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亟需推動生產者延伸責任與回收制度,遏止時尚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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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亟需推動生產者延伸責任與回收制度,遏止時尚廢棄物

韓國紡織品廢棄物問題的轉捩點

快時尚改變了韓國人購買和穿著衣物的方式,也改變了該國的廢棄物流。立法委員與立法分析人員引用的研究估計,紡織業約占韓國工業溫室氣體排放量的10%。家庭與企業每年合計丟棄約40萬噸紡織品,回收率不到20%。其餘大多被降級再利用、出口,或送往國內外焚化爐與掩埋場。與此同時,據信各品牌每年為韓國市場生產約90萬噸服裝,其中許多是以短期穿用為目的設計、定價。生產規模與有限的回收體系之間,差距正不斷擴大。

目錄
  1. 韓國紡織品廢棄物問題的轉捩點
  2. 什麼是生產者延伸責任
  3. 韓國如何將紡織品納入EPR制度
  4. 韓國問題的規模
  5. 歐盟規範正在重塑市場
  6. 既有制度的經驗
  7. 設計能見成效的韓國模式
  8. 由誰付費,以及如何付費
  9. 技術與基礎設施
  10. 透明、由政府主導的收集基礎體系
  11. 品牌與消費者需要做出哪些改變
  12. 韓國政策時程與後續步驟
  13. 重點整理

這種失衡引發了改革政策的呼聲。國會議員、環境部與政策研究人員正討論一系列措施,核心包括生產者延伸責任(EPR),並搭配由政府主導的收集與回收基礎體系、對新回收技術的投資,以及推廣更負責任消費方式的宣導活動。關鍵的第一步,是在法律中界定家庭與企業產生的紡織品廢棄物,接著先試辦約兩年的EPR,再全面實施。倡議人士警告,國際規範日益嚴格,尤其是歐洲;若韓國企業在產品回收、資訊揭露及回收體系資金挹注方面落後,可能面臨貿易障礙。

什麼是生產者延伸責任

EPR是一種政策做法,要求生產者在產品使用壽命結束時負起財務責任,有時也須承擔實際處理責任。在EPR制度下,品牌商、製造商與進口商負責出資並組織收集、分類,以及妥善處理消費者不再需要的產品。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分析指出,設計完善的EPR計畫可提高回收率、減輕地方政府的成本負擔,並促使產品設計更加完善。政策設計至關重要:費用必須公平、透明,定義必須明確,而EPR也應與設計標準、消費者資訊及分類收集規定等其他工具配合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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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如何將紡織品納入EPR制度

韓國目前已對多類產品實施EPR。環境部每年訂定回收義務。韓國環境公團(KECO)審查計畫與執行情形,生產者則可加入共同制度,或自行組織回收並向政府申報,以履行義務。這套制度架構可延伸至紡織品。生產者須登記、申報產品數量,並繳納費用,用於收集和分類,以及在可行情況下支持再使用與紡織品對紡織品回收。政府則負責設定目標,監督資料與執行情形。

幾項制度設計選擇至關重要。必須分類收集,才能避免紡織品混入一般廢棄物。費用應鼓勵耐用、可維修且品質高、較容易回收的材料。資金也應支援現代化分類作業,因為混紡纖維與加工處理會增加材料回收的難度。最重要的是,必須掌握可靠的數量與成分資料,才能指引制度運作、追蹤進度並支持投資。

韓國問題的規模

目前,韓國大多數廢棄衣物只經過基本分類,以供再使用或降級再利用。相當大一部分出口至東南亞與非洲市場。研究人員估計,離開再使用管道的物品中,約有40%運往海外,且往往缺乏嚴格的品質管控。無法出售或再使用的物品則遭焚化或掩埋。由於紡織品通常由合成纖維製成,這些處理方式會造成氣候成本,也可能釋出微纖維。韓國也缺乏全面的監測制度,追蹤收集、再使用與回收的數量。沒有資料,就很難訂定目標或衡量成效。

金景珉是國會立法調查處的立法研究員,曾撰寫一份於10月發布的紡織品廢棄物分析報告。她表示,國際市場壓力已促使生產者在整個供應鏈承擔更多責任。

她說:「我們也可以將EPR的影響力延伸到國家的法律界線之外。」她指的是全球品牌依據更廣泛的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承諾,為供應商訂定規範的做法。

