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項能源計畫進度各異
緬甸軍方當局重新啟用仰光附近的丹林煉油廠第一期設施,年原油處理能力為50萬噸;同時推動俄羅斯核能計畫,預定2027年動工。煉油廠擴建計畫將在2028年前把年處理能力提高至300萬噸。核能計畫初期將提供110百萬瓦電力,未來可能擴增至330百萬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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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領導人敏昂萊於2026年10月14日出席煉油廠啟用儀式,地點位於仰光東南方約14公里的丹林鎮。他表示,重啟煉油廠有助於減少外匯支出並滿足國內能源需求。
這兩項計畫分別因應緬甸能源短缺的不同面向。煉油廠將原油加工成可用燃料,核電廠則生產電力。它們實際能帶來多少效益,取決於燃料與電力的實際供應量、生產成本,以及將能源輸送至用戶所需的基礎設施。
俄羅斯國營核能企業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Rosatom)預期,核能計畫的初步合約將於2026年底前簽訂。這表示,在已宣布的動工時間之前,還有一項合約程序待完成。雙方合作已透過二十多年來的多項協議逐步發展,包括2007年興建研究中心的計畫、2023年建立更廣泛的合作架構,以及2025年簽署小型模組化反應爐計畫協議。
緬甸當局將核能合作定位為和平用途,涵蓋電力、科學、醫療及農業。這座規劃中的電廠也引發地震安全、融資、安全防護與公共問責等問題;自2021年軍事政變後,緬甸內戰已造成數百萬人流離失所,經濟也受到重創。
丹林煉油廠重啟預期帶來的效益
丹林煉油廠由軍政府電力與能源部營運。第一期設施設計年處理原油50萬噸。前兩期預定於2028年完工,屆時規劃年產能將達300萬噸,是初期產能的六倍。
主持煉油廠重啟儀式的軍方領導人敏昂萊,在致詞中說明了這項計畫的經濟目的:
煉油廠是減少外匯支出、滿足國內能源需求並維持長期經濟效益的重要一步。
在緬甸境內加工更多原油,可能減少從海外購買成品燃料的需求。能節省多少外匯,取決於原油的成本與來源、煉油廠的營運支出,以及實際產出的可用產品數量。處理能力衡量的是設施可加工的原油量;各類成品燃料的產量則取決於設備和所加工的原油。
擴建時程為煉油廠設定了2028年的明確產能目標。對家庭和企業而言,真正有用的成果是以可負擔的價格穩定供應燃料,而不只是具備處理能力。
核能協議實際涵蓋的內容
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在協議公告中表示,兩國政府已為小型模組化反應爐計畫建立合作條件與主要方向。計畫初期裝置容量為110百萬瓦,未來可能擴增至330百萬瓦。
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表示,協議於2025年3月4日簽署,當時緬甸領導人正對俄羅斯進行國是訪問;另一份公開報導則記載簽署日期為3月5日。該公司指出,簽署人為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總裁阿列克謝・利哈喬夫,以及緬甸聯邦科技部長苗登覺博士。俄羅斯總統弗拉迪米爾・普丁與敏昂萊也出席了簽署儀式。
雙方也簽署了核能與輻射安全合作備忘錄。其他安排則涵蓋人力培訓和基礎設施建設,這些都是緬甸發展首座核能發電廠所需的條件。
反應爐可生產多少電力?
初期的110百萬瓦電力將由兩座各55百萬瓦的反應爐提供。電廠預計採用RITM-200N技術,該技術改良自俄羅斯破冰船使用的反應爐。小型模組化反應爐是較小型的核能發電設備,可單獨使用,也可與其他機組併用。
核反應爐產生熱能,再以熱能製造蒸氣,帶動發電機。百萬瓦表示特定時點的發電容量;全年實際供應的電量,還取決於電廠運轉時間,以及停機維修所占的時間。
緬甸2019年發電量為24.3太瓦小時,其中化石燃料發電為13.7太瓦小時,水力發電為10.5太瓦小時。太瓦小時衡量一段時間內的發電量,而非電廠的裝置容量。
一座110百萬瓦的電廠若全年持續運轉,發電量約為0.96太瓦小時,相當於緬甸2019年發電量的約4%。若容量達330百萬瓦,發電量則約為2.89太瓦小時,接近12%。上述計算假設電廠不停機運轉;維修及其他停機情況都會降低發電量。
這項比較以歷史數據為基準,呈現計畫的規模。待核電廠開始供電時,緬甸的用電需求、發電設施與電網都將有所不同。
從早期協議到動工目標
自2000年代初期以來,緬甸與俄羅斯已簽署20多項核能協議及備忘錄。合作歷程顯示,雙方逐步從研究與合作規劃,走向提出發電計畫:
- 2007年:雙方協議規劃設立核能研究中心。
- 2022年10月:官員在俄羅斯能源週期間討論既有備忘錄及已核准的路線圖。
- 2023年2月:兩國簽署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安排。雙方建立涵蓋14個領域的全面架構,緬甸同年也在仰光設立首座核技術資訊中心。
- 2025年3月:兩國政府簽署110百萬瓦反應爐計畫的合作原則,並保留擴增至330百萬瓦的可能。
- 2026年底: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預期簽署初步計畫合約。
- 2027年: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表示預定開始施工。
