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擬讓老城區902戶狹小住宅住戶免抽籤優先購買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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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oi proposes housing lottery exemption for 902 households in cramped Old Quarter homes

為每人居住面積不足5平方公尺的家庭提供搬遷出路

河內市擬保留最多902戶社會住宅,提供給還劍坊居住環境嚴重擁擠的家庭,符合資格者可購買或採分期付款方式購屋,不必參加一般住宅抽籤。首批規劃於2026年在9個建案提供552戶,約可安置已列冊家庭的61%。

目錄
  1. 為每人居住面積不足5平方公尺的家庭提供搬遷出路
  2. 市府希望住戶搬遷的原因
  3. 哪些人符合優先資格?
  4. 首批552戶社會住宅的地點
  5. 交通與生活服務將影響建案選擇
  6. 如何在不抽籤的情況下排序
  7. 由誰負擔費用?舊住所如何處理?
  8. 能否取得足夠住宅是執行關鍵
  9. 從2013年計畫到提案推動時程
  10. 重點

還劍坊人民委員會統計,老城區及舊街區有902戶、共3,621人,每人居住樓地板面積不到5平方公尺。許多家庭有好幾代同住,不到20平方公尺的空間裡還得共用廚房、廁所和供水設備。

這項提案於2026年10月28日提交河內市人民議會特別會議審議。提案帶來新的機會,也附帶一項重大義務:每戶只能獲得一次購屋資格,且全體家庭成員都必須搬離舊住所,並在新住所辦理永久居留登記。

住戶須依社會住宅規定自行支付房屋費用。提案提供的優惠是免抽籤優先購屋,但房價、申請程序及優惠貸款仍須遵守社會住宅相關規定。

河內市常務副主席楊德俊表示,這項提案是為了回應家庭難以自行改善的居住條件。市府計劃運用預計於2026年至2027年初完工並推出銷售的建案。先前的搬遷計畫因缺乏合適住宅而停滯,這次措施也希望解決這項問題。

市府希望住戶搬遷的原因

河內市的評估指出,當地同時面臨居住擁擠、建物老舊及嚴重消防安全風險等問題。許多受影響房屋位於狹窄巷弄內,屋身狹長且縱深大,逃生出口有限,還可能由多戶共用。

房屋電線系統經過多次修繕,已有改動;有些家庭則在同一空間裡煮飯、居住和做生意。狹窄通道不利消防車輛進入,也增加疏散與救援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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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也面臨採光與通風不足、房間潮濕及共用衛生設施等問題。市府指出,兒童、長者、病患及身心障礙者尤其容易受到這些環境因素影響健康。

翻修困難不只是因為家庭收入有限。有些建物位於保護區,增建和新建都受到限制;另有一些是出租給多戶家庭的公有房屋,或由多名屋主共有並共用空間的建物,難以就修繕達成共識。

市府列冊的多數家庭依靠非正式工作維生,收入偏低且不穩定,無力負擔一般住宅。不過,依現行分配制度,符合資格的社會住宅申請者若遇到需求超過供給,仍須參加抽籤,導致家庭無法預估何時才能搬遷。

哪些人符合優先資格?

提案初期僅適用於還劍坊的老城區及舊街區。申請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在決議通過前,已於指定區域辦理永久居留登記,且實際居住於當地。
  • 平均每人居住樓地板面積不到5平方公尺。
  • 符合購買或分期付款購買社會住宅的法定資格。
  • 自願提出申請,並獲列入還劍坊人民委員會擬定的名單。

永久居留登記與實際居住是兩項不同條件,提案要求兩者都符合。因此,哪些家庭能採用特別分配方式,將由坊級名單決定,並須符合其他社會住宅規定。

提案附件將902戶列為自願搬遷對象。另有478戶屬於強制搬遷對象,不在這項決議的提案適用範圍內,須透過其他安排處理。

河內市可在評估政策成效及可用資源後,考慮擴大適用範圍。初期最多提供902戶,實際名額將依符合資格的申請數量調整,每戶只能享有一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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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552戶社會住宅的地點

提案將住宅分散安排在9個建案,而非讓所有搬遷家庭集中入住同一個安置社區。地點包括靈南、大某、丹鳳、石室、永興、麋泠及福盛。

初步建案時程列出2026年的以下分配名額:

  • 靈南X2住宅建案:24戶。
  • 大某DM1都市開發區內CT1及CT3社會住宅大樓:50戶。
  • 丹鳳國道32號17公里處社會住宅建案:73戶。
  • 石室東竹社會住宅建案:44戶。
  • 石室新舍社會住宅建案:20戶。
  • 永興街321巷永興社會住宅建案:92戶。
  • 麋泠明德開發案的社會住宅部分:97戶。
  • 麋泠明江與潭瓦擴建案的社會住宅部分:75戶。
  • 福盛巡禮土地拍賣基礎建設開發案相關社會住宅:77戶。

9個建案合計提供552戶。與提案上限902戶相比,若所有列冊家庭都符合資格並參與,後續還須再安排350戶。市府計劃於2027年繼續安排住宅。

各建案保留的名額不得超過推出銷售戶數的20%,並須與開發商協議。因此,能否與開發商達成協議,以及工程進度,都將影響計畫能否落實。

交通與生活服務將影響建案選擇

河內市擬優先挑選大眾運輸便利的建案,尤其是鄰近城市鐵路路線的地點。學校、醫療機構、市場及商業服務也將納入評選條件。

市府希望住宅格局適合平均約4人的家庭。完工時程也須配合搬遷計畫,因此建案是否合適,不只取決於地點,也要看住宅及周邊服務何時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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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依靠非正式工作維生的家庭而言,搬家不只是增加居住空間。交通連結會影響往返工作地點的時間,附近的學校、診所和市場則牽動日常開銷與生活作息。這也說明了提案為何將社會基礎設施與住宅戶數一併納入考量。