金景珉也提醒,出口商在要求生產者承擔責任、並揭露產品數量的市場中,將面臨更高的法規遵循門檻。

環境與勞動委員會成員、國會議員金素希的助理表示,近期的監督工作已將此議題列為重點。

這名助理說:「我們在10月至11月的國會政府稽核期間提出這個問題,主張紡織品廢棄物應列為韓國EPR的優先項目。」

金景珉認為,法律規定與公共支持相互配合,就能迅速推動改變。她指出,過去食物廢棄物分類與處理制度的改革,證明規範與基礎設施若同步到位,新制度就能擴大實施。

她說:「韓國於2005年推出全球首套食物廢棄物處理法規,至今仍然有效。這證明,法律改善與社會共識能在短期內帶來實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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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規範正在重塑市場

歐洲正迅速推動紡織品生產者出資的制度。近期歐洲層級達成的政治協議要求,成員國須在指令生效後30個月內建立生產者責任制度。規定要求生產者負擔紡織品廢棄物的收集、分類與回收成本,適用範圍包括服裝、配件、鞋類、毯子和窗簾等家用紡織品,也可能延伸至床墊。所有將產品投放至歐盟市場的生產者都須履行義務,包括在歐盟境外透過電子商務銷售的業者。微型企業可多一年時間遵循規定,但仍在適用範圍內。

各成員國將訂定向生產者收取的費用,並依據相關原則,對環境或社會表現較差的產品,或銷售量極大的商業模式收取較高費用。紡織品分類收集將成為歐盟各地的常態。許多國家級制度將要求生產者登記並申報產品數量。國際品牌可能需要在每個銷售國設立法人實體,並在各司法管轄區繳費。這將增加行政負擔與成本,尤其是採用難以回收的混紡材料製成的產品。

既有制度的經驗

法國與荷蘭已實施紡織品EPR,兩國都採用依產品特性調整費用的做法,通常稱為環境調節費率。較容易再使用或回收的物品,費用可以較低;含有回收材料或採用有利於維修設計的產品,也可能享有優惠。這類制度通常由生產者責任組織負責治理,並接受公部門監督。在紡織品以外,科羅拉多州等地的新包裝EPR計畫顯示,經核准的計畫可訂定納管材料、收集標準與申報規則,同時將資金負擔從地方政府轉移至生產者。這些模式凸顯了明確定義、公平分攤成本與健全監督的重要性。

針對二手衣物流向的研究警告,相關制度可能產生副作用。出口地區的收集量增加時,更多低品質物品可能流入仰賴進口、但分類與處理能力有限的國家。其中一些進口衣物最終遭到棄置或露天焚燒。許多專家因此主張,各國應投資自身的收集與分類能力,並減少低價值紡織品廢棄物出口。這也說明歐盟為何正加強廢棄物運輸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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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能見成效的韓國模式

韓國若要將EPR延伸至紡織品,就必須精確界定法律用語、明確列出納管品項,並訂定務實的推動時程。服裝、鞋類與家用紡織品應納入規範,床墊可能需要特別處理。政策制定者應避免將依法律規定使用後視為危險物品的產品一併納入,例如某些個人防護裝備與醫療器材。歐洲業界團體警告,若將這些物品混入一般紡織物流,可能造成污染,也可能與安全規範衝突。韓國可透過明確排除這些品項,並在必要時提供安全處理指引,預先避免這類問題。

由誰付費,以及如何付費

明確界定生產者身分至關重要。義務應適用於國內品牌商、將商品投放市場的進口商,以及透過電子商務直接寄送商品給韓國消費者的境外賣家。所有生產者都應向KECO登記、取得專屬生產者編號,並依產品類別申報數量。費用應有所差異,以獎勵良好的設計。高回收材料含量、單一纖維結構、更耐用且易於拆解的產品,應繳納較低費用。難以回收的品項,例如含彈性纖維的複雜混紡產品或厚重塗層產品,則應繳納較高費用。對於推動快速汰換的超大量銷售模式,也可要求較高額的費用。

費用收入應用於鄰里層級的分類收集、可辨識纖維混紡的分類能力、維修與再使用網絡,以及紡織品對紡織品回收投資。小型企業可能需要分階段納入或降低行政要求,避免負擔過重,同時仍公平地分擔成本。

