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盼有更清楚的求助管道
兩名分別 14 歲和 15 歲的青少年曾向新加坡輔導中心求助,但被要求取得家長同意後便沒有再回來。他們的經歷反映新加坡正試圖處理的問題:年輕人可能已察覺自己需要協助,卻還沒準備好、或覺得無法安全地告訴父母。
目錄
衛生部長王乙康在 2026 年 10 月 10 日發布的世界心理健康日致詞中宣布檢討家長同意的相關做法。新加坡醫藥理事會正修訂醫師倫理準則,衛生部(MOH)則在為不同服務提供者研擬指引。
王乙康表示,醫藥理事會修訂準則後,臨床人員在治療符合病患最佳利益時,將能更清楚地掌握如何進行。衛生部更廣泛的工作則著眼於保障年輕人的福祉與隱私,同時以有助康復的方式讓家長參與。
王乙康在 10 月 22 日宣布社區心理健康服務措施時,再度談到這項議題。他表示,年輕人應能在初次求助時,不必擔心父母會自動且立即獲知。當局將徵詢民眾意見,包括實務工作者的看法。目前尚未公布最終同意年齡、實施日期或諮詢期限。
這項檢討正值全國心理健康熱線 1771 每月接聽約 9,000 通電話之際;根據王乙康 10 月 10 日的致詞,接受社區支援的年輕人數也已增加逾一倍。對家庭與服務提供者而言,關鍵在於何時讓家長參與有助孩子康復,以及何時要求家長先同意反而會讓孩子無法獲得協助。
同一名青少年可能面對不同規定
新加坡現行安排會依年輕人尋求協助的管道而異。致電心理健康熱線 1771 的人可以保持匿名。社區服務機構通常提供初步諮詢或支援,不會堅持要求家長同意。學校則較可能在正式諮商前要求家長同意,因為更重視與家庭合作。
私人執業機構也各有不同規定。ImPossible Psychological Services 要求所有未滿 18 歲的個案都取得家長同意。其他機構則會考量年輕人的年齡、理解能力與安全,再決定如何處理。
新加坡社會科學大學心理健康研究員兼講師郭俊彥醫生表示,由於新加坡尚未普遍訂定醫療同意的法定年齡,多數專業人員會為未滿 18 歲的個案尋求家長同意。法定年齡是明文訂入法律的年齡門檻,而非由個別機構自行決定。
Care Corner 說明規定也可能因服務類型而異。該機構為 13 至 25 歲人士提供心理健康篩檢與基本情緒支援,這些服務不適用治療所需的同意規定。篩檢有助於辨識可能存在的問題,以及是否需要進一步評估。
對青少年而言,請人傾聽、接受評估與開始治療,可能各自涉及不同的同意決定。若能有更清楚的指引,年輕人在透露敏感資訊前,就能先了解這些程序。
要求告知家長反成求助障礙
艾莉絲(化名)是一名 17 歲青少年,患有焦慮症與飲食失調。她得知某項青少年心理健康計畫要求取得父母許可時,情緒變得低落。她說,父母否定她的困難,還叫她要開心一點。
艾莉絲形容同意規定如何影響她尋求支援的意願:
一個人已經很脆弱了,你卻告訴他:『這件事我得通知你的父母。』這會讓青少年覺得,自己當初為什麼要開口求助?
