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以國內供電優先,價格爭議為對新加坡供電計畫蒙上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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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onesia Puts Domestic Power First as Pricing Dispute Clouds Singapore Electricity Plans

雅加達為 3.4 吉瓦電力計畫設下條件

印尼能源與礦產資源部長巴赫利爾.拉哈達利亞(Bahlil Lahadalia)11 月 2 日在雅加達表示,印尼近期不太可能出口電力,並為計畫在 2035 年前向新加坡供應 3.4 吉瓦、來自低碳排放能源的電力設下價格條件。

目錄
  1. 雅加達為 3.4 吉瓦電力計畫設下條件
  2. 什麼價格能促成出口?
  3. 誰掌握出口決策權?
  4. 這項計畫涉及多少電力?
  5. 談判如何走到這一步
  6. 印尼將天然氣轉供何處
  7. 雙方如何看待合約
  8. 液化天然氣貿易為何牽涉其中
  9. 意見分歧下合作仍持續
  10. 重點整理

兼任下游產業與能源轉型統籌部長的巴赫利爾表示,印尼國內仍需要電力。他在總統府受訪時表示,若買方接受政府訂定的價格,出口仍有可能。

這項警告是在印尼決定每天將 3,100 萬標準立方英尺天然氣從出口轉供國內發電之後發出。新加坡約 95% 的電力以天然氣發電,因此供應關係對兩國都很重要。

電力出口與現有天然氣供應是這項關係中的不同部分。規劃中的電力計畫需要新建發電設施、輸電電纜及進一步協議。天然氣則已依商業合約透過管線輸送,合約中的供應要求已成為雙方爭議焦點。

什麼價格能促成出口?

巴赫利爾表示,政府已計算出擬議的電力出口價格。他沒有透露價格,也未說明何時可能開始出口。

這名部長在總統府說明潛在買方必須符合的條件:

只要價格合理,而且他們同意我們的價格,當然就有可能。但如果價格不合理,我們會優先滿足國內需求。

當天稍早,巴赫利爾在雅加達舉行的 2026 年礦產與煤炭大會暨展覽上表示,印尼近期不太可能出口電力,因為國內仍需要電力。他在總統府的談話則明確指出,價格獲得接受仍是達成協議的途徑。

印尼的立場延續巴赫利爾 5 月 11 日提出的主張;他當時呼籲雙方訂出公平條件,讓兩國都能受益。7 月,他表示綠電價格談判仍在進行。11 月的談話則將國內供電與政府定價列為決策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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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掌握出口決策權?

印尼主權投資機構 Danantara 在推動與新加坡的電力貿易上扮演主導角色。總統普拉伯沃.蘇比安托(Prabowo Subianto)任命該機構監督印尼的參與事宜,其投資組合包括國營電力公司 PLN。

不過,巴赫利爾表示,核發電力出口許可的權限屬於能源與礦產資源部。他敦促 Danantara 拒絕那些希望以較低價格購買印尼電力的國家遊說。

巴赫利爾在礦業大會上直接說明分工:

我已提醒 Danantara,不要讓他們遊說你們。許可權在能源與礦產資源部,不在 Danantara。

ESDM 是巴赫利爾所屬部會的印尼文縮寫。Danantara 可協助籌組投資與商業協議,是否核准出口則由該部決定。因此,洽談計畫的企業既需要可行的商業安排,也需要政府授權。

國內產業發展也是雅加達考量的一環。冶煉廠、工業園區與資料中心都需要可靠電力。靠近新加坡、作為工業與資料中心樞紐的巴淡島,同時是印尼國內能源計畫與擬議出口電網的要角。

這項計畫涉及多少電力?

