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遭囚禁之際罕見勝訴
香港上訴法院週四推翻黎智英於2022年的詐欺罪判決,為這位78歲的民主派媒體大亨、已停刊《蘋果日報》創辦人帶來罕見的法律勝利。上訴法院撤銷了原先因《蘋果日報》總部涉嫌違反租約而判處的五年九個月刑期,認定下級法院對合約義務及證據標準的詮釋存在根本錯誤。這項裁決是這位自稱「政治犯」的億萬富翁行動者,在香港日益受限的法律環境中少數勝訴的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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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在程序上取得勝利,黎智英仍將繼續被關押於最高戒備級別的單獨囚禁設施,他已在那裡度過五年。就在這項裁決前幾週,另一法院依據北京制定的《國安法》,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發布煽動性材料等罪名判處他20年徒刑。上訴裁決的時間點引發黎智英家人及國際觀察人士質疑,他們認為這只是有限的技術性修正,並未改變他因政治色彩濃厚的罪名持續遭羈押的現實。
黎智英與共同被告黃偉強均未出庭聽取裁決,但首席法官潘兆初批准兩人缺席。61歲的黃偉強是壹傳媒前高層,因相同指控被判刑21個月,在定罪遭撤銷前已服完刑期。裁決對兩人同樣適用,撤銷他們的詐欺罪刑事紀錄;但黎智英仍因另一宗國安定罪而身陷囹圄,該案判刑是這項具爭議法律實施以來最重的一次。
法院裁決理由:司法錯誤與合約義務
上訴法院的判決由首席法官潘兆初聯同潘敏琦及彭偉昌法官作出,聚焦於一項技術性但至關重要的法律區別,涉及房東與租戶關係及刑事詐欺責任。原審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於2022年裁定,黎智英允許其私人顧問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在指定作報紙印刷及出版用途的場地營運,違反《蘋果日報》與香港工業邨公司簽訂的租約。檢方主張,黎智英與黃偉強涉嫌向政府業主隱瞞這項安排,因此構成《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所訂的詐欺罪。
上訴法官認定,這項推論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法院裁定,依據管轄商業租賃關係的既定普通法原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沒有義務向業主披露違反用途限制的情況。判決指出:「我們裁定,《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沒有責任向該公司披露其違反用途限制,或因力高佔用及使用上述處所而違反不得轉讓條款。」法院進一步認定,即使存在這項義務,依法也不能將刑事責任歸於黎智英及黃偉強個人。
關鍵的是,法官認為檢方未能排除合理疑點,證明被告曾就處所用途作出虛假陳述。原審期間,辯方律師陳德昌主張,力高的業務是支援報紙出版營運,而非純粹處理私人事務;他指出,在相關期間開始時,該公司持有《蘋果日報》49%股權,並與為該報網上平台製作內容的壹動畫有關聯。上訴法院認為,原審法官「以檢方所主張的方式,推論申請人須為隱瞞行為負責,並無理據支持。」
國安案:判刑20年
詐欺罪獲判無罪,雖然免除了一項法律負擔,卻未影響後果嚴重得多的國安案;該案將使黎智英至少被囚至2042年,屆時他將95歲。2026年2月,原訟法庭在歷時156天的審訊後,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材料罪成立。該案三名法官稱他是串謀遊說外國政府,包括美國及英國,對中國及香港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措施的「主腦」。