莎拉(化名)也是一名 17 歲青少年,焦慮問題影響了她的到校情況與成績。老師向她父親提起她的心理健康狀況,但她覺得父親的回應並不支持她。她的經歷顯示,學校問題可能讓家人提早參與討論,而青少年還沒準備好面對這一切。
另一名使用化名的 17 歲青少年娜塔莎,因父親有肢體暴力而離家。Project Green Ribbon 未聯絡她的父母,便立即提供支援。
A Kind Place 創辦人兼心理師黃思瑾表示,有些個案因擔心家長干預,會等到滿 18 歲才尋求協助。她警告,若所有情況都要求取得許可,可能導致那些父母本身造成孩子痛苦的兒童無法獲得幫助。
部分服務提供者已採用年齡與安全評估
慈善機構 Limitless 過去十年已支援逾 6,000 名年輕人,規定未滿 14 歲的兒童須取得家長同意。執行長羅亞瑟表示,對於 14 至 17 歲的個案,機構會先嘗試取得家長同意。
如果讓家長參與可能使青少年遭受虐待或更大的傷害,實務工作者可評估年輕人是否有能力自行同意。Limitless 採用吉利克能力評估,確認年輕人是否具備足夠的成熟度與理解能力,能針對特定治療作出決定。
這種做法源自英國,通常用於涉及 16 歲以下兒童的醫療決策。評估會考量建議照護的複雜程度與風險,而非只依年齡判斷。Limitless 表示,在部分涉及 14 至 17 歲年輕人的個案中,會採用能力評估。
羅亞瑟也曾表示,若年輕人無法展現足夠的理解能力,慈善機構有時會拒絕提供治療或要求家長同意。他在說明機構個案組成時指出,約 15% 的個案年齡介於 14 至 18 歲,其中多數人在沒有家長同意的情況下前來求助。
Project Green Ribbon 提供初步危機支援,不以家長許可為條件,之後會與社會服務機構合作,在適當情況下讓家人參與。Impart 也會在一開始說明保密原則及其限制。若讓父母參與可能危及安全,機構會尋求其他值得信任的成年人協助。
同意與保密需要分開處理
葉若安 13 歲時開始向校內輔導員談論家中問題。她說,輔導員未事先告知她,就把她透露的事情告訴父母,讓她對輔導員失去信任。
葉若安目前是與智能障礙者合作的心理師,她描述這件事帶來的影響:
我發現輔導員聯絡了我的父母,卻沒有事先告訴我時,我真的對輔導員失去了信任。
此後,她會避談那些認為可能被轉告父母的話題。她的經歷點出年輕人需要事先了解的兩項決定:支援開始前誰必須同意,以及支援開始後哪些人可能得知相關資訊。
臨床心理師、即將卸任的 Impart 心理健康部門主管卡蒂克醫生表示,有些年輕人甚至在開口求助前,就會先問父母是否會收到通知。Impart 會說明保密原則及其限制,讓他們了解自己分享的資訊可能如何處理。
葉若安支持依每名兒童的具體情況作決定。若兒童有自殺或自傷風險,或可能傷害他人,家人可能需要知情,才能協助確保兒童安全。若家中涉及虐待,則需要另行考量。她建議可由個案管理師等專業人員審視是否讓家人參與的決定。
實務工作者為何仍希望家庭參與
ImPossible Psychological Services 創辦人兼資深臨床心理師穆罕默德海卡爾賈米爾認為,若孩子的家庭環境沒有改變,治療成效可能難以維持。治療師或許能協助孩子處理有害的想法,但家中的日常互動仍可能不斷強化這些想法。
在他的診所,家長通常會在第一次療程結束時加入。年紀較大、繼續獨立接受治療的兒童,家長則可能每五次療程收到一次近況更新。如此一來,家人可以參與,但不必加入每一次談話。
海卡爾也對諮詢與心理服務缺乏監管提出疑慮。他警告,若保障措施不夠完善,讓年輕人更容易獨立求助,可能使他們暴露於不合倫理的服務之中。
羅亞瑟同樣支持在可行情況下讓家長參與照護。支持孩子的父母能協助年輕人持續接受治療,並在家中作出改變。新加坡輔導中心首席福祉官林約翰醫生表示,有些一開始被視為青少年個人問題的困難,若父母願意配合,可能促成有效的家庭治療。
家長教練林秀蓮與 Transforming Lives 執行長李月湖也曾談到,家長的支持角色必須與年輕人的隱私取得平衡。政策上的挑戰,是兼顧兩者,並在家中不安全時提供其他求助管道。
求助權應依年齡或服務類型決定?
