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協鄰國評估核電時程與技術,新加坡保持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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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鄰國評估核電時程與技術,新加坡保持審慎

核能關注升溫,規劃透明度有限

新加坡提出審慎看法:儘管東南亞各地接連發布相關消息,但新加坡無法確認鄰國核能計畫的成熟程度。負責能源、科學與科技事務的部長陳詩龍在國會表示,官員正與包括國際原子能總署在內的國際夥伴合作,交叉比對有限的公開資料。區域各國政府已將核電列入2030年代的規劃,但明確的技術選擇與時程仍不多。

目錄
  1. 核能關注升溫,規劃透明度有限
  2. 新加坡的說法及其重要性
  3. 東協各國目前的進展
  4. 印尼
  5. 菲律賓
  6. 越南
  7. 馬來西亞
  8. 泰國
  9. 新加坡與其他國家
  10. 正在評估的技術
  11. 傳統反應爐與先進設計
  12. 小型模組化反應爐
  13. 浮動式設施與非發電用途
  14. 安全、核廢料與公眾信任
  15. 融資挑戰與大型投資人的角色
  16. 區域合作與東協電網
  17. 新加坡可能採取的下一步
  18. 重點整理

相關利害關係日益重大。隨著經濟擴張、數位基礎設施持續發展,東協電力需求預計到2050年將增至三倍。2022年,煤炭與天然氣約占區域電力供應的三分之二,再生能源則約占三分之一。許多政府如今都以減少排放、強化能源安全為目標。在這些因素推動下,核電逐漸進入政策討論,東協能源合作行動計畫下的區域倡議也為此提供支持。

各國時程目標仍相當積極。近期表態提出的目標包括:菲律賓約於2032年開始核能發電、印尼在2030年代初至中期啟用首座核電廠、馬來西亞最快於2031年將核能納入能源組合,以及越南將核電規劃重新納入2030至2035年的時程。儘管如此,在缺乏詳細專案資訊的情況下,投資人與鄰國仍難以掌握將建造哪些設施、地點何在,以及何時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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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說法及其重要性

陳詩龍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政府無法查證鄰國目前的規劃進度。公開資訊有限,新加坡正將現有資料與國際機構提供的資訊相互比對,以建立更清晰的情勢輪廓並監測風險。他補充說,部分國家已提出可能的選址,包括印尼偏遠地區的地點,但尚未公布確切時程。

新加坡尚未決定部署核電,正將其作為低碳策略的一環進行研究。能源市場管理局負責評估先進核能技術,國家環境局則著重安全與保障措施。英國工程顧問公司Mott MacDonald進行的技術研究,正在評估水冷式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及多種第四代反應爐設計。陳詩龍指出,若鄰國選擇先進設計,新加坡的準備程度很可能與其相當。

東協各國目前的進展

區域各國進展差異甚大。數個國家已設有研究用反應爐,用於醫療、材料科學與訓練,包括馬來西亞的Triga Puspati反應爐、印尼位於Serpong、Bandung與Yogyakarta的設施,以及越南的Da Lat反應爐。興建核電廠則是更漫長的過程。國際原子能總署的「里程碑方法」將發展路徑分為五個階段,從初步考量到擴建;政府也須成立核能計畫執行組織,處理19項基礎設施議題。考量階段通常需時兩至三年,準備階段三至五年,建置階段則需七至八年。

印尼

印尼曾討論在2030年代初至中期興建首座核電廠。一項計畫提出首期500百萬瓦(MW)方案,分設於兩座電廠,並考慮小型模組化反應爐及適合島嶼地形的浮動式電廠。印尼國營電力公司已探索與美國及日本夥伴合作。民間開發商則提出熔鹽反應爐與浮動式機組方案,其中一家開發商以約2032年投入運轉為目標。印尼也表示,潛在選址日益增加,且累積了數十年的研究用反應爐運轉經驗。該國目前大部分電力仍仰賴化石燃料,推動核能將有助於在需求增加之際,補足穩定的低碳電力供應。

