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能源更潔淨,排放量仍高於目前水準
即使採用《第九版東協能源展望》中最積極的轉型情境,東南亞能源排放量在2050年仍會比2024年高出約22%,凸顯該區域能源規劃與氣候承諾之間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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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能源中心(ACE)預測,在其評估的三種路徑下,排放量到2060年都會高於目前水準。合作程度最高的情境,讓排放量比依照目前趨勢推估的軌跡低約三分之二;然而,排放量在本世紀中葉前後趨於平穩後,仍會再度上升。
涵蓋的10個國家中,有7個承諾在2050年前達到淨零排放或碳中和。與2024年發布的前一版不同,最新展望未納入一項依據這些承諾設計的路徑。
ACE官方出版品頁面將第九版東協能源展望的發布日期訂為2026年10月8日,時間在10月7日能源部長會議之後。部長們背書這份文件,內容檢視至2060年的能源需求、供應與排放。
核心挑戰很具體:工廠、交通工具、住宅與資料中心都需要更多能源,而燃煤與燃氣電廠仍持續運轉。在東協協調轉型情境(ACTS)下,最終能源消費量將從2025年的4億8,500萬噸油當量,增至2060年的10億7,300萬噸。這項指標將不同燃料與電力換算為共同單位,以便比較其能源含量。
提升效率與採用更潔淨技術能帶來顯著差異。若沒有更有力的協調行動,2060年能源消費量將達20億4,700萬噸油當量,是2025年起點的四倍多。ACTS將能源消費量控制在近乎一半的水準,但需求仍會增加一倍以上。
展望有哪些變化?
ACE採用2005年至2024年的歷史資料,以及由斯德哥爾摩環境研究所開發的兩套模型。低排放分析平台追蹤能源使用、供應與排放。Next Energy Modeling系統的最佳化工具則依據設定的假設,協助找出成本最低的電力系統。
三種情境探討不同選擇。基準情境延續目前趨勢;東協會員國目標情境反映各國公布的政策與目標;ACTS則加強電力貿易、效率、技術與投資方面的合作。
ACE表示,會員國政府經共識同意,取代先前以碳中和承諾為基礎的路徑。各國淨零目標年份不再作為建構情境的依據。
負責編製這份展望的政府間組織ACE,說明ACTS的用途:
關鍵在於,ACTS是一種協調能源轉型情境,而不是符合淨零承諾的路徑。
若依目前趨勢,排放量到2050年將從2024年的24億6,5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增加至三倍以上。依據各國政策,排放量將達51億8,500萬噸,超過起始水準的兩倍。二氧化碳當量是將不同溫室氣體的暖化效應換算為共同單位。
ACTS將2050年的增幅限制在約22%。ACE表示,若要達到淨零,必須更快淘汰化石燃料發電,並在難以減排的部門進一步大幅削減排放。
氣候承諾與能源規劃各行其道
汶萊、柬埔寨、寮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與越南的目標是在2050年前達到淨零或碳中和。印尼正式目標為2060年或更早,不過總統普拉伯沃.蘇比安托2024年表示,他樂觀認為能在2050年前達標。緬甸與菲律賓則沒有涵蓋整體經濟的目標。
各國承諾會隨時間變動,東協區域能源計畫則以每五年為一期逐步推進:
- 2022年:新加坡更新發展策略,納入2050年淨零目標;越南則透過總理決定核准2050年目標。
- 2023年:東協經濟部長背書《碳中和策略》,但未訂定區域目標年份。
- 2024年:前一版東協能源展望納入一項以碳中和承諾為基礎的情境。
- 2025年11月:泰國提交國家氣候貢獻承諾,將淨零目標從2065年提前至2050年。
- 2026年至2030年:現行《東協能源合作行動計畫》訂定該區域近期能源目標。
