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高等法院駁回芒特普萊森特煤礦擴建上訴,理由涉及海外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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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tralia High Court Rejects Mount Pleasant Coal Expansion Appeal Over Overseas Emissions

煤礦核准案聚焦海外排放的8.6億噸碳排

澳洲高等法院以3比2多數決,駁回MACH Energy針對芒特普萊森特煤礦擴建案提出的上訴。由於新南威爾斯州規劃主管機關未妥善考量旨在處理煤炭海外使用所產生排放的附帶條件,該擴建案核准仍屬無效。這項位於馬斯威爾布魯克附近的計畫,將把核准的年開採量從1,050萬噸提高至2,100萬噸,並把開採期限延長至2048年12月。

目錄
  1. 煤礦核准案聚焦海外排放的8.6億噸碳排
  2. 委員會於2022年核准的內容
  3. 為何計算排放還不夠
  4. 排放數字實際衡量的內容
  5. 營運管制措施未處理最大一類排放
  6. 爭議如何進入高等法院
  7. 就業與地方影響仍是爭議的一部分
  8. 另一條修改申請途徑使情況更加複雜
  9. 新南威爾斯州煤礦案為何受到天然氣業者關注
  10. 尚未裁定的事項
  11. 重點整理

本案的核心數字是預估8.6億噸的範疇三排放,主要來自出口煤炭燃燒。這些排放約占該計畫預估溫室氣體足跡的98%。法院認定,僅承認這些排放並不足夠:獨立規劃委員會還必須考量,是否能透過附帶條件,在實際可行的最大範圍內減少排放。

這項裁決被稱為高等法院首宗實質氣候變遷裁決,法院並下令公司負擔訴訟費用。裁決維持了丹曼—阿伯丁—馬斯威爾布魯克—斯康健康環境團體(Denman Aberdeen Muswellbrook Scone Healthy Environment Group,簡稱DAMSHEG)於2025年7月在新南威爾斯州上訴法院取得的結果。

這項裁決本身並未下令關閉現有礦場,也未禁止所有化石燃料擴建案。雖然原核准僅允許開採至2026年12月22日,MACH Energy表示,新南威爾斯州政府另於8月核發許可,允許礦場再營運六年。規模更大的擴建案仍是另一項待處理的核准問題。

這項區別攸關勞工、居民與投資人。判決阻止業者依賴遭質疑的擴建核准,但重新提出申請、營運許可及未來排放條件等問題,仍待後續法律與規劃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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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於2022年核准的內容

獨立規劃委員會於9月6日發布的2022年理由說明,核准芒特普萊森特最佳化計畫,但附帶若干條件。審查小組由主席Alice Clark、Chris Fell及Terry Bailey組成。

文件指出,這座既有露天礦場位於馬斯威爾布魯克西北方約3公里、阿伯丁南方約5公里處。MACH Energy於2016年買下礦場,並於2018年開始採礦。現行核准最初於1999年12月22日核發,截至2022年6月已歷經五次修改。

擴建計畫將加深部分採礦區,並允許在計畫期間開採約4.44億噸原煤,其中約4.06億噸超出先前核准量。原煤是指加工前開採出的煤,因此不應將這個數字視為最終出口煤量。

委員會認定,附帶條件核准符合公共利益,也符合《1979年環境規劃與評估法》。委員會並明確指出,若沒有附帶條件,預期的負面影響將足以構成拒絕核准的理由。因此,法律爭議在於附帶條件的審查是否涵蓋完整排放足跡,而不是委員會是否完全沒有考量環境影響。

為何計算排放還不夠

新南威爾斯州《資源州環境規劃政策》第2.20條要求審查溫室氣體排放是否已在實際可行的最大範圍內減少,也要求評估納入下游排放,並考量適用的州與國家政策、計畫及指引。

委員會表示,已考量包括範疇三在內的所有排放,且海外排放會計入消費國的排放清冊。高等法院多數法官認定,這並未履行另一項獨立義務,也就是考量可用來減少這些排放的附帶條件。

James Edelman法官說明,為何僅聚焦於礦場營運排放並不足夠:

委員會只著眼於該計畫2%的排放,卻未在理由說明中考量是否應施加附帶條件,以確保溫室氣體排放在實際可行的最大範圍內減少。

Gordon法官同樣區分國際排放核算與委員會的規劃職責:

無論如何分類,溫室氣體排放造成的影響都相同。

這項裁決要求主管機關考量附帶條件,但並未訂出普遍規定,要求出口排放的每一噸都必須抵換,也沒有規定未來核准案必須納入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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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數字實際衡量的內容

範疇一排放直接來自採礦活動,包括甲烷逸散與燃料使用。範疇二排放來自營運所購買電力的生產。範疇三則涵蓋與產品相關的其他排放,本案主要是煤炭最終燃燒所產生的排放。

委員會估計礦場全期範疇一排放為1,39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範疇二為217萬噸,範疇三則為8.6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是以共同單位表示不同溫室氣體暖化效應的方式。

