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垃圾使馬來西亞面臨火災與電子廢棄物污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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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垃圾使馬來西亞面臨火災與電子廢棄物污染風險

馬來西亞面臨電子煙垃圾毒害與隱形火災風險

馬來西亞各地的垃圾桶、排水溝和垃圾掩埋場中,遭丟棄的電子煙裝置正不斷堆積,使電子煙產品爭議轉變為電子廢棄物問題。消防單位、垃圾掩埋場管理者和回收業者警告,鋰電池、塑膠外殼和尼古丁殘留物混在一起,正同時帶來兩種危險:火災事故與有毒物質污染。問題規模不小。馬來西亞有超過 140 萬名成年使用者,也有數十萬名未成年人使用。根據教育部資料,學校當局在 2024 年記錄到近 2 萬起相關個案。

目錄
  1. 馬來西亞面臨電子煙垃圾毒害與隱形火災風險
  2. 為何遭丟棄的電子煙可能起火並造成污染
  3. 鋰電池與火災
  4. 有毒液體與金屬
  5. 馬來西亞的問題有多嚴重
  6. 回收障礙,以及多數電子煙最終被送進垃圾掩埋場的原因
  7. 設計上的障礙
  8. 回收管道不足
  9. 回收回收制與生產者責任逐漸受到重視
  10. 規範與執法日益嚴格,但仍有漏洞
  11. 消費者、學校和零售商現在可以採取的行動
  12. 重點整理

大多數用過的電子煙都被當作一般家戶垃圾處理。一旦在垃圾車中被壓縮,或埋入正在使用的垃圾掩埋區,電池就可能短路。煙彈中殘留的液體也可能滲漏。久而久之,金屬和尼古丁可能隨滲出液進入土壤或水道。

高階官員與獨立專家已開始發出警訊,也有一些零售商展開小規模回收試辦計畫。政府正評估是否加強對銷售和使用的管制。眼前的難題,是如何處理這種外觀像塑膠、實際上卻是電子裝置的廢棄物。

為何遭丟棄的電子煙可能起火並造成污染

電子煙基本上是一種小型電子裝置。它包含鋰離子電池、電路、金屬或塑膠外殼、加熱元件,以及裝有煙油的煙匣或煙彈。若在產品生命週期結束時處理不當,每個零件都會帶來已知的廢棄物風險。

鋰電池與火災

鋰離子電池受到擠壓、刺穿或過熱時,可能進入工程師所稱的「熱失控」狀態。在垃圾車內,垃圾會移動並受到壓縮,可能使電池隔離膜破裂,導致短路。在垃圾掩埋場中,腐敗食物產生的甲烷與氧氣可能助長火勢;一旦受損電池排出高溫氣體,就可能引發火災。

消防及拯救局總監諾希山・莫哈末以淺白的說法解釋這項風險。

如果把它們丟進一般垃圾桶,可能會引發垃圾車或垃圾掩埋場火災。

他補充說,廢棄物流中的電池若受損或過熱,就可能起火。他所屬機構也曾在其他含有小型電池的物品中看到同樣問題,包括玩具、行動電源和家用電子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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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液體與金屬

煙匣和煙彈可能殘留尼古丁和香料化學物質。研究機構和監管單位曾在部分電子煙油和裝置零件中列出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以及鎳、錫、鉛等重金屬。這些殘留物一旦進入垃圾掩埋場滲出液,就可能流入土壤和水源。世界衛生組織曾警告,不當處置新興電子產品會造成額外危害,可能釋出有毒排放物和殘留物。

環境與廢棄物管理專家鄧利昌警告,大多數煙彈看起來就像普通塑膠物品,因此不會被挑出來特別處理。久而久之,塑膠外殼會持續留存,有害殘留物則可能透過地表逕流和地下水擴散,影響甚至可能延伸至食物鏈。

