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關注升溫,規劃透明度有限
新加坡提出審慎看法:儘管東南亞各地接連發布相關消息,但新加坡無法確認鄰國核能計畫的成熟程度。負責能源、科學與科技事務的部長陳詩龍在國會表示,官員正與包括國際原子能總署在內的國際夥伴合作,交叉比對有限的公開資料。區域各國政府已將核電列入2030年代的規劃,但明確的技術選擇與時程仍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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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利害關係日益重大。隨著經濟擴張、數位基礎設施持續發展,東協電力需求預計到2050年將增至三倍。2022年,煤炭與天然氣約占區域電力供應的三分之二,再生能源則約占三分之一。許多政府如今都以減少排放、強化能源安全為目標。在這些因素推動下,核電逐漸進入政策討論,東協能源合作行動計畫下的區域倡議也為此提供支持。
各國時程目標仍相當積極。近期表態提出的目標包括:菲律賓約於2032年開始核能發電、印尼在2030年代初至中期啟用首座核電廠、馬來西亞最快於2031年將核能納入能源組合,以及越南將核電規劃重新納入2030至2035年的時程。儘管如此,在缺乏詳細專案資訊的情況下,投資人與鄰國仍難以掌握將建造哪些設施、地點何在,以及何時動工。
新加坡的說法及其重要性
陳詩龍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政府無法查證鄰國目前的規劃進度。公開資訊有限,新加坡正將現有資料與國際機構提供的資訊相互比對,以建立更清晰的情勢輪廓並監測風險。他補充說,部分國家已提出可能的選址,包括印尼偏遠地區的地點,但尚未公布確切時程。
新加坡尚未決定部署核電,正將其作為低碳策略的一環進行研究。能源市場管理局負責評估先進核能技術,國家環境局則著重安全與保障措施。英國工程顧問公司Mott MacDonald進行的技術研究,正在評估水冷式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及多種第四代反應爐設計。陳詩龍指出,若鄰國選擇先進設計,新加坡的準備程度很可能與其相當。
東協各國目前的進展
區域各國進展差異甚大。數個國家已設有研究用反應爐,用於醫療、材料科學與訓練,包括馬來西亞的Triga Puspati反應爐、印尼位於Serpong、Bandung與Yogyakarta的設施,以及越南的Da Lat反應爐。興建核電廠則是更漫長的過程。國際原子能總署的「里程碑方法」將發展路徑分為五個階段,從初步考量到擴建;政府也須成立核能計畫執行組織,處理19項基礎設施議題。考量階段通常需時兩至三年,準備階段三至五年,建置階段則需七至八年。
印尼
印尼曾討論在2030年代初至中期興建首座核電廠。一項計畫提出首期500百萬瓦(MW)方案,分設於兩座電廠,並考慮小型模組化反應爐及適合島嶼地形的浮動式電廠。印尼國營電力公司已探索與美國及日本夥伴合作。民間開發商則提出熔鹽反應爐與浮動式機組方案,其中一家開發商以約2032年投入運轉為目標。印尼也表示,潛在選址日益增加,且累積了數十年的研究用反應爐運轉經驗。該國目前大部分電力仍仰賴化石燃料,推動核能將有助於在需求增加之際,補足穩定的低碳電力供應。
菲律賓
菲律賓已著手建立首座核電廠所需政策,並將核電初步目標訂在2032年前後。長期計畫希望到本世紀中葉達到數百萬瓩的裝置容量。國會議員已推動建立獨立監管機構的制度,官員也已與小型模組化反應爐、微型反應爐及可供偏遠地區使用的浮動式機組供應商接洽。馬尼拉也在評估重新利用已停建的巴丹核電廠。馬拉帕亞氣田產量下滑,使天然氣供應風險更添急迫性。能源部已提出措施,讓早期專案能取得明確的市場准入與定價規則,以利籌資。
越南
