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加快開發為目標的計畫,罕見出現退場
香港推出土地共享先導計畫(LSPS)以來,首度有私人發展商撤回申請。李安投資(控股)旗下子公司巴西利亞(Brasilia)今年稍早撤回一項位於元朗、面積3.1公頃的提案,原計畫興建逾2,000個住宅單位。政府並未公布這項決定,但官方文件已有記錄。此時房市氣氛低迷、經濟成長放緩,先導計畫下僅剩另外六宗申請。
土地共享先導計畫旨在透過協調發展商誘因與政府公營房屋目標,加快將未充分利用的私人農地轉為住宅用途。簡單來說,土地業主可申請提高地積比率,作為交換,須保留新增樓面面積的大部分作為可負擔的公營房屋。政府則承諾提供配套基礎設施,並加快規劃及發展審批,以支持這項安排。
這次撤回申請凸顯了這項試驗計畫的核心矛盾。發展商須承諾提供大量公營房屋,並處理複雜的審批程序,同時面對市場景氣疲弱、融資成本仍不確定的環境。業界部分人士長期質疑,在目前市況下,私人企業是否能從中獲利。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王慧麟(Wendy Hong Wen)一直直言,先導計畫提供的誘因不足以吸引發展商。
這項計畫的條件從來都沒有吸引力,因為即使經濟環境穩定,發展商也只能收支平衡,無法獲利。
這番話點出了首宗撤回申請為何值得關注。這顯示土地業主態度審慎,原本可能參與先導計畫、提供土地的業主也可能因此卻步。事件也凸顯政府面臨的政策問題:義務與利益的平衡是否恰當,能否吸引私人資金投入,並在緊迫的時程內提供大量公營房屋。
土地共享模式如何運作
土地共享先導計畫鎖定私人持有的農地或其他低密度土地;若興建道路、排水設施及社區設施,這些土地便可能適合興建高密度住宅。申請人須提出提高地積比率的方案;地積比率是總樓面面積與地盤面積的比值。新增樓面面積中,至少70%須撥作公營房屋,例如公屋或資助出售單位。其餘樓面面積則屬私人部分,發展商可在公開市場出售。
作為交換,政府同意提供必要基礎設施,讓土地得以提高發展密度,並協調各部門的審批工作。這包括及早且更可預期地與城市規劃委員會、地政總署及公用事業機構接洽。換言之,先導計畫希望以公營基礎設施和加快審批,換取大量公營房屋,以及同一地盤上較小比例的私人住宅單位。
這種模式並不能消除項目的主要風險。土地業主仍須處理法定規劃問題、支付將農地改作住宅用途的補地價、符合交通及排水方面的技術要求,並承擔施工風險。即使審批流程較快,新界地盤從申請到首批單位落成仍可能耗時甚久。在利率偏高、銷售放緩之際,這是不可忽視的因素。
發展商為何此刻態度審慎
多項因素已改變香港房地產的經濟環境。許多地區樓價回落,貸款成本高於上一個低利率時期,建築投入成本也有所上升。資金被長期占用、獲利前景又不明朗的項目,難以達到企業內部投資報酬門檻,也難以符合貸款機構的要求。在這種環境下,若計畫將大部分新增樓面面積保留作公營單位,除非其他條件能大幅提高開發速度、降低風險,否則很難吸引發展商。
在先導計畫下,私人部分是發展商的收入來源;公營部分通常幾乎沒有利潤,甚至完全無利可圖。因此,兩項發展商無法完全掌控的因素格外重要:將農地改作住宅用途所須繳付的補地價,以及取得改劃、土地平整和公用設施升級核准所需的時間。延誤會因持有成本而侵蝕項目價值;補地價與審批的不確定性也會削弱投資理據。
現金流時程同樣重要。許多建商仰賴預售來支應建築費用。在香港,預售樓花同意書是必要門檻,只有在符合主要條件後,申請才可能獲批。即使政府承諾加快處理,新界的全新發展區通常仍受技術條件限制,早期工程可能因此延誤。結果是銷售收入入帳時間更晚,融資需求也隨之增加。
發展商已採取行動,著重維持穩健的資產負債表,並審慎安排新承諾。部分大型集團強調資本管理,包括買回股份及選擇性投地,顯示它們傾向保留現金,而非推出回報不確定的項目。仰賴私人參與的先導計畫,必須與這些其他資金用途競爭。
元朗提案內容
撤回的申請涵蓋新界元朗邊陲約3.1公頃土地。相關提案資料顯示,全面發展後可提供逾2,000個單位,規模需要興建中高層住宅大樓,並升級交通及公用設施。當地由村落、棕地作業場所和農地交錯組成。規劃此類土地轉型,須審慎分期,以處理交通、排水及社區設施需求。
