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重啟核電須符合三項條件
台灣總統賴清德支持專業評估恢復核能發電,並提出三項條件:反應爐安全、核廢料處置方案及社會共識。他發表這番談話之際,台灣電力公司正準備進行檢查,未來可能讓屏東縣馬鞍山核能發電廠恢復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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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在2026年10月16日播出的財經節目主持人余庭豪專訪中表示,台灣應保留所有能源選項,不應基於意識形態排除任何能源。他也說,環境永續應優先於眼前利益。
後續步驟比單純的政治辯論更為具體。9月24日,核能安全委員會在三輪審查、收到589項意見後,核准台電的馬鞍山核電廠重啟計畫。台電接下來必須完成設備老化、輻射及耐震等檢查,再送交主管機關進一步審查及檢查。
經濟部長龔明鑫指出,最早可能於2028年重啟。核安會尚未訂定日期。是否須另行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的爭議,也可能影響許可程序。
賴清德將社會共識與技術審查並列為重啟條件。談到安全與核廢料問題獲得處理後政府將如何行動時,總統表示:
有共識就重啟;如果沒有,當然就等待先進核能。
這番表態為台灣重返核能發電開啟一條可能途徑,距離台灣關閉最後一座運轉中的反應爐還不到兩年。電力規劃也因此成為賴清德推動人工智慧、產業成長與貿易布局的核心課題。
台灣如何走到這個轉折點
民主進步黨2016年執政後,將非核家園列為核心政策。賴清德於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擔任行政院長期間,支持擴大天然氣發電,並反對延長運轉中核電廠的使用年限。
馬鞍山核電廠二號機於2025年5月17日停止運轉,完成核電除役。台灣最後一座反應爐停機,結束近半世紀的核能發電,但電力成本、燃料進口及氣候目標等爭論仍未解決。
以下重要事件說明政府如何從關廠走向考慮重啟:
- 2016年:民進黨開始推動非核家園政策。
- 2018年:選民在公投中以59%對41%否決核電除役條文。
- 2025年5月17日:馬鞍山核電廠二號機停止發電。
- 2025年8月23日:重啟馬鞍山核電廠公投未達法定通過門檻。
- 2026年3月:台電向核能安全委員會提交馬鞍山重啟計畫。
- 2026年9月24日:核安會核准計畫,檢查及其他準備工作得以推進。
- 2026年11月28日:另一項核能政策公投預定與地方選舉同日舉行。
賴清德以用電需求變化、歐洲碳排規範及地緣政治風險為由,為重新評估核能辯護。今年3月,他表示,評估重啟核電可與支持風電、太陽能、小水力及氫能並行。
台電在恢復發電前必須完成的工作
經濟部與台電評估,第二、第三核能發電廠具備推動重啟的條件。馬鞍山核電廠是第三核能發電廠。經核准的計畫列出必須完成的工作,主管機關完成審查後,才會考慮是否准許恢復發電。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規定,執照屆期後申請恢復運轉的業者,必須取得換發執照。新執照期限最長可達20年。台電必須提交安全相關文件、完成檢查並接受主管機關查核。
環保團體估計,核安會下次審查前的作業可能需要兩至五年。他們的估計與經濟部長所說最早重啟時間,反映的是對檢查及修繕進度的不同預期。
對用電者而言,實際問題在於時程:台灣在作業期間仍須持續供電給家庭、工廠及資料中心。評估期間,電力系統也會持續變化,重啟核電將納入這個不斷轉變的系統。
環境審查為何可能引發法律爭議
環境部表示,現行規定未要求核電廠延長運轉年限時另行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環保團體則主張,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核電廠運轉執照屆期後換發執照時,必須辦理環評。
環境影響評估旨在檢視擬議活動可能對民眾及周遭環境造成的影響。爭議在於,既有反應爐重啟時,是否須在核安主管機關進行安全審查之外,另行依法律辦理環評。
