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表示,11月擴大數位加值稅徵收不會對銀行轉帳或匯款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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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onesia Says November Digital VAT Expansion Will Not Tax Bank Transfers or Remittances

已有六家代收機構依數位加值稅制度運作

印尼財政總局表示,針對符合條件的境外數位消費所設立的加值稅(VAT)徵收制度,已於2026年9月25日開始運作,初期由五家銀行和LinkAja參與。政府如今已說明,11月擴大徵收的計畫不會涵蓋個人匯款和移工匯款。

目錄
  1. 已有六家代收機構依數位加值稅制度運作
  2. 9月25日與11月9日的意義
  3. 哪些數位消費符合課稅條件?
  4. 轉帳、服務費與QRIS適用不同規則
  5. 款項如何支付給境外供應商
  6. 平台既有代收機制將與銀行並行
  7. 更多銀行須完成測試後才能加入
  8. 退稅、紀錄與個人資料
  9. 營收預期取決於實際應稅項目
  10. 家庭支出也是擴大徵收辯論的一環
  11. 重點整理

此項說明是針對印尼工商會諮詢委員會主席、總統氣候與能源特使哈希姆・佐約哈迪庫蘇莫的談話作出回應。哈希姆表示,銀行、金融科技公司,以及Shopee、Lazada和GoTo等平台,將從11月9日起代收先前未徵收的稅款。

財政部長蘇哈西爾・納扎拉於11月3日在雅加達舉行的金融系統穩定委員會記者會上回應相關疑慮。他表示,政府沒有新政策會自動對銀行或數位錢包之間的每筆轉帳課徵加值稅。

財政總局編號PENG-6/PJ/2026的正式實施公告指出,境外數位交易稅款徵收系統(SPP-TDLN)自9月25日起運作。公告說明,該系統用於徵收印尼現行加值稅,適用於向印尼客戶提供的特定數位商品和服務。

財政總局宣導、服務與公共關係處長英格・迪安娜・里斯瑪萬蒂在11月2日的說明中解釋適用範圍:

並非所有境外交易都須繳納加值稅。透過SPP-TDLN徵收的稅款,只適用於依現行法規須課徵加值稅的境外數位交易。

對一般家庭而言,實際變化在於購買符合條件的境外訂閱服務、軟體或其他數位產品時,稅款如何繳交給政府。匯款給親友仍不在這項徵收機制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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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與11月9日的意義

2026年第49號財政部長規則訂定SPP-TDLN的詳細規範,於7月14日簽署、7月20日公布。財政總局常見問題解答指出,該規則自公布日起生效;實施公告則將9月25日列為系統正式運作日。

哈希姆所說的11月9日,是計畫擴大徵收機構範圍的日期。英格表示,待準備和測試完成後,將陸續指定更多機構。這也說明了為何系統已開始運作,更多銀行和支付公司仍在準備加入:

  • 2026年7月14日:簽署2026年第49號財政部長規則。
  • 7月20日:規則公布。
  • 9月25日:SPP-TDLN開始運作,初期指定六家代收機構。
  • 10月29日:哈希姆在雅加達舉行的印尼工商會全國領導會議上宣布,11月9日將擴大徵收。
  • 11月2日:英格說明系統適用範圍,以及新增代收機構的準備情況。
  • 11月3日:蘇哈西爾否認政府會對所有銀行和數位錢包轉帳自動課徵加值稅。
  • 11月4日:財政總局透過官方Instagram帳號再次說明。
  • 11月9日:哈希姆宣布的擴大徵收日期。

政府尚未公布所有可能加入機構的確切指定時程。英格表示,待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後,將透過財政總局官方管道宣布新一輪指定名單。

哪些數位消費符合課稅條件?

SPP-TDLN涵蓋由境外提供、在印尼使用且符合課稅條件的數位商品和服務。財政總局的SPP-TDLN常見問題解答列出境外軟體與應用程式、雲端服務、串流服務、數位娛樂、人工智慧訂閱服務、數位資料與資訊,以及線上遊戲購買或儲值。

法律用語涵蓋無形應稅商品,也就是沒有實體形式的產品,以及應稅數位服務。下載應用程式是產品的例子;使用雲端運算則是服務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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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消費符合加值稅規定,且既有電子商務系統(稱為PMSE)下的指定業者尚未代收稅款時,才適用此徵收機制。符合加值稅免稅或其他適用減免規定的交易,仍依相關規定辦理。

