保費是基金披露的最大資金來源。全年收取的656.469億元,相當於年底基金餘額的約一半。這項比較顯示,年度繳款相對於已累積準備金的規模相當可觀,儘管準備金與受保障存款相比仍然偏小。
帳目也記錄了17.472億元利息收入、19.706億元到期融資支持款項,以及3.279億元股利收入。紓困資產回收帶來43.419億元,問題機構破產財產分配則另貢獻1.513億元。
這些項目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存款保險不只是收取保費、再向存款人付款。部分援助資金可能回流基金,倒閉後回收的資產也能降低最終成本。因此,最初投入處置工作的資金,不一定都會成為永久損失。
2025年用於風險處置的135.972億元,約占年底基金餘額的10.4%。年度數據列出了支出金額,但簡要揭露並未指出獲得支持的機構,也未說明當年支出最終可能有多少能夠追回。此外,資料也未提供計算官方準備金比率所需的承保存款總額。
0.1%的估算方式
準備金比率是以基金餘額對照法定理賠上限內受保障的存款金額計算,並非以銀行體系的所有存款為分母。中國未公布承保存款金額,因此約0.1%的估算必須透過間接計算得出。
IMF的2025年金融部門評估計畫報告指出,截至2023年底,目標基金餘額約為1.6兆元人民幣(2,240億美元),目標準備金比率為1.5%。以1.6兆元除以1.5%,可推算出約107兆元的承保存款基礎。
中國人民銀行公布,2023年底存款總額約為290兆元。據此推算,承保存款約占總額的37%。若將這一比率套用至2025年底公布的336兆元存款總額,估計承保存款基礎約為124兆元。
以約1,300億元的年底基金餘額除以124兆元,得出約0.105%,四捨五入後為0.1%。這是估算值,並非中國公布的準備金比率。這項估算假設2023年至2025年間,承保存款占存款總額的比率大致不變。
若以估計的2025年存款基礎套用公布的1.5%目標,基金餘額須達約1.86兆元,約為實際餘額的14倍,差距約為1.73兆元。這是依照公布的目標比率進行比較,並不代表當局已宣布2025年的修訂目標餘額。
為何多數存款人仍可獲全額保障
中國法定保障上限為每位存款人在每家銀行50萬元人民幣。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資料,這個金額足以全額保障超過99%的存款人。自《存款保險條例》於2015年5月1日生效以來,保障上限一直維持不變。
以人數計算的廣泛保障,與承保存款金額占比遠低於此,可以同時成立。計算存款人時,每人權重相同;計算存款金額時,持有大額存款的客戶權重較高。許多客戶的存款可能都低於保障上限,但仍有相當多資金超出上限。
以中國人均GDP約5倍計算,這項理賠上限以國際所得水準相比相當慷慨。國際存款保險機構協會公布,2022年20國集團經濟體的保障上限中位數為人均GDP的2.5倍。中國的倍數約為該中位數的兩倍,但這項比較並不能證明中國的現金保障上限最高。
保障承諾與資金準備回答的是不同問題。前者界定哪些存款符合保障資格;後者則反映銀行業已預先提撥多少資金支付成本。廣泛的保障承諾若由規模偏小的基金支撐,發生代價高昂的倒閉事件時,就更仰賴資產回收與額外融資。
中國與其他制度的比較
美國存款保險基金在2025年底的準備金比率為1.42%,高於法定最低標準1.35%。以中國約0.1%的估算值計算,美國比率約為中國的14倍。
歐盟一般要求各國存款保障制度的目標至少達承保存款的0.8%。多數成員國已符合此要求。《存款保障計畫指令》允許銀行業高度集中的合格國家採用較低的0.5%目標;法國採用這項規定,並符合較低的目標。
日本在2026年3月底的準備金比率為0.43%,是中國四捨五入後估算值的4倍多。巴西和印度的比率也顯著高於許多先進經濟體。日本數據的統計日期與中國及美國不同,比較時應納入考量。
這些比較顯示中國的資金缺口規模,但無法據此判斷存款人蒙受損失的可能性。各地保險制度在融資安排、處置權限及取得公共援助的能力方面有所不同。準備金比率衡量的是已累積資源,並不能全面反映一國金融安全網的實力。
包商銀行事件顯示處置可能耗用基金
包商銀行倒閉事件顯示,單一處置行動可能對準備金造成多大壓力。2020年,基金支出930億元處置該行,約為當時準備金的四分之三。中國人民銀行另提供融資支持。
2019年接管期間採取的保障範圍,遠超標準存款保險上限。所有個人存款均受保障,其他債權中,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的部分也獲得全額保障。這項門檻是法定50萬元存款保險上限的100倍;更大額的債權則獲得部分保障。