越南曾暫停先前的核能計畫,之後在尋求於2030年代取代煤炭之際,重新展開討論。目前規劃在2030至2035年間於寧順一號與二號場址興建數千百萬瓦的核電容量,並朝2050年擴大。官員正為2026年的整合式核能基礎設施審查做準備,並與來自亞洲、歐洲及北美的資深夥伴接洽。目標是在承諾動工前,強化相關機構與人力。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正研究核能,希望在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並為工業及持續成長的資料中心產業提供可靠電力。政策制定者曾討論最快於2031年將核能納入能源組合。目前工作重點包括先期可行性評估、法律架構及公眾參與。政府正為國際基準比較做準備,並建立監督能力。支持者指出,穩定的低碳電力不可或缺,小型模組化反應爐也有望降低前期風險。批評者則關注廢棄物管理、安全與成本,主張採取審慎且高度透明的做法。
泰國
泰國正探索在2030年代末期部署小型模組化反應爐。能源計畫將約600百萬瓦的此類機組納入整體邁向碳中和的轉型。曼谷已加入國際合作計畫,並在保留彈性時程的同時,建立監管能力。
新加坡與其他國家
新加坡正研究小型模組化反應爐作為選項,若符合安全與成本條件,到2050年可能供應約一成電力。柬埔寨與緬甸目前僅採取初步措施。東協各國部長已討論建立區域整備架構,分享最佳做法並協調保障措施。
正在評估的技術
討論主要聚焦兩條路徑。大型傳統水冷式反應爐能穩定提供大量電力,且許多國家已有長期運轉經驗。先進設計則力求達到同等或更高的安全性,同時提供更大的彈性並採用不同的燃料循環。只要專案能控制成本並依期程推進,兩種路線都能支持氣候目標。
傳統反應爐與先進設計
傳統反應爐採用加壓水或沸水系統,並設有多重備援安全措施。這類技術已經過驗證,但建造過程複雜。先進設計包括第四代概念,例如高溫氣冷、熔鹽、鈉冷及鉛冷系統。許多設計加入非能動安全功能,依靠重力與對流等自然力量,而非泵浦運作。部分設計目標是提高運轉溫度,除了發電,也能供應工業熱能及生產氫氣。
小型模組化反應爐
小型模組化反應爐單機容量通常介於50至300百萬瓦。其設計著重在工廠製造,再運送至現場組裝。此技術的優勢在於縮短建造時間、降低單機融資需求,並更容易併入中型電網。隨著需求增加,可分階段增設多個模組。不過,這類設計仍面臨首創風險。美國一項計畫在取消前,預估電價從每百萬瓦時約55美元上升至89美元,顯示早期成本估算可能變動。長期而言,累積實務經驗與標準化有望降低成本。
浮動式設施與非發電用途
浮動式電廠將反應爐安裝在專門建造的船舶或繫泊近岸的駁船上,可為島嶼、港口及工業區供電,也能為補充燃料或維護而移動。開發商認為,這種方式可減輕土地限制並加快部署。監管機構仍須審查海事安全、緊急應變規劃及環境保護。先進反應爐也可用於發電以外的用途,例如海水淡化與製程供熱,進而改善專案經濟效益。
安全、核廢料與公眾信任
安全與核廢料管理攸關公眾信心。東協位於地震活躍帶,這並不代表不能發展核能,但會提高選址與工程設計的要求。設計必須符合嚴格的耐震標準,並包含完善的緊急應變規劃。新型反應爐採用多層非能動系統與較簡化的配置,以降低嚴重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長期核廢料管理也是一項挑戰。多數國家採取分階段處理方式:用過燃料先在水池中冷卻,之後移至廠內乾式貯存桶存放數十年,最終集中存放於具備完善保障措施的設施。有些供應商提供燃料回收及再利用服務,可減輕當地負擔。政府仍須為每個階段訂定明確法律、籌措經費並接受公眾監督。
人力也是實務上的一項挑戰。電廠操作人員、監管機構及緊急應變人員都需要專業技能,訓練需要時間。區域估算顯示,要推動完整規模的計畫,人力缺口達數千人。與資深營運者合作、提供獎學金,以及設立區域訓練中心,都有助於培養能力。
國際原子能總署能源經濟學家布里安娜.拉澤維茲(Brianna Lazerwitz)警告,投資人看待核電專案的方式有別於其他大型資產。她指出,核電專案涉及多重開發風險、漫長時程及複雜的責任規範。
相較於其他大型基礎設施專案,核電專案對投資人而言有其獨特風險。
融資挑戰與大型投資人的角色