2025年第68號總統令提供較完整的制度架構。財政總局網站於11月2日發布的說明文章介紹支付資訊如何協助辨識適用此制度的消費。文章作者、財政總局職員齊德尼・胡丹・賽義德・普爾諾莫,是以個人身分撰文,文末免責聲明亦有說明。

消費地點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印尼境內的消費者可以使用境外數位產品,卻沒有任何實體貨物跨越國境。SPP-TDLN將現行消費稅義務與支付流程連結起來。

轉帳、服務費與QRIS適用不同規則

移工匯回薪資,以及民眾在不同帳戶間轉帳,都不屬於常見問題解答所列的數位消費類別。文件明確指出,境外匯款和移工匯款不是加值稅課稅對象。

蘇哈西爾也說明,加值稅可能適用於轉帳業者收取的行政手續費,而非轉帳金額本身。2022年第69號財政部長規則(包括第9條)規範符合條件的金融科技服務報酬,例如行政手續費和佣金。轉帳本金不列入加值稅計算。

數字例子可以清楚說明差異。若數位錢包收取1,000印尼盾行政手續費,而該費用適用11%加值稅,稅額就是110印尼盾。無論客戶匯出10萬或100萬印尼盾,稅額計算基礎都是這筆手續費。

民眾透過印尼標準QRIS掃碼買咖啡、在購物中心購物或支付餐廳帳單,這類境內付款也不適用SPP-TDLN。財政總局於11月4日再次說明,該系統適用於境外數位消費。

財政總局早在2025年4月22日的說明中指出,消費者不會僅因使用QRIS而被課稅。支付服務業者可能須就電子服務繳納加值稅,並就手續費收入繳納所得稅。商品或服務本身適用的稅則仍依各自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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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項如何支付給境外供應商

根據實施公告,境外商家和服務供應商必須在印尼客戶的價格或應付金額中計入印尼加值稅。指定支付中介機構可在將剩餘款項匯給境外供應商前,先代收加值稅。

因此,客戶支付的金額包含適用的加值稅,支付流程會將稅款從供應商所得款項中分開。公告提醒境外企業,透過此機制代收加值稅後,實際收到的金額可能減少。

政策說明所附的例子以11%的有效加值稅率計算。若服務未稅價格為10萬印尼盾,並將稅額全數轉嫁給客戶,總價會是11萬1,000印尼盾。若帳單總額已是11萬1,000印尼盾,其中包含1萬1,000印尼盾加值稅,表示稅款已計入總額。

財政總局表示,SPP-TDLN沒有新增稅率,適用稅率仍依加值稅法規定。過去未被徵收加值稅的符合條件消費,如今開始徵收既有稅款,消費者仍可能因此面臨較高帳單。

平台既有代收機制將與銀行並行

印尼自2020年起實施PMSE機制,由指定數位企業自行代收加值稅。依SPP-TDLN規定,若符合條件的消費已透過PMSE代收加值稅,就不會再透過支付中介機構徵收。兩種方式將並行運作。

現有指定業者網絡已涵蓋多家大型境外數位企業。截至2026年9月底,據稱共有280家企業獲指定,包括Google、Amazon和Netflix。

印尼於2025年12月29日宣布指定OpenAI為代收業者,讓另一家知名人工智慧企業納入此制度。截至2025年11月底,指定代收業者共有254家;截至2026年9月則增至280家,增加26家。

對消費者而言,重要保障是已課稅的消費不應再被SPP-TDLN重複徵收。妥善保留列有消費項目與加值稅的收據,有助於證明交易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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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銀行須完成測試後才能加入

首批六家代收機構為印尼人民銀行、曼迪利銀行、印尼國家銀行、國家儲蓄銀行、印尼伊斯蘭銀行,以及營運LinkAja的PT Fintek Karya Nusantara。其中五家是銀行,一家是金融科技公司。

財政總局局長比莫・維賈揚托表示,當局正準備讓另外30家銀行與金融科技平台加入。各機構將依基礎設施準備情況逐步納入。

準備工作包括在沙盒環境中測試。沙盒是讓機構在全面運作前檢驗系統的受控環境,測試後還須進行穩定化作業。當局表示,這些階段會檢查業務流程、資料交換,以及相關機構之間的連線。

財政總局(DJP)正與金融服務管理局(OJK)及印尼銀行協調,也鼓勵Mastercard和Visa在11月前整合SPP-TDLN。哈希姆提到的銀行和平台名單,說明了預計擴大的範圍;正式代收義務則須以獲得指定為準。

