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凍結令解除,公營機構債務逼近1,000兆韓元
南韓取消公營機構出售資產前須經總理核准的規定,重新開啟高負債企業籌措資金的管道,包括韓國電力公社(KEPCO)。總理辦公室於2026年10月通知各部會與公營機構這項變更。此前,李在明總統因憂心資產遭低價出售,於約11個月前下令暫停政府資產出售。
目錄
財務壓力相當沉重。財政經濟部的2026至2030年財務管理計畫預估,37家主要公營機構的債務將從2026年的778.3兆韓元,升至2030年的997.4兆韓元。四年內增加219.1兆韓元,增幅約28%。
總債務超過200兆韓元的韓電,正重新評估出售其在約旦與菲律賓電力計畫中的持股。其他可能處分的資產包括閒置土地、辦公室房產,以及海外資源計畫的權益。公營機構需要資金管理既有債務,也要持續投資電網、住宅及其他服務。
政府取消一個核准環節,但保留旨在避免公有資產遭低價出售的管控措施。大型交易仍須事前向國會議員報告;要求出售公營機構股權須經國會批准的法案也仍在審議中。對這些企業而言,實際問題在於如何符合剩餘規定,並盡快將潛在出售案轉化為現金。
哪些規定有所變更,哪些防護措施仍然保留?
總理核准規定是政府為回應公有資產低價出售爭議所採取的緊急措施。雖然經總理核准後仍可出售資產,但須由政府最高層決定,加上內部審查趨嚴,以及對事後稽核的顧慮,大幅限制了資產處分。
政府表示,修訂後的制度改以其他措施提供保障。2025年12月公布的改革方案規定,出售金額達300億韓元以上的資產,須事前向國會相關常設委員會報告。制度也規定,達到這個門檻的政府資產出售案須提請國務會議審議,並由納入外部專家的審查機制進行檢視。
原則上禁止低於鑑價出售。鑑價是對資產價值的評估。重新鑑價的要求,以及限制拍賣價格下調幅度的規定,旨在避免多次流標後以大幅折價出售。
總理辦公室一名官員表示,尚未發生低於鑑價出售的情況,並說明隨著改革進入最後階段,緊急核准規定也將終止。該官員並承諾辦公室將持續監督:
我們將定期檢視資產出售情況,並妥善管理。
政策如何走到這一步
李在明總統介入的起因,是國會監查期間對韓國資產管理公社資產處分價格的爭議。政策之後從全面暫停,逐步轉向結合財務估值、部會審查與國會監督的制度。
- 2025年11月3日:李在明下令全面暫停政府資產出售,並重新檢視進行中或正在考慮的交易。此後,若認定出售無可避免,須事先取得總理核准。
- 2025年12月:政府公布改革措施,包括出售金額達300億韓元以上的資產,須事前向國會相關委員會報告。
- 2026年10月:總理辦公室通知各部會與公營機構,資產出售可不必事先取得總理核准。韓電約於當月中旬收到相關政府通知。
- 2027年底:允許韓電依擴大的法定上限發行公司債的臨時條款預定屆期。
《公營機構管理法》修正案提議,出售公營機構股權前須取得國會批准。這項提案仍在國會審議中。對考慮出售持股的企業而言,法案進展與現行估值、申報規定同樣重要。
韓電重啟海外資產檢視
收到政府10月通知後,韓電開始檢視資產出售事宜。正在重新評估的資產包括韓電持有的約旦天然氣複循環發電計畫,以及菲律賓宿霧燃煤電廠計畫的股權。複循環電廠利用燃氣渦輪機發電,並回收高溫廢氣,透過蒸汽渦輪機額外發電。
依照政府指引,韓電在2026年稍早擬定的財務改善計畫中並未納入資產出售。最新政策變更讓相關作業得以重啟。韓電表示,必須檢視市場狀況與獲利能力,並與政府協商;目前尚未訂定出售時程或方式。
國內房產也可能重新納入考量。先前財務改善措施所涵蓋的資產包括韓電位於首爾孔陵的訓練中心,面積約64萬平方公尺;首爾南部汝矣島總部土地;以及與辦公室整併和閒置變電站用地相關的房產。
不過,出售韓電KDN持股並未納入目前討論。該公司董事會在2024年暫緩這項提案,當時國會議員與電力工會反對將一家負責重要電力網路資訊系統的公司股權轉讓給民間持有。
韓電為何需要在2027年底前籌措現金
韓電債務超過200兆韓元,負債權益比逾400%。簡單來說,韓電的負債超過其權益帳面價值的四倍;權益是從資產中扣除負債後剩餘的金額。每年淨利息支出約4兆韓元,相當於每日約110億韓元。
韓電未償還公司債逼近80兆韓元。公司債是向投資人借款,到期時必須償還或以新債替換。韓電目前適用一項臨時規定,可發行最高達資本與準備金總額六倍的公司債。
這項例外規定預定於2027年12月終止。若未延長或採取其他措施,較低的法定借款上限可能限制新增借款與再融資,也就是借入新債償還到期債務。