菲律賓

菲律賓已著手建立首座核電廠所需政策,並將核電初步目標訂在2032年前後。長期計畫希望到本世紀中葉達到數百萬瓩的裝置容量。國會議員已推動建立獨立監管機構的制度,官員也已與小型模組化反應爐、微型反應爐及可供偏遠地區使用的浮動式機組供應商接洽。馬尼拉也在評估重新利用已停建的巴丹核電廠。馬拉帕亞氣田產量下滑,使天然氣供應風險更添急迫性。能源部已提出措施,讓早期專案能取得明確的市場准入與定價規則,以利籌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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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越南曾暫停先前的核能計畫,之後在尋求於2030年代取代煤炭之際,重新展開討論。目前規劃在2030至2035年間於寧順一號與二號場址興建數千百萬瓦的核電容量,並朝2050年擴大。官員正為2026年的整合式核能基礎設施審查做準備,並與來自亞洲、歐洲及北美的資深夥伴接洽。目標是在承諾動工前,強化相關機構與人力。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正研究核能,希望在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並為工業及持續成長的資料中心產業提供可靠電力。政策制定者曾討論最快於2031年將核能納入能源組合。目前工作重點包括先期可行性評估、法律架構及公眾參與。政府正為國際基準比較做準備,並建立監督能力。支持者指出,穩定的低碳電力不可或缺,小型模組化反應爐也有望降低前期風險。批評者則關注廢棄物管理、安全與成本,主張採取審慎且高度透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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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

泰國正探索在2030年代末期部署小型模組化反應爐。能源計畫將約600百萬瓦的此類機組納入整體邁向碳中和的轉型。曼谷已加入國際合作計畫,並在保留彈性時程的同時,建立監管能力。

新加坡與其他國家

新加坡正研究小型模組化反應爐作為選項,若符合安全與成本條件,到2050年可能供應約一成電力。柬埔寨與緬甸目前僅採取初步措施。東協各國部長已討論建立區域整備架構,分享最佳做法並協調保障措施。

正在評估的技術

討論主要聚焦兩條路徑。大型傳統水冷式反應爐能穩定提供大量電力,且許多國家已有長期運轉經驗。先進設計則力求達到同等或更高的安全性,同時提供更大的彈性並採用不同的燃料循環。只要專案能控制成本並依期程推進,兩種路線都能支持氣候目標。

傳統反應爐與先進設計

傳統反應爐採用加壓水或沸水系統,並設有多重備援安全措施。這類技術已經過驗證,但建造過程複雜。先進設計包括第四代概念,例如高溫氣冷、熔鹽、鈉冷及鉛冷系統。許多設計加入非能動安全功能,依靠重力與對流等自然力量,而非泵浦運作。部分設計目標是提高運轉溫度,除了發電,也能供應工業熱能及生產氫氣。

小型模組化反應爐

小型模組化反應爐單機容量通常介於50至300百萬瓦。其設計著重在工廠製造,再運送至現場組裝。此技術的優勢在於縮短建造時間、降低單機融資需求,並更容易併入中型電網。隨著需求增加,可分階段增設多個模組。不過,這類設計仍面臨首創風險。美國一項計畫在取消前,預估電價從每百萬瓦時約55美元上升至89美元,顯示早期成本估算可能變動。長期而言,累積實務經驗與標準化有望降低成本。

浮動式設施與非發電用途

浮動式電廠將反應爐安裝在專門建造的船舶或繫泊近岸的駁船上,可為島嶼、港口及工業區供電,也能為補充燃料或維護而移動。開發商認為,這種方式可減輕土地限制並加快部署。監管機構仍須審查海事安全、緊急應變規劃及環境保護。先進反應爐也可用於發電以外的用途,例如海水淡化與製程供熱,進而改善專案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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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核廢料與公眾信任

安全與核廢料管理攸關公眾信心。東協位於地震活躍帶,這並不代表不能發展核能,但會提高選址與工程設計的要求。設計必須符合嚴格的耐震標準,並包含完善的緊急應變規劃。新型反應爐採用多層非能動系統與較簡化的配置,以降低嚴重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長期核廢料管理也是一項挑戰。多數國家採取分階段處理方式:用過燃料先在水池中冷卻,之後移至廠內乾式貯存桶存放數十年,最終集中存放於具備完善保障措施的設施。有些供應商提供燃料回收及再利用服務,可減輕當地負擔。政府仍須為每個階段訂定明確法律、籌措經費並接受公眾監督。

人力也是實務上的一項挑戰。電廠操作人員、監管機構及緊急應變人員都需要專業技能,訓練需要時間。區域估算顯示,要推動完整規模的計畫,人力缺口達數千人。與資深營運者合作、提供獎學金,以及設立區域訓練中心,都有助於培養能力。

國際原子能總署能源經濟學家布里安娜.拉澤維茲(Brianna Lazerwitz)警告,投資人看待核電專案的方式有別於其他大型資產。她指出,核電專案涉及多重開發風險、漫長時程及複雜的責任規範。

