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員獲權下令預防性羈押
開伯爾-普赫圖赫瓦省省長費薩爾・卡里姆・孔迪已授權全省副專員依據《1960年西巴基斯坦公共秩序維護條例》第3(1)條,下令逮捕及預防性羈押。這項措施將影響人身自由的決定交由地方行政首長掌握;緊急狀態與省長治理已於2026年10月11日實施。
孔迪在週三與各區專員及副專員舉行安全會議後宣布授權。這項於10月22日報導的決定,正值武裝分子暴力升高、省政府失去行政權,以及巴基斯坦正義運動(PTI)要求釋放創黨人、前總理伊姆蘭・汗而引發對峙之際。
預防性羈押是指當局認為某人可能危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時,將其拘留。其目的在於防止預期中的行為,而非在刑事定罪後施以懲罰。對居民而言,實際變化是地方官員現在可在獲授權限內決定是否羈押。
孔迪在X平台貼文中說明決策時表示:
鑑於目前的治安情勢,我已將《1960年西巴基斯坦公共秩序維護條例》(MPO)第3(1)條所賦予的權力,授予開伯爾-普赫圖赫瓦全省副專員,以確保能在地方層級及時有效採取預防措施、減少行政延誤,並加強與執法機關的協調。
省長也指示官員嚴格依照憲法與法律行事。他的宣布再度引發外界關注白沙瓦高等法院2024年5月的一項判決。該判決撤銷班努與卡拉克副專員發布的羈押令,理由是當局未提出支持羈押的證據。
條例授予的權力
省政府公布的公共秩序條例規定,若政府認定逮捕及羈押是防止危害公共安全或維護公共秩序行為所必要,即可下令逮捕及羈押。第3(1)條規定,決定必須以書面命令作成。
同一條文也允許政府反覆延長羈押,每次延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此限制適用於每次延長;若政府認為基於所述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理由有其必要,條文允許再次延長。
第3條也訂有移送程序。依第(2)款,獲授權的政府公務員若認為其管轄區內有人已經、正在或即將從事危害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的行為,必須將此事移送政府。依第(4)款,政府可以駁回移送,或發布逮捕與羈押命令。
這項區別在地方層級具有實際影響。移送疑似威脅案件的官員,是請另一機關作出決定;獲授予第3(1)條權力的官員,則可在授權範圍內自行決定是否羈押。孔迪表示,縮短行政程序將有助官員更迅速應對。
權力如何下放至地方層級
第26條提供授權的法律機制。該條允許政府以書面命令授權政府公務員在其管轄範圍內行使第3(1)條權力,並受命令中所列限制約束。
省長的宣布列出獲授權的副專員,以及他們可行使的條文權力。宣布中未披露書面授權所附的具體限制。這些條件至關重要,因為它們界定各官員權限的範圍。
現負責監督省級行政事務的省長孔迪,明確指示官員如何行使權力:
絕不可濫用這些權力。
他也表示自己的首要任務是:
維護人民的和平、安全與保護,始終是我的首要任務。
對地方官員而言,迅速作出決定,也代表必須說明為何應羈押特定人士。2024年的法院判決具體說明,法官審查此類命令時要求當局提出哪些證據與理由。
法院判決已訂下嚴格標準
白沙瓦高等法院班努分院審理了班努與卡拉克副專員發布的羈押令,案件編號為W.P. No. 293-B/2023及相關聲請。法院於5月2日宣判的2024年5月判決,撤銷了這些命令。
法官認定,當局僅提出第3條通知的副本,卻沒有提供支持羈押聲請人的任何資料。法院指出,羈押理由含糊不清、未具體明確,並認定無論從事實或法律角度,這些命令都無法成立。
班努的命令提到,有人據稱因政治分歧而舉行反政府及反國家的抗議、遊行與集會。卡拉克一項涉及前國民議會議員沙希德・卡塔克的命令,則提到他隸屬PTI、據稱鼓動封鎖道路,以及發表針對安全機構與行政官員的言論。
法院審查官員是否有足夠資料支持上述指控及羈押決定,並認定官員未能證明依法行使權力所需的事實依據。
判決指出,官員的判斷必須有所限制。決定必須合理,且官員必須有足夠資料作為依據。這為地方行政首長訂下實務標準:指出造成威脅的行為、評估支持資料,並在法律範圍內作出有理據的決定。
人身自由保障仍是核心
2024年判決提及巴基斯坦憲法第9條,該條保障生命與自由,除非依照法律,否則不得剝奪。法院也審視了涉及逮捕與羈押保障措施的第10條。
法院說明,一般逮捕保障包括告知逮捕理由、取得律師協助,以及在24小時內送交治安法官。預防性羈押則適用第10(3)至(8)條另訂的憲法架構,當中設有一般保障措施的例外。
因此,司法審查對依據條例遭羈押者尤其重要。在班努與卡拉克案件中,法官要求當局提出決策依據,並在缺乏依據時撤銷命令。
法院也表示,執行預防性羈押法律的政府必須審慎行事,並尊重權力所受的法律限制。對面臨羈押令的家庭而言,行政機關記錄的羈押理由及其支持資料,可能成為法院訴訟的核心爭點。
緊急治理與PTI對峙
總統阿西夫・阿里・札達里依據總理夏巴茲・謝里夫的建議,於10月11日在開伯爾-普赫圖赫瓦實施緊急狀態與省長治理。聯邦政府指控該省PTI政府未能充分應對武裝分子攻擊。行政權移交給孔迪,由11人組成的諮詢委員會協助施政。