這項20年刑期是北京於2020年6月在2019年大規模民主抗議後實施《國安法》以來,判處的最重刑罰。判刑時,法官只准許國安刑期中的兩年與詐欺罪刑期同期執行,亦即其餘18年須連續服刑。詐欺罪定罪如今遭撤銷,黎智英的總服刑時間如何計算在法律上變得複雜;但除非有外交介入,或他在國安案上訴成功,他肯定仍將被囚多年。
國安檢控遭西方政府及人權組織強烈批評,他們認為相關罪名將正當的新聞活動及政治倡議刑事化。案件焦點在於《蘋果日報》的編輯立場,包括刊登呼籲國際社會向北京施壓的文章,以及訪問外國政界人士。黎智英始終堅稱自己無罪,主張其行為屬於受香港《基本法》保障的新聞自由及政治表達,直到《國安法》實施為止。
健康憂慮與家屬焦急
黎智英的家人及法律代表對他多年遭單獨囚禁後的身體狀況提出愈來愈急迫的警告。黎智英之子黎崇恩週四在裁決後告訴路透社,這項決定「不會改變任何事」,他的父親仍面臨在獄中離世的可能。
他仍被判處20年徒刑,過去五年半一直被單獨囚禁在最高戒備監獄。正確的做法是在為時已晚之前立即釋放他。
家屬提及的健康問題包括右眼視網膜靜脈阻塞、高血壓、心悸及聽力逐漸衰退。女兒黎采告訴英國廣播公司(BBC),父親在去年12月牙齒已腐爛,指甲「有時會脫落」,顯示他可能嚴重營養不良或未獲適當醫療照護。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主導律師高露迪(Caoilfhionn Gallagher KC)警告,這些健康問題相互加劇,恐使他有在獄中喪命的風險。
黎采向BBC表示,週四的上訴裁決「不過是香港當局的一場公關秀」,並否認這項法律勝利帶來任何實質紓困。
沒有人應該被誤導,以為……這代表更多。那裡的法治已經崩壞,我父親仍遭不公正囚禁;除非立即採取行動爭取釋放,否則他還會被關近20年。
家人的倡議在西方各國首都逐漸受到關注,黎智英案已成為外界憂慮北京瓦解香港承諾自治及公民自由的焦點。
國際施壓與外交管道
這起案件已演變為中國與西方民主國家之間的重要外交議題,尤其涉及英國,因黎智英持有英國公民身分。英國外交大臣伊薇特・庫柏在國安案判刑後發表聲明,稱黎智英因「行使言論自由權」而遭囚禁,並基於人道理由呼籲釋放他。英國政府面臨保守黨及自由民主黨國會議員施壓,要求採取更強硬行動,包括考慮制裁涉案香港官員。
在華盛頓,黎智英的案件獲得兩黨支持,也受到總統唐納・川普親自關注;川普曾公開承諾爭取釋放這位行動者。白宮證實,川普將於3月31日至4月2日赴北京,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黎智英的子女表示,希望此議題能在雙邊討論中占有重要位置。黎采受眾議院議長麥克・強生之邀,出席川普近期的國情咨文演說。強生讚揚黎智英「捍衛民主」,並「為我們在美國常視為理所當然的自由奮鬥」。
美國眾議院中國問題特別委員會主席約翰・穆勒納爾形容,詐欺罪遭撤銷是用來營造司法獨立表象的「假象」。
中國共產黨想讓世界相信香港有公平、平等的司法制度,但一切都由北京掌控。
國際特赦組織及無國界記者等人權團體也同樣認為,詐欺罪獲判無罪不足以處理更廣泛的政治迫害問題。
更廣泛的打壓:郭氏父女案
黎智英取得法律勝利的同一天,香港法院也嚴峻提醒外界,《國安法》的影響正擴及家庭關係。現年69歲、居於華盛頓的民主派行動者郭鳳儀之父郭彥生,因試圖終止女兒的教育儲蓄保險保單並提取約88,609港元(11,400美元),被判監禁八個月。法院裁定他觸犯本地《國安法》條文,罪名是「企圖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相關條文將為逃往海外的行動者處理財務資源定為刑事罪行。
郭鳳儀是香港民主委員會行政總監,與另外33名海外行動者一樣,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而遭警方懸紅通緝,懸賞金額最高達100萬港元(128,000美元)。在判刑前,她告訴路透社,檢控父親的行為「卑劣至極」,並表示將親屬關係當作武器,不會削弱她的倡議行動。
香港政府的報復不會、也無法阻止我持續投入行動。
郭彥生在女兒兩歲時為她購買這份保單,成為首名依據這項針對流亡行動者親屬的特定條文被定罪的人。