技術與基礎設施

紡織品回收在技術上具有挑戰性。機械回收可處理部分棉與羊毛材料,但纖維會變短,品質也會下降。聚酯可透過機械方式從寶特瓶等乾淨材料中回收,製成新纖維;也可透過化學程序分解材料,再重新製成纖維。聚醯胺也有類似的回收潛力。彈性纖維與複雜混紡仍是重大障礙,而分類是回收流程的關鍵入口。現代化系統會使用近紅外線掃描器與數位產品資訊辨識材料成分,這需要更完善的標示,以及即將推出、儲存材料與保養資料的數位產品護照。投資者需要清楚的前景與穩定的需求,才會出資興建新廠。由生產者出資的合約若能確保供料並承諾採購回收纖維,就能降低投資風險並擴大規模。

透明、由政府主導的收集基礎體系

倡議人士希望建立由政府營運、資訊透明的收集制度,在由生產者出資的同時,維持公共服務監督。地方政府可將紡織品收集納入既有路線,或在公寓大樓與商業區增設回收箱。數位追蹤應涵蓋收集、分類、再使用與回收各階段的數量。慈善機構與二手商品業者可透過合約納入制度,訂定品質標準並保障國內再使用管道。隨著國內分類與回收能力提升,且資料顯示國內回收率改善,紡織品廢棄物出口應逐步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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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與消費者需要做出哪些改變

對品牌而言,最有力的改變從設計階段開始。減少難以大規模回收的混紡纖維,選用不妨礙再使用或回收的配件、染料與加工方式,並在服裝設計中納入耐用與易維修的特性。品牌應建立或加入回收舊衣制度,並將回收物納入全國收集網絡;分享產品數量與纖維成分資料,以利分類與回收;透過生產者責任組織有效且透明地履行義務;並簽訂長期協議採購回收纖維,確保新設廠房有穩定市場。

艾倫.麥克阿瑟基金會曾就循環紡織品政策向政府與品牌提供建議。該基金會強調,資金必須涵蓋實際成本,政策目標也必須明確。

資金至關重要,必須足以負擔管理所有廢棄紡織品的淨成本,而不只是市場價值高的品項。

消費者也能發揮作用。將紡織品分類交付收集,不要混入一般廢棄物;透過維修與轉售延長衣物壽命;減少購買,並在可行情況下選擇品質更好的產品。明確的收集規定與醒目的投放點,能讓民眾更容易參與。當收集與分類流程改善,更多物品就能在當地再使用,也有更多材料能回收製成新紡織品,而非用於填充物或抹布。

韓國政策時程與後續步驟

國會議員與環境部正在評估為期兩年的紡織品EPR試辦計畫。試辦可在數個都市與區域環境中測試定義、資料申報、費用水準及收集模式。早期里程碑可包括建立全國生產者登記名冊、要求大型生產者強制申報,以及設置第一批公共收集點。韓國可在此期間訂定收集、再使用與回收目標,之後再擴大至全國。若時程與歐洲安排接軌,將有助於出口商。若歐盟要求在法律生效後約30個月內建立由生產者出資的制度,銷往該市場的韓國企業就需要建立相應制度並準備相關資料。現在設立國內制度,可降低日後的法規遵循成本,並保障出口市場的進入資格。

政府高層應協調廢棄物管理、循環經濟、貿易與產業政策。KECO可管理登記名冊與資料,地方政府則可在生產者出資下負責收集。全國制度應保持透明、可受稽核,並設置公開儀表板追蹤數量與成效。最後,明確規劃減少低價值紡織品廢棄物出口,能展現該制度的目標是妥善處理韓國自身產生的廢棄物,而非將負擔轉嫁到別處。

重點整理

  • 韓國每年丟棄約40萬噸紡織品,回收率不到20%;快時尚每年供應約90萬噸服裝。
  • 國會議員與分析人員正推動生產者延伸責任、由政府主導的收集基礎體系,以及紡織品回收技術投資。
  • EPR要求生產者出資並組織收集、分類、再使用與回收,並可透過費用機制獎勵更好的產品設計。
  • 歐盟計畫在相關法律生效後30個月內建立由生產者出資的紡織品制度,涵蓋服裝、鞋類與家用紡織品,也適用於透過電子商務銷售的業者。
  • 出口至歐洲的業者將面臨生產者登記、各國收費及更多資料申報要求,因此韓國企業現在建立國內制度將有助益。
  • 韓國的政策設計選擇包括明確界定範圍、排除危險性個人防護裝備與醫療器材、公平設計費用,以及透過全國生產者登記名冊建立完善資料制度。
  • 分類收集與先進分類技術不可或缺,因為混紡纖維與加工處理會增加回收難度。
  • 為期兩年的EPR試辦計畫可測試定義、費用與收集模式;目標與資料系統到位後,即可迅速擴大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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