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連環氰化物殺人案:針對沙拉叻・朗西烏塔蓬的證據、判決與未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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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iland's Cyanide Murders: The Evidence, Verdicts and Unresolved Cases Against Sararat Rangsiwuthaporn

河岸命案揭開範圍更廣的調查

2024年11月20日,泰國刑事法院判處沙拉叻・朗西烏塔蓬死刑,罪名是殺害32歲友人西里蓬・坎翁。西里蓬在叻丕府班蓬縣湄公河畔參加放生活動時倒地身亡。法院認定沙拉叻犯下預謀殺人、搶劫及在食物中摻入有害物質等罪。西里蓬遭竊物品價值約15萬泰銖。

目錄
  1. 河岸命案揭開範圍更廣的調查
  2. 西里蓬的家人為何不接受心臟病發的說法
  3. 從自身症狀察覺異狀的倖存者
  4. 借貸與儲蓄會串起各案
  5. 家屬質疑被列為自然死亡的命案
  6. 調查人員如何拼湊證據
  7. 首宗判決裁定了什麼
  8. 另14宗案件與互相矛盾的時間線
  9. 無罪判決顯示每宗訴訟都須獨立審理
  10. 重點

這是涉及14人死亡、另有一人被控企圖殺害的15起訴訟中,首宗宣判有罪的案件。警方透過友誼、借貸和儲蓄會等關係串連各案,調查數個府的命案,追查時間最早回溯至2015年。沙拉叻又名艾姆或艾姆(Aem或Am),否認所有指控。

這起最初被認為是心臟病發的死亡案件,後來演變成一場調查,涉及第二次驗屍、監視器畫面、銀行轉帳,以及調查人員稱有助追查氰化物來源的送貨照片。沙拉叻於2023年4月25日遭逮捕後,曾對早前命案存疑的家屬陸續出面。

各案的法律結果並不一致。法院除了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也在數起案件中因證據不足以證明有罪而判沙拉叻無罪。報導所載日期和判刑細節也有出入,因此有必要區分首宗確定的有罪判決與後續關於其他個別審理程序的報導。

關鍵在於,警方提出的串連15人的推論,與證明每一項個別罪名所需的證據,是兩回事。西里蓬案確立沙拉叻須為她的死負刑事責任,但不會因此自動證明她須為其他所有調查中的死亡案件負責。

西里蓬的家人為何不接受心臟病發的說法

2023年4月14日,家人暱稱她為小蓋(Koy)的西里蓬告訴母親,她當晚會回家,帶母親去購物。她卻在曼谷以西約80公里的河岸身亡。她當天與沙拉叻同行,到河邊放生,參加佛教積福儀式。

家人注意到的不只是這名健康年輕女子突然死亡。她的兩支手機都已關機,包包和其他物品也不見了。她的姊姊妮帕婉・坎翁表示,家人起初很難說服當地警方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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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調查人員、也是西里蓬朋友的拉披・占南魯,協助家屬向素拉切・哈克攀反映疑慮。素拉切於2022年至2024年擔任副警察總長。拉披說明,失竊物品讓最初的解釋難以成立。

心臟病發不會讓個人物品消失。

第二次更詳細的驗屍發現氰化物。監視器畫面也顯示,西里蓬在碼頭時有沙拉叻陪同。根據檢方說法,西里蓬吃下含氰化物的食物、喝了含氰化物的水後倒地,沙拉叻沒有伸出援手,反而拿走她的物品。

2024年11月判決出爐後,西里蓬的母親通品・基亞查納西里在法院外拿著女兒的照片,談到這項判決。

妳得到公道了,孩子。今天,世上有了公道。

從自身症狀察覺異狀的倖存者

康蒂瑪・培薩(暱稱普拉)從一起警方後來以企圖殺人方向調查的事件中倖存。她認識沙拉叻約10年。兩人的丈夫都曾是警察學院同班同學;沙拉叻當時已離婚。兩家人平時常互相走訪。

普拉表示,她喝下沙拉叻給她治咳嗽的草藥後,不到10分鐘就嚴重不適。她呼吸困難,打電話叫救護車,雙手愈來愈僵硬,之後失去意識。她在醫院醒來後,丈夫告訴她,她的心臟曾停止跳動。

警方認定的15名對象中,普拉是唯一的倖存者。她描述當時呼吸困難的情況。

但不管我怎麼努力呼吸,還是吸不到氣。

當時她以為自己是過敏。沙拉叻曾到醫院探望她,看似十分關心。兩個月後,也就是2022年11月,家人談到減重時,沙拉叻帶了減肥藥到普拉家中。普拉沒有服用。

西里蓬遭氰化物毒害的消息傳出後,普拉才把自己的病況與氰化物暴露症狀連結起來。她也提到兩人之間的金錢往來:她曾借給沙拉叻25萬泰銖,期限一個月,之後因需要支付車款而要求對方全數還款。

普拉倖存,讓調查人員取得一名能描述病況及案發前人際關係的當事人證詞。但這些證詞仍須與涉及死亡案件的證據分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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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與儲蓄會串起各案