開放登記前,市府須公布建案、住宅數量、戶型及交屋時程。若在指定期限內沒有符合資格者申請,保留的住宅即可出售或以分期付款方式提供給其他符合資格的社會住宅申請者。

如何在不抽籤的情況下排序

若選擇同一建案的家庭多於該案保留的名額,仍須進行排序。草案提議先按每人平均居住面積由小到大排序。

其次優先考量有長者或身心障礙者的家庭,以及列為貧困或近貧的家庭;再以登記時間排序。若家庭無法在首選建案取得住宅,將安排至保留名額中的其他建案。

人民議會城市事務委員會主任陳合勇在審查時表示,登記時間排序的標準需要調整。優先照顧先申請者,可能讓資訊較少、年長、身心障礙或無法使用線上管道的申請者處於不利地位。

委員會也要求說明每人不到5平方公尺的門檻如何訂定,並提供居住面積略高於門檻的家庭數據。若採嚴格的單一門檻,居住條件十分相近的家庭可能僅因些微差距而分處資格線兩側。

委員會支持優先照顧最弱勢家庭,同時要求市府檢視未納入對象,包括租屋者及未辦理永久居留登記的移工。委員會也要求考慮設立保障措施,處理已在河內市其他地點擁有住宅的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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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誰負擔費用?舊住所如何處理?

搬遷家庭須依管制的社會住宅價格支付購屋款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是指家庭在約定期間內逐步付款以取得房屋所有權,而非一開始就付清全額。

提案不提供受益者購買或取得新住宅的直接預算補助。優惠貸款、房價、文件及程序將依現行社會住宅規定辦理。對收入不固定的家庭而言,付款時程及能否取得合格貸款仍是實際考量。

搬遷時,整戶家庭都須離開原住所,並在市府規定期限內至新地址辦理永久居留登記。承租公有住宅的家庭則須終止租約,並將房屋交還住宅管理機關。

市府將依一項計畫處理私人住宅,避免新的住戶入住騰空空間後再度形成擁擠。相關房屋的具體處理方式尚未公布;若屋主、租客及已遷離者各自保有不同權益,問題將更為複雜。

城市事務委員會要求訂定明確原則,以保障相關權益。委員會也要求釐清家庭調查、申請名單、資訊公開及空屋管理等支出。即使受益者不會獲得直接購屋補助,這些行政工作仍需要資源。

能否取得足夠住宅是執行關鍵

楊德俊向議會表示,河內市早先的老城區搬遷政策未能落實,主要原因是合適住宅尚未到位。新提案希望透過盤點預計即將推出的社會住宅,排除這項障礙。

城市事務委員會仍要求建立保障住宅供給的機制,以因應建案延誤或無法達成必要協議的情況。委員會也要求訂定時程,並安排處理該區其他面臨居住困難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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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內市委書記陳德勝呼籲市府同步估算社會住宅供給,確保預定受益者確實能取得住宅。他所關切的是,分配規則必須與住宅實際供應情況相符。

住宅提案是市人民議會第七次特別會議審議的4大政策類別、共22項決議之一。議會主席馮氏紅河表示,部分文件在會議開幕前不久才完成,委員會因此連夜審查,並呼籲仔細檢視法定權限、資源及可行性。

市府將搬遷政策與《2013年憲法》第22條所保障的合法居住權,以及延伸至未來100年的河內總體規劃願景連結。市府提出提案時,也援引《2026年首都法》賦予的權限。眼前的任務很明確:將提案中的權益轉化為已完工、符合資格的家庭負擔得起且能入住的住宅。

從2013年計畫到提案推動時程

河內市減少老城區居住擁擠的工作歷經多個政策階段。主要日期及規劃步驟如下:

  • 2013年1月9日:市府發布第168號決定,推動早期老城區搬遷方案,之後主要因缺乏住宅而停滯。
  • 2026年10月28日:市人民議會於第七次特別會議聽取新提案。
  • 2026年:提案初期規劃在9個社會住宅建案分配552戶。
  • 2027年初及2027年期間:市府計劃運用其他完工建案,持續安排住宅。

提案仍待議會決定,目前尚未公布是否通過。若獲批准,市府將制定受益名單、盤點並公布住宅來源,以及發布執行規則與計畫。

若列冊的902戶全數參與,約3,621名居民將可搬離擁擠住宅。要達成這項目標,須同時確保住宅完工、付款安排合理,並落實整戶家庭搬離舊住所的要求。

重點

  • 河內市擬讓還劍坊符合資格的家庭免抽籤,優先取得最多902戶社會住宅。
  • 坊級調查列出3,621名居民,每人居住樓地板面積不到5平方公尺。
  • 初期計畫於2026年在9個建案保留552戶,並規劃於2027年繼續分配住宅。
  • 家庭須依社會住宅規定自行付款,且全體成員都必須搬離舊住所。
  • 議會審查聚焦資格、公平排序、住宅穩定供給及空屋處理方式。
  • 478戶強制搬遷家庭不在提案方案適用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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