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擬將育兒留職停薪適用年齡提高至8歲,立委協商更廣泛改革

閱讀時間 7 分鐘
Taiwan Moves Toward Parental Leave for Children Under 8 as Lawmakers Debate Wider Reform

10月協商讓放寬年齡門檻更進一步

台灣勞動部在2026年10月8日的立法協商中,同意將育兒留職停薪適用對象擴大至育有或監護未滿8歲子女的家長。這項調整比政府5月提出的未滿6歲方案更進一步,也高於現行制度規定須在子女滿3歲前提出申請的門檻。

目錄
  1. 10月協商讓放寬年齡門檻更進一步
  2. 政府5月提出的方案
  3. 改革進展
  4. 倡議者為何主張適用年齡應超過學齡前
  5. 60天彈性假期的意義
  6. 最長9個月津貼,但有條件
  7. 為照顧需求較高的家庭提供額外支持
  8. 延長產假,配偶陪產假仍共用額度
  9. 雇主支持與休假使用情形
  10. 重點整理

《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修正案仍須立法院審議通過。由於台灣民眾黨立委主張將年齡上限提高至12歲,立委未能在10月8日達成最終共識;其他主要政黨的立委則支持將門檻放寬至8歲。

10月14日,托育及就業政策倡議聯盟呼籲立委完成協商並通過修法,讓新制能於2027年上路。該聯盟自2021年起持續倡議擴大適用對象並提供彈性請假。

年齡門檻只是整套方案的一部分。政府提案還包括可按日請領的60天育兒照顧假、延長產假、增加產檢及陪產假,以及父母雙方都參與照顧時提供額外育兒留職停薪津貼。

對家庭來說,核心改變是孩子脫離嬰幼兒階段後,家長仍能請假照顧,包括子女就讀國小低年級期間。對立委而言,接下來仍須敲定適用對象、不同家庭可獲得的假期與經濟支持,以及就業與保險規定如何銜接。

政府5月提出的方案

勞動部於2026年5月28日公布的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草案,說明行政院通過並送交立法院的修法內容。草案提出將育兒留職停薪適用對象擴大至子女未滿6歲,目標是涵蓋子女入學前的階段。

因此,10月協商同意將適用對象擴大至未滿8歲,是在政府原先提案上再放寬。現行適用年齡是未滿3歲,而非未滿6歲;未滿6歲是立委審查中的修法提案門檻。

勞動部也提議調整假別名稱,以反映照顧對象不再限於嬰幼兒。部會表示,提案目標是協助勞工兼顧工作與照顧責任,作為政府因應台灣低出生率措施的一環。

廣告

同日公布的《就業保險法》修法草案則提出,將津貼適用對象擴大至育有6歲以下子女者,並將請領期限延長至子女滿7歲前。這項文字比《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說明中所稱的「6歲」更為明確。10月協商後,最終修法仍須訂定一致的請假與津貼適用規則。

改革進展

賴清德總統於5月預告政府的家庭支持方案,內容包括將育兒留職停薪適用年齡放寬至現行未滿3歲的門檻之外,以及允許60天假期按日請領津貼。

修正案於6月下旬進入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逐條審查。倡議聯盟表示,委員會審查期間,各黨立委都支持將適用對象擴大至未滿8歲子女,但相關條文仍留待進一步協商。

  • 2021年:倡議聯盟開始推動將適用對象擴大至未滿8歲子女,並允許按日請假。
  • 2026年5月28日:勞動部公布政府提出的《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修法草案。
  • 2026年6月下旬:立法院委員會開始逐條審查修法草案。
  • 2026年10月8日:勞動部在政黨協商中同意將適用對象擴大至未滿8歲子女,台灣民眾黨立委則主張將年齡上限訂為12歲。
  • 2026年10月14日:倡議聯盟呼籲立委完成修法,並為2027年上路預作準備。

倡議聯盟希望修法能在本會期通過,之後完成制度運作所需規定。目前尚未公布下次協商、最終表決或新制上路的日期。

倡議者為何主張適用年齡應超過學齡前

倡議聯盟主張將適用年齡放寬至未滿8歲,背後有具體照顧需求。聯盟指出,兒童福利規定禁止讓未滿6歲的兒童獨處,托育機構及國小低年級學生可能遇到臨時停托停課,而學校課表也留下不少照顧空檔。

聯盟表示,托嬰中心、幼兒園及國小二年級以下班級,可能因腸病毒或流感疫情而臨時停托停課。孩子發燒時,也可能需要立即接回並暫停送托。

廣告

家長不一定能事先安排這類請假。員工可能需要當天早上就離開工作崗位,而非提前數週安排一段連續假期。聯盟也指出,國小低年級學生每週只有一天全天上課,家長在孩子離開幼兒園後仍有大量照顧需求。

提高年齡門檻可將適用資格延伸至國小低年級。聯盟主張,家長可請假照顧的時間應更符合學校、托育機構及公共衛生規定所要求的照顧需求。

60天彈性假期的意義

5月提出的《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草案,將彈性育兒照顧假從30天增加至60天。員工可按日請假,讓這項假別更適合因應學校臨時停課、子女生病或其他短期照顧需求。

60天是現行30天彈性額度的兩倍。草案也將為這種假別另訂育兒照顧假名稱,同時仍將天數納入育兒留職停薪期間及津貼計算。

這項共用額度會影響家庭如何規劃假期。家長單日請假時,使用的仍是同一份假期及津貼額度,而這份額度也可用於較長時間的請假。家庭可自行安排如何將額度分配到子女不同的照顧需求。

育兒留職停薪與育兒留職停薪津貼的功能不同。前者讓員工在維持僱傭關係的情況下離開工作崗位一段時間;後者則是透過就業保險提供給付,協助家庭支應這段期間的開銷。兩部法律同步修正,是因為請假與經濟支持必須相互配合。