馬來西亞的問題有多嚴重

固體廢棄物管理及公共清潔公司於 2023 年針對全國 25 座垃圾掩埋場進行成分研究,發現有害家戶廢棄物占這些場址廢棄物的 1.15%。其中,電子廢棄物占 0.83%,電池、噴霧罐等類似物品占 0.32%。食物廢棄物、塑膠、紙類、一次性尿布和園藝廢棄物仍是馬來西亞垃圾的主要部分,但小型電子產品在其中所占的比例正逐漸增加。

在消費方面,產業估算和政府資料顯示,成年使用者至少有 140 萬人。教育部副部長指出,2024 年學校通報近 2 萬起學生使用電子煙的個案。高使用率加上一般垃圾處置方式,意味著每週都有更多裝置進入廢棄物流。

馬來西亞已實施《2024 年公共衛生吸煙產品管制法》(第 852 號法令),規範銷售、包裝、標示和廣告。該法並未在全國禁止使用,部分州仍允許零售活動。決策者表示,正在檢討更廣泛的禁令。新加坡已祭出更嚴厲的罰則;自 9 月 1 日生效的規定下,累犯最高可被罰款 2,000 新加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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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障礙,以及多數電子煙最終被送進垃圾掩埋場的原因

儘管電子煙含有有價值的材料,許多回收業者仍避開這類裝置。它們體積小、材質混雜,安全拆解又耗時。

設計上的障礙

回收公司負責人 J Jayahanan 指出一種常見的設計問題:許多裝置以強力膠黏合。要取出電池,必須切開外殼,過程可能使電池升溫,帶來安全風險。要把小型電路板、電線和塑膠外殼分開,既緩慢又耗費人力,最後回收的材料價值也不高。

回收業者也證實這項經濟上的難題。ERTH 創辦人 Mohamed Tarek 表示,處理業者通常不太願意接收電子煙。即使有人收集,許多處理設施也不願接收,因為可回收金屬的數量相對於安全處理所需的工作量太少。

回收管道不足

裝置看起來像塑膠小物時,消費者很容易把它丟進一般垃圾。若沒有明確指引和明顯的回收投放點,多數裝置都會被送往垃圾掩埋場。ERTH 表示,直接詢問電子煙回收方式的人很少,並推測大多數裝置都隨家戶垃圾丟棄。

其他國家提供了更完善回收方式的範例。芬蘭建立了廣泛的免費電子廢棄物回收點網絡,並以法律要求零售商接受退回產品,也設立由生產者出資的制度,支付運輸和處理費用。馬來西亞國內的回收率低得多,家戶仍仰賴非正式管道。更完善的架構有助於避免電子煙等小型裝置進入垃圾掩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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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回收制與生產者責任逐漸受到重視

馬來西亞專家主張,電子煙製造商和零售商應回收使用過的裝置,並負擔處理費用。鄧利昌指出,零售端回收制度是確保安全處置的有效方式,前提是回收的裝置必須送往有執照的設施妥善拆解。

目前已有一些試辦計畫展開。ERTH 表示,一個電子煙品牌已實施回收計畫,收集數千個煙彈,並依照環境局指引交給有執照的處理合作業者。Vape Empire 已在少數門市設置專用回收桶,接收使用過的產品;國際品牌也在部分市場測試回收網絡。

致力於回收議題的永續發展專員 S Sri Umeswara 表示,封閉循環系統可以回收材料,減少對新資源的依賴。

必須建立回收電子煙的封閉循環系統,才能避免它們最終進入垃圾掩埋場。

若要把試辦計畫擴大為全國性制度,就需要制定規範,讓裝置更容易拆解,並要求生產者負擔相關費用。Jayahanan 建議使用螺絲或鉚釘,而非永久性黏著劑,讓電池能安全取出。Mohamed Tarek 認為,品牌應重新設計產品以提高回收率,或支付費用給回收者和處理業者,以支應人力與安全措施。部分國際製造商已在測試可徒手拆分為電池、外殼、感測器、機身和吸嘴的產品設計。