各國承諾可能納入森林、土地利用與抵換,使經濟體其他部分吸收的碳,得以抵銷部分能源排放。碳中和通常指二氧化碳;淨零溫室氣體目標則涵蓋更廣泛的氣體。因此,各國採用的核算規則至關重要。
國際能源總署(IEA)的2024年區域展望估計,若要實現各國淨零目標,2050年排放量必須減少近三分之二。其名單列出8個有目標的國家,將印尼的2060年目標與泰國當時的2065年期限計入其中。
能源轉型研究所(Energy Shift Institute)常務董事普特拉.阿迪古納表示,各國能源規劃需要跟上氣候承諾:
各國的能源計畫需要與承諾更妥善地銜接。
IEA公布的既定政策路徑預測,能源相關二氧化碳排放量到2050年將增加約三分之一。ACE的國家政策路徑則預測,以二氧化碳當量衡量的排放量增幅大得多。這些展望採用不同的模型架構與排放衡量方式,但都顯示,既有政策下排放量將持續增加。
2030年目標要求加快建設
東協能源合作計畫訂定三項2030年目標:再生能源應占初級能源總量的30%,並占已安裝電力容量的45%;初級能源密集度則應比2005年水準降低40%。
初級能源是指尚未轉換為電力或其他可用形式前的能源。能源密集度衡量生產單位經濟產出所需的能源。密集度越低,代表經濟體能以較少能源生產更多商品與服務。
東協在2025年進入新計畫時,仍未達成前一版計畫的三項目標。展望的執行摘要指出,要達到新的再生能源容量目標,每年約需新增31吉瓦,遠高於歷史平均的6.5吉瓦。ACE主要出版品的概述則估計,每年所需新增容量較低,約為26吉瓦。兩者都顯示建設必須大幅加速。
執行摘要警告,若部署速度維持歷史水準直到2027年,剩餘年份每年所需新增容量將增至約55吉瓦。延後行動會使更多專案、電網接入與融資工作必須在更短時間內完成。
執行摘要記錄,2015年至2024年間新增燃煤與燃氣發電容量約91吉瓦、再生能源容量約62吉瓦;展望所附的其他數據則分別列為約85吉瓦與67吉瓦。無論採用哪組數字,化石燃料發電建設量都高於再生能源。
為何再生能源容量增加仍無法終結燃煤發電
ACTS預測,到2060年再生能源約占發電容量的64%,2050年則略低於68%。這些比例指設備可提供的最大輸出,而非全年實際發電量。
太陽能板在有日照時發電,風力渦輪機則取決於風況。只要燃料與維護條件允許,燃燒燃料的電廠可以長時間運轉。因此,再生能源容量占比很高,仍可能與大量化石燃料發電並存。
在ACTS下,2060年燃煤仍提供該區域約十分之一的電力。模型允許各會員國最多新增20吉瓦燃煤容量,前提是依照模型假設,效率較高的燃煤電廠是成本最低的選項。
燃煤與燃氣電廠合計占2060年能源排放約33億5,500萬噸中的15億噸,約占總量45%。這些電廠持續運轉,是剩餘排放落差的關鍵因素。
能源研究機構Ember的迪妮塔.塞蒂亞瓦蒂表示,新增再生能源必須取代化石燃料發電,才能降低排放。IEA的數據說明了原因:2023年燃煤發電占東南亞總發電量的一半,卻造成發電排放的80%。
加快轉型意味著增加建設並淘汰更多電廠
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在符合將升溫限制於攝氏1.5度的情境中,採用不同的出發點。該機構從剩餘全球碳預算回推,也就是在選定升溫上限內全球還能排放的二氧化碳量,據此找出所需的能源變革。
IRENA路徑預測,東南亞再生能源容量到2050年將達約2,800吉瓦,占總容量約90%。ACTS則預測約1,800吉瓦,兩者相差約1,000吉瓦,也就是IRENA路徑所需的再生能源容量比ACTS多約56%。
在IRENA路徑下,未配備碳捕捉設備的燃煤、燃氣與燃油電廠容量將降至約190吉瓦;ACTS下則約為730吉瓦。碳捕捉設備可在排放進入大氣前收集部分排放。
若要達到IRENA預測的再生能源水準,直到2050年每年都需新增約100吉瓦。該區域2025年新增約11吉瓦,約為所需速度的九分之一。即使採用IRENA路徑,2050年仍會排放約6億噸能源相關二氧化碳。
ACE的情境仍帶來顯著進展:到2060年,經濟規模將增長四倍以上,而更潔淨的能源與效率提升,可避免約79%原本會由經濟成長造成的額外排放。要降低排放總量,這些成果必須超越需求成長,並取代更多化石燃料發電。
住宅、交通與產業將有哪些改變?