相較於其他大型基礎設施專案,核電專案對投資人而言有其獨特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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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挑戰與大型投資人的角色

融資是決定性因素。大型反應爐需要數十億美元資金、長期貸款年限與穩定政策。即使是較小型的機組,也需要投資人對建造成本與售電前景有信心。美國一項備受矚目的小型模組化反應爐計畫,在取消前預估電價從每百萬瓦時約55美元上升至89美元,凸顯首創專案的成本存在不確定性。

區域專家呼籲採取一系列解決方案,包括及早邀請多邊開發銀行參與、分階段推動專案、確保資料中心與工業園區等大型用電戶承購電力,以及制定明確且獨立的監管制度,以降低外界認定的風險。隨著更多政府在淨零策略中支持核能,投資人興趣日益增加;一群全球金融業者也呼籲到2050年將核電容量增至三倍。

東協能源部長也正建立區域工具。官員近期宣布推出東協核能整備架構,協助各國對照基準評估進展並做好機構準備。這項架構與跨境電網的新融資倡議相輔相成,後者可透過將電力輸送到有需求的地方,支持核電穩定併網。

區域合作與東協電網

東協電力整合進程持續加快。寮國-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電力整合專案已證明跨境電力交易可行:電力由寮國水力發電,經泰國與馬來西亞輸送至新加坡。部長表示,東協電網規劃的18條互聯線中已有9條完工,輸電容量超過10百萬瓩,目標是在2030年前達到25百萬瓩。

馬來西亞副首相法迪拉.尤索夫表示,寮國-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專案提供了可在東協各國擴大推行的可行商業模式。他補充說,共享電網能提升能源安全,讓鄰國在需求尖峰或發電量偏低時相互支援。

這種商業模式可在東協電網架構下推展至所有東協國家。

電網合作對核能發展至關重要。穩定的基載電力能為電力系統奠定基礎,較大的平衡區域也有利於電廠運作。跨境連線能在停電或維護期間提供支援,也能配合太陽能與風力占比增加,靈活調度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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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可能採取的下一步

新加坡的選項受其自身條件限制。土地稀缺、風力資源有限,即使將屋頂太陽能發揮到最大,也只能滿足部分需求。進口電力協議有所助益,但若著眼於長期能源安全,仍需在境內或邊境附近取得穩定的低碳電力。先進小型模組化反應爐是候選方案之一,因為占地較小、具備非能動安全功能,也可能符合島國電網需求。

官員正培養相關能力、與公眾溝通,並與國際夥伴保持密切聯繫。2012年的先期可行性研究認為,舊式電廠不適合人口密集的城市國家;隨著新型設計問世,情勢已有所改變。新加坡目前的評估旨在釐清選址、緊急應變規劃、核廢料、保險等具體問題,以及電力進口與東協電網的角色。

國際原子能總署總幹事拉斐爾.葛羅西(Rafael Mariano Grossi)近期訪問新加坡時表示,一旦新加坡作出選擇,憑藉技術實力與制度能力,便能迅速推進。

新加坡可能是最需要核能的國家典範。

最終決策將取決於安全、可靠性、可負擔性及環境績效是否符合當地需求。政府表示將持續與公眾溝通,定期說明先進反應爐的效益與風險。

重點整理

  • 新加坡表示無法確認鄰國核能計畫的成熟程度,正將有限的公開資料與國際原子能總署提供的資訊相互比對。
  • 東協電力需求預計到2050年將增至三倍,煤炭與天然氣目前仍供應約三分之二的電力。
  • 區域目標包括菲律賓約於2032年、印尼於2030年代初至中期,以及越南於2030至2035年間開始核能發電。馬來西亞正評估最快於2031年將核能納入能源組合。
  • 印尼正研究小型模組化與浮動式方案,並討論多個潛在場址。菲律賓正建立監管及政策架構,並以本世紀中葉達到數百萬瓩為目標。
  • 越南已重啟寧順場址的規劃,並將在2026年申請國際原子能總署進行基礎設施審查。
  • 小型模組化反應爐有望靈活部署,但仍面臨首創成本與核發執照方面的風險。
  • 安全、核廢料及人力需求,仍是公眾信任與監管公信力的關鍵。
  • 融資相當複雜,解決方案包括分階段推動專案、銀行支持,以及由大型用電戶承購電力。
  • 東協正推動電網整合,寮國-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專案可作為跨境電力交易的範例。
  • 新加坡正認真研究先進核能設計,並已著手培養相關能力及與公眾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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