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青年先買後付消費達54億令吉,債務保障措施受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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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 Malaysians Made RM5.4 Billion in BNPL Purchases as Debt Safeguards Face Scrutiny

6,590萬筆交易讓青年借貸問題備受關注

根據財政部資料,2026年1月至6月,30歲及以下的馬來西亞人進行6,590萬筆先買後付(BNPL)交易,金額達54億令吉。截至6月30日,這個年齡層仍欠款24億令吉,其中9,680萬令吉被列為不良融資,佔未償餘額的4.0%。

目錄
  1. 6,590萬筆交易讓青年借貸問題備受關注
  2. 交易數字實際衡量什麼
  3. 未償融資需要另行解讀
  4. 青年債務數據公布前,市場已持續擴大
  5. 業者須評估跨平台債務
  6. 依《消費信貸法》設定執照申請期限
  7. 提出詐欺申訴不會自動暫停催收
  8. 帳戶凍結與安全責任
  9. 重點摘要

這些數字顯示,年輕消費者是馬來西亞持續擴大的先買後付市場中的重要群體。上半年全國共計1億7,390萬筆交易,青年占37.9%;交易金額共147億令吉,青年占36.7%。這個年齡層的定義包括年滿30歲者,不只是未滿30歲的人。

財政部在書面國會答覆中公布上述數字,答覆對象為國民聯盟(Perikatan Nasional)吉隆坡州瓜拉尼魯斯選區國會議員拿督阿里亞斯拉扎(Datuk Dr Alias Razak)。他詢問消費信貸委員會(簡稱SKP)如何保護年輕人免於累積過多先買後付債務,尤其是借款人在多個平台都有負債時。

答覆列出業者評估申請人還款能力的要求。另一份國會答覆也指出消費者保護在詐欺調查期間的一項限制:提出交易爭議,不會自動停止付款要求、滯納費或債務催收。

先買後付讓消費者延後付款或分期付款。這會改變款項從消費者帳戶扣除的時間,但不會免除付款義務。財政部的答覆涉及兩種不同風險:借款超出還款能力,以及消費者聲稱交易未經授權,卻因此遭到追討。

交易數字實際衡量什麼

54億令吉是六個月內的交易金額;24億令吉則是截至6月30日的未償融資餘額。兩者衡量的內容不同:前者記錄一段期間內的交易活動,後者記錄某一日期仍未償還的債務。

以54億令吉除以6,590萬筆交易,青年每筆消費平均約82令吉。全國平均則是以147億令吉除以1億7,390萬筆交易,約為85令吉。這些計算採用財政部四捨五入後的數字,因此應視為估算值。

因此,年輕消費者的平均單筆消費略低於全國數字。他們的交易筆數占比比交易金額占比高1.2個百分點。這個差距顯示,他們進行的是頻繁、金額相對較小的交易,而非特別大額的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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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國總額扣除青年數字後,30歲以上消費者約進行1億800萬筆交易,金額93億令吉。據此推算,30歲以上族群的平均單筆交易約為86令吉。

這些平均數都無法反映個別借款人的總負債。多筆金額不大的消費可能導致還款期重疊;交易筆數也無法說明有多少不同的年輕人使用先買後付。財政部數據未提供青年借款人總人數,也未按收入列出債務分布。

未償融資需要另行解讀

財政部稱,青年消費者未償還的9,680萬令吉仍在可控範圍內。這約相當於每100令吉未償先買後付融資中,有4令吉未償還。這項評估針對的是所公布的整體數字,並不代表每位借款人都能輕鬆還款。

不應將全部24億令吉未償餘額視為逾期債務。這個數字包括仍待償還的融資,而9,680萬令吉則是被列為不良或未償還的部分。報導使用了這兩種說法,但沒有說明逾期幾天才會被列入該類別。

較早公布的資料顯示,截至2026年3月底,全國先買後付逾期融資為1億8,100萬令吉,占53億令吉未償餘額的3.4%。截至6月30日的青年數字為4.0%,數值上高出0.6個百分點。

這並非同一時間點對青年與年長借款人的直接比較。兩組數據涵蓋的日期與人口不同,對問題融資的描述也不完全一致。這些數字無法證明全國逾期率在3月至6月間上升,也無法證明還款問題單由年齡造成。

6月公布的資料也沒有提供當時的全國未償餘額。因此,無法根據這些數字計算截至6月30日青年消費者占全國先買後付未償債務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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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債務數據公布前,市場已持續擴大

較早公布的國會數據顯示,全國先買後付未償融資從2025年底的49億令吉,增至2026年3月底的53億令吉。3個月增加4億令吉,約增長8.2%。

2026年第一季有800萬名活躍先買後付帳戶持有人。財政部也表示,約40%的使用者年齡在30歲及以下。這項使用者占比與上半年青年交易筆數占比37.9%是不同指標。

在一項消費者保護質詢中,希盟(Pakatan Harapan)檳城升旗山選區國會議員謝瑞玲(Syerleena Abdul Rashid)引用2025年上半年93億令吉的先買後付交易額。相較之下,2026年上半年公布的147億令吉增加54億令吉,約增長58%,前提是兩個期間的統計範圍一致。

財政部先前指出,先買後付通常用於100令吉以下的消費,包括食物、日用品、交通與服務。這與根據最新總額計算出的全國平均單筆交易約85令吉相符,但平均數無法顯示哪些商品最常被購買。

兼任財政部長的首相拿督斯里安華(Datuk Seri Anwar Ibrahim)在7月15日的書面國會答覆中談及消費者保護:

因此,政府認為,這個領域的發展必須配合完善的消費者保護措施,確保信貸服務持續以審慎、負責任的方式使用,

根據財政部資料,截至2025年底,先買後付債務約占家庭總債務的0.3%。這個全國占比雖小,可用來了解整體規模,但無法衡量收入有限、且有多項還款責任的個別家庭所承受的壓力。