融資是決定性因素。大型反應爐需要數十億美元資金、長期貸款年限與穩定政策。即使是較小型的機組,也需要投資人對建造成本與售電前景有信心。美國一項備受矚目的小型模組化反應爐計畫,在取消前預估電價從每百萬瓦時約55美元上升至89美元,凸顯首創專案的成本存在不確定性。
區域專家呼籲採取一系列解決方案,包括及早邀請多邊開發銀行參與、分階段推動專案、確保資料中心與工業園區等大型用電戶承購電力,以及制定明確且獨立的監管制度,以降低外界認定的風險。隨著更多政府在淨零策略中支持核能,投資人興趣日益增加;一群全球金融業者也呼籲到2050年將核電容量增至三倍。
東協能源部長也正建立區域工具。官員近期宣布推出東協核能整備架構,協助各國對照基準評估進展並做好機構準備。這項架構與跨境電網的新融資倡議相輔相成,後者可透過將電力輸送到有需求的地方,支持核電穩定併網。
區域合作與東協電網
東協電力整合進程持續加快。寮國-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電力整合專案已證明跨境電力交易可行:電力由寮國水力發電,經泰國與馬來西亞輸送至新加坡。部長表示,東協電網規劃的18條互聯線中已有9條完工,輸電容量超過10百萬瓩,目標是在2030年前達到25百萬瓩。
馬來西亞副首相法迪拉.尤索夫表示,寮國-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專案提供了可在東協各國擴大推行的可行商業模式。他補充說,共享電網能提升能源安全,讓鄰國在需求尖峰或發電量偏低時相互支援。
這種商業模式可在東協電網架構下推展至所有東協國家。
電網合作對核能發展至關重要。穩定的基載電力能為電力系統奠定基礎,較大的平衡區域也有利於電廠運作。跨境連線能在停電或維護期間提供支援,也能配合太陽能與風力占比增加,靈活調度電力。
新加坡可能採取的下一步
新加坡的選項受其自身條件限制。土地稀缺、風力資源有限,即使將屋頂太陽能發揮到最大,也只能滿足部分需求。進口電力協議有所助益,但若著眼於長期能源安全,仍需在境內或邊境附近取得穩定的低碳電力。先進小型模組化反應爐是候選方案之一,因為占地較小、具備非能動安全功能,也可能符合島國電網需求。
官員正培養相關能力、與公眾溝通,並與國際夥伴保持密切聯繫。2012年的先期可行性研究認為,舊式電廠不適合人口密集的城市國家;隨著新型設計問世,情勢已有所改變。新加坡目前的評估旨在釐清選址、緊急應變規劃、核廢料、保險等具體問題,以及電力進口與東協電網的角色。
國際原子能總署總幹事拉斐爾.葛羅西(Rafael Mariano Grossi)近期訪問新加坡時表示,一旦新加坡作出選擇,憑藉技術實力與制度能力,便能迅速推進。
新加坡可能是最需要核能的國家典範。
最終決策將取決於安全、可靠性、可負擔性及環境績效是否符合當地需求。政府表示將持續與公眾溝通,定期說明先進反應爐的效益與風險。
重點整理
- 新加坡表示無法確認鄰國核能計畫的成熟程度,正將有限的公開資料與國際原子能總署提供的資訊相互比對。
- 東協電力需求預計到2050年將增至三倍,煤炭與天然氣目前仍供應約三分之二的電力。
- 區域目標包括菲律賓約於2032年、印尼於2030年代初至中期,以及越南於2030至2035年間開始核能發電。馬來西亞正評估最快於2031年將核能納入能源組合。
- 印尼正研究小型模組化與浮動式方案,並討論多個潛在場址。菲律賓正建立監管及政策架構,並以本世紀中葉達到數百萬瓩為目標。
- 越南已重啟寧順場址的規劃,並將在2026年申請國際原子能總署進行基礎設施審查。
- 小型模組化反應爐有望靈活部署,但仍面臨首創成本與核發執照方面的風險。
- 安全、核廢料及人力需求,仍是公眾信任與監管公信力的關鍵。
- 融資相當複雜,解決方案包括分階段推動專案、銀行支持,以及由大型用電戶承購電力。
- 東協正推動電網整合,寮國-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專案可作為跨境電力交易的範例。
- 新加坡正認真研究先進核能設計,並已著手培養相關能力及與公眾溝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