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規範引發不確定性
南韓力圖消除智慧型手機對課堂的干擾,計畫尚未上路就已遭遇重重波折。南韓準備於今年3月實施全國性學生校園手機禁令之際,教育官員正面臨一項意料之外的難題:各界普遍不清楚新規究竟該如何執行。教育部發布行政公告,說明擬修訂規範學生生活與行為的全國指引,但公告未能如立法者原先所望提供明確方向,反而讓校長與教師忙著解讀各種不同標準。
修訂後的《國民學校及中等教育法》於2025年8月經國會通過,旨在為限制校園智慧裝置使用建立一致的法律基礎。多數教育機構原本已採行某種形式的手機限制措施,這項立法則意在統一相關做法,並明確授權教育人員管理裝置使用。然而,教育部近期公告要求校長於8月31日前訂定具體規定,形成一段暫時的空窗期,各校行政主管必須在正式規則編定前自行決定過渡措施。
過渡期讓教育人員深感焦慮,擔心執法不一會削弱法律效力。過去對科技採取較寬鬆管理的學校,現在必須迅速建立更嚴格的規範;原本已有嚴格政策的學校,則必須確認做法符合新的法律標準。缺乏中央統一指引,使許多行政主管不確定是否有足夠資源建立裝置集中保管制度,或是否應只限制上課時段的使用。
韓國教師總聯合會發言人張勝赫警告,鄰近學校若採用不同執行標準,勢必引發學生與家長申訴。他反映教師界日益不滿,強調教育部應提出統一指引,積極協助學校避免困惑與申訴,而非讓各校獨自摸索複雜的管理規範。該組織自去年起便要求教育部訂定一致規定,認為各自為政會造成不公平的學習環境。
立法架構
即將實施的限制措施,代表南韓管理教育場域數位裝置的方式出現根本轉變。修訂後的法案將於3月新學年開始時生效,明確授權校長與教師對學生提出警告,並限制他們在課堂上使用智慧裝置。法案僅在範圍明確界定的情況下允許使用裝置:協助身心障礙或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學生、經教師核准用於特定教育目的,或因應真正的緊急狀況。
其中最重要的條文之一,是允許學校在整個上課日收取並保管學生的智慧裝置,實際上讓行政人員得以禁止學生在上課時段不只使用手機,也不得持有手機。這項收取權大幅擴張了學校對學生財物的管理權,將過去非正式的課堂管理方式轉變為獲法律認可的校方政策。教育部公告指出,學校可採取集中收取方式,要求學生到校時交出裝置;也可讓學生自行保管,但須保持關機並收妥。
法律訂定基本禁令,同時刻意保留彈性,以配合不同教育環境。學校可自行決定限制措施僅適用於正式授課時間,或延伸至午餐、下課及課間休息。這項裁量權原本是為尊重地方教育文化,如今卻成為執行混亂的主要來源。有些學校認為法律要求從上課鐘響到放學鐘響全程禁用,另一些則認為法律只是將既有的課堂限制明文化,不影響下課時間的規定。教育部允許校長在8月前訂定臨時規則,也使初期執行階段究竟應採用哪種標準更加模糊。
各校政策參差不齊
韓國教師總聯合會於2025年12月進行全面調查,呈現目前混亂的政策現況。研究人員訪查全國153所國小、國中與高中,發現雖然所有學校都禁止上課時使用手機,但對於能否持有手機及下課時間能否使用,規定差異甚大。受訪學校中,只有3.9%全面禁止學生持有手機;多數學校允許學生攜帶,但上課時須停止使用。
非上課時段的規定差異更大。調查顯示,85所學校、占受訪者的55.6%,允許學生在下課與午餐時間使用手機;另有68所學校、占44.4%,則禁止學生在整個上課日使用手機。裝置管理方式也大不相同,90所學校採集中收取,57所則讓學生自行保管。這份統計清楚呈現全國立法原本意在解決的政策分歧,但教育部的執行時程可能讓差異延續至下一學年。
教師的準備情況也為新制上路增添變數。教師總聯合會於11月底至12月初對全國約4,000名教育人員進行調查,59.7%表示學校已充分準備好執行智慧裝置禁令。然而,近三分之一、即32.6%的受訪者表示準備仍不充分。這項落差顯示,即使已有相關政策,法律在3月生效時,執行機制與教職員訓練仍可能不足。調查結果凸顯,亟需訂定標準化執行流程,確保各教育機構一致落實規定。
人權立場轉變
南韓積極推動收取學生裝置政策的法律基礎,來自國家人權委員會一項重大立場轉變。十多年來,委員會認為沒收學生手機違反憲法保障,尤其侵害行動自由與通訊自由,而這些權利都屬於追求幸福權的一部分。自2014年11月以來,委員會審查約300件與收取手機相關的申訴,一貫裁定宿舍規定及要求學生繳交裝置的校規侵犯人權。
2025年10月,委員會駁回一名全羅南道高中生提出的申訴。該生主張強制收取手機侵害個人自由。委員會以8票對2票決定駁回,認定手機相關衝突與違規事件對教師權威及學生受教權造成的損害,超過收取裝置所侵害的權利。委員會援引證據指出,過度沉迷智慧型手機的學生往往難以與同儕正常互動;若允許學生在下課時使用手機,可能引發衝突,嚴重侵害受教權。
