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RAM受保護羅勒:家庭可種植,但繁殖後出售須先取得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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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RAM's Protected Basil: Households Can Grow It, but Selling Propagated Plants Requires Permission

四個受保護品種,並非所有泰國羅勒

CPRAM旗下四種聖羅勒品種的保護期為12年,自2024年至2036年。泰國農業部表示,民眾仍可種植這些受保護品種供自家食用。農業部長 Suriya Juangroongruangkit 指出的限制,是未經許可繁殖受保護植株並出售。

目錄
  1. 四個受保護品種,並非所有泰國羅勒
  2. 家庭與種植者可以怎麼做
  3. 品種如何取得登記
  4. 實驗室裡有哪些改變
  5. 農民為何擔心種子
  6. 公共研究與所有權問題
  7. 仍有其他羅勒品種可選
  8. UPOV 1991 為何成為討論焦點
  9. 重點整理

這四個品種為 Kaew Juree 01、02、03 和 04,皆由名為 CPR1 的原生羅勒品系培育而成。Kaew Juree 01 於2024年3月12日登記,其餘三種則於2024年5月24日依《植物品種保護法》(佛曆2542年)登記。該法是泰國1999年制定、規範植物品種權利的法律。

農業部表示,CPRAM 並未向一般民眾販售這四種品種的種子,而是為合約農民生產種子,由農民供應其食品工廠。因此,眼前的問題比全國民眾購買或種植羅勒方式出現變化更為具體:這些受保護品種位於特定的商業供應鏈中。

然而,暖武里府 Ban Mai 的農民仍擔心,經過多年自行種植和留種後,品種受保護可能使他們依賴私人供應的種子。他們的憂慮牽涉兩個問題:目前這四項登記代表什麼,以及未來泰國法律若有變動,是否會更嚴格限制留種與分享種子。

CPRAM 表示,其權利涵蓋四個已登記品種,而非泰國所有聖羅勒。公司指出,泰國有200多個品種;農業部則表示,農民仍可使用一般羅勒品種,包括自行採種或購買種子種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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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與種植者可以怎麼做

兼任農業與合作社部長的 Suriya 於2026年10月22日說明,私人企業可為經研究培育出的新植物品種申請保護。他表示,民眾可以種植受保護羅勒供家庭食用,但若要繁殖後出售,就必須取得許可。

繁殖是指培育更多植株,例如播種或扦插。因此,依照部長的說明,家庭種植羅勒供烹煮食用,與業者大量繁殖受保護植株出售,屬於不同活動。

部長所說的商業限制,是指為出售而繁殖更多受保護品種。對於供應 CPRAM 工廠的合約農民,農業部指出,公司另有一套組織化的供應方式,提供生產所需的種植材料。

根據農業部說法,種植這四個品種以外羅勒的農民,可以繼續沿用平常的耕作方式。CPRAM 的登記權利適用於特定名稱的品種,因此種植者實際上首先要確認手上的品種,再看打算如何使用。

品種如何取得登記

CPRAM 的育種工作始於2020年4月,距離第一個品種登記將近四年。培育計畫結合實驗室技術與種植試驗,試驗地點包括那空巴統府農業大學甘烹盛校區,以及巴吞他尼府的 CPRAM。

以下時間序列分別列出研究、申請和最終取得保護的階段:

  • 2020年4月:以原生羅勒品系 CPR1 開始培育。
  • 2023年2月3日:向農業部提交 Kaew Juree 01、02、03 和 04 的登記申請。
  • 2024年3月12日:Kaew Juree 01 登記獲准。
  • 2024年5月24日:Kaew Juree 02、03 和 04 登記獲准。
  • 2026年10月22日:Suriya 說明家庭種植與商業繁殖的規定。
  • 2036年:保護期屆滿。

這些登記依泰國現行法律,授予 CPRAM 在特定期間內的權利。關於可能配合國際《1991年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UPOV 1991)而修法的廣泛討論,則涉及不同法律架構可能允許或限制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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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裡有哪些改變

農業部的申請文件指出,這四個品種源自原生聖羅勒品系 CPR1。研究人員使用化學物質誘導染色體組數增加,並搭配組織培養,再選出適合食品生產的植株。

染色體包含植物的遺傳指令。增加染色體組數可能改變植物特性,讓育種者有植株可評估和挑選。組織培養則能讓少量植物材料在受控條件下生長,協助研究人員培育植株,供後續研究與種植。