電價調漲也受限於民生與企業成本的考量。出售資產是另一種籌資方式,但等於將財產或股權換成現金。出售海外電力投資,也代表放棄出售持股原本可能帶來的未來收入,因此出售價格與投資預期收益,都是每項決策的關鍵。
電網建設也在爭取同一筆資金
韓電到2036年需要超過56兆韓元,擴建輸電與變電站設施。這些設施負責長距離輸送電力並調整電壓,讓電力能在發電業者、工廠、企業與家庭之間安全輸送。
相關投資與多項需求有關,包括京畿道龍仁的半導體聚落,以及人工智慧資料中心。財務限制已造成電網建設延誤。在東岸與湖南地區部分地區,電廠已經完工,但輸送電力所需的基礎設施仍然不足。
韓電告訴國會議員,待年底編製的下一年度預算確認整體資金缺口後,才會決定籌資安排。因此,資產出售是更廣泛預算問題的一環:韓電必須用可籌得的資金支付融資成本、償還到期借款並支應建設。
海外電力計畫持股與國內閒置土地受到關注,是因為這些資產有機會在不出售國內電網本身的情況下釋出資金。可籌得的金額取決於哪些資產進入市場、買方出價,以及各項交易須經過哪些核准程序。
住宅、天然氣與鐵路面臨不同壓力
韓國土地住宅公社(LH)正推動第三代新市鎮等計畫,預估到2030年債務將達372.8兆韓元,約占37家主要公營機構預估總債務997.4兆韓元的37%,顯示預期債務有相當大的比重集中在住宅機構。
重新受到關注的LH房產包括位於城南市盆唐的梧里辦公大樓,以及汝矣島土地。部分房產先前出售時曾多次流標。這些資產規模龐大,但也因此不容易找到資金充足、且具備可行開發計畫的買家。
韓國天然氣公社有約14兆韓元的應收款,與供應給住宅及其他民用客戶的城市瓦斯有關。這些款項是已入帳、預計透過未來費用回收的成本。該公司可能重新考慮出售核心業務以外的海外資源計畫持股。
韓國鐵道公社(Korail)長期虧損,也有債務再融資需求。龍山鐵路維修基地開發用地是討論中的資產之一。韓國礦業復興與礦物資源公社及韓國國家石油公社仍處於負權益狀態,也就是帳面負債超過資產。發電子公司與韓國高速公路公社也面臨檢視閒置房產與持股的壓力。
部分交易已重新啟動
韓國存款保險公社於2026年重啟出售與柬埔寨金邊市甘科城(Camko City)計畫相關債權與股權的工作。這項作業先前因政府暫停出售政策而中止。債權是要求償還款項的權利;股權則代表所有權。出售這些資產,可讓機構立即回收資金,而不必繼續持有。
其他可能交易包括韓國產業銀行持有的韓國金融安全公司股權。這與海外能源投資及大型開發用地一同顯示,潛在處分計畫涵蓋各式各樣的資產。每項資產的買家群體、估值程序及完成交易的途徑都不相同。
公營機構也必須決定哪些房產或投資可以出售。閒置辦公用地與能帶來收入的電廠持股,代表不同的財務取捨。政府全面放寬限制,讓機構有空間檢視這兩類資產,但商業決策與適用審查程序仍須逐一完成。
少一道簽核,不代表出售就會很快
房地產市場疲弱、拍賣流標,以及與地方政府協商土地用途,都可能拖慢交易。買家願意為大型土地支付多少,可能取決於土地可供何種開發。更嚴格的鑑價規定有助保障公有資產價值,但也可能延長達成協議前所需的作業時間。
國會監督與可能面臨的稽核,也仍是管理者決定是否出售時的重要考量。財政經濟部一名官員表示,國會接手的管控措施可能比總理核准規定更嚴格。該官員如此說明這項變更:
要求事先取得總理核准的措施雖已終止,但這不代表出售程序已經放寬,
對韓電及其他負債沉重的機構而言,政策變更移除了一項重大行政障礙。眼前的任務是找出能吸引合理出價的資產、完成必要審查,並將出售所得納入融資計畫。韓電的壓力尤其迫切,因為擴大公司債發行額度的期限,將在2027年底屆滿。
重點整理
- 南韓於2026年10月取消公營機構出售資產須事先取得總理核准的規定;這項緊急限制約實施11個月後解除。
- 估值防護措施與大型出售案事前向國會報告的規定仍然有效。要求出售股權須經國會批准的法案仍在審議中。
- 37家主要公營機構的債務預估將從2026年的778.3兆韓元升至2030年的997.4兆韓元,增幅約28%。
- 韓電正檢視其在約旦與菲律賓電力計畫中的持股,同時面臨超過200兆韓元的債務及龐大的電網投資需求。
- 韓電擴大公司債發行額度的臨時規定將於2027年底屆期。
- 市場狀況、資產估值、國會監督與土地用途協商,都將影響潛在資產出售轉化為現金的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