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用大麻政策與更廣泛的毒品掃蕩行動並行
泰國計畫收緊大麻管制並加重罰則,同時在21個府、82個縣展開更廣泛的毒品執法行動。2026年10月22日,麻醉品管制委員會召開會議,總理阿努廷・參威拉恭(Anutin Charnvirakul)支持醫療用途,指示加強對持照業者的查察,並要求嚴格查核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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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今年第三次會議也核准2027會計年度毒品行動計畫,並支持一項為期六個月的提案行動。相關決議是在10月21日向國會提交兩項法案後作出;法案將擴大調查人員取得資訊的權限,並把毒品嫌疑人的最長拘留期限從三天延長至七天。
大麻業者將面臨幾項彼此相關的變動:執行現有許可條件、擬議中的大麻立法,以及修正更廣泛的麻醉品法律。內閣9月22日核准《大麻與大麻植物法》草案,限制市場僅供醫療用途,並逐步取消娛樂性銷售。
身兼內政部長、泰自豪黨黨魁的阿努廷表示,政府政策應將醫療與娛樂性使用區分開來。他在泰國政府網站刊出的聲明中,闡述了他認為應作為相關決策依據的原則。
毒品政策必須以科學證據、事實及公共利益為依據,
10月會議支持採取措施,減少並防止各種形式的娛樂性大麻活動,同時支持醫療用途。相關政策建議將送交政府法律諮詢機構國務院,與公共衛生部的大麻法案一併審議。對店家而言,眼前的壓力是查察將更加嚴格;擬議中的法律則將重塑業者持續營運的條件。
泰國如何走到這一步
泰國於2018年率先將大麻用於醫療用途合法化,並於2022年將大麻除罪化。阿努廷擔任公共衛生部長期間,積極推動大麻除罪化。此後,大麻店迅速增加,服務的娛樂性市場擴張速度超過相關規範的制定速度。
除罪化後第一年,大麻產業營收估計達280億泰銖。截至2025年12月下旬,泰國全國登記有18,433家大麻業者,顯示如今面臨更嚴格限制的商業活動規模龐大。
最新提案是政策與執法決策歷經數個階段後的結果:
- 2018年:泰國將醫療用大麻合法化。
- 2022年:大麻除罪化,零售業者隨後迅速增加。
- 2026年7月3日:阿努廷主持委員會今年第二次會議,原則上核准協調式毒品行動。
- 2026年9月22日:內閣核准《大麻與大麻植物法》草案。
- 2026年10月21日:阿努廷與泰自豪黨議員提交兩項修正麻醉品法律的法案。
- 2026年10月22日:委員會支持收緊大麻管制及更廣泛的執法計畫。
大麻法案與兩項麻醉品法案仍須經國會審議及核准。官方尚未公布表決日期,也未說明擬議中的大麻加重罰則何時生效。
大麻法案將帶來哪些變化
公共衛生部長帕塔納・蓬帕(Pattana Promphat)表示,大麻法案是在研究監管措施影響並舉行公聽會後提出。草案規定,涉及大麻花及萃取物的種植、生產、銷售、進口與出口,均須取得為期三年的許可。
銷售對象限於年滿20歲者,且須用於持照執業者提供的治療,或醫學研究。種植者必須登記種植地點,以便主管機關追蹤。其他指定植物部位,包括根、莖、枝、葉和種子,若供醫療用途,則可免領許可證銷售。
法案將禁止廣告,包括宣傳大麻使用及相關器具。非法生產、進口、出口與銷售將面臨刑事處罰及罰款;不當使用大麻者則僅處以罰款。
現有大麻店可依目前許可證營運至2028年。許可證到期後,醫療機構以外的店家須符合新法條件,才有資格申請續照。對以娛樂性消費者為主要客群的業者而言,這代表必須調整營業內容,以符合醫療市場需求。
持照店家將面臨更嚴格查察
阿努廷指示公共衛生部及其他主管機關查察持照場所,業者違反許可條件時依法處置。主管機關可採取的措施包括撤銷許可,業者可能因此失去營業資格。
阿努廷在10月22日會議後表示,店家應銷售醫療產品,並警告不得以大麻花製成捲菸等形式販售。他指出,大麻花仍受麻醉品管制,違規店家可能立即遭撤銷許可。
阿努廷也表示,他認為目前店家許可證須每年更新,並主張續照前應先查察,而非自動核准。他談的是現行執法方式;大麻法案則提議採行為期三年的許可制度。
帕塔納表示,已有超過1萬家大麻店及種植場所納入政府追蹤系統。這個數字同時包括店家與種植場所;而2025年12月記錄的18,433家則是業者數量。主管機關將透過登記與查察,確認業者是否符合規定。
出口將受到更嚴格審查
海關署接獲指示,須加強情資蒐集、嚴查出口貨物並進行隨機抽查。阿努廷是在接獲毒品可能透過貨運公司走私出境的相關疑慮後,下達上述指示。
阿努廷表示,大麻莖、葉及花苞出口必須遵守泰國出口法規。俗稱CBD的大麻二酚可用於醫療或化妝品,須符合食品藥物管理局的規定並取得核准。CBD是大麻中的一種化合物;產品能否製造或出口,取決於適用規範與所需許可。