將三類排放相加,總量為8.7607億噸。範疇三約占總量的98.2%,範疇一與範疇二合計為1,607萬噸,約占1.8%。這些數字說明,若僅加強管制礦場營運,大部分預估氣候足跡仍可能未納入所考量的附帶條件。

不同報告對燃燒排放的數字說法不一。有報告稱燃燒煤炭會造成超過8.7億噸排放;委員會的表格則將8.6億噸列為範疇三排放,三類排放合計為8.7607億噸。這些是不同的衡量方式,不應混為一談。

海外燃燒排放通常列入進口國的溫室氣體清冊,而非澳洲的清冊。法院認定的是另一個問題:新南威爾斯州主管機關核准開採計畫時必須考量什麼。排放清冊如何分配,並不能免除這項規劃義務。

營運管制措施未處理最大一類排放

2022年的核准納入《空氣品質與溫室氣體管理計畫》,目標是把直接排放強度降至低於申請案提出的水準。排放強度衡量的是每單位煤產量所造成的污染,而非礦場排放總量。

相關條件要求,範疇一排放強度應降至每噸原煤0.028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五年移動平均計算,並須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速達標,最遲不得晚於2034年。減排技術檢討須在計畫核准後12個月內完成,之後每三年檢討一次。

其他要求包括提高能源效率、為新購移動式柴油設備採用可行的減排技術,以及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使用再生能源或碳中和電力。委員會允許抵換超過規定減排水準的排放,但否決要求抵換整個計畫足跡。

這些措施主要針對礦場自身活動及外購電力。產量增加時,強度目標可以降低每噸排放,卻不一定減少排放總量。本案核准開採量將翻倍,而海外燃燒仍是排放的主要來源。

澳洲聯邦政府的《保障機制》也與上述規劃義務分開運作。納管設施的標準年度基線降幅為4.9%,並可透過取得額度達成規範。這套制度處理的是設施排放,並未涵蓋出口煤炭在海外燃燒所產生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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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如何進入高等法院

本案歷經多次核准與法院訴訟,居民團體主張,出口煤炭造成的氣候損害也會影響亨特地區。主要進程如下:

  • 1999年12月22日:核發芒特普萊森特開發案原始同意。
  • 2016年及2018年:MACH Energy收購礦場,並於其後開始採礦。
  • 2022年9月6日:獨立規劃委員會附帶條件核准最佳化計畫。
  • 2024年4月4日:Lock the Gate在規模更大的擴建案面臨法律挑戰之際,發布對芒特普萊森特另一項修改提案的疑慮。
  • 2025年7月:新南威爾斯州上訴法院裁定擴建案核准不成立,並將案件發回土地與環境法院。
  • 2026年8月:據MACH Energy表示,新南威爾斯州政府另核發許可,允許再營運六年。
  • 2026年10月:高等法院以3比2駁回MACH Energy的上訴。

代表居民團體的首席律師Anita O'Hart表示,這項裁決確認規劃主管機關必須處理計畫與其排放之間的因果關係:

高等法院已確認,規劃主管機關不能忽略計畫排放所形成的因果鏈。

DAMSHEG主席、退休科學教師Wendy Wales則將判決結果與團體主張的地方居民也會承受全球氣候損害相連結:

我們不能挖出煤炭、運往海外、看著它推動氣候變遷,然後假裝後果與我們無關,也不會影響我們。

就業與地方影響仍是爭議的一部分

委員會核准案是根據更廣泛的經濟與環境影響評估作成。預估馬斯威爾布魯克與上亨特地方政府區域平均可增加447個直接及間接全職當量工作機會,亨特河谷更廣泛區域可增加643個,新南威爾斯州其他地區則為444個。這些地理區域彼此重疊,地方區域包含在更廣泛的區域內,因此不應逕自將數字相加。

委員會也記錄,計畫可為新南威爾斯州帶來約14億澳元的增額直接附加價值效益,以淨現值衡量。這項計算是將未來效益折算為現值。委員會指出,由於煤價不確定、折現率不同,以及溫室氣體成本的歸算方法有爭議,因此對經濟評估的權重有所保留。

生物多樣性措施包括最多擾動475公頃原生植被,同時放棄在其他地區清除485公頃植被的許可。委員會要求取得生物多樣性抵換額度並制定管理計畫,認為剩餘影響可以抵換。

988份書面意見中,多數表示支持:72%支持申請、26%反對,另有2%提供意見。經濟與社會議題占意見主題的67%,空氣品質與排放占17%,氣候變遷占9%。

這些評估有助於理解原始核准的理由,但並未免除委員會考量排放條件的義務。法院裁決針對的是程序是否合法,而非由司法機關重新計算計畫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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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條修改申請途徑使情況更加複雜