MUC稅務研究所執行董事瓦尤・努里揚托表示,參與銀行除了代收稅款,也須承擔行政作業,包括開立稅款代收憑證並向財政總局申報。他呼籲政府讓這些流程保持易於管理。

退稅、紀錄與個人資料

若加值稅遭錯誤徵收,消費者可以申請退還。常見問題解答指示,消費者應透過代收稅款的銀行或其他機構,向SPP-TDLN營運單位提出申請。客戶應保留帳單、付款紀錄,以及供應商已代收加值稅的證明。

指定機構開立的徵收文件,效力等同稅務發票。符合條件的加值稅登記企業可據此申報進項稅額抵扣,將符合規定的營業採購稅額抵減應繳加值稅。

常見問題解答也列出抵扣條件,包括具備相關文件、符合抵扣規定,以及文件上所列的電子郵件地址或電話號碼已登記於財政總局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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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資料有助於辨識應稅消費。常見問題解答表示,系統會使用境外數位交易和境內交易的資訊,包括轉帳和匯款資料,用於分類與分析。文件說明,目的在於辨識加值稅課稅對象,而非監控個人帳戶。

個人資料保護須遵循適用法律,包括2022年第27號《個人資料保護法》。常見問題解答指出,資訊僅用於執行加值稅徵收,並須以安全且保密的方式管理。消費者如需進一步說明,可聯絡銀行或金融科技服務業者,也可致電Kring Pajak專線1500200。

營收預期取決於實際應稅項目

哈希姆將加強徵收與提高政府收入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重的目標連結,盼由約12%升至18%。這是增加6個百分點,相當於原比率的一半。GDP衡量經濟體生產的商品和服務價值。

截至2026年9月的財政總局數據顯示,數位經濟稅收累計達58兆7,500億印尼盾。自2020年以來,PMSE加值稅收入為45兆2,100億印尼盾,其中2026年1月至9月徵收9兆5,400億印尼盾。

比莫表示,首批六家SPP-TDLN代收機構在9月25日至10月11日期間,記錄約550萬筆交易,估計金額達10兆印尼盾。他指出,系統仍在穩定階段,約1兆印尼盾的潛在加值稅收入只是初步估算。

Botax Consulting Indonesia的拉登・阿古斯・蘇帕曼表示,仍須評估已辨識的交易是否符合課稅條件。營收估算取決於哪些消費符合課稅資格、是否已代收加值稅,以及是否適用任何減免。他認為,擴大交易資訊掌握範圍並提升遵循度,是主要效益。

瓦尤認為,透過銀行徵收可能比逐一指定境外供應商涵蓋更多交易。印尼稅務分析中心的法吉里・阿克巴爾則預期營收增幅較小,因為許多數位消費已納入PMSE。兩人的不同看法,關鍵在於現有徵收仍有多大缺口。

家庭支出也是擴大徵收辯論的一環

UPN Veteran Jakarta經濟學家兼公共政策專家阿赫馬德・努爾・希達亞特呼籲政府評估不同收入群體受到的影響。同樣比例的稅負,對學生或自由工作者可支配資金的占比,可能高於富裕家庭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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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赫馬德指出,印尼中產階級正面臨壓力。印尼統計局數據顯示,中產階級人口從2019年的5,733萬人降至2024年的約4,785萬人,減少948萬人。曼迪利研究所估計,2025年中產階級人口為4,670萬人。

他建議考慮針對支援教育、技能培養和小型企業生產力的數位服務提供目標式稅務優惠,並建立方便使用的更正與退稅流程。經濟統籌部長艾爾朗加・哈塔托於11月2日表示,將與財政部討論實施方式,並評估可能對購買力造成的影響。

實際上,政策須在更一致地徵收既有稅款,以及管理徵收成本和行政負擔之間取得平衡。消費者需要清楚正確的帳單和方便使用的退稅機制,支付機構需要可靠的辨識系統,境外供應商則須在客戶價格中納入印尼加值稅。

重點整理

  • SPP-TDLN於2026年9月25日開始運作;哈希姆宣布的擴大徵收日期為11月9日。
  • 此系統針對在印尼使用、符合條件的境外數位商品和服務,徵收既有加值稅。
  • 個人轉帳、移工匯款和境內QRIS消費不適用此徵收機制。
  • 符合條件的金融服務費用可能須繳納加值稅,計算基礎是服務費,而非轉帳金額。
  • 目前指定六家機構代收,另有30家銀行與金融科技平台正在準備加入。
  • 已透過PMSE課稅的消費,不會再經由SPP-TDLN重複徵收。
  • 消費者可透過錯誤代收加值稅的機構申請退稅。
  • 新增稅收取決於辨識出的應稅消費,以及現有徵收仍存在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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