資訊中心與協議、培訓安排及規劃中的發電設施並行,提供公共資訊;這些措施在整體計畫中各有不同功能。
電廠可能的興建地點
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透露,已在內比都以東約31英里、澤亞瑟里鎮附近的包朗隆水壩周邊地區進行勘查。安全消息人士先前曾指出,內比都、勃固和土瓦經濟特區都可能是選址地點。
緬甸軍方當局尚未公開確認最終廠址。計畫總成本、已敲定的融資條件,以及開始供電的日期,也尚未公布。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宣布預定2027年動工,與該公司2025年4月仍拒絕提供施工時程或地點的立場相比,已有進展。
利哈喬夫預期於2026年底前簽署初步合約,這將是目前公布的下一個里程碑。動工消息是在8月18日的峰會後宣布,出席者包括敏昂萊、普丁及俄羅斯總理米哈伊爾・米舒斯京。
即使廠址鄰近水壩,仍須詳細評估地質條件、水源供應、交通、電力連接及緊急應變安排。場址勘查只是前期工作之一。反應爐要供電,還須經歷施工、測試及取得運轉許可等階段。
地震安全與興建成本
2025年3月,緬甸發生規模7.7地震;根據隔月公布的數據,地震造成3,700多人死亡。這場災害讓規劃中核電設施的耐震能力立即成為焦點。
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新聞辦公室表示,地震後公司仍將繼續推動計畫:
近期地震並未影響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在緬甸的計畫。
該公司表示,將遵循國際安全與可靠性標準,包括嚴格的耐震要求。對核能設施而言,這代表必須保護結構、冷卻系統、電力供應,以及地震期間和震後維持反應爐安全所需的其他設備。
融資也是規劃的重要環節。緬甸當局已探討結合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資金與借款的安排。俄羅斯曾為孟加拉和埃及的傳統核能計畫提供貸款,這些案例展現了俄方在海外核電建設中的融資方式。
對緬甸而言,最終融資條件將影響如何支付並回收建造成本。核能計畫也需要持續投入經費,用於訓練人員、維護、保安、核廢料管理,以及電廠最終除役。
俄羅斯能源合作討論不只核能
緬甸電力部在2022年10月的聲明中記錄了範圍更廣的能源議程。聲明介紹當月12日在莫斯科、俄羅斯能源週期間舉行的會談,討論內容包括核能、石油探勘、煉油廠、肥料生產及水力發電設備。
聯邦部長吳丹漢會見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副總裁尼古拉・斯帕斯基。斯帕斯基表示,雙方已在東方經濟論壇簽署備忘錄並核准路線圖。他預期2022年底前會有初步成果,並提議未來參訪第三代加強型核電廠及位於聖彼得堡的資訊中心。
能源部長吳敏敏烏則另行邀請俄方投資石油與天然氣探勘、煉油廠、肥料廠及石油產業設備。他也與俄羅斯石油公司的子公司TANECO討論煉油廠投資。
動力機器公司執行長亞歷山大・科紐霍夫討論水力、核能及火力發電設備。吳丹漢指出,採用Hydromatrix技術的地點可能提供約6百萬瓦水力發電容量,適合低水頭技術的地點則可能提供約66百萬瓦。低水頭指利用相對較小的水位落差發電。
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也正與緬甸合作規劃一座200百萬瓦風力發電廠。整體來看,雙方合作涵蓋燃料生產及多種發電形式。2022年的煉油廠討論也是更廣泛投資議程的一部分。
和平用途、公共監督與衝突
緬甸於2016年加入《核安全公約》,自1992年起簽署《核武器不擴散條約》。緬甸也在2016年與國際原子能總署簽署國家合作計畫架構。目前緬甸尚無核能發電。
《核安全公約》關注民用核設施的安全。《核武器不擴散條約》則旨在防止核武擴散,同時建立和平核能合作的架構。民用核能計畫也需要國內機構負責核發許可、檢查營運情況並執行安全規範。
Fortify Rights及其他人權團體批評俄羅斯與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的合作,認為這支持緬甸軍方當局的正當性並助其延續統治。內戰也帶來實際挑戰,包括保護設施、留住受過訓練的人員,以及維持緊急服務。
敏昂萊政府將煉油廠與核能計畫視為解決能源短缺及經濟壓力的方案。兩項計畫的時程顯示,進度處於不同階段:丹林煉油廠第一期已重啟,並計畫於2028年擴建;核能計畫則正朝簽署下一階段合約邁進,並預定2027年動工。
對面臨供電不穩與燃料價格高昂的民眾而言,衡量成效的具體標準,是實際送達的能源數量、穩定性與價格。煉油廠規劃將年處理能力從50萬噸提高至300萬噸,反應爐計畫則提出從110百萬瓦擴增至330百萬瓦的目標,未來進展可據此衡量。
重點整理
- 丹林煉油廠第一期於2026年10月14日重啟,年原油處理能力為50萬噸。
- 煉油廠前兩期預定於2028年完工,屆時規劃年處理能力將達300萬噸。
- 俄羅斯核能計畫初期將由兩座反應爐提供110百萬瓦電力,未來可能擴增至330百萬瓦。
- 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預期於2026年底前簽署初步合約,並表示預定於2027年動工。
- 當局已公布包朗隆水壩附近的勘查資訊,但最終廠址、總成本、融資條件及供電日期仍未宣布。
- 地震安全、安全防護、專業人力及監管機制,都是規劃中核能計畫的關鍵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