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總長言論引發究責呼聲
孟加拉透明國際(TIB)要求,在究責獲得確保前,撤換警察總長穆罕默德・阿里・侯賽因・法基爾(Md Ali Hossain Fakir)。此前,法基爾表示,若有必要且獲政府許可,警方將採取交火行動。他於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在達卡發表的言論,遭人權組織及一名國會議員批評,也讓政府對法外殺戮的立場受到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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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於10月26日發布聲明,要求警察總長正式說明、撤回言論、無條件公開道歉,並接受行政究責。該組織表示,把交火說成控制犯罪的手段,向負責保護民眾的警員傳達了危險訊息。
法基爾是在喬克巴扎(Chawkbazar)為社區銀行孟加拉股份有限公司(Community Bank Bangladesh PLC)的伊斯蘭銀行服務「社區伊斯蘭」(Community Islamic)主持開幕時發表上述言論。他也是該銀行董事長。談到警察權限與公共秩序時,他將政府許可列為採取交火行動的條件。
警察總長對與會者表示:
如果政府許可,而且為了維持治安、打擊犯罪有此必要,我們不會猶豫採取交火行動。
TIB反對的核心在於,政府許可不能取代法律。該組織執行長伊夫提哈魯札曼博士(Dr. Iftekharuzzaman)表示,警方必須調查犯罪、蒐集法院可採信的證據,並將被告送交審判。他指出,在司法程序之外殺人,不會因行政部門批准就變成合法。
人權支持協會(HRSS)也譴責這番言論,要求政府說明是否認為法外殺戮可以被允許,或法基爾只是表達個人意見。兩個組織都認為,政府有責任說明立場,並確保警方依法行事。
法基爾如何談論警察權限
法基爾談到交火時,也呼籲賦予警方權力、爭取民眾合作並尊重憲法。在談及交火前不久,他表示警員將依法執法,並依據憲法履行職責。
警察總長主張,警員無論強勢執法或按兵不動,都會受到批評。他表示,警方使用警棍時會被稱為法西斯,保持沉默時又被說軟弱。他呼籲營造讓警員履行職責的環境,並表示若有人試圖讓警隊失去效能,維持社會秩序將會變得困難。
法基爾也呼籲民眾不要散播謠言或對警方提出不實指控,不要自行執法,並與警員合作。他表示,警方與民眾都必須遵守法律和憲法。
TIB指出,這些承諾與「經政府批准即可採取交火」的說法直接矛盾。對該組織而言,問題在於警方可採取哪些手段,以及這些手段是否尊重法律保障。
政府批准為何成為爭議核心
孟加拉憲法第31條與第32條,是TIB和HRSS提出反對的依據。第31條關乎法律保障,第32條保障生命與人身自由。簡言之,國家處理任何人時都必須依法行事,包括被控犯下重罪者。
TIB執行長伊夫提哈魯札曼說明,為何他不接受行政許可可授權司法程序之外殺人的說法:
任何政府批准都不能使法外殺戮合法化。憲法第31條與第32條保障的法律保障權、生命權與人身自由,不能因行政決定而遭到剝奪。無論指控多麼嚴重,警方都無權跳過正當程序殺害任何人。
正當程序是指依循法律步驟調查並裁定指控。警方負責找出嫌疑人、蒐集證據;法院則判定刑事責任。TIB表示,交火不能取代這種職責分工。
何種情況下可以使用致命武力
TIB表示,警方使用任何武力都必須合法、必要且合乎比例。這些要求意味著警員必須有法律依據才能採取行動,只能在必要時使用武力,且武力程度不得超出情況所能合理支持的範圍。
根據TIB援引的國際標準,只有在為保護生命而確實別無選擇時,才可蓄意使用槍械致命。該組織指出,這是範圍嚴格受限的例外,並非允許把殺人當作控制犯罪的手段。
HRSS在由執行長伊賈祖・伊斯蘭(Ijazul Islam)簽署的聲明中,也提出類似主張。該組織表示,維護公共安全必須透過合法程序、公正調查,並尊重司法機關的權限。犯罪指控並不會剝奪任何人的生命權與司法救濟權。
實際問題在於警員試圖達成什麼目的。保護某人免受迫在眉睫的生命威脅,與懲罰涉嫌犯罪者,需要不同的法律依據。TIB與HRSS堅持,犯罪懲罰應交由司法程序處理。
九月承諾與十月挑戰
TIB提及法律部長9月14日的說法:政府不會以交火打擊恐怖主義,因為現行法律已足夠。法基爾後來的言論,則提出政府許可可能成為採取交火行動的途徑。
兩件事的先後順序,凸顯政府公開政策與警察總長言論之間的差異:
- 9月14日:法律部長表示,政府不會以交火打擊恐怖主義,現行法律已足夠。
- 10月26日:法基爾在喬克巴扎銀行活動上表示,若有必要且獲政府許可,警方將採取交火行動。
- 10月26日:TIB要求政府說明、撤回言論、道歉並追究行政責任。HRSS也要求政府澄清立場。