規範與執法日益嚴格,但仍有漏洞

馬來西亞也正面臨更廣泛的電子廢棄物問題。執法機關已加強取締非法回收作業和走私廢棄物。近期案例包括突襲未經核准處理有害物質的工廠,以及法院因不當存放和處理鋰電池與電子廢棄物,裁處總額近 49 萬令吉的罰款。

天然資源及環境永續部長 Nik Nazmi Nik Ahmad 承認,國家需要加強各機關之間的協調,以提高回收率並打擊非法場址。該部已將《巴塞爾公約》列為重要標準,並表示必須嚴格執法,以防止非法傾倒並保障勞工安全。

在健康方面,馬來西亞煙草管制理事會呼籲決策者將公共衛生置於產業利潤之上。該團體指出,吸煙相關疾病為醫療體系帶來沉重負擔,並將電子煙垃圾、一次性裝置和包裝列為必須嚴格管制的環境污染物。

公共政策必須以公民健康、環境永續和長期社會責任為優先。

州級政策也正逐漸加強。媒體報導指出,彭亨州已著手終止零售業者的執照,並計畫在 2026 年前逐步全面禁止電子煙產品。在聯邦層級,衛生部長告訴國會,政府正在考慮全國禁止銷售和使用。任何政策變更都需要審慎處理,並與第 852 號法令協調一致;該法令已限制向未成年人銷售、透過網路通路銷售及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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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學校和零售商現在可以採取的行動

在法規調整期間,立即採取行動就能降低風險,避免電池進入一般廢棄物流。

  • 消費者:絕不要把電子煙丟進一般垃圾。如果電池可以拆下,請用膠帶貼住電池接點,並將裝置放在不易燃的容器中,直到能送到合格的電子廢棄物回收點或零售商回收桶。如果電池無法拆下,請保持整個裝置完整並妥善保管,等待交回回收點。
  • 煙油和煙彈:將剩餘煙油密封保存。把用過的煙彈放進密封袋,交給電子廢棄物回收業者或接受退回產品的商店,確保有害殘留物獲得妥善處理。
  • 學校:更新校園政策,確保查扣的裝置妥善保管、標示清楚,並交給有執照的回收業者。透過符合學生年齡的宣導,說明火災風險和環境危害,讓學生了解妥善處置的重要性。
  • 零售商:設置明顯的回收桶,並訓練員工說明安全處置方式。只與有執照的回收業者合作,並要求提供可追溯的後續處理紀錄。
  • 地方議會與政府機關:將小型電子產品納入回收日活動。公布網路回收點地圖,並在社區中心和商店增設標示。與消防單位合作,追蹤並減少垃圾車和轉運站的電池相關事故。
  • 生產者:重新設計產品,使電池容易拆除、裝置容易安全拆解。透過延伸生產者責任計畫資助回收和處理,並公開回收量及處理成果報告。

重點整理

  • 電子煙裝置含有鋰離子電池,在垃圾車和垃圾掩埋場中受到擠壓、刺穿或過熱時,可能起火。
  • 煙彈和裝置殘留物可能將尼古丁與金屬滲入土壤和水源,加重環境毒害。
  • 2023 年針對 25 座垃圾掩埋場的研究發現,有害家戶廢棄物占廢棄物流的 1.15%,其中電子廢棄物占 0.83%。
  • 馬來西亞有超過 140 萬名成年使用者,青少年使用率也在上升,持續帶來大量遭丟棄的裝置。
  • 黏膠式設計、安全危害和處理業者可獲得的經濟價值偏低,都阻礙了回收。
  • 專家呼籲推動零售端回收,並由生產者出資負擔回收和處理費用。
  • 打擊非法廢棄物處理的執法行動正在增加,法院也已對不當存放和處置有害物質開出罰款。
  • 部分州正朝更嚴格的管制措施邁進,聯邦政府則在第 852 號法令架構下檢討更廣泛的政策選項。
  • 家戶、學校、零售商、地方議會和生產者現在就能採取實際行動,降低火災風險與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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