10月11日的介入措施涉及憲法第232條與第234條。第232條涉及緊急狀態公告;第234條則規定,當省份無法依照憲法治理時,聯邦可介入。這兩項措施改變了緊急狀態架構,也改變了行使省級行政權的主體。
此項介入發生之際,數千名PTI支持者在時任省長索海爾・阿夫里迪帶領下,從開伯爾-普赫圖赫瓦省朝伊斯蘭馬巴德遊行,要求釋放汗。汗自2023年起遭監禁,他稱相關指控具有政治動機。
PTI否認聯邦政府對其治安表現的說法,並表示反恐政策應透過政治共識制定。該黨指控聯邦當局利用安全疑慮阻止和平遊行。遊行前,政府代表與PTI曾舉行會談,但安全問題仍是主要爭議。
PTI主席戈哈爾・阿里・汗於10月14日在白沙瓦高等法院對省長治理提出挑戰。介入措施實施後,阿夫里迪、省議會議長巴巴爾・薩利姆・斯瓦蒂及其他PTI領袖也遭預防性拘留。
副議長獲法院臨時保護
白沙瓦高等法院也介入副議長蘇里亞・比比的案件。她提出聲請,質疑其官邸遭封鎖,以及當局預計依據條例第3條逮捕她。由伊賈茲・安瓦爾與穆罕默德・法希姆・瓦利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下令暫時重新開放官邸,並在另行裁定前禁止逮捕她。
法官要求省政府、省警察首長及其他官員提出答辯。法院審理爭議期間,這項救濟措施為暫時性。
比比的律師亞西爾・卡塔克主張,依據《1975年開伯爾-普赫圖赫瓦省議會議長與副議長(薪資、津貼及特權)法》第20條,她在任期內有權使用官邸。他表示,白沙瓦賽馬場花園官邸已透過2024年6月3日的通知分配給她。
卡塔克指稱,警方於10月11日突襲該處,並於10月14日午夜前後再度返回,當時官員將官邸上鎖。他主張此舉使比比無法取得個人物品、官方文件及必需品。
比比請求法院恢復她進入官邸的權利,並阻止非法突襲或羈押,尤其是依據第3條採取的行動。當局也就她據稱拒絕歸還公務車一事立案。她的聲請將一項具體問題提交法院:當局對她的官邸採取行動並威脅羈押,所依據的法律授權為何。
安全數據呈現的情況
聯邦部長阿塔烏拉・塔拉爾本月表示,開伯爾-普赫圖赫瓦省2025年發生3,774起武裝分子攻擊,2026年前9個月則有2,857起。他也公布數據稱,2025年與武裝活動相關事件造成3,512人死亡,2026年1月至9月則有2,775人死亡。
因此,2026年較短的統計期間,攻擊事件已達前一整年總數的約76%,通報死亡人數則達79%。這項比較有助說明聯邦政府所稱的安全壓力規模。
比較每月平均數,能更清楚呈現不同統計期間的情況。攻擊數據換算後,2025年每月約315起,2026年前9個月每月約317起。通報死亡人數的月平均則從約293人升至308人。
這些數據反映暴力事件持續造成沉重負擔。居民的生命、出行與日常活動面臨風險,警方與行政機關則承受防止更多攻擊的壓力。
伊斯蘭馬巴德方面稱,多數攻擊由據點設於阿富汗的武裝團體所為。喀布爾否認此一指控。在巴基斯坦國內,政治爭議聚焦如何應對暴力,以及在與PTI對峙期間如何運用公共秩序權力。
當前爭議的相關日期
最新授權是更長法律沿革的一環,也發生在一段短暫而密集的政治介入期間。重要日期如下:
- 1960年12月2日:《西巴基斯坦公共秩序維護條例》在阿尤布・汗將軍執政期間正式頒布。
- 2023年:副專員發布班努與卡拉克羈押令,之後遭聲請人向白沙瓦高等法院提出挑戰。
- 2024年5月2日:法院認定羈押缺乏支持資料,撤銷相關命令。
- 2026年10月11日:開伯爾-普赫圖赫瓦省實施緊急狀態與省長治理。
- 2026年10月14日:戈哈爾・阿里・汗對省長治理提出挑戰。比比的律師也指稱,當天午夜前後有人突襲並鎖上她的官邸。
- 2026年10月22日:孔迪與地方行政首長舉行週三會議後,授予第3(1)條權力的宣布見諸報導。
不同政府任內將該條例用於對付政治對手,已引發批評。律師艾山・皮爾札達列舉1997年涉及巴基斯坦人民黨示威者、2012年涉及穆塔希達民族運動-海德拉巴派(MQM-H)領袖阿法克・艾哈邁德,以及2023年涉及PTI領袖與黨工的逮捕事件,作為該條例被用來打壓異議的例子。
此次授權再度要求地方行政首長迅速作出有證據支持的決定。2024年判決與比比仍在審理的案件顯示,這些決定可能交由法官審查,當事人的自由、返家權利及參與政治生活的能力都可能受到影響。
重點
- 省長費薩爾・卡里姆・孔迪已將第3(1)條預防性羈押權授予開伯爾-普赫圖赫瓦全省副專員。
- 條例要求以書面羈押令作成決定,並規定每次延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 第26條允許透過書面命令授權行使權力,並可附加特定限制。
- 白沙瓦高等法院於2024年5月撤銷班努與卡拉克的羈押令,理由是當局未提出支持資料。
- PTI已對10月11日實施的省長治理提出挑戰;副議長蘇里亞・比比則取得暫時免於逮捕的保護。
- 政府數據顯示,武裝分子攻擊事件在2025年有3,774起,2026年前9個月有2,857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