阿努廷在政府聲明中說明出口要求:
大麻莖、葉及花苞出口必須嚴格遵守泰國法律;大麻二酚(CBD)萃取物則須符合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訂定的許可要求與規範,方可出口,
跨境走私已在7月3日的委員會會議中受到討論。印尼國家麻醉品委員會(BNN)此前宣布,逮捕12名涉嫌參與大型大麻花走私網絡的人士,並稱該網絡源自泰國。阿努廷當時表示,原則上不允許出口非醫療產品,目的地國家則會依其自身法律處理。
持有毒品的提案說法不一
10月21日提交的兩項法案將修正《麻醉品法典》及《麻醉品案件程序法》。阿努廷與泰自豪黨議員將法案交給眾議院議長索蓬・扎蘭(Sophon Zaram),並要求優先審議。
《麻醉品法典》修正案提案的一種說法是,若持有數量超過法律為個人使用所訂的上限,將推定為持有以供販售。這種推定會讓調查人員在法律上先假定持有毒品的目的,因此持有數量將影響所涉罪名。
相關提案在一項關鍵問題上有不同說法。依持有數量門檻的描述,提案會保留數量標準;另一種說法則稱,凡查獲持有毒品者都會被視為販毒者。阿努廷10月22日談及的條文則是,持有甚至一顆藥丸,就會被控為吸毒者。最終由國會通過的法案文字,將決定如何認定持有行為。
委員會也討論一項相關部長級規章,擬將七種第一類毒品排除於相關條文之外;該條文原本推定持有特定數量的毒品是供個人使用。這項提案將循法律程序推進。此事攸關重大,因為將當事人認定為吸毒者或販毒者,會影響可能面臨的刑罰及接受治療的機會。
延長拘留並擴大資料調閱權限
程序法修正案提議,將官員可拘留毒品嫌疑人的最長期限從三天延長至七天,多出四天,且超過目前上限的兩倍。阿努廷表示,調查人員需要更多時間蒐集證據並擴大案件調查。
麻醉品肅清局警察可向刑事法院聲請命令,透過不同方式或管道取得資訊。這項向法院聲請的程序,是擴大調查人員資訊取得權限整體措施中的一項具體內容。
《麻醉品法典》法案也將允許麻醉品管制委員會辦公室官員為調查、治療及復健目的,調閱中央資料庫資訊。官員還可命令暫停或刪除宣傳吸毒的網路內容。
其他條文將加重利用兒童從事毒品犯罪的刑罰,並處理利用電腦系統鼓吹吸毒的情形。這些提案不只涉及實體查扣,也涵蓋與毒品活動相關的人員、通訊及資訊系統。
治療仍是計畫的一環
阿努廷表示,對持有毒品者執法,包括涉及少量毒品的案件,應與治療及復健一併考量。《麻醉品法典》修正案提議釐清復健程序,並允許家屬或照護者協助當事人主動接受治療。
在10月22日會議上,他對於監獄和醫院能否應付查辦持有甚至一顆藥丸者所帶來的需求表示關切。根據他的說法,公共衛生與司法部門高階官員及委員會秘書長表示,各機關有能力處理相關工作量。
阿努廷也指示研究,為何部分人士復健後仍再度涉毒。這項指示將關注焦點放在治療之後的情況,以及逮捕和收治等環節。
委員會7月較早時推動的行動涵蓋七大領域,包括國際合作、邊境安全、打擊販毒網絡及涉案公務人員、減少毒品對社區的危害、照護受毒品影響的精神疾病患者、縣級治療計畫及社區安全。10月的決議延續了執法與治療並行的方針。
21個府將展開行動
委員會核准2027會計年度行動計畫草案,並支持一項為期六個月的提案行動。依《麻醉品法典》第5條第10款,委員會指定21個府、82個縣為優先採取行動的地區。
規劃中的指揮單位將在北部、東北部及西部邊境,以及南部地區,打擊毒品、前驅物質及化學品。前驅物質是可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各區軍方指揮官、內部安全主管或指定官員將負責指揮相關單位。
這項行動旨在減少毒品走私及供應,並追究涉毒或縱容毒品犯罪的公務人員責任。阿努廷也警告指揮官,未經核准而運作的線民可能促成不當利益,並損害公眾權益。
另外,國家安全委員會召集安全、情報與行政機關,協調南部邊境府的策略。阿努廷指示各機關掌握事態發展、加強監控並分享情資,以防局勢升高並保障居民安全。
他在政府聲明中說明這項協調的目的:
目標是確保所有機關有共同認知,並依循同一項策略計畫,以一致方式合作,
對大麻業者而言,最直接的變化是查察及出口檢查將更加嚴格。對其他毒品犯罪的嫌疑人而言,較大幅度的擬議變動涉及拘留期限、個人資訊調閱權限,以及持有行為的法律認定。國會對法案的決定,將左右這些權限的範圍。
重點整理
- 泰國計畫收緊大麻管制,重點是醫療用途及查處違反許可條件的行為。
- 內閣於2026年9月22日核准《大麻與大麻植物法》草案;法案仍待國會審議。
- 10月21日提交的兩項法案將擴大調查權限,並把毒品嫌疑人的最長拘留期限從三天延長至七天。
- 各方對持有毒品的提案如何區分吸毒者與販毒者,說法不一。
- 10月22日的委員會會議支持在21個府、82個縣展開緊急毒品行動。
- 海關官員接獲指示加強出口查驗,治療與復健仍是政府計畫的一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