環評相關規則第29條明文涵蓋興建核電廠、增建機組及除役,卻未提及執照換發。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林健彥主張,《環境影響評估法》第5條涵蓋核能發展,申請換發執照依現行法律也須納入考量。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高銘志以亞泥礦權訴訟為例。法院撤銷一項未依法取得原住民族諮商及同意便核准的展延案。高銘志認為,此案支持將展延視為新的行政決定,並依當時適用的法律辦理評估。
高銘志也指出,核電許可程序中的環境檢查,與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辦理的環評,適用不同法律程序。他預期,許可核發後可能會有人提起訴訟。環境部可釐清相關規定,核安會則可依執照審查規定要求補充文件。
社會支持既有數字門檻,也有地方層面
2025年8月公投中,434萬票支持重啟馬鞍山核電廠,151萬票反對。公投案須獲全台2,002萬名有投票權人至少四分之一支持,約為501萬人。支持票數距門檻約差66.5萬票。
若以支持與反對票數計算,約74%的投票者支持重啟核電廠。公投未通過,是因為通過門檻以全體有投票權人為基準,而非僅計算實際投票者。
11月28日的公投將詢問政府是否應以核能振興經濟,並廢除非核家園政策。公投結果不會約束核能安全委員會;核能設施許可仍由該會負責決定。
受核廢料貯存及緊急應變規劃影響的社區,也有自身的顧慮。反核團體表示,政府尚未說明最終處置方案,並警告重啟核電將增加受影響社區須承擔的核廢料。
9月29日,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及另外32個團體呼籲,讓地質學家、地震專家及急診醫學專家參與安全審查。因此,賴清德所說的共識不只是計算選票,也包括處理特定地區居民承受的風險。
AI用電需求遇上化石燃料主導的電力系統
台灣2025年有47.8%的電力來自天然氣,35.4%來自燃煤,合計83.2%。再生能源占13.1%;核能則在最後一座反應爐停機前的數月間供應1.1%的電力。
賴清德在10月的專訪中表示,電力規劃已納入經濟成長、運算中心及先進運算需求。他說,台灣可維持穩定供電至2035年,將他先前承諾不靠核能供電至2032年的期限再往後延長。
總統表示,目前備用容量約為20%,發電量約42至45吉瓦。吉瓦是特定時點的電力功率;一天內發出的電量則以吉瓦小時衡量。備用容量是可供應超出需求的發電能力,當用電量上升或設備無法運作時,可作為緩衝。
賴清德表示,台灣目標在2040年前建置約1吉瓦的本土運算能力,不包括外商建置的產能。他估計,這種規模的運算中心價值約400億美元。
這些數字呈現產業規劃與電力投資的關聯。1吉瓦設施約相當於賴清德所述42至45吉瓦的2.2%至2.4%。實際用電需求取決於設施的運作方式,而設置地點則會決定電網哪些部分須承載這些負載。
再生能源仍是核心,各方目標並不相同
賴清德希望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從約13%提高至2035年的30%以上。以2025年的13.1%計算,若要達到30%,須增加16.9個百分點,並使占比超過目前的兩倍。若總用電量成長,再生能源發電量還必須增加得更快。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總監趙家緯主張採取更積極的方案。他估計,廣泛設置屋頂太陽能板可讓再生能源在2035年供應60%的電力,能源自給率則可達約25%。
國立清華大學核子工程與科學研究所所長葉宗光支持結合再生能源與核能發電。他估計,若既有四座核電廠全部運轉,可供應總用電需求的18%至19%;較新型核能技術則可能再增加約10%。他的主張範圍比政府目前準備重啟的計畫更廣。
太陽能製造商也在政策辯論之外,持續提升能源轉換效率。工業技術研究院與業者組成隧穿氧化層鈍化接點(TBC)太陽能技術聯盟,加速推動背面金屬接點電池的商業化。將接點移至背面,可讓正面保留更多面積接收陽光,有助提升轉換效率並降低成本。
