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訂定2030年重整計畫,主要銀行國家持股不得低於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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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tnam Sets 65% State Ownership Floor for Major Banks Under 2030 Restructuring Plan

三家銀行邁向相同持股底線,各有不同路徑

越南一項涵蓋21家企業的重整計畫規定,到2030年,國家在BIDV、Vietcombank及VietinBank的持股至少須維持在65%。三家銀行目前的持股狀況各異:政府持有BIDV的76.73%及Vietcombank的74.80%,而在VietinBank的持股為64.46%,低於門檻。

目錄
  1. 三家銀行邁向相同持股底線,各有不同路徑
  2. 65%對BIDV、Vietcombank及VietinBank代表什麼
  3. 越南航空國家持股合計已達86.42%
  4. 海事與橡膠企業的國家持股將調降
  5. 15家企業維持現有持股比例
  6. 法律架構與重要日期
  7. 哪些單位負責落實調整?
  8. 規模龐大的國有企業部門中的一項重點計畫
  9. 共同核心在於維持控制權
  10. 重點摘要

副總理阮文勝(Nguyen Van Thang)於2026年10月27日簽署第2054/QD-TTg號決定,核准2026至2030年計畫。計畫於10月28日晚間發布,並於10月29日成為公開消息。計畫維持政府對銀行、能源及運輸業的掌控,同時允許特定企業調整持股。

Agribank到2030年將維持國家全資持有。銀行業以外,計畫為越南海事總公司(Vietnam Maritime Corporation,簡稱VIMC)及越南橡膠集團訂定較低的政府持股比例。越南航空則有不同目標:國家直接持股將提高至86.42%,相當於財政部與國家資本投資公司目前持股的合計比例。

計畫將21家企業分為兩組。15家維持現有國家持股比例,另有6家企業(包括三家銀行)進行資本重整。簡單來說,資本重整是調整持股方式,或改變各股東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

65%對BIDV、Vietcombank及VietinBank代表什麼

BIDV目前的政府持股比最低要求高出11.73個百分點;Vietcombank則高出9.80個百分點。因此,兩家銀行可降低國家持股比例,同時仍符合至少65%的計畫要求。

VietinBank則需要朝相反方向調整。其國家持股須從64.46%提高0.54個百分點至65%。企業詳細清單為VietinBank訂定65%的目標;相較之下,對BIDV及Vietcombank的規定較具彈性,要求至少達到65%。

百分點用來衡量兩個百分比之間的差距。例如,從64.46%提高至65%,就是增加0.54個百分點。國家持股達65%時,約掌握銀行每三股中的兩股,可維持明確的多數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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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與越南國家銀行將決定重整時程及方式。計畫尚未敲定交易細節,包括主管機關是否透過出售股份、配售、增資或其他安排進行,也未訂出2030年完成期限前的交易日期。

越南航空國家持股合計已達86.42%

越南航空的政府直接持股表面上增加幅度最大,將從39.29%升至86.42%,增加47.13個百分點。進一步檢視持股結構,才能了解這項目標的實際意義。

財政部目前持有39.29%,國家資本投資公司(SCIC)則持有47.13%,兩者合計為86.42%。SCIC本身由國家全資持有,依計畫也將維持全資國有。

因此,航空公司的目標關乎國家持股架構內的股份由誰持有。代表國家所有者的機關,未來直接持股比例將等於目前由財政部與SCIC分別持有的合計比例。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LSEG)資料也顯示,SCIC持股約為47%。

對股東而言,這項持股架構是理解越南航空在計畫中定位的關鍵。表面上的增幅涉及直接持股,但政府目前已透過兩家國有機構掌握相同的合計持股比例。實際變化將取決於主管機關如何整合這些持股。

海事與橡膠企業的國家持股將調降

在已列出起始與目標持股比例的企業中,VIMC預定調降的國家持股幅度最大。政府計畫在2030年前將持股從99.469%降至65%,減少34.469個百分點。

以目前持股比例計算,國家以外的股東僅持有VIMC的0.531%。達到目標後,其他股東合計持股將升至35%。國家仍將保有多數控制權,但其他股東在持股結構中的比重將大幅增加。

越南橡膠集團的國家持股預定從96.77%降至75%,減少21.77個百分點。相應地,非國家持股將從3.23%增至25%。

這些目標顯示,計畫對不同企業採取不同安排。VIMC將朝與VietinBank相同的65%持股水準調整;越南橡膠集團則維持較高的國家持股,達四分之三。BIDV與Vietcombank適用的是最低持股要求,而非單一指定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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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家企業維持現有持股比例