新加坡目標是在 2035 年前從低碳排放能源進口 6 吉瓦電力。按這兩項數字計算,印尼規劃供應的 3.4 吉瓦約占新加坡進口目標的 57%。

吉瓦是電力容量單位,代表特定時刻可供應多少電力。印尼計畫將為新加坡規劃中的進口容量提供相當大一部分,預計大多數電力將來自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

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於 2024 年 9 月有條件核發五項印尼計畫的許可,總容量為 2 吉瓦。另有兩項計畫獲有條件核准,再增加 1.4 吉瓦。新加坡貿易部表示,截至 2026 年 8 月,已有六項印尼計畫取得有條件許可。

商業供電開始前,開發商仍須取得進一步核准並達成協議。計畫包括海底輸電電纜,部分電力預計來自印尼廖內群島的巴淡島、民丹島與卡里汶島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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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土地與再生能源資源有限,進口電力可提供另一種降低化石燃料依賴的方式。對印尼而言,這些計畫可能為再生能源發電與輸電基礎設施帶來投資。價格談判將決定雙方如何分攤效益與成本。

談判如何走到這一步

多年來,印尼與新加坡透過協議及領袖會晤推動電力合作計畫。巴赫利爾最新提出的條件,出現在兩國政府再次表態支持推進計畫之後。

  • 2024 年 9 月:新加坡有條件核發許可,進口 2 吉瓦印尼電力,並有條件核准另外 1.4 吉瓦。
  • 2025 年 6 月:兩國簽署三項合作備忘錄,涵蓋電力貿易、碳捕捉與封存,以及廖內群島永續工業園區。
  • 2026 年 5 月 11 日:巴赫利爾表示,電力出口須有公平條件,讓雙方受益。
  • 2026 年 7 月:總理黃循財與總統普拉伯沃在領袖閉門會議中重申推動計畫,並見證電力採購、輸電基礎設施及路線圖相關協議。
  • 2026 年 10 月 24 日:印尼開始減少對新加坡的管線天然氣出口,以供應國內發電。
  • 2026 年 11 月 2 日:巴赫利爾表示,近期不太可能出口電力,但若買方接受印尼的價格,仍可推動出口。

7 月的協議涵蓋電力承購,也就是承諾購買計畫所生產的電力。這類承諾有助開發商預估收入並尋求融資。11 月的說法則為這些安排轉化為營運中的計畫增添另一項條件:必須與雅加達就出口價格達成共識。

印尼將天然氣轉供何處

印尼上游油氣監管機構 SKK Migas 表示,轉供天然氣是為了確保國內發電燃料供應穩定。轉供總量為每日 3,100 萬標準立方英尺,其中 1,500 萬來自納土納,1,600 萬來自蘇門答臘。

納土納天然氣經由 WNTS–Pulau Pemping–Batam 管線輸送至 PLN Batam。蘇門答臘的供氣則改經 TGI 管線輸送,以滿足巴淡島、民丹島及蘇門答臘的電力需求。

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表示,進口商通知該局,供氣量在 18 天內每日減少 170 億英熱單位,低於新加坡每日天然氣需求的 2%。英熱單位衡量能量,立方英尺則衡量天然氣體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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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赫利爾表示,減供量約占受影響出口量的 8%。他的百分比是以這部分出口供應為基準;新加坡的數字則是將減少的能源與每日天然氣總需求相比。兩個百分比描述的是能源系統中的不同占比。

對接收轉供燃料的印尼地區而言,當務之急是供應發電廠。對新加坡而言,減供影響的是既有燃料供應;擬議的電力進口仍是正在開發、供日後營運的計畫。

雙方如何看待合約

巴赫利爾表示,減少後的天然氣供應仍符合合約規定的最低要求,約為 91% 至 92%。他說,供應狀況部分受到維修需求及國內需求影響。

這名部長說明他對合約限制的理解:

我們只減少了約 8%。只有減幅達到 10%,我們才會違約。

新加坡能源部表示,Gas Supply Private Limited 將與供應商聯繫,以確認減供是否構成違約。雙方對合約的認定仍有待釐清。

能源部發言人對巴赫利爾保證供應將遵守協議表示歡迎:

我們歡迎印尼供應商將遵守合約的說明。

總理黃循財 10 月 25 日表示,新加坡期待各方履行商業承諾。巴赫利爾隔天回應稱,印尼已履行義務。雙方的爭議在於現有天然氣合約的要求,而未來電力出口條件則是另一項談判。

液化天然氣貿易為何牽涉其中

巴赫利爾也對售予新加坡企業的液化天然氣(LNG)提出疑慮。液化天然氣是將天然氣冷卻成液體,方便以船舶運輸。印尼也透過管線向新加坡供應天然氣。

10 月 29 日,巴赫利爾表示,他認為運往新加坡的 148 批液化天然氣中,有部分曾轉售並出口至其他地方。他沒有指出特定貨載,也未說明這 148 批貨載所涵蓋的期間。他另表示,印尼目前沒有立即減少對新加坡液化天然氣出口的計畫。

新加坡能源部 10 月 30 日回應,超過 50 家設於新加坡的企業從世界各地採購、行銷及交易液化天然氣。供應來源包括印尼、美國、澳洲與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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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發言人說明這些企業如何安排交貨:

雖然設於新加坡的交易商會做出與貨載相關的商業決策,實際液化天然氣貨載通常會從來源國直接運往目的地,不會實際經過新加坡。

能源部表示,透過管線進口的印尼天然氣供國內使用,並未再出口。新加坡作為液化天然氣交易中心,企業會安排跨境買賣,船舶通常直接往返生產國與最終客戶所在地。

11 月 2 日,巴赫利爾再次談及貿易問題,主張印尼資源應直接出口至目的地國,而非經由中間國。他關切的是,交易印尼資源所帶來的商業利益究竟由誰取得。

意見分歧下合作仍持續

新加坡外交部長維文(Vivian Balakrishnan)於 10 月 27 日至 29 日訪問雅加達期間,談及國內需求與能源合作如何兼顧。他表示,各國政府有責任確保民眾取得必要供應,而國際能源合約可吸引投資、擴充基礎設施,並透過規模效益降低成本。

維文表示,這兩項目標並不衝突:

攜手合作與照顧自身需求,並非二選一,也不是非此即彼。

印尼投資部長羅桑.羅斯拉尼(Rosan Roeslani)10 月 29 日表示,儘管雙方在天然氣與煙霾問題上存在歧見,新加坡的投資承諾仍維持不變。自 2014 年以來,新加坡一直是印尼最大的外國直接投資來源地,2025 年投資金額達 174 億美元。

印尼工商會副主席兼印尼雇主協會主席辛塔.坎達尼(Shinta Kamdani)表示,她沒有觀察到新加坡投資者對實體經濟的投資興趣降低。不過,她也說,緊張情勢可能影響金融市場情緒。

維文訪問期間,兩國政府也同意成立煙霾聯合工作小組,著重資訊分享與執法協調。這項協議及持續進行的投資討論,顯示雙方在能源問題存有歧見的同時,合作仍在推進。

電力合作計畫是連結區域電力系統的東協電網(ASEAN Power Grid)整體努力的一環。接下來的實際進展仍取決於價格、許可及商業安排。另一方面,既有天然氣合作則有賴供應商與買方依合約解決供應要求問題。

重點整理

  • 印尼表示國內電力需求優先;若買方接受印尼價格,仍可能出口電力。
  • 印尼規劃供應的 3.4 吉瓦電力,約占新加坡 2035 年 6 吉瓦進口目標的 57%。
  • 印尼能源與礦產資源部掌握出口許可權;Danantara 負責主導投資與商業協調。
  • 印尼已將每日 3,100 萬標準立方英尺天然氣轉供國內發電。
  • 新加坡表示,獲通知的天然氣減供量低於每日天然氣需求的 2%。
  • 減少天然氣供應是否符合合約要求仍有待釐清,兩國則持續進行投資與能源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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