CPRAM 表示,該公司研究、培育並篩選羅勒,目標是打造香氣濃郁、辛辣風味強烈、生長快速且產量穩定的品種。這些是公司為即食餐產品原料設定的育種目標。

種植試驗將實驗室研究與大學校區及公司的實際環境相連結。對食品製造商而言,羅勒產量穩定很重要,因為工廠需要可靠的原料供應,並確保原料具有產品所需的風味和其他特性。

農民為何擔心種子

Ban Mai 的農民提出一項源自日常耕作的憂慮:他們日後是否得向私人公司購買種子,而不能再留存自家作物的種子。留種能讓農民取得下一季的種植材料,不必每次都重新購買。

農業部的說明回應了一般羅勒品種目前的情況。農民可繼續從常用品種採集種子,或購買種子種植;CPRAM 的權利則僅涵蓋其四個已登記品種。

CPRAM 的工廠供應安排也有助理解這些品種的培育目的。公司希望取得具備特定特性的羅勒,供食品製造使用,並透過供應該公司業務的農民提供種植材料。未參與這項安排的農民仍有其他品種可選擇。

因此,對依賴種子供應商的憂慮,不只涉及目前能否取得 CPRAM 的種子,也關乎農民能保有多少選擇、哪些品種仍可取得,以及留存、繁殖或交換種植材料時適用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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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研究與所有權問題

農業大學在此事中扮演兩種角色。其甘烹盛校區曾為 CPRAM 育種計畫進行種植試驗,而該校也為另一個羅勒品種取得保護。

大學參與此事,引發一項關於公立機構接受私人資金研究的問題:研究成果的權利應由誰持有,公眾又應如何受益?企業可能希望取得可靠原料,並收回研究支出;公立大學也肩負研究與知識分享的責任。

目前公開的爭議相關資料,並未說明這項研究的所有權及資金條件。至於與 UPOV 1991 相關的變革何時決定,目前也沒有公布日期。

公共植物研究仍是政府回應措施的一環。Suriya 表示,農業部研究人員持續培育農民可使用的植物品種,讓公部門培育的種植材料取得管道,與私人育種者可取得的法律保護並行。

仍有其他羅勒品種可選

農業部指出,原生羅勒及市場上的其他品種可供種植者選擇,也提到國家基因工程與生物科技中心(BIOTEC)的研究成果。

BIOTEC 的品種包括 Kiew BIOTEC 1、Kiew BIOTEC 2 和 Daeng BIOTEC 3。這些品種與原生品種及其他商業種植材料一同顯示,羅勒育種並非只有 CPRAM 的計畫。

CPRAM 提到泰國羅勒品種超過200種,讓外界得以了解其四項登記的脈絡。公司取得權利的只是廣泛羅勒品種中的少數選育品種。對農民而言,能否持續取得更多種類的品種,是保有種植材料選擇權的關鍵。

選擇品種仍是實際的種植決策,取決於農民想生產什麼作物,以及產品要供應給哪一類買家。CPRAM 所述的育種目標著重工廠原料;農業部的保證則是農民仍可使用其他原本就能取得的羅勒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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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OV 1991 為何成為討論焦點

生物多樣性倡議組織 BioThai 警告,泰國法律若與 UPOV 1991 接軌,可能強化植物育種者權利,並限縮農民留存或分享受保護品種種子的自由。UPOV 是一套保護植物新品種的國際架構。

該組織的疑慮不只關乎販售種子。它表示,更嚴格的規定可能影響農民留存受保護種子供下一季種植、即使不收費也不能分享給他人,以及利用植物材料繼續選育或育種。

育種者權利讓品種開發者能依法管控受保護品種的特定用途。政策討論的焦點在於管控範圍,以及農民和研究人員繼續利用植物進行工作的空間。BioThai 呼籲檢視擬議中的法律變革,兼顧公共利益並防止植物品種控制權過度集中。

Suriya 的說明針對目前適用於 CPRAM 四項登記的法律:家庭可種植受保護羅勒供自家食用,商業繁殖則須取得許可。BioThai 的警告則聚焦於未來法律架構可能如何改變農民的選擇。將這兩項決策分開看,有助釐清現行規定與擬議變革。

重點整理

  • CPRAM 擁有 Kaew Juree 01、02、03 和 04 的保護權,四個品種於2024年登記,保護期為12年,至2036年屆滿。
  • 農業部長 Suriya 表示,家庭可種植受保護羅勒供自家食用,但繁殖後出售須取得許可。
  • 農業部表示,這四個品種供應給為 CPRAM 工廠生產的合約農民,並未作為種子出售給一般民眾。
  • 根據農業部的說明,農民可繼續種植其他羅勒品種並自行留種。
  • 育種計畫於2020年4月啟動,以原生品系 CPR1 為基礎,採用染色體加倍與組織培養技術。
  • BioThai 警告,與 UPOV 1991 相關的法律變革可能進一步限制留種、分享種子及以受保護種子進行育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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