這項裁決轉變為立法禁令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使學校得以推行裝置保管制度,而不必擔心遭遇人權訴訟。委員會援引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23年《全球教育監測報告》;報告建議限制智慧型手機使用,以避免干擾、學習退步及網路霸凌,並指出國際間日益形成共識,認為手機會妨礙教育成效。
國際趨勢
南韓加入日益增加的國家與地區行列,採取嚴格的校園手機限制措施;但不同之處在於,南韓是少數將相關措施納入全國立法的國家之一。澳洲近期擴大對青少年社群媒體使用的先行限制,荷蘭則實施禁令,研究顯示這有助提升學生專注力。法國目前在200所國中試辦智慧型手機禁令,並考慮擴大至全國;紐西蘭則立法全面禁止所有中小學使用手機。
美國推動校園免受干擾的行動也正迅速升溫。紐約州州長凱西.霍楚爾(Kathy Hochul)成功將全州K-12學校從早到晚的手機限制納入2026會計年度預算,使紐約成為實施此類全面限制措施的最大州。政策自2025年秋季生效,禁止學生在整個上課日未經許可使用可連網的個人裝置,包括午餐及自習時段,並編列1,350萬美元協助學校採購保管設備。
紐約州的執行模式
紐約州的做法,為南韓目前面臨的挑戰提供了參考。州政策要求各校制定個別的裝置保管計畫,同時規定學區須提供可靠方式,讓家長能在上課時間聯繫學生。豁免對象包括有醫療需求的學生、依個別化教育計畫(IEP)須使用裝置的學生,以及因翻譯服務或照顧家人等學業需求而須使用裝置的學生。
不過,紐約市官員已指出執行上有諸多複雜之處,與首爾目前浮現的疑慮如出一轍。教育總監梅莉莎.阿維萊斯-拉莫斯(Melissa Aviles-Ramos)承認,全市實施禁令面臨重大後勤障礙,並指出,從理想概念到落實執行,有時路途漫長。市府預算官員估計,實施成本為2,500萬美元,幾乎是州政府補助金額的兩倍,主要用於保管袋及管理收取制度所需的額外人力。
反對聲音:數位權利疑慮
儘管禁令獲得廣泛政治支持,民權倡議人士與學生代表仍提出強烈反對。左翼政黨進步黨(Jinbo Party)尤其積極表達異議,主張這項法律侵害學生的數位權利與受教權。黨方代表在正式聲明中表示,該措施阻礙青少年學習自主作出負責任的決定,也剝奪他們適應數位環境的機會。
部分學生也有類似疑慮。18歲高中生徐敏俊(Seo Min-joon)質疑,禁止上課時使用手機無法處理根本的成癮問題,因為學生仍會在通勤途中或晚上躺在床上使用手機。他認為應先教導學生其他活動,再實施禁令;單純沒收裝置,並沒有教會學生不用手機時可以做什麼。這種觀點重視自主而非限制,認為數位素養應透過引導式練習培養,而非絕對禁止。
共同民主黨議員高敏貞(Ko Min-jung)則提出程序上的異議,認為法律未將學生視為能夠自主管理的獨立個體。她主張,學校應鼓勵學生透過自治活動共同制定規則,而非由上而下施加限制。
課堂實證
禁令支持者援引愈來愈多的實證研究,指出手機使用與不良教育及心理健康結果有關。韓陽大學醫院一項涉及約5萬名青少年的研究發現,每天使用手機超過4小時的人,更可能出現心理健康問題,包括憂鬱、焦慮症、失眠及自殺念頭。健康保險審查評價院的數據顯示,過去4年間,未滿18歲者就診精神科的次數增加65%;僅2025年上半年,就約有25萬名學生接受治療。
國際研究也支持這些發現。南加州大學近期公布一項研究,調查約1,700名家長及364名13至17歲學生。結果顯示,76%的青少年支持某種形式的手機限制,但在全面禁用手機的學校,約三分之二的學生坦承自己白天仍會使用裝置。無論校規嚴格與否,學生每天在校使用手機的平均時間為1.5小時。不過,研究也發現,規定愈嚴格,教師回報的正面成效愈多。賓夕法尼亞大學教授安琪拉.達克沃斯(Angela Duckworth)指出,不允許學生將手機放在身邊、包括放在背包或後口袋的學校,學生對學業的專注度較高。
南韓教師也有類似經驗。近70%的教育人員表示,手機使用會造成課堂干擾;有些學生在教師限制使用手機時情緒失控,偶爾甚至出現言語辱罵或肢體衝突。韓國教師總聯合會支持這項法案,正是因為法案為限制手機使用提供更強而有力的法律依據,並處理教師過去沒收裝置時容易面臨家長申訴的處境。
重點整理
- 南韓全國性學生課堂手機禁令將於2026年3月生效;修訂後的《國民學校及中等教育法》於2025年8月通過。
- 各校須於2026年8月31日前訂定智慧裝置限制的具體規定;在期限前可由校長指示採行臨時規則。
- 法律僅在學生有身心障礙、經教師核准的教育用途或緊急情況下,允許使用裝置。
- 學校可在整個上課日收取並保管學生裝置;國家人權委員會已改變先前反對沒收裝置的立場,認定此做法可行。
- 各校現行政策差異甚大:受調查學校中,55.6%允許學生在下課時使用手機,44.4%禁止使用;只有3.9%全面禁止學生持有手機。
- 約32.6%的教師表示,學校尚未做好充分準備,以執行新限制措施。
- 這項禁令與紐約州、澳洲、荷蘭及法國的國際趨勢一致;但南韓採取全國立法,而非交由各校或學區自行制定政策,因此獨具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