在ACTS下,2060年電力占最終能源消費量的57.2%,高於國家政策情境的27.1%。這項轉變將改變人們的交通、烹飪、居家降溫與產品製造方式。
在ACTS下,汽車與機車到2060年將全面電動化,公車與卡車也會逐步電動化。屆時電力約占交通能源的43%。與基準情境相比,該情境將2060年的交通燃油用量減少約每日800萬桶。
家庭採用電力烹飪的時間比各國目標預計提早約15年;到2060年,每戶冷氣都將換成高能源效率機型。更好的家電與照明設備,會使家庭能源消費量低於基準預測,也低於目前水準。
食品、紡織與造紙產業將幾乎全面電氣化。隨著燃煤高爐退役,鋼鐵生產將轉向使用廢鋼的電爐,以及以氫氣煉鐵。這些變革會減少直接燃燒燃料,同時提高對穩定、潔淨電力的需求。
資料中心也增加供應壓力。第九版東協能源展望(AEO9)估計,2025年至2030年間,資料中心約占電力需求增幅的五分之一。IEA也預期,到2035年,降溫需求將帶動該區域近三分之一的電力需求增幅,使高效率建築與冷氣成為迫切的規劃議題。
電力貿易需要電纜、規則與融資
ACTS預測,到2060年跨境電力互聯容量將擴大約20倍,不同電網次區域之間的電力交易量則增至約12倍。屆時將有15條新的國際輸電線路加入現有的8條。
這些互聯設施讓一個國家的再生能源電力盈餘能供應另一個國家的需求。共享更大的發電資源,也能在當地太陽能或風力發電量下降時,讓電力系統有更多調度選項。
10月的部長會議通報,老撾、泰國、馬來西亞與新加坡電力整合計畫已獲准進行多方向電力交易。其他工作包括柬埔寨與寮國的研究架構,以及柬埔寨與越南、菲律賓與印尼之間的輸電連結提案。
東協電網願景規劃至2045年。區域工作涵蓋協調規劃,以及海底電纜的安裝、維護、修復與保護規則。新加坡擔任2027年東協輪值主席國期間,預計將進一步與國內各方就電纜指引進行諮詢。
所需融資規模仍然龐大。ACTS估計,從現在到2060年,能源供應與能源使用每年平均需要約4,050億美元投資。此外,執行摘要指出,2026年至2060年間,能源使用方面相較基準情境還需額外投資4.2兆美元。第二項數字是以2020年價格計算的累計金額。
延誤的代價與接下來的決策
IEA指出,東南亞潔淨能源專案的融資成本至少是先進經濟體或中國的兩倍。2023年,儘管該區域占全球能源需求5%、人口9%,獲得的全球潔淨能源支出卻僅占2%。
IEA估計,符合區域氣候目標的路徑需要在2035年投入超過1,900億美元的潔淨能源資金。這項數字涵蓋潔淨能源;ACE每年4,050億美元的需求則涵蓋更廣泛的能源供應與消費投資。
氣候災害也帶來另一項經濟風險。亞洲開發銀行2024年估計,在全球排放量偏高的情境下,到2070年,亞洲開發中經濟體與太平洋地區的經濟產出可能減少16.9%。越南與印尼的預估損失分別達30.2%與26.8%。
ACE建議明確制定延伸至至少2050年的區域能源方向,並以一系列能源合作計畫作為階段性里程碑。其政策優先事項包括效率標準、配合電廠退役規劃新發電設施、降低對石油的依賴,以及讓融資方向與轉型優先事項一致。
未來的展望可以探討零排放路徑,但目前尚未確認第十版東協能源展望(AEO10)是否會納入這類情境。ACE表示,下一版的情境將透過會員國諮詢與共識決定。就目前計畫而言,最近的具體考驗是再生能源建設與效率提升能否加速,達成2030年目標。
重點摘要
- 東協合作程度最高的情境預測,2050年能源排放量將比2024年高出約22%。
- 展望涵蓋的國家中,有7個承諾在2050年前達到淨零或碳中和。
- 最新展望以聚焦協調能源措施的情境,取代先前依據氣候承諾設計的情境。
- 根據ACE公布的數據,要達到2030年再生能源容量目標,每年需新增約26至31吉瓦裝置容量。
- 在ACTS下,燃煤與燃氣電廠占2060年預測能源排放量約45%。
- 轉型情境要求到2060年前每年平均投資約4,050億美元。
- 未來建模可選擇納入零排放路徑,但下一版展望尚未確認是否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