維持現狀的一組共有15家企業,占21家企業約71%。其中14家由財政部代表國家持有,Agribank則由越南國家銀行代表國家持有。

這15家中有10家將維持國家全資持有:越南國家工業能源集團(PetroVietnam);越南電力集團;越南國家煤炭礦產工業集團;越南郵電集團;越南國家化學集團;SCIC;越南高速公路總公司;越南鐵路總公司;北方糧食總公司(Vinafood 1);以及Agribank。

另外5家將維持混合持股,政府在每家企業均持有多數股權:

  • 越南林業總公司(Vinafor):51%。
  • 南方糧食總公司(Vinafood 2):51.43%。
  • Petrolimex:75.87%。
  • 越南機場總公司(ACV):95.4%。
  • 保越集團:67.98%。

持股比例差距甚大,從Vinafor僅略高於半數,到ACV幾乎由國家全資持有。計畫要求這些企業維持現有持股比例至2030年底。

法律架構與重要日期

第2054/QD-TTg號決定適用於《第40/2026/QD-TTg號決定》第5條第1款所涵蓋的企業。該決定於2026年8月5日發布,訂定了國有資本重整企業的分類標準。

計畫也援引第57/2026/ND-CP號法令規定的重整方式,以及其他依法調整國家持股或出資的方法。此架構允許主管機關維持現有持股比例,或在核准目標範圍內重新安排持股結構。

重要日期如下:

  • 2026年8月5日:第40/2026/QD-TTg號決定訂定企業分類標準。
  • 2026年10月27日:副總理阮文勝簽署第2054/QD-TTg號決定,核准重整計畫。
  • 2026年10月28日:計畫於當日晚間發布。
  • 每年1月31日前:主管機關須向財政部提交進度報告。
  • 2030年:6家進行重整的企業須完成核准計畫。

簽署、發布及對外公布的日期不同,說明了這項政策雖載明較早的核准日期,卻直到10月29日才廣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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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單位負責落實調整?

財政部與越南國家銀行負責執行重整計畫。職責包括決定執行時程、選擇合法方式,並在2026至2030年期間完成核准的調整。

無法符合持股要求或未能在期限內完成的主管機關,必須說明原因、釐清相關組織及個人的責任,並依法向主管機關報告,供其審議。

年度報告要求設下定期檢核時點,確保最終期限前持續追蹤進度。報告須於每年1月31日前送交財政部,以便監督及彙整。

若要修改核准計畫,須另行作成決定。財政部必須彙整代表國家所有者的主管機關所提建議,並提報總理審議。這讓計畫在保留政府層級核准權限的同時,也有調整空間。

規模龐大的國有企業部門中的一項重點計畫

截至2025年底,越南共有695家國有企業,其中497家由政府全資持有,也就是約71.5%的國有企業屬於全資國有。這項計畫涵蓋的21家企業,約占全國通報總數的3%。

這些企業涵蓋銀行、電力、能源、電信、運輸、糧食、林業、保險及橡膠等產業。政府對這些企業採取不同持股安排:10家維持全資國有、5家維持現有多數持股,另有6家依目標進行重整。

國有企業部門其他部分另有規劃期限。代表農林業企業、直接服務國防與安全的企業,以及兼營經濟活動並履行相關任務企業的部會、機關及省市政府,須於2026年擬訂並提交重整計畫核准。

對銀行客戶及電力、運輸等服務的使用者而言,這項決定著重於服務提供者的所有權。具體規定包括持股比例、執行責任及期限;個別服務的商業決策仍由相關機構及其治理架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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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核心在於維持控制權

越南的做法是在選擇性降低國家持股的同時,繼續維持控制權。即使持股降至計畫中的較低水準,國家仍將持有VIMC的65%及越南橡膠集團的75%。三家銀行的國家持股將維持在65%或以上,Agribank則仍由政府全資持有。

越南航空呈現了這項做法的另一面:在國家已持有多數股權的情況下,重新安排直接持股。維持現狀的一組則代表第三種選擇,也就是保留現有持股,不要求進行交易。

接下來可衡量的進展包括年度進度報告,以及財政部與越南國家銀行發布的執行決定。計畫要求6家重整企業在2030年前達到核准的持股安排;若無法達標,則須提出說明。

重點摘要

  • 到2030年,BIDV與Vietcombank的國家持股須至少達65%;VietinBank的目標則為65%。
  • Agribank及另外9家企業將維持國家全資持有。
  • 越南航空預定的國家直接持股比例為86.42%,等同財政部與SCIC目前持股的合計比例。
  • VIMC的國家持股將從99.469%降至65%;越南橡膠集團則從96.77%降至75%。
  • 21家企業中有15家將維持現有持股比例。
  • 進度報告須於每年1月31日前提交,重整須於2030年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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