業者須評估跨平台債務

財政部表示,業者在提供先買後付融資前,必須評估申請人的信用狀況與負擔能力。信用狀況涉及個人還款的可能性;負擔能力則是評估還款是否符合個人的財務能力。

財政部在答覆阿里亞斯時,說明應進行的評估範圍:

評估必須考量消費者整體財務承擔,包括現有銀行及非銀行業者提供的信貸服務,以及正在申請的任何新信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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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要求很重要,因為某個平台核准申請,不代表消費者有餘裕承擔其他平台的還款。有效的評估必須考量各項債務的總和,而不是將每筆消費分開判斷。

委員會的業者行為標準也禁止業者向可能難以履行還款義務的消費者提供或增加信貸額度。因此,業者的責任不只在於是否開立帳戶,也包括考慮提供更多信貸時所做的判斷。

財政部警告,同時使用多項先買後付服務可能導致還款負擔過重,損害消費者的財務狀況。不過,國會公布的資料沒有說明業者如何掌握消費者跨平台的完整借貸情況、新增債務多久才會被納入評估,或實際執行這些評估的情況是否一致。

依《消費信貸法》設定執照申請期限

先買後付業者受《2025年消費信貸法》(Consumer Credit Act 2025)規範,該法亦稱第873號法令(Act 873)。消費信貸委員會已發布授權及行為標準,訂出業者須遵守的最低要求,包括治理、消費者保護及負責任放貸。

財政部表示,業者必須取得委員會執照。申請期於2026年6月1日開始,現有業者須於2026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委員會正與業者合作,協助他們符合執照要求。

相關資料公布與監管日期如下:

  • 2025年12月31日:全國先買後付未償融資為49億令吉。
  • 2026年3月31日:未償融資增至53億令吉,活躍帳戶持有人有800萬名,逾期金額為1億8,100萬令吉。
  • 2026年6月1日:業者執照申請期開始。
  • 2026年6月30日:青年消費者未償融資為24億令吉,其中9,680萬令吉被列為不良或未償還。
  • 2026年7月15日:一份國會答覆詳述較早公布的全國餘額及執照安排。
  • 2026年10月13日及14日:報導刊出關於青年債務及交易爭議的國會答覆內容。
  • 2026年11月30日:現有業者須於當日前提出執照申請。

各報導對青年債務答覆的公布日期說法不一。多篇報導稱內容於10月13日星期二刊載在國會網站,另有報導稱其於10月14日星期三公布或答覆。報導所述統計期間及截至6月30日的餘額日期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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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詐欺申訴不會自動暫停催收

另一項由希盟怡保東區國會議員李存孝(Lee Chuan How,亦稱Howard Lee)提出的國會質詢,關注消費者聲稱未曾授權的交易。他詢問業者是否必須在調查完成前,暫停付款要求、滯納費、帳戶限制及債務催收。

財政部表示,第873號法令及行為標準都未規定提出爭議後必須自動暫停上述所有措施。必須先調查交易,確認是否涉及未經授權的活動。

財政部在答覆中說明兩者的區別:

《2025年消費信貸法》或委員會發布的標準均未訂有此項要求,因為必須先調查有爭議的交易,以確認是否發生未經授權的活動,

這表示正式提出申訴本身,並不構成法律保障,無法確保付款要求或滯納費會停止。這不代表有爭議的交易已被證明有效;即使沒有自動暫停措施,業者仍有義務進行調查。

業者必須公平、透明且迅速地處理投訴與爭議。財政部表示,若未遵守第873號法令或行為標準,委員會可採取監管與執法行動。

帳戶凍結與安全責任

行為標準要求業者採取安全措施,降低未經授權交易的風險,包括身分驗證,以及對線上交易採用適當的身分認證。業者也必須提供帳戶凍結功能,也就是所謂的「緊急停止開關」(kill switch),讓懷疑遭遇詐欺或身分盜用的消費者使用。

凍結帳戶與暫停催收是兩種不同措施。帳戶管控是為了因應疑似遭到不當使用;而根據財政部答覆,提出交易爭議並不會自動暫停追討現有的聲稱欠款。

財政部表示,若未經授權的交易是由業者系統或安全控管失靈所致,消費者不必承擔相關損失。因此,查明交易如何發生,會影響申訴結果。

消費者也有責任保護密碼、個人識別碼、一次性密碼及帳戶登入憑證,避免遭到不當使用。這些義務與業者的安全責任並行,不會取代業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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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沒有說明統一適用的調查期限,也未說明申訴成立後是否必須退還滯納費,或在責任尚待判定期間如何處理有爭議的款項。資料也未公布涉及先買後付業者的詐欺申訴或執法案件數量。

財政部表示,將持續監督業界及消費者保護措施的成效。下一個公布的監管日期是2026年11月30日,也就是現有業者提出申請的期限。這是申請截止日,並非所有執照決定都須於當日前完成的期限。

重點摘要

  • 2026年上半年,30歲及以下消費者進行6,590萬筆先買後付交易,金額達54億令吉。
  • 他們占全國交易筆數的37.9%,占交易金額的36.7%。
  • 截至6月30日,他們的未償融資達24億令吉,其中9,680萬令吉、亦即4.0%,被列為不良或未償還。
  • 業者核准融資前,必須考量申請人在銀行、其他放貸業者的既有債務,以及新的信貸申請。
  • 交易遭到質疑,不會自動暫停付款要求、滯納費或債務催收。
  • 業者必須提供帳戶凍結功能,並公平、迅速地調查申訴。
  • 現有先買後付業者須於2026年11月30日前向消費信貸委員會提出執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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