郭氏父女案凸顯,法律如何被用來武器化親屬關係,對海外異議人士施壓;人權團體譴責這是集體懲罰。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廉智裁定,由於郭鳳儀是逃犯,任何人處理她的資產,即使是管理自己原本出資購買的資金,也構成刑事罪行。這種詮釋擴大了《國安法》的域外效力,同時懲罰留在香港的家屬,對持續在海外從事行動形成強大阻嚇。
《蘋果日報》與新聞自由的消退
要理解黎智英面臨的法律困境,必須放在《蘋果日報》從大眾小報變成香港新聞自由遭壓制象徵的脈絡下看待。該報創辦於1995年,結合名人八卦、深入政治報導及對北京的公開批評,成為香港發行量最大的民主派日報,也是在媒體環境日益受限之際少數獨立發聲的媒體。警方依《國安法》搜查並凍結公司資產後,該報於2021年6月停刊,實質上標誌著香港大眾市場獨立新聞業的終結。
詐欺案具體涉及位於將軍澳的香港工業邨公司處所,《蘋果日報》在該處設有印刷設施。租約爭議的核心公司力高顧問,業務同時涉及黎智英個人事務及支援報紙出版,包括與壹動畫的關聯。原審期間,陳廣池法官駁回辯方稱該公司所占空間微不足道、僅為處所面積0.16%的主張,堅稱無論占用面積多大,租戶都有責任遵守牌照規定。
詐欺罪判決遭推翻,既無法讓報紙復刊,也無法消除對香港媒體業更廣泛的寒蟬效應。《國安法》實施以來,多家獨立媒體停運,記者遭逮捕,外國特派員也面臨簽證困難。即使詐欺罪定罪的技術性修正讓當局得以宣稱程序公正,黎智英繼續被囚仍是對其他媒體業者的持續警告,彰顯堅持編輯獨立的代價。
政府回應與司法獨立疑問
香港當局立即將週四的裁決描述為司法獨立的證明,而非黎智英實質上的勝利。政府發言人表示,裁決顯示法院「獨立」行使司法權,原審及上訴程序都以「公開透明」方式處理。律政司宣布將「詳細研究判決,並考慮是否提出上訴」,意味即使無罪裁決維持,法律程序仍可能進一步延長。
政府堅稱,裁決沒有改變基本事實,並指黎智英二十多年來讓力高占用處所,「將公共資源用於個人目的」,藉此保留他有不當行為的污名,同時承認詐欺指控在法律上證據不足。中國及香港官員一向辯稱,對黎智英的國安檢控體現「法治精神」,是維護穩定所必需,並將國際批評斥為干涉內政。
法律分析人士指出,這項上訴裁決雖在合約法的技術層面上有其正確性,卻發生在國安法院對政治案件作出預定結果的體制下。推翻詐欺案判決的同一上訴法院,也曾維持其他具爭議的國安定罪。對投資者及國際觀察人士而言,這項裁決對商業糾紛解決提供的訊號有限,對政治檢控則毫無保障;法官也特別強調,裁決只適用於這宗特定租約爭議,不涉及另一宗國安案。
這對黎智英的未來意味著什麼
撤銷詐欺罪定罪帶來的即時實際影響仍不明朗。法律專家認為,裁決或可略微縮短黎智英的總服刑時間,但具體計算取決於監獄當局如何解讀原判刑安排中同期及連續執行的部分。詐欺罪刑期撤銷後,國安案原先兩年同期執行的安排可能不再適用;不過,除非提前獲釋或獲總統赦免,他仍將面臨約18至20年監禁。
這項裁決為黎智英的法律團隊提供程序上的參照,可用於挑戰國安案定罪,但該案上訴面臨的政治利害關係高得多。他的國際律師仍在聯合國及各國首都進行倡議,主張其遭羈押違反有關言論自由及人道對待囚犯的國際人權標準。即將舉行的川習峰會是最迫切的外交介入機會,但中國官員過往一向反對將人權案件與雙邊貿易及戰略議題掛鉤。
對香港民主運動而言,黎智英案同時彰顯抵抗的代價及國際關注的持續力量。詐欺案獲判無罪帶來一刻法律上的平反,但一名78歲男子因刊登文章及接受訪問而面臨20年監禁的現實,凸顯香港已發生多麼深刻的轉變。週四的裁決究竟代表法律標準獲得真正但有限的恢復,還是當局用來轉移國際批評的策略性姿態,將隨著當局決定是否上訴及如何處理黎智英的持續羈押而逐漸明朗。
重點整理
- 香港上訴法院推翻黎智英2022年的詐欺罪定罪,認定原審法官對合約義務的詮釋有誤,且檢方未能證明被告作出虛假陳述
- 黎智英仍因另一宗國安案被判20年徒刑,罪名包括勾結外國勢力及發布煽動性材料
- 共同被告黃偉強的定罪也遭撤銷,但他已服完21個月刑期
- 律政司正審視裁決,可能向終審法院提出進一步上訴
- 黎智英家人及國際律師認為裁決只是公關操作,無助解決他健康惡化及長期遭單獨囚禁的問題
- 美國總統唐納・川普預定3月下旬與中國領導人習近平會面,黎智英子女期待外交介入
- 英國外交大臣伊薇特・庫柏以黎智英持有英國公民身分及健康惡化為由,呼籲基於人道理由釋放他
- 同一天,香港法院判處民主派行動者郭鳳儀的父親八個月徒刑,罪名是處理女兒的保險保單;這是首宗針對海外異議人士親屬的定罪