本文所述聲明與言論中,未提及政府對TIB訴求作出決定、警察總長撤回言論,或設定回應期限。TIB要求政府說明前後不一致之處,並具體說明將如何落實其公開表明的立場。
過往殺戮事件加深TIB的警告
伊夫提哈魯札曼以三起案件說明,警察總長的措辭為何格外令人關切:辛哈謀殺案、Teknaf市議員埃克拉穆爾・哈克(Ekramul Haque)遭殺害案,以及納拉揚甘傑七人命案。
TIB提到,警方人員在辛哈案中遭定罪。該組織也提及與判決相關的指控,稱交火曾被用來勒索金錢、施虐及殺人。TIB表示,這些經驗正說明必須強化依法調查與究責。
TIB表示,埃克拉穆爾・哈克在一場據稱的槍戰中身亡後,其家人公布一段錄音,並指稱他遭到殺害,引發嚴重疑問。該組織將家屬的指控列為相關過往事件之一,說明如今再度談論交火為何令人警覺。
TIB指出,前快速行動營(RAB)官員在納拉揚甘傑七人命案中遭定罪,是執法人員濫用職權的另一個司法案例。
伊夫提哈魯札曼警告,第一線警員可能把警察總長的言論解讀為默許其非法使用武力。在民眾期待警方與國家改革之際,他質疑警隊從過去的罪行中汲取了什麼教訓。
警察總長提及對警員採取的措施
法基爾為警隊內部究責措施辯護,表示過去兩個月約有27名警察被送進監獄。他說,涉及犯罪活動的警員不會獲得包庇,警方也有自己的監督與制衡機制。
警察總長承認,部分警察曾涉入毒品交易,也有人仍在參與其中。他並指控前人民聯盟政府的部分人士縱容毒品蔓延,表示警方奉行零容忍政策。
法基爾將對警員採取行動描述為整頓警隊內部不法情事的努力:
如各位所見,我們先整頓自家門戶。然而,即使是這件事,也有人散播各種曲解。
TIB的訴求不只針對個別警員的處置。該組織也要求,就警隊如何執法的公開言論,追究警隊高層責任。TIB表示,制度上的弱點需要以專業方式補救,包括改善調查,以及依據可採信證據提起訴訟。
哈斯納特要求地方選舉前保持中立
國民公民黨(NCP)南部地區首席組織員、庫米拉第四選區國會議員哈斯納特・阿卜杜拉(Hasnat Abdullah),星期一下午在達卡蒙達(Mugda)一場民眾交流活動中批評法基爾。他稱警察總長是流氓,並將其言論與人民聯盟執政期間,前警察總長貝納齊爾・艾哈邁德(Benazir Ahmed)及前偵查局局長哈倫・奧爾・拉希德(Harun Or Rashid)的行徑相提並論。
哈斯納特將爭議與即將舉行的地方政府選舉前,警方是否保持中立連結起來。他呼籲警方與行政官員為民眾服務,而不是為孟加拉民族主義黨(BNP)、NCP、伊斯蘭大會黨(Jamaat)或任何其他政黨效力。
哈斯納特向警員表示:
你們不是內政部長的警察,也不是總理的警察。你們穿的制服,是人民用納稅錢買的。不要忘記這一點。
哈斯納特也要求釋放一名在邁門辛格的女子。據報導,她因在社群媒體上表示後悔曾投票給BNP而遭逮捕。他也提到,米拉傑・謝赫(Miraj Sheikh)在蒙格拉失蹤已超過六個月,並指稱是海岸防衛隊將他帶走。這些都是哈斯納特演說中的指控與訴求。
他的選舉訴求使爭議不再只關乎法基爾言論的措辭。這名NCP領袖在為該黨達卡南部市政公司(Dhaka South City Corporation)市長候選人納西魯丁・帕特瓦里(Nasiruddin Patwary)助選時,呼籲警方公平執法、行政機關保持中立。
公眾批評與監督空間
法基爾也在銀行活動上回應101名公民的一份聲明。該聲明涉及警方突襲一名高階警官住處時逮捕85人一事。他質疑外界對這次行動的批評,提到據稱有人飲酒及吸毒,並表示自由意味著人們必須遵守法律。
警察總長主張,民眾行為必須符合國家的倫理與價值觀。他的這番言論與其更廣泛的呼籲相呼應,即民眾不應提出不實指控,並應讓警方履行職責。
TIB談到警方與公眾監督的另一個面向:有人指控記者因未收到錢而批評警方。該組織表示,若有具體指控稱記者涉及犯罪行為,應依法調查,並依據證據採取行動。
TIB警告,對記者一概指控會削弱媒體監督與究責的功能,也可能讓獨立報導受到遏阻。該組織認同警方需要足夠的執法能力與合適的工作環境,但強調這些需求不能成為逃避正當批評的理由。
TIB要求的處置十分具體:法基爾應作出說明、撤回言論、公開道歉並接受行政究責,包括在究責獲得確保前將他撤職。HRSS則要求政府明確承諾,確保執法機關依法行事。兩個組織都將保障生命與取得司法救濟的權利,視為打擊犯罪的核心。
重點摘要
- 警察總長穆罕默德・阿里・侯賽因・法基爾於2026年10月26日表示,若有必要且獲政府許可,警方將採取交火行動。
- TIB要求政府說明、撤回言論、無條件道歉並追究行政責任,包括在究責獲得確保前將他撤職。
- TIB與HRSS援引憲法對生命、人身自由及法律保障的保護。
- TIB表示,法律部長9月14日曾說,現行法律已足以打擊恐怖主義,無須採取交火行動。
- 法基爾表示,過去兩個月約有27名警察被送進監獄。
- NCP國會議員哈斯納特・阿卜杜拉譴責這番言論,並呼籲警方在即將舉行的地方政府選舉中保持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