調查人員確認出幾種金錢往來關係:參加沙拉叻組織的儲蓄會者、直接借錢給她的朋友,以及提供資金讓她轉借或投資他處的人。據西里蓬的姊姊說,西里蓬曾轉帳30萬泰銖給沙拉叻投資。

這類儲蓄會由成員定期集資。參與者可以從基金借款,按約定利率付息,還款期間仍照常繳納原定款項。對部分成員而言,利息可帶來額外收入。這種安排高度仰賴成員相信其他參與者會履行承諾。

國立發展行政學院經濟學教授披里亞・蓬披魯談到泰國參與此類儲蓄會的人數規模。

據估計,數百萬泰國人參加合會,流通資金估計達數十億泰銖。

警方指控沙拉叻因債務和賭博而犯案。2023年5月,素拉切提到她積欠大筆信用卡債務。他後來也談到一起據稱發生在她往返北碧府與佛統府途中、她在賭場輸掉1,000萬泰銖的事件。

這些金額反映出不同金錢往來的規模。另一名疑似受害者蘇叻・托拉帕曾先後借給沙拉叻5萬及1萬泰銖,合計6萬泰銖。西里蓬轉帳的30萬泰銖是這筆金額的5倍。據報導的賭博損失遠高於上述任何一筆借款,但單憑這些數字,無法證明特定款項究竟如何支用。

財務困境或可解釋警方指稱的犯案動機,但本身並不能證明殺人罪。每宗訴訟都需要提出證據,證明被告與投毒行為及特定受害者有關。

家屬質疑被列為自然死亡的命案

在莫達漢府,暱稱寧姆(Nim)的薩維翠・布斯里叻於2020年11月產子後不久死亡。她的丈夫尼提蓬・努吉當時在約650公里外的曼谷工作,因多次打電話都無人接聽,便透過視訊聯絡他們5歲的兒子。

孩子把鏡頭轉向母親,她俯臥在床墊上。尼提蓬起初以為她在睡覺。另一次視訊中,他看到妻子仍維持同樣姿勢,便請鄰居前往查看。他們剛出生的女兒就在附近。

尼提蓬回憶發現妻子死亡時,也提到嬰兒就在她身邊。

寧姆被發現死在床上,女兒當時就在幾呎外睡覺。

寧姆曾加入沙拉叻參與的線上儲蓄會,希望增加收入。報導對她的年齡說法不一,有40歲或41歲兩種說法。她的死最初被列為自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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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比(Bee)的蘇叻35歲,曾是沙拉叻的同學。他的兄弟質疑他在北碧府突然死亡,並找到有關借錢給沙拉叻的訊息。這起死亡同樣被列為自然死亡。

各報導記載的時間線不一:家屬說法將蘇叻的死亡時間列為2021年1月,後來的案件清單則記為2021年3月6日。若沒有原始案卷,無法釐清這項差異。兩種說法都描述了突然死亡,以及同一段金錢往來。

另一項調查涉及蒙塔提・考因,她從海外返泰後死亡。她的母親表示,沙拉叻到機場接她,她幾小時後便身亡。2023年5月的報導稱這起死亡發生在7年前,後來的清單則列為2015年7月7日。這些日期也無法完全吻合。

調查人員如何拼湊證據

調查結合毒物檢驗、監視器畫面、金融紀錄和證詞。2023年5月,警察總長丹隆薩・基迪巴帕表示,沒有目擊者看見沙拉叻把氰化物放進食物或水中,但調查人員認為,間接證據和鑑識證據已足以提起公訴。

間接證據不會直接記錄被指稱的行為,而是透過購買、通訊、轉帳和行蹤等事實串起事件。其證明力取決於這些事實能否可靠地證明個別案件中的責任。

拉披描述一張送貨照片,畫面顯示有人在沙拉叻的豐田Fortuner旁交付氰化物。排檔桿旁可見一個粉紅色的Hello Kitty小包。他表示,調查人員後來查扣該包,並找到一個瓶子,瓶身登記號碼可確認進口商。警方也表示,沙拉叻透過他人訂購氰化物,而非用自己的名字購買。

氰化物會使細胞無法正常利用氧氣,可能迅速造成呼吸困難、失去意識和心臟停止。氰化物也有合法工業用途,包括金屬電鍍和黃金加工,因此,持有氰化物的證據仍須與非法使用行為連結。

西里蓬案顯示,透過針對性的鑑識檢驗可以驗出氰化物。最初的心臟病發說法描述的是表面上的生理事件,後續毒物檢驗則提供了死因證據。這項區別幫助調查人員重新檢視先前看似互不相關的死亡案件。

首宗判決裁定了什麼

2024年11月20日,法院就殺害西里蓬一案判處沙拉叻死刑。她的前夫、前警察中校威吞・朗西烏塔蓬,以及律師塔妮查・艾克素旺瓦,也因協助隱匿證據或協助她逃避刑罰而遭判刑。