這類決策有助於遏止恐慌、維持銀行服務,但也擴大了處置融資必須支應的債權範圍。如果原本用於有限存款保障的資源,也被用來保障超出上限的債權人,成本可能遠高於法定保障本身所顯示的金額。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孟暉曾表示,接管包商銀行、轉讓業務並進入破產清算,是成功的市場退出案例,在保障存款人的同時維持業務連續性。他也提到,曾為遼寧部分城市商業銀行及遼陽農村商業銀行提供支持。處置作業成功與金融安全網承擔的成本,是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兩者可能同時都相當重大。
十年的預防與介入
中國的存款保險制度在銀行倒閉前就肩負責任,並非只在事後賠付客戶。孟暉的說法指出,從制度成立至其撰文紀念十週年所涵蓋的期間,累計收取保費3,732億元。這是歷年累計收取的金額,不是2025年底的基金餘額。
主要里程碑顯示,這套制度的角色逐步擴大:
- 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險條例》生效。
- 2016年:保費訂定由基準費率改為與機構風險掛鉤。
- 2017年起:透過早期糾正措施,在機構需要處置前降低風險。
- 2019年:基金開始參與風險處置,包括包商銀行案;存款保險公司也於同年成立。
- 2020年11月:全體系開始使用存款保險標識。
- 2022年:金融監管部門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
- 2026年3月27日:央行公布2025年基金帳目。
孟暉表示,自2017年以來,早期糾正措施已協助600多家機構初步降低風險。措施包括要求增資、控制資產成長、限制重大信貸交易及降低槓桿,也就是相對於機構財務資源的借款規模。
預防措施與累積準備金,分別處理同一問題的不同面向。及早介入能減少倒閉事件的數量與成本,但無法保證每家陷入困境的機構都能復原,因此仍須有足夠資金及明確的融資安排。
準備金不足時,誰來承擔損失?
若能出售倒閉銀行的資產,或收回其貸款,所得款項便可償還部分處置成本。2025年帳目顯示,這項作業透過紓困資產回收及破產財產分配實際進行。然而,回收款項可能在資金已須用來維持存款服務之後才到位。
銀行追加分攤可以填補資金缺口,但時機很重要。若在金融壓力期間要求銀行繳納更多款項,可能削弱本已面臨虧損或融資壓力的機構。在情勢相對穩定時提高繳款,則可提早分攤負擔,並在資金派上用場前累積資源。
政府支持則提供另一種途徑。中央或地方政府可提供公共資源,而市場預期政府會出手,或許有助於解釋為何規模偏小的保險基金尚未明顯削弱存款人信心。金融穩定保障基金也可能提供援助,但公共資訊尚未充分說明其規模、職能及與存款保險的關係。
暫時性的公共融資,與永久性的公共損失並不相同。如果銀行日後透過分攤繳款償還成本,最終承擔者仍是銀行業。如果沒有有效的追償機制,成本就會留在政府帳上。若提供廣泛保障卻沒有明確的損失分攤安排,也可能削弱銀行與大型債權人將風險納入考量的誘因。
改革提案將帶來哪些改變
孟暉提出的改革方向,與基金需要擴大準備金的關切相呼應。他主張擴充累積資源、在確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擴大投資選項,並研議可在需要時提供流動性的備援融資。他也提到,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補充管理金融風險的資源,其中包括存款保險。
提高繳款的主張,在延續現行風險定價做法時最具說服力。對基金構成較高風險的銀行應繳納更多,並在危機迫使費率突然上調之前,先行累積準備金。目前尚未公布達到所述1.5%目標的時程。
支出規則同樣重要。即使準備金規模擴大,若未來處置一再保障超出法定上限的債權,仍可能耗盡資金。嚴謹的做法應要求股東及未受保障的債權人依其法律順位承擔損失;若提供特殊公共援助,則應搭配向銀行業追償成本的機制。
孟暉也提議,最終以存款保險法取代《存款保險條例》,強化早期糾正措施並擴大處置工具。這些目前都只是提案,尚未成為已實施的變革。立法時程、保費調升計畫,或釐清兩項基金如何合作的期限,均未具體說明。
目前最基本的資訊缺口是:公布承保存款總額,讓準備金比率得以直接計算並持續追蹤。在這項資料公布前,約0.1%的估算仍須仰賴從IMF所列2023年目標數據推算出的承保存款占比。
重點整理
- 中國存款保險基金在2025年底的餘額為1,304.352億元,涵蓋3,112家參與制度的銀行機構。
- 基金2025年收取保費656.469億元,並支出135.972億元處理風險。
- 基金估計準備金比率約為0.1%,低於IMF所列的1.5%目標。
- 根據央行資料,每位存款人在每家銀行50萬元的保障上限,足以全額保障超過99%的存款人。
- 2020年處置包商銀行時,基金支出930億元,並提供超出法定上限的保障。
- 準備金規模偏小不代表存款人必然蒙受損失,但會增加對額外融資的依賴。
- 改革提案包括擴大準備金、強化糾正權限及建立備援融資;目前未訂出實施時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