倡議聯盟表示,對累積特休不多的員工來說,彈性尤其重要。聯盟主張,家長應能因應突發照顧需求,而不必耗盡原本留給自己休息的時間。

最長9個月津貼,但有條件

5月提出的《就業保險法》修法草案規定,符合共同參與照顧條件時,父母雙方各可領取最長9個月的育兒留職停薪津貼。父母雙方照顧同一名子女,須先各自領取6個月津貼,之後在育兒留職停薪期間,雙方才可各再請領3個月。

廣告

額外增加的3個月可使每位符合資格的家長,津貼最長期間從6個月延長至9個月,增加50%。勞動部表示,這項安排旨在鼓勵父母共同分擔育兒責任,並加強家庭經濟支持。

這項條件也說明了為何立委正討論為單親家庭提供不同支持。由一位家長獨力照顧子女的家庭,無法像有兩位家長的家庭一樣,讓雙方各自符合領取6個月津貼的條件。

保險相關修法也涉及行政作業。草案將增訂投保薪資級距表,並允許主管機關向相關機關索取必要資訊、串接系統以審核保險事項。投保薪資級距是保險制度採用的薪資分級,並不代表每位勞工都會領到相同金額。

為照顧需求較高的家庭提供額外支持

立委劉建國提案,對子女有特殊照顧需求的家庭,延長育兒留職停薪期間及彈性育兒照顧假天數。倡議聯盟指出,需要早期療育、有發展遲緩或罹患罕見疾病的兒童,可能需要反覆就醫、復健及治療。

聯盟表示,這些家庭可能在孩子進入國小前就用完可請的假。若只延長適用年齡,仍無法滿足家庭因應頻繁照顧需求所需的額外時間。

立委王正旭提案,允許單獨行使親權或獨自扶養子女的被保險人,請領最長9個月的育兒留職停薪津貼。這項提案將讓符合資格的單親家長,享有與配偶死亡者相近的規定待遇。

倡議聯盟呼籲立委及勞動部在後續協商中納入這些調整。若本輪修法來不及完成需求、資源及制度運作規則的評估,聯盟希望通過修法後立即展開進一步改革。

這些提案回應兩項不同問題:家庭能在孩子成長到幾歲前持續符合資格,以及家庭在此期間需要多少假期或經濟支持。需要頻繁治療,或只有一位家長能照顧子女的家庭,可能兩方面都需要調整。

廣告

延長產假,配偶陪產假仍共用額度

政府5月提出的方案將產假從8週延長至12週,增加4週,增幅為50%。勞動部表示,延長產假能讓母親有更多時間恢復身心。

陪同配偶產檢及陪產假將從7天增加至14天。提案天數是現行額度的兩倍,但產檢假與陪產假仍共用同一份天數額度。

倡議聯盟反對將兩種假別合併計算。陪同產檢所用天數會減少分娩前後可用的假期。聯盟也認為,配偶陪產假只增加7天,與產假增加4週相比,支持不足,讓大部分照顧責任仍落在母親身上。

依勞動部提案,新增產假及配偶陪產假天數的薪資由雇主支付,之後雇主可向勞動部申請補助。這與透過就業保險提供的育兒留職停薪津貼,屬於不同的給付方式。

倡議聯盟也希望改革家庭照顧假。聯盟表示,軍職人員、公務人員及教師請家庭照顧假期間仍支薪,但其他員工會被扣薪。聯盟呼籲政府將薪資差異及配偶假別制度列為下一階段改革的優先事項。

雇主支持與休假使用情形

5月提出的《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草案,納入對設立托育設施或提供托育服務的雇主給予租稅優惠。符合資格的支出可按實際金額的200%自營利事業所得中扣除。

例如,符合資格的支出為新台幣100元,可扣除200元所得。實際優惠取決於公司的課稅情況及最終資格規定。勞動部希望藉此鼓勵雇主在法定假別之外,也提供實際的托育支持。

廣告

倡議聯盟也希望勞動部在修法上路後定期公布相關資訊,包括津貼請領人數、符合資格但未請領的人數,以及男性使用津貼的比例。聯盟並要求分析部分符合資格的家長為何沒有用完可請領的津貼。

這些數據可呈現新規定在家庭中的實際效果,尤其能看出是否有更多父親參與照顧。每位家長額外增加3個月津貼的提案,以父母雙方都請領一段較長期間為條件,因此參與情形是政策的核心。

台灣目前已有勞動部支持的較高適用年齡門檻、增加假期及津貼的整套提案,但立法協商尚未完成。眼前要決定的事項包括最終適用年齡、如何支持需求較高的家庭,以及通過兩部相互配套的法律。倡議聯盟正敦促立委儘速完成相關決定,讓新制能在2027年上路。

重點整理

  • 勞動部於10月8日同意將育有或監護未滿8歲子女的家長納入育兒留職停薪適用對象。
  • 現行適用年齡為未滿3歲;政府5月提出的方案則擬放寬至未滿6歲。
  • 協商尚未完成,台灣民眾黨立委主張將年齡上限提高至12歲。
  • 政府提議將彈性育兒照顧假從30天增加至60天,並計入育兒留職停薪及津貼額度。
  • 若父母雙方先各自為同一名子女領取6個月津貼,每人最多可領取9個月。
  • 立委提議為有特殊照顧需求的兒童及符合資格的單親家長提供額外支持。
  • 產假將從8週延長至12週;配偶的產檢及陪產假合併額度則從7天增至14天。
  • 倡議聯盟希望修法及制度配套能及時完成,讓新制於2027年上路。
分享本文

您可能也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