依照先導計畫,政府須負責提供配套工程,讓土地具備提高發展密度的條件。這通常包括新建出入道路、提升排水能力,以及興建可服務更多人口的公共設施。按照公營房屋占比須達70%的規定,若私人申請人的財務計算可行,這項計畫原可為香港的可負擔房屋供應帶來明顯貢獻。
對房屋供應的影響
單一撤案不足以定論一項政策。然而,土地共享先導計畫推出以來,參與情況一直有限,首宗撤回申請顯示,現行義務與利益組合可能不足以吸引許多土地業主。若申請持續稀少,先導計畫短期內將難以在私人土地上釋出大量公營房屋。
香港仍需要穩定供應可負擔房屋。政府主導的新發展區、屋邨重建及其他土地整合工具所提供的公營房屋,仍是供應的骨幹。這些途徑不需要私人合作夥伴即可推進,但須投入大量公共工程,前置時間也較長。先導計畫原意是動員私人持有土地,補充這些工作。最新發展可能促使政府檢討如何結合兩種途徑,以達到房屋供應目標。
資金與審批:成本考量
項目是否可行,取決於一連串監管與財務程序;對全新發展區項目而言,這些程序可能相當棘手。農地改作住宅用途須繳付補地價,這項談判可能耗時甚久,也會大幅影響項目回報。發展商還須支付與土地及物業交易相關的差餉、費用和印花稅。稅務局網站說明物業及租賃文件涉及的印花稅範圍、寬免及程序。詳情可參閱稅務局的印花稅程序網頁:ird.gov.hk。
在銷售方面,預售對產生現金流至關重要。香港規定,未落成單位出售前須取得預售樓花同意書。地政總署每月及每季公布已核發、待處理及已撤回的同意書最新資料,可藉此了解市場動能及審批進度。相關報告可見於地政總署網站:landsd.gov.hk。
除了審批與稅費,法律及行政程序還涉及土地註冊處及多個政策局。業權查核、轉讓契據、抵押及解除抵押都是常見工作,會增加時間與成本。土地共享先導計畫原本透過協調政府部門、並行承諾公共工程,來縮短開發時程。即便如此,新界複雜地盤在提高住宅密度前,往往仍須以多層次方案處理交通、排水及社區設施。
哪些政策調整可能重振參與意願
決策者可針對壓低回報或拖慢時程的具體障礙採取措施。加快補地價評估,並提高程序透明度,可降低其中一項最大的風險。針對場外工程訂定標準作業指引、明確里程碑,並為法定程序設定有保障的時程,則可降低持有成本。及早投資關鍵道路及排水設施,也能為候選地盤帶來決定性助益。
在維持公共使命的前提下,也可調整誘因設計。對交通連繫較弱的地盤,容許略為提高私人部分比例;允許分期移交公營單位;或試辦共同基礎設施基金,都可能改善施工期間的現金流。專項融資工具,例如依項目里程碑提供的低息貸款,或為土地共享先導計畫地盤發行政府支持的基礎建設債券,有助發展商達到投資門檻,同時不必降低公營房屋占比。
地盤選址與發展分期同樣重要。鄰近既有鐵路及公用設施的提案,在現行規則下成功機會較高。需要大量前期工程的地區,可能須採取量身訂做的安排,或改由政府主導土地整合及收地,會是更合適的做法。
其他房屋計畫帶來的啟示
世界各地的房屋計畫都面臨類似壓力。公部門若依賴私人合作夥伴興建可負擔房屋,財務計算就必須站得住腳,時程也必須可預期。若審批放緩或成本飆升,參與意願就會下降。有效監督、明確規則及透明的進度報告,有助維持投資者與公眾的支持。
對香港而言,務實做法是在私人參與最有效的地方維持合作,並在市場誘因不足時倚重政府主導的供應模式。混合式做法仍可擴大供應,並讓市場逐步調整:將先導計畫用於可在近期啟動的地盤,較複雜的地區則由政府主導工程承擔。
重點整理
- 李安投資旗下巴西利亞撤回土地共享先導計畫申請,這是計畫啟動以來首度有申請者退場。
- 申請地盤位於元朗,面積3.1公頃,原計畫興建逾2,000個住宅單位。
- 依照先導計畫,新增樓面面積至少70%須撥作公營房屋,以換取提高發展密度及加快審批。
- 立法會議員王慧麟認為計畫條件缺乏吸引力,指出即使經濟穩定,發展商往往也只能收支平衡。
- 這次撤案凸顯,在銷售疲弱、融資成本上升及審批時程漫長之際,發展商參與意願不高。
- 主要成本因素包括補地價談判、印花稅及各項費用,以及影響現金流的預售樓花同意書核發時程。
- 政策選項包括加快並釐清補地價評估、制定標準化基礎設施作業指引、提供依里程碑撥款的融資,以及為較具挑戰性的地盤調整私人部分比例。
- 政府主導的土地整合及新發展區仍是公營房屋供應的核心,先導計畫原意是補充這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