報導一致指出,威吞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但對塔妮查的刑期說法不一。一篇報導稱兩人原先都被判刑2年,後因提供有用證詞而減為1年4個月;其他報導,包括後續訴訟的報導,則稱律師刑期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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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金額的報導也不一致。一篇報導稱,三名被告被命令合計賠償西里蓬家屬240萬泰銖;另一篇則稱法院命令沙拉叻賠償200萬泰銖。兩者或許分別指不同的賠償責任,但目前無從確認,因此不應將這些數字視為可互換的金額。

訴訟期間,威吞的處境曾有變化。2023年5月,佛統府法院暫時釋放他,理由是調查人員當時尚未找到證據,證明他與被指控的犯罪有關。警方當時說,他面臨涉及贓物和偽造公文書的指控。這次先前的釋放,並非後來隱匿證據案件的最終裁定。

2024年11月26日,塔妮查以與沙拉叻對辯護策略意見不合,且已完成一審法院階段的工作為由,申請退出辯護。在首宗案件判決前,她曾質疑警方的推論,並爭辯氰化物中毒的證據是否足以證明毒物由沙拉叻提供。

另14宗案件與互相矛盾的時間線

2024年11月26日,調查人員將另外14宗案件的卷宗移交檢察官。由警察總長助理塔納育・烏提查塔蒙率領的移交作業,有中央及地方警方調查人員參與。刑事犯罪鎮壓司副司令阿內克・陶素帕表示,他認為證據足以提起公訴。

各卷宗的規模差異很大。普拉案卷有6冊、共2,821頁;普薩迪・桑汶米案卷則有8冊、共3,479頁。儘管有一篇報導稱這次移交涉及14起死亡案件,但該報導自己的名單也列入了倖存者普拉。

刑事訴訟廳廳長山猜・占蓬表示,檢察官會逐案分派並審查。他提醒,首宗判決對其他案件的影響,必須分別考量。

  • 2023年4月14日:西里蓬與沙拉叻前往叻丕府湄公河後死亡。
  • 2023年4月25日:警方在曼谷逮捕沙拉叻。
  • 2023年5月4日:警方公開說明15名疑似受害者,包括14名死者和一名倖存者。
  • 2024年11月20日:刑事法院就殺害西里蓬一案作出首宗死刑判決。
  • 2024年11月26日:調查人員再向檢察官提交14宗案件卷宗。

後續報導無法合併成單一且可靠的最新進展。一篇9月22日的報導未註明年份,記載有3項死刑判決、2項無期徒刑判決及3項無罪判決。另一篇明確標示日期為2026年8月25日的回顧文章則稱已有7項判決:2項死刑、2項無期徒刑及3項無罪判決。該文指出,達里妮・德普塔維案的死刑判決是第七項判決。

後一篇回顧文章將數項裁決列於2026年,9月的報導則記載了不同的總數。這些日期與數字應分開呈現,不應逕自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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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判決顯示每宗訴訟都須獨立審理

有日期的回顧文章記載,涉及妮塔婭・考布布帕、羅查琳・尼勒伊和蒙塔提・考因的案件均判無罪。文章稱,原因是缺乏證據將沙拉叻與被指稱的投毒、持有氰化物或犯罪動機連結起來。文章也指出,羅查琳案中的死者已償還債務,並取回抵押的車輛。

這些結果突顯調查疑點與足以定罪的證明之間有所區別。警方認為案件有反覆出現的模式,不能取代在每宗訴訟中證明被告責任的證據。

宋德昭帕亞精神醫學研究所副所長威紐・查努庫也提醒,不應把債務視為反覆暴力行為的完整解釋。他照護犯下暴力行為、包括殺人罪的精神科病患,已有20多年經驗。

有人有財務問題,嚴重到會殺害他人,而且一再犯案,不能只用財務因素來解釋。否則,所有欠債的人都會殺人。

他的談話並未對沙拉叻作出任何診斷,而是質疑財務問題是否足以單獨解釋調查人員所指稱的行為。

9月22日的報導稱,寧姆與蘇叻的案件尚未開庭,並指出普拉企圖殺人案下一次開庭日期為11月25日,但未說明年份。該報導與後來的回顧文章都沒有交代普拉案的結果,也未提供完整的上訴程序紀錄。被判死刑也不代表已執行死刑:據報導,泰國自2009年底以來只在2018年執行過一次死刑。

重點

  • 沙拉叻・朗西烏塔蓬於2024年11月20日因殺害西里蓬・坎翁,首度被判處死刑。
  • 警方確認15名疑似受害者,包括14名死者和一名倖存者康蒂瑪・培薩。
  • 第二次驗屍驗出氰化物、監視器畫面、金融紀錄和送貨證據,助調查範圍擴大。
  • 調查人員於2024年11月26日再向檢察官提交14宗案件卷宗。
  • 其他案件已有定罪及無罪判決,每宗案件都須分別提出證據。
  • 各報導對後續判決總數、部分日期、律師刑期和賠償金額說法不一。
  • 倖存者案件據報將於11月25日開庭,但報導未註明年份,本文也無法確認案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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