對再生能源業者而言,投資確定性同樣重要。趙家緯警告,政府重新關注核能可能削弱再生能源投資信心。賴清德的立場則是兩種能源都能並行發展。
小型反應爐的時程不同
台灣的先進核能討論涵蓋小型模組化反應爐、微型模組化反應爐及核融合。小型模組化反應爐與傳統反應爐一樣,透過核分裂使原子分裂並釋放能量。每部機組的發電量通常不超過300百萬瓦,仍會產生放射性廢棄物。
葉宗光認為,小型反應爐可直接供電給工業區,減輕台電電網的負擔。支持者也指出,部分設計採用自然循環冷卻,可在緊急情況下維持冷卻。反核團體則持續質疑相關安全說法及核廢料處置安排。
部分學者預期,小型及微型模組化技術將在2030年後成熟並具備商業部署條件。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估計,台灣最早可能在2035年取得首批小型模組化反應爐發電。
高銘志提出另一項問題:台灣法律架構假設台電是核能設施營運者,並將責任歸於營運者,私人企業可能難以承擔。因此,要在資料中心或半導體廠旁部署反應爐,除了技術之外,也須決定監管方式及責任歸屬。
能源安全不只關乎發電容量充足
台灣2024年有95.8%的能源仰賴進口。這種依賴使燃料供應及航運路線也成為電力規劃的一部分,與發電成本及碳排放同樣重要。
賴清德也以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為由,說明重新檢視能源組合的必要性。該機制對涵蓋範圍內的進口產品課徵碳成本,促使受影響製造商減少生產相關排放。
葉宗光認為,核能可提供穩定電力,並與再生能源搭配。趙家緯則主張,本土再生能源資源更有助於降低對進口能源的依賴。
民主、社會與新興科技研究所能源韌性研究小組召集人盧采瑩關注的是系統在受干擾時如何運作。她指出,大型核能設施在衝突期間較為脆弱,停電後也必須迅速恢復供電。她提出的措施包括增加可脫離主電網獨立運作的發電設備、再生能源設施及儲能設備。
對居民及企業而言,這些選擇會影響日常電費,也會影響緊急情況後的復原。興建足夠的電廠能確保供電;強化電網並將發電設施分散至不同地點,則有助於在部分系統故障時,仍能把電力送到用戶端。
AI投資與貿易擴大能源議題的影響
賴清德談論能源之際,也提出擴大AI應用範圍的計畫,不再局限於半導體及伺服器業者。政府計畫在八年內投入新台幣1,000億元,協助微型、中小型企業轉型,並鼓勵大型企業帶動小型供應商加入科技生產網絡。
台灣目標在2040年前成為全球AI素養最高的五個國家之一,協助至少100萬家中小型企業導入AI,並培育至少50萬名AI專業人才。賴清德表示,相關發展應遵循今年1月施行的《人工智慧基本法》,保障人類自主權、隱私、資訊安全、公平、透明及課責。
總統也承認,重複投資及需求減弱可能帶來風險。他表示,應檢視公部門支持的投資是否具備效益及效率,後續補助則視成果而定。
貿易又增添一層考量。賴清德表示,台灣將爭取維持談妥的15%美國對等關稅,且不與一般最惠國稅率疊加,同時關注美國301條款調查。他也提到優惠的232條款待遇,以及因強迫勞動調查而產生的10%關稅,該關稅同樣不與一般稅率疊加。針對結構性產能過剩的調查則仍未有結果。
賴清德預期,台灣2026年出口額將達9,000億美元,美國將是最大市場。他的產業規劃與穩定、潔淨電力供應相互連結。台灣目前面臨的決策包括哪些計畫能提供所需電力、何時能投入運轉,以及如何分攤相關成本與風險。
重點摘要
- 賴清德支持評估重啟核電,前提是符合安全、核廢料處置及社會共識等條件。
- 台電必須完成檢查並接受主管機關進一步審查,馬鞍山核電廠才能恢復發電。
- 經濟部長指出最早可能於2028年重啟;主管機關尚未訂定日期。
- 環評規定是否適用的爭議可能影響核電許可程序。
- 核能政策公投預定於2026年11月28日舉行。
- 2025年天然氣與燃煤供應台灣83.2%的電力;再生能源占13.1%。
- 賴清德設定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於2035年達到至少30%的目標,並表示電力規劃已納入未來AI用電需求。
- 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指出,台灣最快可能於2035年取得小型模組化反應爐發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