林約翰支持讓 13 歲起的年輕人無須家長同意即可尋求輔導。他表示,曾被中心拒絕的兩名青少年不願取得許可,最後也沒有帶著同意書回來。
諮商心理師、The Therapy Room 主任陳潔琳表示,實務工作者普遍認為 14 歲是常見的年齡門檻。她希望指引能讓任何年齡的兒童都可以向心理健康專業人員求助。
郭俊彥建議依新加坡心理健康照護的四個層級安排同意規定,按需求程度區分支援服務。依照他的做法,基本諮詢與篩檢等風險較低的服務,無須家長許可即可使用。藥物治療與住院通常仍須取得許可,緊急情況除外。
服務提供者也提議建立獲認可的機制,讓年輕人指定值得信任的成年人;採用一致的能力評估;並加強對心理師與諮商師的法定監管。Care Corner 建議先在選定機構試行變革,以便處理實際問題並完善保障措施。
陳翠薇 2025 年發表於《國際醫療法》的學術論文〈重新檢視同意權〉,探討新加坡是否應承認吉利克能力原則,或訂定較低的法定同意年齡。論文也探討當家長、未成年人與服務提供者無法達成共識時,法院應扮演的角色。討論內容包括「國家親權」(parens patriae),也就是法院對無法保護自身利益者行使保護權的原則,以及該原則在 1969 年《最高司法法院法令》下的歷史淵源。
社區服務變革可能重塑學生的照護管道
王乙康 10 月 22 日的宣布,將家長同意檢討與 HealthierMind SG 下更廣泛的社區服務重整一併提出。新架構將統一資金與績效要求,取代現有安排,避免各機構必須分別配合不同計畫。
現有服務包括為有早期症狀者提供協助的社區外展小組(CREST),以及為病況中度者服務的社區介入小組(COMIT)。青年服務則包括 CREST-Youth 與青年整合小組(Youth Integrated Teams)。公立醫療機構也提供社區支援。
衛生部計畫在未來幾個月與整合照護局及社區機構合作推動轉型。較穩定的基本資金,旨在協助機構留住人員並提升照護服務能力。
在更整合的安排下,學校可將需求較輕微的學生轉介至社區機構,而不是把需要額外支援的個案轉往公立醫療機構。學生在學校與社區照護之間轉介時,清楚的同意與資訊分享規定將格外重要。
王乙康也提到,約三分之一的 10 至 18 歲年輕人表示有憂鬱與焦慮等心理健康症狀。Grow Well SG 將於 2027 年初擴展至 20 所學校的中一與中二學生,並預計於 2028 年推廣至所有中學。個人健康計畫將更重視心理韌性,並涵蓋睡眠、運動、飲食習慣、裝置使用與人際關係。
後續安排與時程
新加坡正擴大專科治療服務,同時致力讓民眾更容易及早獲得支援。樟宜綜合醫院、兀蘭醫院與亞歷山大醫院正加強精神科服務能力。心理衛生學院(IMH)則準備在現址進行規模更大的重建工程。
已公布的時程涵蓋同意規定、社區支援、學校與專科照護的變革:
- 2025 年 3 月:陳翠薇的學術研究探討獨立同意權、吉利克能力原則與法院的保護角色。
- 2026 年 10 月 10 日:王乙康宣布研擬更清楚的家長同意指引,並公布心理衛生學院的規劃。
- 10 月 22 日:王乙康宣布 HealthierMind SG,並重申將就同意指引徵詢民眾意見。
- 2027 年:心理衛生學院將更名為新加坡國家心理健康中心,Grow Well SG 也將開始擴展至中學。
- 2028 年:Grow Well SG 預計推廣至所有中學。
- 2040 年前:新加坡目標在心理衛生學院現址建成規模更大、設施現代化的院區。
更名後的國家中心將帶領研究、協調各醫院的精神科照護,並提升整個領域的服務能力。家庭醫師預計也將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延續 2025 年為重度憂鬱症與廣泛性焦慮症推出的照護規範,以及 Healthier SG 診所與社區服務提供者之間的合作。
王乙康 10 月 10 日的致詞也談到,民眾擔心求助可能影響教育、獎學金、工作或保險。他表示,資訊揭露應限於相關情況,並以公平方式處理,政府機構也須著手推動實際改變。對正在考慮是否開口求助的青少年而言,了解這些後果同樣重要,也不亞於能否進入諮商室。
重點整理
- 新加坡正檢討醫師及其他心理健康服務提供者適用的家長同意指引。
- 學校、求助熱線、慈善機構與私人執業機構目前的規定各不相同。
- 實務工作者建議開放 13 或 14 歲以上青少年獨立求助,或依照服務類型與照護風險訂定規定。
- 服務提供者希望在有助照護時讓家人參與,並在家長參與可能危及年輕人安全時提供替代方案。
- 衛生部計畫徵詢民眾意見,HealthierMind SG 則將重整社區服務。
- 心理衛生學院預計於 2027 年更名,並在現址擴建,目標於 2040 年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