芒特普萊森特的未來不只涉及最佳化計畫的核准。Lock the Gate於2024年4月4日發布的煤礦修改案分析指出,當時規模更大的計畫正面臨聯邦與新南威爾斯州法律挑戰,另有第7號修改提案。

該倡議組織表示,這項修改將增加5,700萬噸煤炭,使其所列總量達1.42億噸;組織另列出,受爭議的較大規模擴建案為1.92億噸。這些數字與委員會所列4.44億噸原煤不同,相關報告也未說明共同的衡量基準,因此無法有把握地調和這些數字。

Lock the Gate指出,至少17項新南威爾斯州煤礦擴建提案中,有9項採用修改申請途徑,由規劃部門而非獨立規劃委員會裁定。該組織認為,這降低了獨立審查與公眾參與程度。四項已公布排放估算的計畫,全期二氧化碳當量排放合計約3.24億噸。

該組織的報告比高等法院裁決早了兩年多,無法證明第7號修改案就是MACH Energy所稱於2026年8月取得的許可。但報告顯示,當時已有人透過多種核准途徑推動計畫,因此大型擴建案的法律地位,與依其他許可繼續營運是兩回事。

新南威爾斯州煤礦案為何受到天然氣業者關注

這項裁決的直接法律效力源自新南威爾斯州規劃法。墨爾本大學講師Liz Hicks表示,這限制了裁決對其他州自動產生的效力:

這項裁決依據新南威爾斯州法律作成,因此對其他州的直接效力有限,但全國各地的法院與決策者都會注意。

西澳洲財政廳長Rita Saffioti表示,州政府正在尋求緊急法律意見。Woodside總投資300億澳元的Browse計畫,預計每年生產逾1,100萬噸天然氣,目前仍由州與聯邦環境主管機關審查。西澳洲州長Roger Cook表示,這項裁決不代表該計畫會終止。

西澳洲礦產與能源商會執行長Aaron Morey警告,若限制澳洲計畫,投資可能轉往環境標準較低的國家。獨立油氣顧問Jeanette Roberts表示,核准後仍面臨法律挑戰,會增加投資人的不確定性。西澳洲保育委員會執行長Matt Roberts則主張,出口排放應納入環境評估。

澳洲保育基金會已就Browse計畫另行提起氣候訴訟。聯合國清潔、健康與永續環境權利特別報告員Astrid Puentes Riano預計以法庭之友身分參與,提供觀點,但不會成為主要訴訟當事人。

考量澳洲約占全球液化天然氣貿易量的五分之一,各界關注並不意外。不過,這項判決不會自動使Browse計畫失效,也不會推翻另一項將Woodside在布魯普半島設施的核准期限延長至2070年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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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裁定的事項

MACH Energy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但將檢視判決並採取可行措施,確保營運得以持續。新南威爾斯州州長Chris Minns表示,該公司仍透過委員會提出申請。目前尚未公布下一次聽證日期,也沒有重新作成裁定的期限。

聯邦工業部長Tim Ayres表示,裁決範圍限於新南威爾斯州法規及規劃主管機關的程序。墨爾本大學法學教授Jacqueline Peel則表示,要求礦場處理範疇三排放,仍可能改變其經濟效益:

如果開始要求礦場實際處理並為範疇三排放負責,還必須採取措施減少排放,那麼這座煤礦的經濟前景就會大不相同,不會再像現在一樣把範疇三排放當成別人的問題。

近期核准案可能面臨進一步司法審查,但法院尚未認定這些核准全部無效。挑戰是否成功,將視適用法律、主管機關的理由及其考量的附帶條件而定。

這項裁決也接續2024年英國最高法院的一項判決,該判決要求評估石油計畫產出最終使用所產生的排放;此外,國際法院於2025年7月發布的諮詢意見,也涉及各國在化石燃料生產方面的義務。這些裁決提供國際背景,但不會取代本案涉及的新南威爾斯州法規。

政治人物對這項判決的形容,從氣候勝利到指控司法越權都有。判決的即時要求則更為明確:新南威爾斯州主管機關不能以海外排放的核算方式,取代對核准條件如何減少眼前計畫排放的考量。

重點整理

  • 高等法院以3比2多數決駁回MACH Energy的上訴,並下令其負擔訴訟費用。
  • 受質疑的擴建案將使核准年開採量翻倍至2,100萬噸,並將開採期限延長至2048年12月。
  • 委員會估計該計畫將產生8.6億噸範疇三排放,約占總排放足跡的98%。
  • 即使煤炭在海外燃燒,新南威爾斯州規劃主管機關仍須考量處理相關排放的附帶條件。
  • MACH Energy表示,另一項8月核發的許可允許礦場再營運六年,因此這項裁決並非立即下令關閉礦場。
  • 這項判決直接解釋新南威爾斯州法律;對其他州及其他核准案的影響仍須個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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